海洋獨木舟  

澎湖海洋獨木舟 http://yichaosun.pixnet.net/blog/post/50457798 

九三軍人節的前兩天,我人在澎湖與年輕船友們「日划海舟、夜觀星斗、閒聊時事」後的結論如下:

1. 軍職人員打「悲情辛苦愛國牌」的結果,只會帶來民眾更多對立。終身俸與18%是我誤打誤撞地「投資報酬率」,然而這卻是全民買單的「國防保險」,因此全體國民有權檢視保單績效與修定權益和投資報酬率。

2.「對國軍的興革意見」並不代表「攻擊我的軍人身分」,這兩件事的反應,軍職者必須自我釐清。

3.民眾指的國軍是「職業軍人」而非義務役,站出來指責國軍的都是服過義務役或是即將服義務役的年輕人。因此不要拿義務役的辛苦照片或是美軍打仗的照片出來反駁,因為如此一來只會造成更多的指責。

4.軍方對媒體與民眾溝通的是「事實」?抑或「觀念」?

因為「事實」只有一個答案,而「觀念」卻容有二個以上相反的答案,但答案都是對的。

觀念不代表事實的舉例:

(1)你媽媽是不是非常偉大?(觀念)
(2)今天是x 月x 號?(事實)
(3)太陽是不是從東方出來的?(事實)
(4)這朵花是不是很漂亮?(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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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行結束返家後,發現網友在我的部落格留言如下:

http://chaoyisun.pixnet.net/blog/post/50336984#comment-17656670

2013/08/21 18:35 

軍審法修正後的確不少現役或退役軍人覺得不滿或者不安,扣除一些實體法程序法分不清楚的論點外,有一個有趣的論點是會讓部隊的管理發生困難。

這其實很有趣,釋字436號是民國86年出的,民國87年修法軍法院就出了營區外,這之後軍法的存在其實和部隊本身的管理已經無關了,他成了一個獨立的機關,他依據的是法律而不是長官的命令,他追求是法律的正義而不是對上級的服從,可惜的是,這些制度性的保障並沒有成為他們對正義追求的後盾,反而讓軍司法人員成為穿著軍服的軍隊文職人員。

不用帶部隊,完全正常上下班,再加上不到外面百分之一的案件量,又大多是些簡易案件,軍法成了軍職中最令人嚮往的工作。
當年張家三姐妹大多也有受此影嚮,把軍法當成人生的職志。

直到釋字704號大家還努力的想增加軍法的獨立性,以免他受到行政方的太多干擾,但可惜的是,軍法人員有努力把自我的獨立性表示出來嗎?還是更努力的追求升官迎合上級的辦案要求,我想從這幾年先給答案,再去現場的辦案方式來看,軍法會走到今天這一步就不讓人意外了。

2013/09/05 12:05 

軍法人員有努力把自我的獨立性表示出來嗎?還是更努力的追求升官迎合上級的辦案要求,我想從這幾年先給答案,再去現場的辦案方式來看,軍法會走到今天這一步就不讓人意外了。

此話深得人民心聲~人民非國軍之敵~國軍之敵來自內部~

當軍法人員遵循軍中潛規則時~同時也為自己掘墳~今日有此下場~純屬自找~怨不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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