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電筒  

黃清信

當年這種裝著機車電池,可以充電的手電筒,是衛兵必備。幾年後,同樣的東西,有個響亮的新名稱,叫做...宇宙光。

就在午夜不特定的整點,村莊內會有支強力手電筒燈光直射天空。在一片漆黑的夜空顯得特別醒目,是想跟北碇燈塔搶光芒!

不久對岸數千米外的海面上也開燈回應,兩邊閃閃爍爍根本就是在打信號,想辦法要捉住燈光來源。七哨人員提槍快跑,剛從哨所衝出來還不到廟前廣場,燈光就停止了。

EE8連絡五、六哨打算來個兩面夾攻,一舉一動他都看得一清二楚。他位在高點,他視線可看見附近一切,而燈光就在這幾十戶民宅中出現,我們確是束手無策。

衛兵也有兩支充電式強力手電筒,既然捉不到他,就加入他,打亂他信號。他打燈、我們也跟著打燈。當數盞燈光在天空亂舞時,我們在慶祝、慶祝勝利,這也是另一種的勝利。

如果就這樣就被稱為匪諜村,那是一種沉重的負擔。打信號就只是在約時間、地點交貨,宜興茶壺、雲南白藥...。幾年後熱賣商品改成是滴水觀音、貴州茅台、熊貓香菸、普洱茶..。

多年前拜訪住在西園的長輩(ooo的父親),伯父提起:早年部隊利用夜間移防或是夜行軍,就曾經發生落隊阿兵哥離奇失蹤。結果...是路況不熟,掉到村口的糞坑內。幸好糞坑不深,又即早發現有人不見了,被救了上來。要不然金門又將有一座新的匪諜村誕生。

復國墩

71年11月金營測後,部隊又回到了-復國墩。當時的復國墩為營據點,守防範圍由狗嶼灣至下湖,還包括溪邊連與北碇連,另有海軍845雷達站、空軍防砲、621觀測所、海漂站...。

復國墩村內只有幾十戶村民,大多數是靠海生活,其中也有幾戶人家兼營小店、浴室生意。漁民每天出海都會有收穫,龍蝦、金門蟹與許多不知名的魚類海鮮。

偶爾也會出現雲南白藥、宜興茶壺...與許多不知名的匪貨,這些小東西是漁船出海時躲在礁石後方與大陸漁民交易而來,算是兩岸小額貿易的先鋒。進漁港哨後就混入在漁穫或漁網中夾帶上岸。

他們知道、我們也都知道,只要不明目張膽,上級單位不說話,衛哨兵總是睜隻眼閉隻眼大家相安無事。 因為那些匪貨,也都是我們這些駐軍在「交關」。小店內販賣的雲南白藥,一小瓶就要價250元。藥粉內有顆粉紅色的藥王,藥效是如何的神奇。小店店家不斷吹噓著,很多同袍也都買過!

那些漁民我們還靠他們放海漂、北碇小運補...。而漁民身份,漁港哨就要嚴格查核,不然混入不明人士上岸,那就代誌就會大條囉!

復國墩是個很有趣的地方,晚上追查要可疑燈光信號來源,查哨人員會被丟石頭、海漂杯會被偷、不定點的埋伏哨、驅離射擊、吃海鮮,就連靈異事件都來湊熱鬧。

走私

軍中嚴禁軍民糾紛,尤其是在外島。那些被視同為三等居民的外島民眾,歷經過戰爭,還有許多被限制的生活條件,不合理的待遇...,長久積壓在心理總會有不平衡。

幾次演習或測驗,為了抄近路,一群人就把農民田園裡的農作物給踩得稀爛。打伏擊閒著沒事就拿刺刀來挖蕃薯...,當場被捉就得賠錢了事。沒被捉到,那農民就只能自認倒楣。

在金門軍民糾紛遇到最嚴重的一次,七哨所通往連部的唯一道路被一群復國墩居民給圍堵。

原因是天微亮,復國墩漁民紛紛結伴向漁港哨登記出海。可能是那漁港哨衛兵還沒睡醒吧!以致作業疏忽,准許了數艘漁船與舢舨出海作業,確向戰情回報時漏報了一艘舢舨。

天剛大亮,621觀測所回報戰情,怎麼海面會多出一艘舢舨,是那位漁民沒有登記就自行出海?
經過一一比對,就是那艘距離七哨左前方約八百碼,一位老阿伯滑著小舢舨單人作業,正在海面撒網捕魚。

戰情命令用五零機槍強制召回,放鬆阻鐵採單發射擊。咚!怕嚇著這位老阿伯,我將彈著點瞄得跟舢舨有點距離,可是他好像沒有聽見。

咚!又一發,怎麼他還是不動於衷繼續作業,可能重聽吧!也或許他以為我們在驅離其他匪船,目標不是他。

咚!這一發彈著點把水花都噴上了舢舨,他也著實嚇了一大跳(幸好沒有心臟病發)。老阿伯知道目標就是他,匆匆收拾漁具,划著舢舨回到漁港哨。
經漁港哨查明後,人家明明有登記,是漁港哨出港作業疏失,造成這次誤會。

那些漁民回港後就一傳十,大夥氣急敗壞的集結在欽月殿前廣場。當時廣場與據點之間還立有一塊「海岸管制區 擅入者究辦」。一群人就比手畫腳的想進入據點內討個公道,兩名衛兵只能端槍警戒。

他們也不問清楚是漁港哨漏報,營部戰情的命令,我只是依令行事。他們就怒氣沖沖的,可能會越過管制區而來。

我們連管制區都不敢出,連中午便當也不敢派留守人員出去拿(怕被打),只能搖電話向連部求援。最後是復國墩關村長出面打了圓場,才大事化小。

幾天後到村內小店買東西,那歐巴桑對著我抱怨說:你們七哨有人亂開槍...。
是阿!我知道。我不敢說...那人就是我,以後會被小店列為拒絕往來戶。


復國墩1

幾年前趁著農曆春節連休返金,又來到復國墩,與村民們聊著當年往事。一位老漁民說:當年放海漂時有見過海漂杯內的手錶。

伯ㄚ!就那幾千分之一機率,也能被你給看到。應該說運氣真好,還是說你也搖很久!(重量差很多,搖得出來)

另一位中年漁民阿財也開口說了:71年你們有位胖胖的排長,就非常的ooxx(罵人用語,自行解讀)⋯⋯
71年胖胖的排長,指的該不會就是...范排!

隔年與范排見面就提起這件事,經過三十年,復國墩漁民阿財就只記得你,當時到底做了什麼,可以讓人記得那麼久!

范排娓娓道來,漁蚵港哨有明文規定漁蚵民作業時間,區分為夏令時間與冬令時間。
某夜凌晨,開放時間還未到,漁民就已經結伴在漁港哨前吵著要登記出海。漁港哨衛兵就一個人,壓不住人聲鼎沸,傻傻的居然都放行。
當天一早被釘的當然又是排長...我!

隔日凌晨,范排就趕在漁民之前先到漁港哨前等著。
范排先是好言相勸再搬出法令,還是無法說服他們一切按規定來。
范排拿起一旁衛兵身上的57步槍、並拉槍機...不這樣做根本就壓不住!

漁民的說法是,高價魚蝦是有時令,捕穫期很短,而只要天一亮魚蝦就全部躲回海底洞穴。 所以在日出前要儘量捕撈。

不但擋人財路,還威脅性命。漁民是踢到鐵板,也結下了被記住一輩子的陳年舊帳。
規定與生計各有難處,被夾在中間的最為難...。


臉書老友留言彙整:
當年在一陣50機槍發出的怒吼聲中,現場指揮官說一句:匪船靠岸,師長記過!難忘…

連日來讀了有關漁港衛哨勤務和漁民之間的 矛盾和衝突, 心有戚戚焉,只不過地點在苗栗後龍和西湖。
84年重遊金門,看見匪漁船就在海岸邊炸魚。衛兵只能丟石頭與吹哨子,這也差太多了吧!
在一線不都是開槍驅離嗎?

84年已經解除戰地政務,槍就只是裝飾品。

我的回應:

漁船就在海岸邊炸魚,衛兵只能丟石頭與吹哨子一事....
早在民國七十九年前就開始了,直至李楨林司令官到任後,下令一律驅離射擊。然李楨林上將離職後,又開始了。
誠如您文中提及走私一事,我在任職沙美與洋山營長和資訊中心主任時,都有交手過。特別是資訊中心的海軍雷達,每夜都可標出走私航跡路線圖與礁石地點。
因為在金門的冷戰時期,當時環境已經是心照不宣,金門守軍的三餐副食品與礦泉水,都是來自對岸漁民之間。也就是大陸所稱的「小額貿易」,而台灣則視為走私
至於驅離射擊一事,在我營長任內,係使用60、81炮,「不同時間射擊、不同距離落海、同時彈著爆炸」(TOT火協同時彈著法),讓兩彈同時落海爆炸後驅離,否則單炮射擊後,大陸漁船不但不走,還會趕往爆炸點,網撈受爆炸震波弄昏死的

承蒙 黃清信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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