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569  


軍中應付高裝檢造假的文化「藏、丟、埋、借、買、偷」,早已不是新聞,除了習以為常之外,更不會軍法處理。
而今廢除軍檢,改交而由一般法院審理後判徒刑 ,將會有深遠的影響!

荒唐軍紀!裝備遺失 連長下令用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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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572

荒唐軍紀! 遺失裝備 連長令部屬用偷的

自由時報電子報  2016-03-03

避免裝檢被扣點 集體行竊

早年有「天下第一師」稱號的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轄下的機步三連因遺失十六個野戰背包,陳姓連長唯恐裝備檢查時遭扣點,竟指示四名部屬去偷友軍的裝備,得手後除去「陸軍二六九旅」字樣滅跡,案經該連的一兵向監察官報告,這件荒唐的部隊集體竊案才曝光。

新竹地院判決書指出,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關指部)機步二營機步三連,一○二年九月間在新竹縣湖口「陸軍部隊訓練北測中心」(北測中心)進訓,陳姓連長、陳姓上士、薛姓上士、陳姓下士、林姓上兵等人,均知悉該連遺失十六個野戰背包,一○二年九月十一日下午,陳姓連長告訴陳姓上士:「北測中心一營區甲車集用場的封存場有野戰背包,我今晚請假,明早我要看見野戰背包!」

偷友軍野戰背包 刮除番號

因封存場當時除了關指部機步二營之外,只有陸軍二六九旅在,陳姓上士遂問,是否要偷二六九旅的野戰背包?連長點頭示意。

陳姓上士隨後向陳姓下士、薛姓上士告知此事,薛姓上士邀林姓上兵到寢室,四人討論「行動」細節,當晚八點多,一起搭車至封存場後側,用尖嘴鉗剪斷甲車上懸掛野戰背包的鐵絲,得手十六個野戰背包。

四人回機步二營,薛姓上士指示不知情的安全士官取油、布,去除贓物的二六九旅字樣,但仍有部分背包未被去除字樣。

一○二年九月中旬,陳姓連長將野戰背包發給連上遺失背包的人員,李姓一兵發現有二六九旅字樣,立即報告關指部監察官。

案發起訴 還要部屬別認罪

法官審理發現,案發之初,陳姓連長要求同案被告串供、作不實陳述,起訴後,連長還暗示、勸誘被告別講實話、不要認罪。

法官認為,被告是軍人,應守法重紀,竟集體偷野戰背包,法紀觀念淡薄,影響軍紀,依陸海空軍刑法結夥攜帶兇器竊盜罪,判陳姓連長九個月徒刑、不予緩刑;其他被告都判半年,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並提供四十小時義務勞務。

國軍574

原來軍中裝備這樣搞!「藏、丟、埋、借、買、偷」樣樣有 

Thu Mar 03 10:24:36 CST 2016  TVBS官網

(作者/林弘展)新竹地方法院最近做出一項判決指出,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關指部)機步二營機步三連連長,在新竹縣湖口「陸軍部隊訓練北測中心」(北測中心)進訓時,因連上短少16個野戰背包,陳姓連長唯恐裝備檢查時遭扣點,竟指示四名部屬去偷友軍的裝備,得手後除去被偷單位部隊番號字樣滅跡,案經該連的一兵向監察官報告,這件荒唐的部隊集體竊案才曝光。

這種軍中應付高裝檢造假的文化,原本在20世紀的國軍可以說是普遍存在的現象,當時對於國軍裝備若有帳料不符、紅色裝備比率過高,部隊間就會出現針對軍中裝備來個「藏、丟、埋、借、買、偷」大動手腳。後來,國防部說這個跡象早已不復存在,沒想到,一個最新的判決,現在已進入21世紀了,國軍還在偷裝備應付裝檢,這不僅是讓人傻眼,更讓人無言。

提到軍中「高級裝備檢查」的亂象,足可讓當年我們這些從校園一畢業就服役的五、六年級生,見識到軍中虛偽造假又官官相護的黑暗面。

曾經服過兵役的人,大概都經歷過軍中「裝備檢查」,這種每年必定上演的戲碼,讓在部隊服役的官兵得常常面臨周周有連檢、月月有營裝檢、季季還得檢、每年一個「高裝檢」的洗禮。

其實,認真執行裝備檢查真的是有其必要,但問題是,當年我們在面對高裝檢的態度,已經練就出應付高裝檢查六大必備戰術-「藏、丟、埋、借、買、偷」。

外界可能不知道,每逢高裝檢查,部隊為使軍品與帳目相符,對於多餘裝備的處理方式是「藏、丟、埋」,也就是營區旁有山埋山、有湖丟湖,有地方能藏則藏,連半夜都敢把整車的裝備連夜載出營區,為的只是要應付那一年一次的裝檢大拜拜。

如果是裝備短缺的話,也有「借、買、偷」,也就是向已檢查過或還尚未排到檢查的部隊先借用,比較沒人緣、也沒鄰近部隊支援的受檢單位,就得乖乖自掏腰包補齊軍品,也就是去俗稱「六級廠」的軍品店購買。如果是買不到的武器械彈類,甚至還有人試著用木頭、保麗龍「拼」一個假的出來。

還有一種比較不擇手段的手法,就是「偷」,不管是向那個單位或民間偷,反正就是要在受檢日看到貨,這種現象,相信曾服過兵役的五、六年級生都不會感到陌生。

當然這還不包括將裝備的外觀重新粉刷得如全新一般,有些老兵戲稱,「噴漆、補土、保麗龍」是「高裝檢三寶」。部隊裝備數量太多,長官總不可能一一拿起來檢查,除非倒楣到極點,通常可以過關。卻不知道有些裝備根本早已壽終正寢,但卻能在酒酣耳熱就過關、苦幹實幹就得關的官僚文化下,出現不公與虛偽的結局而令人感到無奈。 

我們的青春歲月,對公家單位虛偽造假的真面目,竟是如此活生生的見識到,不過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儘管看到醜陋面,有人選擇同為一丘之貉,卻有人當成人生難得的經驗與見識,一個「高裝檢」留給我們五、六年級生的經驗竟是如此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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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旅長偷鐵馬判刑4個月:就是想騎啊│三立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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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2014年1月23日

陸軍十軍團上校情報參謀官陳孝友,2年前在擔任成功嶺副旅長時,偷走救護員價值2萬8­千元的公路自行車,私底竟下大言不慚的說「就想騎啊」;但上了法庭又辯稱是「牽錯車」­,打死不認錯。台中地方法院判處他4個月有期徒刑,這下不只每月9萬的薪水沒了,連1­600多萬的退休金也通通泡湯。

副旅長偷單車 逾千萬退休金恐泡湯 2014-01-24 自由時報電子報

月領九萬高薪的陸軍上校陳孝友,擔任成功嶺副旅長期間,竟在營區偷走他人的兩萬多元腳踏車,被逮還辯稱牽錯車,台中地院昨依陸海空軍刑法竊盜罪判四月徒刑,得易科罰金;腳踏車主陳建男昨表示,副旅長在法庭上都不認錯,即使副旅長已被判刑四個月,「我也不會原諒他」。

月領九萬 偷兩萬元車 

已調任陸軍十軍團上校情報參謀官的陳孝友昨表示不願受訪,強調會上訴;軍方表示,全案若判刑確定有罪,依規定撤職,陳孝友不但無薪資可領,連退休金也泡湯;上校副旅長月薪含加給,有八、九萬元,退伍月退俸近七萬元,以二十年計,至少有一千八百萬。 

辯牽錯車 一審判四個月
 

一位法官說,陳孝友所犯為普通竊盜罪,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中竊盜罪,應移由軍事法庭審理,去年軍事審判法修正,改移由一般法院審理。此案因被告犯後矢口否認,他在成功嶺營區位階僅次於少將指揮官及兩位上校旅長,官階頗高,且所得財物兩萬餘元不算少,判四月徒刑屬正常刑度。如被告是初犯,犯後態度良好,又獲被害人諒解,可能獲得緩刑宣告;軍方仍得視情節輕重,予以懲罰,包括撤職、記過、罰薪、檢束、申誡等五種,他能否保住職位與退休俸,最後還要看軍方的懲處結果。 

判決指出,前年十月二十九日傍晚,四十六歲的陳孝友在營區看見替代役訓練中心醫務室門口超炫腳踏車,竟騎走占為己有。 

腳踏車是彰化基督教醫院派駐該處救護員陳建男所有,陳某當晚沒騎回家,翌日發現遭竊向警方報案,並向該後備指揮部反映。陳建男並向役政署調監視錄影帶,發現副旅長座車停在醫務室外面,副旅長一個人從停車棚騎走他的腳踏車,六天後他在營區一個鐵皮屋後方找到腳踏車。 

陳孝友到案否認行竊,稱他以為這是替代役訓練中心提供的公務用車,使用完畢疏忽未歸還原位,更沒拿車上碼表等物品。 

若判刑確定有罪 將撤職 

法官認為是卸責之詞,被害人稱,失竊後六天找到腳踏車後,隔天陳孝友就約他見面,說要帶他去找偷腳踏車的士兵,還問陳建男會不會原諒一時起偷竊歹念的人?他說要看對方誠意,陳孝友就從口袋拿出碼表及一百元,並承認是他偷的,再從車後拿出六角工具還他,隔天又還他運動眼鏡。 

法官從被告與被害人事後對話錄音,發現被告說:「就覺得不錯、就想騎啊」、「不知什麼鬼迷心竅出來看看、看到車就很…」等,認為被告竊盜犯行明確。

延伸閱讀:
陸軍「鈧鈧隊」的緣由 @ 神仙、老虎、狗
http://chaoyisun.pixnet.net/blog/post/62037115
命令合法與否的「判例」 @ 神仙、老虎、狗
http://chaoyisun.pixnet.net/blog/post/93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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