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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   

罗辑思维 12 民意真的可信吗
發佈日期:2014年9月11日
https://youtu.be/CwcUJp1_6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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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一開始給大家先說一個故事,有一次一個記者去問英國首相卡梅倫,說你怎麼不像有些第三世界國家的領導人那樣,去搞點民意活動嘛,給老百姓釋放點兒善意。  

比如到老百姓家抱抱人家孩子什麼的,卡梅倫說我可不敢,英國老百姓多厲害啊,每次我去下議院接受質詢的時候,回來的時候我都是一臉口水,如果我膽敢跑到老百姓家去抱孩子,我都知道第二天報紙上會說什麼。

泰晤士報的標題一定是,英國首相昨天用無恥的眼淚騙取選票,而太陽報的標題一定更過分,我都知道他們會怎麼寫,他們會寫,昨天英國首相和私生子相認。

你看,英國老百姓不愧是有著400多年民主傳統的這樣一個國家,他們的政治家不敢像有些,比如我們中國的臺灣那樣,政治家去玩弄民意,操作民意等等,因為他們的老百姓經過訓練。

我們現在有一句話叫做民主是個好東西,這話沒錯,但是我今天更想說的是,民主是個難東西,雖然他很好。

要把那樣廣袤的,分散的,像一堆土豆一樣的老百姓的民意,在廣場上狂歡之後,還能聚集起一種意見,而且這種意見還要通地政治家的手來變成公眾政策,這是需要一個長期的馴化過程。

對,沒錯,我用的這個詞沒錯,民意需要馴化,不信的話,我們來做一道選擇題好了。

假設你的面前現在擺了三個政治家,我告訴你他們的基本情況。

第一個人呢,這個人有點兒迷信,決定政策的時候經常做請教一些算命先生,而且這個人有婚外情,自己還是個老酒鬼,抽煙也沒有什麼節制,這是第一個人。

第二個人上大學的時候吸過鴉片,然後,被他的老闆開除過兩次,自己也是個老煙鬼,又是個酒鬼。

而第三個人是個戰鬥英雄,平生不近女色,也不蓄私產,就這麼三個人,你說你選誰?

但是稱告訴你迷底的時候,第一個人是羅斯福,第二個人是邱吉爾,而第三個人是希特勒。

沒錯,殺特勒我們現在都說他獨裁啊,專制,但是他的獨裁,專制可不是槍桿裡出的政權,不是靠暴力,他上臺可是老百姓用選票,一票一票的把他投上去的,最關鍵的一次投票發生在1933年的8月。

那個時候興登保總統剛死,所以希特勒就發動了一個投票,說你們看,要不要把總統的職權和總理的職權合併變成我一個人呢?換句話說,後面希特勒敢於自稱元首就是由這次投票而來。

而在此前已經通過幾次投票,德國人已把大量的政治上的權利,都賦予給納粹黨了,包括軍隊,在這一年,33年的前面已向納粹黨和希特勒本人宣誓過效忠了,那麼33年的8月。

這最後一次投票,那麼33年的8月,這最後一次投票,實際上就決定了德國人是不是要把自己從,一個民主國家變成一個專制獨裁國家,這就是8月份的這次投票,德國人當時面對的選擇,要知道是一個什麼樣的形象。

首先,他是一個勇敢的戰爭英雄,因為第一次世界大戰他得過一級鐵十字勳章,在戰鬥中非常勇敢,而且這個人有不俗的藝術趣味。

自己會畫兩筆劃啊,喜歡瓦格納的音樂,多少還讀過一點尼采的哲學,然後,這個人還不近女色,不好煙酒,不蓄私產等等。

如果說希特勒後來的功績,當然33年還看不到了,但是隨後一段時間,你會非常清楚的看到,納粹黨的執政,實際上在政治經濟上的後。
果是非常非常成功的,一把就把德國人,從那種啼饑號寒當中的那種經濟危機當中的那種狀態給拯救出來。

至少解決他800萬人左右的失業問題,而且德國當時個建了世界上第一條高速公路,推出了大眾汽車等等,經濟上也非常輝煌,那麼德國。
老百姓這時候會選誰呢?

對,沒錯,這次投票90%以上的德國老百姓都把票投給了希特勒,而這就是後面所有惡夢的開始。

當然這個惡夢剛開始的時候是沒問題的,因為希特勒當時的政績,除了政治,經濟,他甚至做到了連德意志民族最偉的那個政治家俾斯麥沒有做過的事情,那就是徹底完成了德國的統一,合併奧地利,然後又合併了捷克的蘇台德地區,這個蘇台德地區因為居住著大量德意志人嘛,等等。

包括撕毀凡爾賽合約,進軍萊茵區等等。

所有這些都是一次一次的滿足了德意志民族人們的希望。

只不過他們不知道,僅僅6年之後,1939年,就是這個人,把他們徹底帶入了一個民族的惡夢。

所以,民意做決定,是不是一個穩當的方法,這是政治學上一個非常難的話題。

美國有兩個經濟學者,他們就提出了一種叫公共選擇理論

這個理論其實講起來也很簡單了,它就舉了一個例子,說一個社區,我們業主委員會來投票,決定把這個房子刷成什麼顏色,投票一個是紅色,一個是白色,一個是綠色。

好,那你覺得是每個人都按照自己的興趣去投嗎?其實不會,因為有一個人他特別喜歡紅色,但是他明明知道紅色是不可能贏的,因為喜歡紅色的人太少了,但是他極端厭惡絕色,那怎麼辦?

他最理性的方式就是把票投給白色,因為至少不是綠色,他可以接受白色,所以最終的投票結果可能是白色贏,但是你覺得它真正代表了民意嗎?

這就是公共選擇理論對民主制度的一種破拆,找開給你看,所有人根據自己的意願進行投票,而投出來的結果,並不符合自己的意願。

其實在很多公共政策的制定過程當中,我們都發現民意未必能夠得出正確的結果,因為民意往往是非常簡的,就像法國人勒龐寫的那本。

書叫《烏合之眾》,他說廣場上歡呼的那些老百姓,他是個非常簡單的動物,他只能接受一個非常簡單的情緒,要麼非常好,要麼非常壞,在微博上我們經常能夠看到。

比如說你喜不喜歡任志強啊?有的人會非常喜歡,有的人又對破口大駡,通常公眾民意只能表現為這樣的兩種非常極端的判斷。

就像我們在做公共選擇的時候,如果你問才百姓說,我們保護水資源好不原啊?我們立法保護水資源,老百姓說好啊好啊,當然好啊!

但是你知道,如果立法保護水資資源的話,這後面付出多少成本,老百姓是不會算的。

因為你比如說,水電站我們就不要建了,那就意味著要多用煤啊,你要保護水資源,那麼你的管道等等相關的維護費用就會提高啊,這些費用的成本和代價,老百姓在投票的那一刹那他是不會去計算的。

所以,政治家往往就是在利用民意的這個特徵去玩弄民意。

比如我們這發起一次投票,說,是我們多給窮人一些補助好不好啊?大家都是好人嘛,面對這樣的議案誰會反對呢?好,投票,贊成,90%通過。

好,那第二個議案就出來了,我們多收點兒稅好不好呀,老百姓說憑什麼多收我的稅務啊,政治家會說,不多收稅我們拿什麼去補貼窮人啊,那大家要反對多稅收,那怎麼辦呢?

這兩個議案,明顯是有內在邏輯衝突的呀,但是民意不管那些,民意只會說,政治家你去解決這些問題,好,政治家玩弄民意的空間出現了。

這就是為什麼公共選擇理論告訴我們的兩個結論,第一個結論就是,民意的選擇結果不見得代表民意。

第二,政府一定會做大,只要在民主制度下,政府一定會找到玩弄民意的空間。

所以說,民主是個好東西,但它是一個難東西,要馴化民意,這是一個非常漫長的制度設計過程。

所以,民主建設我們首先需要的就是耐心。

在過去的60多年時間裡,或者說一百多年,有民國之後,我們中國人總是把人民這兩個字捧到一個非常高的位置,光芒萬丈。

毛主席閱兵的時候說,人民萬歲,對吧,人民嘛,那是一個絕對正確的主體,可是,我們在上面那一段講過,民意是一個需要馴化的東西。

那今天我們就乾脆把人民得罪到底。

我們進一步得出結論說,如果人民不是由每個負責任的公民構成,如果人民的力量沒有經過法制的平衡和束縛的話,那麼人民很可能變成洪水猛獸。

我們不妨來談一個幾十年前的案子,1941年的10月份,在上海發生了一場血案。

這個血案實際上是家庭內部的,上海灘華美大藥訪老闆徐祥蓀,有這麼兩兒子,老大呢是一個典型的中國家庭當中的長子形象,好學上進聽話,準備繼承家業。

而老二呢是個敗家子兒,最型的,有點像李雙江那個兒子,吃喝嫖賭無惡不作,然後天天胡亂花錢總而言之,那天晚上也不知道他們兄弟倆到底發生了些什麼?

總而言之,老二找老大要錢,老大不給,然後一番爭吵和撒鬥之後,家人再去找開房門一看,老大已經躺在血泊之中,一把利斧劈開了他的腦袋。

那麼既然家庭面對這樣的確慘狀,徐祥蓀大老闆的反應是什麼呢?

他的第一直覺反正就是典型的中國式的老人的反映,說我一共就倆兒子,老大已經沒了,我就老二不能再死了,殺人償命這事兒一命抵一命,我的家就算是徹底完了。

於是老頭幾乎二話沒說,首先找人頂罪,然後又買了一具假屍體,總而言之吧,想盡各種方法就把這個事給遮蓋了,然後很多關鍵的地方花了封口費。

老闆嘛,有錢,銀子,要知道1941年的上海那是什麼時候啊,汪偽政權的統治時期,說白了日本人的天下,日本人的天下也豢養了一些媒體,當時上海灘有一個著名的偽媒體,就是偽政權的媒體叫《平報》。

這種媒體當然是個爛媒體了,還用說嘛,一點兒民族氣節沒有,但是沒有民族氣節不妨礙其中的一些媒體人要追逐真相啊,這是媒體人的一種本能啊!

話說有一天,這個報社突然就睡到了一封沒頭沒尾的匿名信。

匿名信上就說,你們老說要報導真相怎麼徐家有個殺人案你怎麼不報啊,老大就這麼橫死啦。

哎~!這個媒體就覺得,聞到味了,然後就開始追蹤這件事情,當然了,就跟今天的互聯網時代實際上一樣一樣的。

那個時候的上海灘的媒體又不敢批評日本鬼子,又不敢罵汪偽政權,那敢追的可不就是這些富家大戶,殺人命案這種事嘛,一堆人追上去,那很快真相就大白於天下。

那麼,洶湧的民意就開始要求處死這家老二,但是徐祥蓀也不是吃白飯的,老人家有錢,大老嘛,四處打點,上下塞銀子,最後得出一個什麼結果?

就是律師開始跟老二說,你做偽供,你就說你精神病,瘋子,然後給法官塞錢,最後果然就以老二是一個精神病人為由把他投入到瘋人院,然後這個案子就結了。

但是你想,老百姓這個民意能善罷甘休嗎?

於是接著鬧,這個事兒怎麼著就算沒完,汪偽政權,他也要臉啊,臉上也有四兩肉啊怎麼辦?

最後司法部長說,這樣吧,大家坐下來喝個茶吧,談判一下,最後各個的人坐下來談,司法部長說,這樣,老二必須死這是前提,只要你們接受老二死,剩下所有什麼貪污,受賄,作偽證所有這些事全不追究,行不行?

沒辦法,這時候徐祥蓀的銀子也不好使了,最後只能是這樣,但是,這個司法部部長還是不放心,說,你們法院系統不要參與這件事情了,執行死刑嘛,很簡單,讓財政部門,什麼叫財政部門,就是當時的稅警部隊。

讓稅警部隊的人抓到老二,然後把他絞死,然後拍了一張照片,在報紙上登了出來向民意做一個交待,這個案子就算是完了。

這個案子當中我們看到的民意,他真的是扮演兩個角色。

第一個角色是監督法制,然後呼喚公正,這樣的角色,但是在這個事情的後半部分,很明顯民意扮演的就是,強姦法律,然後製造不公正是這樣的角色,整個事件當中民意像坐過山車一樣翻去覆雨。

我們再從老二這個人的角度來看一看這件事情。

他冤不冤,具體那天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麼?其實至今沒人知道,只知道殺人,是過失殺人嗎?他有沒有可以辯護?可以脫罪,可以免死的所有的理由,在洶湧的民意面前這一些都變得不重要,沒有人關心老二的法律權利,他遇到過一個好時代,於是他這條命就這樣完蛋了。

雖然他是一個敗家子兒。

法律這件事情,其實一下是在民意和公正之間的一個夾縫當中生存的。

你不要以為民意就是公正,民意變成公正是需要經過很好的制度設計的。

而所有優秀的法律人,或者法官,都是在這個夾縫當中尋找自己的生存空間。

比如說美國著名的霍姆斯大法官,他一生最知道名的習慣就是,他說我從不看報,至於他老人家是不是不看報,其實沒人知道,他把這句話宣揚出去的意思就是,我作為一個法官,我從來不受民意綁架,不管你報紙上寫什麼,我沒看見,所以他天天說,我從不看報。

這又讓我想起了法律史上一個特別著名的事件。

在1608年的英國,當時英國國一叫詹姆斯一世,有一天在深宮當中突然心血來潮,說最近沒什麼事,擺架皇宮當中只能摟著愛紀了,我是不是也去審兩件案子呢?

你要知道中國皇帝也經常有這個癮,動不動上朝審兩件民間的訴論官司,所謂京控制度嘛。

詹姆斯一世有一天也犯了這個癮,所以就擺架去了當時的高等法院。

在法院門口等就遇到了當時的普通訴訟法庭的最高法官克。

然後詹姆斯一世說,哎呀,我今天想來審兩件案子呀!

庫克說,算了吧,你還是回去吧,詹姆斯一世就不高興,說幹嘛啊,你覺得我水準低是吧?

於是,庫克法官就跟他講了一段法律史上非常著名的話

說,我知道上帝給了陛下您非常好的天資和非常淵博的知識,這沒錯,但是您並不懂英國的法律,要知道法院的每一次判決都涉及到公民的財產,生命,不動產,動產,各種各樣的權利,而這些權利背後者著一個叫公正的東西,法律審判所需要的理性和知識,並不是一種自然的理性和知識,他需要一種人工的理性和知識,這些知識必須是像我們這樣的人,經過長期的訓練,才可能獲得。

這段話在英國的法律史上幾乎像碑文一樣的刻在那裡,它死活在提醒後世所有的法官。

在一般人民普通的判斷和洶洶的道德結論之後,還有一個叫正義的東西在,那個東西並不是民意,它需要長期的法制訓練,需要非常精密的制度安排,我們才可能獲得。

我想西方人也許是有幸的,因為在他們的歷史上有幾次民意的教訓。

無論是最早的蘇格拉底被雅典人投票判了死型,還是西元33年在耶路撒冷耶穌被一綁暴民判了死刑。

總而言之,西方人知道民意是一件需要馴化的東西。

這在我們要在鍵設民主的中國,這不是一個非常值得我們深思的提醒嗎?

 

最後給大家說一個法國的開心辭典的故事吧!

前幾年法國有一檔電視節目,大概的名字叫“誰能當百萬富翁”等等,總而言之是答題的。

有這麼一個選手叫亨利,這傢伙非常聰明,一路斬關奪將,幾乎殺到就快夠著那個一百萬歐無的大獎了,這時候突然出現一道題。

要知道這個比賽的規則是,一溜問題答下來,你必須每道都答對,任何一道答錯了,你都完蛋。

那麼,他幾乎都快到結尾了,這時候出現一個什麼問題問他?

說,什麼星球是圍繞著地球的?

這個亨利那麼聰明的一個人,突然在現場就被這個問題難住了,什麼星球圍繞地球轉呢?

死活就想不起來,這個時候按照大賽的規則,他有幾個選擇。

第一你可以打電話問朋友,第二可以請現場觀眾投票,第三可以去除一個錯誤答案。

這一套我們中國觀眾都很熟了,我們這個亨利先就選了請現場觀眾投票。

你知道投票的結果是什麼嗎?

這個問題一共幾個選項,什麼星球圍地球轉?第一個先項太陽,第二個選項月亮,第三個選項金星,第四個選項火星。

現場投票的結果,56%的法國現場的觀眾投給了太陽,2%的人投給了火星。

最後這個亨利先生當然就選了太陽圍著地球轉,然後就跟跟這個一百萬元歐元擦身而過。

那麼大家會說法國人這水準也太差了,他們居然不知道是月亮圍繞繞著地球轉嗎?

後來一調查發現,根本不是這麼回事,因為法國人這個民族有一個觀念。

就是我們要公平正義,一個笨蛋,笨到了連什麼圍繞著地球轉都不知道,我們還要給他一百萬歐元嗎?

所以現場觀眾基本上是以惡作劇起哄的心態,56%的人把票投給了太陽。

其實這就是民意,社會心裡學調查當中發現,如果美國人遇到這種情況,美國人通常都會認為,幫別人掙錢是一件好事,所以都會給他正確的答案。

而俄羅斯人基本上他是最痛恨出頭鳥的,不管你是太窮還是太富,他都會反對,所以俄羅斯人在不分任何情況下,他都會搗亂,給你一個錯誤答案。

而法國人民則要求公正,一個笨蛋我們就不能讓他掙錢。

這個小故事其實也在告訴我們。

即是一個普通的人,我們在生活當中對待民意也要有一份警惕。

因為在很多情況下,周邊的人的意見是暗藏著一種惡意在的。

今天們說民意,我們就乾脆把民意得罪到底。

民意有的時候,不僅不理智,不僅暗藏惡意,而且不負責任。

比如說前幾年中國有那麼一個事兒,有一個孩子叫李啟銘,在河北大學撞了一個人,然後非常囂張的喊出,我爸是李剛。

那麼這個詞兒就這麼出去了,我在俄羅斯人一次反對普京的一次示威遊行當中都看,俄羅斯人打出口號,我爸是李剛,普京算個屁。

但事後經過記者的反復調查,這個孩子,基本上,至少沒有用那樣的態度,說過這樣的一段話,沒有任何人能夠證明他說過那段話。

但是民意就這樣發生了,一個人就這樣背負了不白之冤,而且他永遠沒有糾正的機會

這樣的民意我們何處去告它,又何處去訴它呢?

本文出處:http://bbs.tianya.cn/post-no05-29595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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