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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6艘獵雷艦採購案,由慶富造船公司得標承製,目前進度延遲。圖為停泊中正軍港9號碼頭的永靖級獵雷艦永靖。(取自玄史生@Wikipedia/CC-BY-SA-3.0) 

陳朝平觀點:在獵雷艦案裡的魔鬼,會不會吞噬我們的國家?

陳朝平 *作者為資深媒體人

2017-11-22 風傳媒

獵雷艦案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海軍司令黃曙光前天親上火線表示,獵雷艦第三期款24億是他批示撥發,並無高層施壓,他負完全責任。不過,由於國防部說謊在前,黃曙光的說明,非但沒有澄清真相,反倒是引發了更多的懷疑。如今,已有越來越多的人在問:獵雷艦案會不會成為壓垮蔡英文的最後一根稻草?

獵雷艦究竟是不是弊案?弊端肇自何時?何處?瀏覽11月2日出爐的「行政院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後,稍具常識的人都可以肯定地說:打從招標開始就是,獵雷艦便走上了貪婪舞弊的不歸路! 

管理大師常說,魔鬼藏在細微末節處;在招投標的世界裡,魔鬼總是先藏在招標書裡頭!一旦藏在招標書裡的魔鬼沒有被揪出來,標案十之八九就有弊!且看2013年9月19日獵雷艦的公開招標公告、也就是獵雷艦招標的最終公告版本;應該不難明白弊從何處起了!細瑣的法律條文規定就不說了,就挑出兩處連外行人都能一眼瞧出弊端的地方來談談吧!

獵雷艦  

行政院召開記者會,副院長施俊吉(左四)率領金管、財政、法務、工程、經濟等部會官員,說明慶富案相關調查內容。(蘇仲泓攝)

資本額一億八,就可拿下三百五十億造艦案

獵雷艦案的總預算金額是352億9318萬2000元,屬於超級鉅額招標案,然而,國防部的招標公告裡,有關押標金的規定,卻僅僅要求新台幣5000萬!請注意,是新台幣5000萬,不是美金5000萬ㄝ!押標金僅僅是招標標的預算的700分之1!你說奇怪不奇怪?國防部擺明了大開方便之門,一方面是讓一些財力不很雄厚的廠商得以參與國艦國造政策,一方面卻也有鼓勵廠商圍標之嫌!(為何說押標金過低有鼓勵圍標之嫌?膝蓋想想便知,此處不多說!)

假設國防部為扶植國內船廠因而刻意壓低押標金吧!但是,招標公告中有關廠商資格摘要也未免太露骨了! 

廠商資格摘要欄載明:

(1)、同「投標須知」。

(2)、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此項得以分包廠商所分包者代之如為外國廠商須附公(文?應有漏字)或認證之中文譯本。(且不說招標公告有漏字,這一條明擺地說,國內廠商若實力不足,找家國外廠商當靠山即可!無論如何,當年的光華六號、錦江艦好歹也讓聯合船舶設計中心和中船參與了前期的船舶設計,獵雷艦連這一段都免了,沒能力,沒關係,老外幫你!?)

(3)、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如廠商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怎樣證明能如期履約?很簡單,銀行存款證明、公司信用評等、具有公信力的徵信公司出具證明、上市公司市值、全球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認證等等,都是公認可以接受的證明文件。招標公告中居然神來一筆,讓投標廠商自行說明!履約保證竟然可以變成作文比賽,早知如此,咱家也該投個標,試試運氣。)

(4)、具有相當人力者。其範圍得包括投標廠商現有與承包招標標的有關之專業或一般人力證明。(有沒有能力造船,當然得看廠商有無足夠的技術專業人力,不料,招標公告竟然將人力標準放寬到「凡是跟你家上下游有關的人力,無論專業還是一般人力,都算!」莫非這是過往軍隊吃空缺的惡習援引到獵雷艦的招標思維裡了?這樣的人力計算方式,得標廠商根本無需培養船舶設計與武器系統製造的本土人才,所謂國艦國造,又何異於開國際標?決標公告裡載明,慶富的人力只有區區100人,先不說這裡頭包不包括清潔阿姨和保全小哥,349億得標,平均每人得標生產力3.49億,創下驚世世界紀錄!)

(5)、具有相當財力者。其範圍得包括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二百分之一。(這項資格規定也是荒唐至極!352億的標案,只需1.8億資本額的廠商便可投標?1.8億資本額,連上市的標準都夠不上,資金槓桿玩得這麼大,國防部裡上下都睡著了?這麼大的標案,好歹應該由具有上市資質的廠商來投標!更大驚奇還在後頭。國防部決標公告裡,得標廠商慶富「是否為中小企業︵那一欄,大辣辣地寫著:是!這應該又是一項國際紀錄,又是一項台灣中小企業的奇蹟。)

看到招標書裡的魔鬼了嗎?這隻魔鬼其實早在招標公告最終版公布以前,就已經變形過了。

獵雷艦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8日針對慶富獵雷艦聯貸案成立調閱小組。(顏麟宇攝) 

外商:全世界獵雷廠商不是倒閉、被併購就是被重組 

根據行政院調查報告,最終版招標書是103年9月公告的,在那之前,也就是同年的2、3月間,國防部曾經整理公布各個有意投標的廠商陸續提出的疑義與意見。當中,也可以看出許多貓膩與端倪。調查報告裡引述提出疑義的廠商包括了台船、大橋舟船廠、慶富以及法國達立思、禾陸代理商、葉釋代理商。後三者,一看便知不是本國的廠商,咦?不是說好了國艦國造嗎?曾幾何時,本國的定義已經擴大到我國家主權管轄不到的其他國家與地區了? 

葉釋代理商提出的問題,很逗,值得轉引: 

「綜觀全世界曾設計獵雷艦之設計廠商不是倒閉、被併購就是被重組。請問若今 有一家設計廠商具有國際現役獵雷艦藍圖或是文件,且有被合法授權之使用權;具有執行獵雷艦儎臺及戰系之完整設計能量,且曾協助他國海軍執行現役獵雷艦戰系性能提升及部分儎臺加改裝設計之實績;能夠提供建造期間完整技協及相關測試驗證技術者,是否符合本案技協廠商之資格?」 

這段文字,在我們這種外行人看來有兩層意義: 

首先,全世界設計過獵雷艦的廠商都已經掛點了!貴國何以現在還要造獵雷艦啊?請解釋啊! 

其次,我們手上有合法授權設計圖,也有技術實績,但現在手上並沒有團隊和工廠啦,不知這樣有沒有機會參與? 

慶富船廠的問題,就更絕了!因為,它根本不是問題,而是催促國防部趕緊把標給決了! 

慶富船廠對國防部表示: 

「本廠已準備好,對於上次公告之內 容及標準,本廠均可執行。本廠亦與國外廠商 完成相關合作事宜,建議貴軍無須再修改採購 文件,並請儘速辦理第三次公告作業。另請問 下次公告之備標期會多久?」 

癩蛤蟆打呵欠,好大的口氣!但是,明白人一瞧便知:慶富已經喬好事兒了! 

恕我孤陋寡聞,我只知道慶富是打造遠洋漁船起家的,從未聽聞他們能造軍艦,當年光華六號快艇、錦江艦等「國艦國造」案,都沒聽說慶富製造承包過,難不成士別三日,刮目相看?像台船參與過光華六號、錦江艦的船廠都不敢誇口它們已經準備好了,慶富居然說它們準備好了,還膽敢要求國防部趕緊辦理第三次公告作業!?果真是報國心切! 

簡單說,獵雷艦案從頭到尾就違背了國艦國造的原則!否則,就是我的國文程度遠遠趕不上國防部諸君以及投標的廠商朋友!喔,對了!差點忘了,根據調查報告,獵雷艦招投標過程中,國防部從頭到尾都有外聘的律師事務所坐鎮,所有的招標文件,都徵詢過律師事務所的專業意見。我們這些門外漢能夠看到招標公告裡的貓膩,專業的律師卻視而不見?還是另有文章?

慶富  

慶富造船集團對外展示與國外合作完成的潛艦儎台控制系統。(朱明攝)
 

決標時五位評委缺席,為什麼?
 

獵雷艦案在決標過程裡,也有很多的大問號! 

一般公共工程的招開標,除了招標文件容易藏有玄機外,評選委員的篩選、產生方式以及評審過程都是關鍵。 

依政府採購法「採購評審委員會組織」第 3、4、6條及「軍事機關採購 評選作業精進作法」規定,「1億元以上巨額財務採購 案,應遴選評選委員總額 13員以上名單,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其中外聘委員人數,須占委員 總額 4/5以上,並於招標前成立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會召集人、副召集人均為委員,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委員擔任,或由委員互選產生之」。也因此,獵雷艦一案評選委員會,以總額 13員組成,分別為外聘委員 11員及內 部委員 2員,並由委員互選產生召集人、副召集人。 

關於外聘委員的名單,國防部查詢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建置之外聘委員資料庫,遴選造船學類專家學者,由電腦自動篩選計 33人建議名冊。至於內部委員,由於國防採購室建置之內部委員資料庫,查無造船學 類專業人員。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無法擔任委員。國防部計畫處只得考量造艦案之關聯性及專業度,依規定研提並推薦正選 2員,及3倍備選建議名冊。 

之後,海軍司令董翔龍在102年6月17日就上述33外聘專家名單裡勾選了11名,其餘22名列為備選。再加上內部正選2名評委,組成了評委會。評委名單基本上是不公布的,但是,從評委名單確定到決標,這中間長達16個月,在政商無秘密且網路發達的台灣,這16個月當中,評委的名單估計極有可能早就洩光光了! 

評選委員名單是否外洩,無從得知。問題的癥結還在於工程會建置的外聘學者專家名單裡,真正懂得造船、且有實務經驗的,恐怕是鳳毛麟角。調查報告裡揭露的11位外聘委員,除一兩位有造船機械、船舶設計方面的專長外,絕大多數都是水利、水工、海洋測量、海洋工程、港灣工程、土木工程、甚至是消波構造物的專家,這些專長,距離獵雷艦所需的聲納、雷達、武器射控系統以及基本船舶設計,相距甚遠,真不知道工程會如何建立起這份名單的?更透徹地說,國防部採購處究竟是如何界定建造獵雷艦所需的諸元?莫非獵雷艦根本不需要武器射控系統,不需要聲納、雷達,也不需要掃雷能力?只需要能造一艘長得像軍艦的漁船便可以矇混過關?所以,投標者無須具備這樣的技術能力,外聘和內部的評選委員也不需要具備這方面的知識與專長? 

附帶一提,行政院調查報告裡提出改進意見說,日後應該增加內部評選委員名額,也就是說要讓標案標的的使用者有更多參與。這話不錯,但前提是政府內部要有足夠的專家,要有清廉、有風骨、公正不阿的公務員!如果是欺上瞞下、上下交征利,無論外聘內部評委數量再多,也是枉然! 

我們不知道13名評選委員受到了多大的壓力,但是,以過往公共工程招標的經驗,無孔不入的廠商應該是會使出全身的十八般武藝,讓評選委員充分了解他們的能耐。反正,到了103年10月21日舉行最有利標評選會議當天(也就是開標日!)13位委員,有5位告假,無法出席,但因出席人數已達委員數的1/2以上,因此,會議照常舉行。 

當天,參加開標的廠商有台船團隊與慶富團隊兩組團隊,台船與義大利Marconi以及美國雷神公司(Raytheon)聯手,慶富則與義大利的Intermarine以及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Lockheed Martin)合作。評選結果,好巧!兩組團隊個拿到4個第一,平分秋色。最終,主辦方依相關法規,抽籤決定勝負,慶富勝出。

潛艦  

台船沒標下獵雷艦,但拿下潛艦國造。圖為總統蔡英文2宣佈「潛艦國造」計畫啟動,台船公司董事長鄭文隆與中科院長張冠群簽署合作備忘錄的照片。(蘇仲泓攝) 

三百五十億造艦案,抽籤決標,不如廟裏擲筊 

就算是後見之明吧!整個決標過程,頗有啟人疑竇之處。 

第一,決標日期應該早已訂定了,何以有五位委員無法出席?五位委員是誰?是否遭到壓力、脅迫?主辦單位可曾善盡保護評委的工作?評委缺席,主辦單位可曾深入調查過缺席的原因? 

第二,有媒體報導,決標當天,召集人與副召集人都未出席,如果消息確鑿,主其事的人沒有出席,代理人也未出席,事關352億的重大項目,難道不能延期決標? 

第三,8位出席委員,各有心儀對象,無可厚非,但是,其中,有兩位力挺慶富的評審委員,給慶富的分數,高得有些離譜,抵銷了台船得分的優勢。按照一般評審辦法,應該將給分最高與最低的兩端捨棄不計,而不是用抽籤來決定。如果352億的預算可以這樣玩,那乾脆早早就到廟裏神明桌前去擲筊,豈不更有效率?搞不好大夥兒在神明前更不敢搞鬼! 

第四,說真格的,獵雷案根本不應該走到決標這一步。早在廠商資格認定這一段,慶富就應該比台船更早遭到淘汰了!台船有建造光華六號、錦江艦的實績,竟然比不過一個從未造過軍用艦艇的慶富?這也未免太匪夷所思了!這好比徵選籃球隊員,結果,入選的竟然是從沒打過籃球的人? 

第五,即使台船與慶富的造船能力不相上下,都得找外援部隊,那麼,評選委員另一個失職的部分就是他們沒有善盡查核徵信的責任!如果說,事涉352億的標案,評選委員只是將眼睛盯在廠商送審的文件上,卻沒有查核分辨文件真假虛實的能力,這樣的評審,誰都會幹!在今天的網路世界裡,只要有心,義大利、美國廠商的商譽、涉訟事件、產品評價、經營現況,甚麼資料找不到?至於這些外援部隊的技術文件,是否真的和國內投標廠商簽了協議,評選委員大可要求廠商提供外援廠商經該國法院公證以及我國駐外單位公證的文件,以昭公信。何必自討苦吃,自擔可能的法律責任? 

第六,最讓人百思不解的是,高普考、聯考、學測閱卷早就有入闈的制度,為什麼公共工程招標不能引進入闈制度?為什麼不能讓更多的內外評選委員參與、並採用隨機抽樣、遠距線上評分的辦法呢?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嗎? 

第七,決標後第13天,也就是11月3日,國防部就急急忙忙地和慶富簽下了這筆高達新台幣349億3300萬的超級合約。台船公司不服開標結果,12月3日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提出爭議會處理(訴願?),直到第二年(104年)9月25日工程會審議判斷確認本案採購過程並無違反相關規定。奇怪的是,開標當天,台船為什麼沒有提出異議?國防部草率決標,台船也沒有訴諸媒體?或者想要訴諸媒體卻「被和諧」掉了?台船向工程會提出異議,為什麼要花這麼久的時間呢?而工程會接獲台船的爭議處理請求,竟然要耗費10個多月的時間才能做出判斷? 

第八,最令人好奇的是,如果決標當天是台船在抽籤中勝出呢?故事的發展會不會一樣?慶富會不會當場抗議?主席會不會當天裁決廢標? 

走筆至此,獵雷艦弊案,誰該負責,該調查誰,該禁止誰出境,該查察那些人的通聯紀錄、帳戶和個人財務,豈不是透亮透亮的了? 

慶富藍綠通吃,權力者是笨還是壞? 

當然,此案爆發迄今,還有一些市井小民心中的疑問無法解釋: 

獵雷艦案的招投標與決標,發生於馬英九總統任內。慶富船廠的發跡史以及董座陳慶男和綠營以及「世界知名的貪汙總統」陳水扁交好,人盡皆知,總統府、國安會、國防部與海軍豈有不知之理?儘管市長任內有富邦魚翅案的疑雲,但與陳水扁相較,馬英九清廉遠勝陳水扁,婦孺皆知,何以馬英九麾下的國防部與海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去圖利一個親綠營又喜歡蹭在阿扁身邊的慶富船廠?而明目張膽以巨額款項圖利慶富之後,從總統府、立法院到監察院,再到工程會、大眾媒體,全都噤聲不語?

慶富  

陳水扁卸任總統前,頒給陳慶男二等景星勳章。(總統府網站) 

或許是因為馬英九太想做全民總統,太想在歷史留名,因此,既往不咎,沒有徹底清除前朝遺毒。馬英九忘了,壞人沒有證明他改過自新之前,還是壞人! 

或許是馬英九用的人都是好人,這些好人說不上愚蠢,至少不聰明。不聰明的好人很容易被聰明的壞人給騙了!正如很多不聰明的好女人常常被聰明的壞男人騙去了財、騙去了身體! 

也或許是國防部和海軍都不想得罪人,再怎麼說,總統府國宴還是有邀請人家慶富陳董父子參加呀!惡鬼難纏,何況,小馬哥行事一向親痛仇快,哪天人家陳董鹹魚翻身,我們這些流水的兵還得仰仗陳董呢!因為這麼想,所以,台船慶富咱都不得罪,做出個平手局,抽籤決定,誰也別怨誰! 

也或許是「國艦國造」這頂大帽子壓得大夥兒不敢說真話!民粹時代,「國艦國造」是政治正確,誰要敢說「沒本事造國艦」,誰XD倒楣,何必觸霉頭?民粹年頭,長官永遠是對的,立委永遠是對的,媒體名嘴永遠是對,識時務為俊傑,只要在名詞定義上動動腦筋,國艦肯定能國造!

當然啦,還有一種可能便是軍人地位越來越低,講話沒人信,獵雷艦也好,獵鬼艦也罷,既然你們要搞政績工程,我們一定全力配合。只要將魔鬼藏好,照章行事,招了標,決了標,沒被逮到違法犯紀,該升官升官,該退伍退伍,至於三兩年後得標廠商出狀況,或是融資貸款出問題,都是銀行團的煩惱,弊案與我何有哉?

獵雷艦  

獵雷艦弊案之所以發生,說穿了,就是軍方荒唐在前,公營銀行荒唐在後。圖為第一金控前董事長蔡慶年。(資料照,顏麟宇攝、取自維基百科/影像合成:風傳媒)
 

勿忘尹清楓,莫讓獵雷艦成為輪迴之懸案 

上述種種都是往好的方面想,往壞處想呢?那麼,我們必須說,物必自腐而後蟲生!台灣,已經爛到骨子裡了,連事關保家衛國的大事兒,連海軍弟兄的身家性命都可以兒戲,都可以沆瀣一氣地包庇貪瀆,台灣,可還有一塊淨土麼? 

銀行對一般企業貸放款,百般刁難,徵信查核再三,還得提供足額抵押擔保,唯獨遇上了打著國艦國造旗幟的慶富,遇上了長官關說交代(打個岔,柯建銘王金平涉嫌關說疑雲一案若是遭到起訴,不知道會不會矯正關說和高層交辦的惡習陋習?)徵信全免,核貸超速,人工跑案比網路還迅捷!更絕的是,明明是國艦國造案,明明得標的是設籍中華民國的廠商,銀行團核發的貸款居然直接匯到慶富轉投資的國外公司的銀行戶頭裡。這樣超高效率的貼心服務,直叫尋常百姓羨慕加忌妒呢! 

獵雷艦弊案的爆發,說明了經過了20多年的藍綠對立鬥爭,政府大廈已然崩壞傾頹,在上位者,專業知識貧乏、見識淺薄,20年來幾乎沒有一項政策能夠成功達陣,國家建設、經濟發展遠遠落後亞洲其他三條小龍以及新興崛起的中國大陸。立法院諸公忙於關說請託、周旋企業,既無專業知識也無心制衡行政單位。職司糾彈的監察院諸公,風骨缺缺,對發生在眼皮下的弊案往往視而不見,勉強跟著媒體起舞辦案,也多是虎頭蛇尾。而國家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院,在藍綠鬥爭的氛圍下,似乎也棄守了公平正義的最後防線,許多重大訴訟案,司法機關的種切行為,似乎也很難贏得民眾的讚賞與共鳴。至於負責為國掄才的考試院,這些年來越來越像是極高檔的冷氣機---只剩下完全無聲的冷! 

也許是迷信,當年尹清楓命案沒有破案,動搖了國本,台灣從亞洲四小龍的高位跌落塵埃,一蹶不振。獵雷艦弊案若是照例無法徹查,貪瀆舞弊者照樣逍遙法外,這個政權,不管他的名字叫中華民國還是台灣,會不會就此走下歷史的舞台?藏在獵雷艦案裡的魔鬼,會不會吞噬了你我所鍾愛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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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禍首當然還是慶富陳家父子,然而是誰在縱容?誰讓他們父子假藉『國艦國造』之名大玩金錢遊戲?慶富的大爛攤子引爆的不只是金融秩序的荒腔走板危機,更在朝野無聊地互咬互砍中凸顯目前『國艦國造』政策毫無章法」。圖為停泊中正軍港9號碼頭的永靖級獵雷艦。(取自玄史生@Wikipedia/CC-BY-SA-3.0)

孔令信觀點:是誰縱慶富父子演出「國艦詐造」的荒唐戲碼?

2017/11/22 風傳媒

孔令信  *作者為銘傳大學新聞系主任

根據《自由時報》2017/8/12報導:馬總統任內,在2013年敲定執行「康平專案第二階段」,藉由「國艦國造」方式,籌獲六艘新型獵雷艦,總預算約358億餘元。然而經過數次流標後,台船、慶富在2014年3月參與投標,經由評選委員會投票,兩家船廠獲得同分,依照「政府採購法」抽籤,由慶富以352億餘元標得此案。台船質疑評選制度有問題,向國防部提翻案未果。

這裡有一個重要關鍵是依台船的說法,慶富並無能力在國內自製,首艘須在義大利建造,其後五艘才在台灣建造,反觀台船有能力全自製。且台船投標金額比慶富低,也具有多艘造船經驗,在上述二項評比領先,結果卻是兩家同分,採取抽籤讓慶富出線。(台船的說法,評選委員共13人,當天來了8位,4比4同分) 

另外依《上報》2017/4/18獵雷艦系列報導,記者朱明揭露慶富與美商洛克希德馬丁(Lockheed Martin)所簽訂購買聲納合約,與慶富和香港「L3 capital co.,ltd」公司簽訂合約,慶富都是由該案計劃主持人副董長陳偉志簽字,兩份合約最先頁的「合約修訂時程表」,及合約內各項條文的陳述,其相似度竟高達90%以上,讓人懷疑是否有違反海軍採購法的問題。陳慶男則承認有兩份合約,並表示「洛馬公司合約乃本公司執行獵雷艦專案所簽訂之戰系設計、發展及整合合約;L3 Capital合約乃為未來用於驗證獵雷艦功能所需之音響、磁性及爆震測試裝備,預劃採購之合約。」儼然就像造軍艦專家一樣。 

慶富  

依《上報》雷艦系列報導,慶富集團董事長陳慶男承認有兩份合約。(盧逸峰攝) 

值得注意的是,首先,兩份合約相似度從一開始修約的時程表就幾乎一樣,都是有2013/9/30、2013/11/08、2014/3/31與洛馬最後定稿2014/4/28共四次記錄;但與香港的合約2014/3/31簽訂,特別記載了ROCN中華民國海軍。

其次,在慶富與洛馬所簽訂合約,明訂簽約後180天,若船廠未能取得中華民國海軍新型獵雷艦標案,任何一方可主動提出終止該合約的落日條款。同樣慶富和香港L3 capital 簽約也是說明,若未能標到中華民國海軍新型獵雷艦,該合約到2014/12/31終止;甚至標出合約價格是2千萬美金。慶富對獲得海軍合約好像勢在必得。

最後,據海軍獵雷艦專案(PA02006L184計畫清單)的投標廠商資格規定,第2項: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作之文件,此項得以分包廠商所分包者代之,如為外國廠商須附公證或認證之中文譯本。慶富分別在2014/4/28與2014/3/31取得美商與港商兩家合約,顯然就是要滿足投標廠商的資格規定。問題是慶富與台船競標是在2014/3,顯然還沒有取得兩家外商正式合約,卻有資格參加投標,不是很奇怪的事?

慶富與海軍簽下採購獵雷艦案的日期是2014/11/3。根據海軍在2017/11/20的記者說明會中秀出的圖表顯示,2014/12/17海軍付出第一期款(金額多少未列出,事實上高銀付出17.4億)。首艦2015/3/1設計施工圖規畫,3/21及3/28海軍付第二期款(同樣未列出金額),2016/4/1在義大利開工。2016/8/26脫模9/27完成脫模。12/1及12/16海軍付第三期款(未列金額,事實上付了24億2085萬元)……

依海軍的說明,海軍在義大利的監造組,依規定程序檢驗船殼脫模條件都合格,且慶富在2017/11/28及12/1把兩筆預付款還款保證金交還海軍,海軍便在12/1及12/16付給慶富第三期款24億。到這裡海軍司令黃曙光強調海軍一切「依法依約」,這筆款項是他批的,沒有承受任何來自總統府或國防部的壓力,也沒有關說,他也沒有與慶富老闆見面,這是他的決定,他負完全的法律責任。

如果黃曙光所說的是真的,要問的是:

1、慶富在2017/9/14曾要求付款,黃曙光沒同意,為何?慶富陳慶男陳偉志在9/23進入總統府拜會第三局局長李南陽、新南向辦公室主任黃志芳。與李談到陳偉志擔任榮譽總領事事宜;與黃志芳談新南向投資議題,閒聊時陳慶男提到海軍造艦計畫合約太嚴格一事,因與職責無關,黃未做任何回應。若李黃說的都是事實,那麼海軍在9/23前一直都是拒絕付款,而被慶富批太嚴格。在此之前第一、二期的付款都沒有延遲,為何慶富會抱怨太嚴?

黃曙光  

「海軍司令黃曙光強調海軍一切『依法依約』,這筆款項是他批的,沒有承受任何來自總統府或國防部的壓力,也沒有關說,他也沒有與慶富老闆見面,這是他的決定,他負完全的法律責任。」(蘇仲泓攝)

2、海軍第一期付款是在完成簽約與設計施工圖期間,而第二期付款則是在義大利4/1動工前,這應都是合情合理,獨獨第三期,8/26才脫模,9/27才完成脫模,慶富就急著在9/14向海軍要錢。顯然這是不合理的,黃曙光拒絕當然是站得住腳,然而兩周後,黃卻同意撥款,也就是9/28,完成脫模才一天,驗收工作是否完成並且提出報告給海軍司令部呢?海軍前面被慶富批得太嚴,而反過來脫模才完成,馬上就同意,前後處置落差竟然這麼大,不是很奇怪嗎?

3、回到海軍與國防部的作業流程,根據國防部軍備局長梅家樹(撥款時任海軍參謀長),表示海軍早在10/18就呈案向國防部要求這項預算調控需求,並經各聯參審查意見,12/15核定調控,並非在105年底突然決定付款。在國防部這邊第二、三期款兩次資源調控,分別由時任國防部常次的許培山、尚永強所核,「12月15日核定調控是尚永強。」流程看起來都很正常。問題是這是一筆「國艦國造」的首件重大案件,預算是要向立法院報告的,更何況這樣的調控牽涉到其他軍種九項軍購預算,依黃曙光的說明,海軍在他的批示下一口氣要24億,呈文一上,不到兩個月經聯參審查就由常次尚永強核定給錢,效率之高,可以說是一路「綠燈」;至於部長馮世寬好像「完全不知道」。這樣大筆的預算撥款,聯合審查好像相關單位都沒有意見,不必做任何協調或由長官裁決?好像「國艦國造」大帽子一蓋,就誰都不要多嘴!只是要問:國艦國造要依法行政就不必要依法監督嗎?

4、至於預算解凍報告今年3月時就送立院(2014年未編24億預算,2015年補提),海軍未向立院更新狀況,梅家樹表明將一肩承擔疏失責任。換言之,海軍所謂的「依法」就是所有作業流程都依法,只有送到立院資料沒有更新,這樣的「作業疏失」。至於「依約」,契約上可不用提前付款,海軍卻決定撥付,參謀長李宗孝表示曾經律師團評估,考量延遲付款將有訴訟風險,且希望透過誠信原則,在需求面上期待廠商如期如質依約交艦,免生爭議,因此海軍決定付款。問題是這筆巨款只要在今年第一季之前付款,根本就沒有違約,哪裡會有訴訟的問題?倒是海軍求好心切,希望廠商「如期如質依約交艦」主動提前撥款,對慶富是誠信相待。海軍真的「仁至義盡」!只是海軍有必要做到這種地步?「國艦國造」還得看義大利和廠商的臉色!

5、從慶富向總統府抱怨,海軍拒絕付款太嚴了(2017/9/23)!到海軍發動「提前撥款」立案(2017/9/28-10/13),不到20天。海軍從被動轉主動,以高效率完成任務,又不用打擾大鵬部長出面,完全自立自主。更能在媒體一直挖掘慶富案之後忍耐不動如山,而愈燒愈烈時主動出面扛下一切責任,真的是忍辱為國為軍啊!只是要問的是海軍真能扛起這個重擔嗎?24億這樣龐大的預算,不必告知上官?這符合軍中紀律嗎?

放下海軍的說明,政院在11/2公布「獵雷艦專案調查報告」,指出軍方辦理採購案有5項作業缺失,引起軍方極大反彈。馮世寬曾密集與軍方將領會商,了解內部對政院調查的不滿溢於言表,要向小英總統當面「告狀」。11/9馮世寬卻在立院表示國防部把這5點列為努力改進的方向,11/17前提出完整懲處報告。沒想到17日國防部又改口暫緩公布懲處名單。如此反覆,所為何故?

獵雷艦  

「馮世寬曾密集與軍方將領會商,了解內部對政院調查的不滿溢於言表,要向小英總統當面『告狀』。11/9馮世寬卻在立院表示國防部把這5點列為努力改進的方向,11/17前提出完整懲處報告。沒想到17日國防部又改口暫緩公布懲處名單。如此反覆,所為何故?」(陳明仁攝) 

顯然與藍委呂玉玲、馬文君11/4在立院公布爆料音檔,內容透露慶富疑似有直通總統府的管道有關。音檔中的主角之一高市海局長王端仁當天即請辭獲准。慶富副董陳偉志表示9/27進入過總統府「溝通」,二天後海軍就電告他「有錢了」。根據總統府的公布,陳家父子9/23入府,與李南陽、黃志芳談過話,特別向黃抱怨過海軍太嚴了!這個重大的關節若是不能澄清,在24億就是「不明帳目」,海軍在11/20所做的一切說明,就有可能是為了「圓這個靶」而非事實真相了! 

同樣地媒體傳出馮世寬部長11/17曾入府與總統談話,當天軍方就「定調」一切責任都由海軍扛下來,才有11/20突然召開記者會由黃曙光領軍說明並承擔起一切責任。然而國防部自己說,「為求全案周延,有關本案懲處事宜,待全案釐清後再公布」。海軍自己先跳出來切割一切,不是更讓人啟疑:想要為部長與三軍統帥開脫一切責任嗎? 

另一邊有關聯貸部分,慶富共向9家銀行聯貸205億元,另外還有獨貸數目不明。一銀是最大的受災銀行(授信有66億),慶富今年8月起發不出薪水,繳不出利息。只是瀕臨破產的危機慶富風暴持續擴大,政院11/20日ㄧ口氣調整三位公股董座高層人事:第一金由北捷運公司董事長董瑞斌接掌、合庫金由中央存保公司董事長雷仲達接手及台企銀董座由金融研訓院院長黃博怡出任。顯示政院想要快刀斬亂麻,讓慶富聯貸這部分立即止血。

獵雷艦  

2014年11月,慶富為了籌措執行獵雷艦案所需的資金,向9家金融機構進行聯合貸款,由第一銀行統籌主辦與管理。(取自維基百科)

問題是根據《壹週刊》報導,慶富造船承攬海軍獵雷艦案涉嫌以假合約向銀行團詐貸,在8/9遭雄檢搜索,陳慶男父子1300萬元交保,負責戰鬥系統的美國軍火商洛馬公司發函慶富,要求限期結清10多億元貨款,借款給慶富的銀行則陸續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與強制執行,導致慶富8月薪資發不出來,爆發嚴重財務危機。換言之,慶富一直在玩詐貸手法,不但騙了聯貸銀行更利用關係「施壓」讓軍方「提前撥款」。今年8月已周轉不靈,9月入府抱怨,可是蔡政府毫無警覺,演變成今日的惡果!

禍首當然還是慶富陳家父子,然而是誰在縱容?誰讓他們父子假藉「國艦國造」之名大玩金錢遊戲?慶富的大爛攤子引爆的不只是金融秩序的荒腔走板危機,更在朝野無聊地互咬互砍中凸顯目前「國艦國造」政策毫無章法,不但不能帶動國防工業的躍進,反而讓外行領導內行,專業專才得不到發揮的平台。還有像雄檢一樣的荒唐發言,全然不是憑著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的精神來查案,更凸顯司法只為政治服務,而不是公義發聲!唉!這場荒唐大戲還要拖到什麼時候?才能水落石出呢?

【獵雷艦弊案】一次看懂國防部懲處名單

2017年11月23日 蘋果日報

慶富獵雷艦案持續延燒,行政院月初調查報告列出國防部五大缺失,要求檢討;外界關注國防部針對獵雷艦案的懲處名單,國防部長馮世寬昨在立院備詢表示,會做出決定,下午國防部隨即舉行記者會公布懲處名單,前後任共三位海軍司令遭記申誡2次,包括已退役的前司令陳永康、現任參謀總長的李喜明以及現任司令黃曙光;共計28人次遭懲處,扣除重複名單後,23人被懲處,其中包含 21顆星、28顆梅花。

《蘋果》整理三張懲處名單表,讓讀者一次看清楚。(政治中心/台北報導)

懲處  
懲處2  
懲處3  

延伸閱讀:

獵雷艦案:《凸顯國防政風,主計,人事,體制沈痾》《這群人是笨還是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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