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諜  

涉鎮小江共諜案的退役少將許乃權行為叛國,卻還可以吃終身俸,法律拿他莫可奈何。(圖片截自中天52家族)

許乃權  
前解放軍鎮小江(左)與我前少將許乃權(右)都因組織史上最大共諜網遭判刑。許去年7月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2年10個月,目前已刑滿出獄,每月仍能領7.5萬退休俸,引發爭議。資料照片

勞工做死,結果共諜還爽領退休金!? 

郭向雲/時事評論者

2017/11/22 蘋果日報


最近立法院因為《勞基法》修法的爭議吵得人仰馬翻,政府想放寬法條對員工加班的限制,讓勞資雙方協商工時跟休息時間,而在野黨及勞工團體紛紛跳出來反對,認為勞資協商在台灣從來不是一個能有效運作機制,因為哪個勞工敢對老闆的要求說不,所以這樣的修法根本是大開勞權倒車。民進黨立委何欣純在臉書上說,因為「一例一休」,所以很多在地產業的勞資和諧被破壞了,因為沒有沒彈性工時也不能任意加班,所以勞工再也無法養家安家。

何欣純說的話有沒有道理呢?有沒有她說得那種「相互體諒」、「彼此信任」的勞資關係存在呢?筆者相信是有的,可能何委員自己也看了不少,而真的也許有很多在地或低層的勞工真的需要加班才能賺夠養家活口的錢。但為什麼他們願意犧牲休息時間或健康,來換取那僅夠維持生活的薪資呢?不就是因為台灣勞工的薪資一向是低到不可思議嗎?所以他們只能用更多的上班時數再搭上自己的身體,才能夠養家活口。

所以在修法之後,無論是自己要求的,或因為勞資地位的不對等所導致的不得不加班,可能有更多的勞工會因為加班或無法休息把自己的身體搞壞甚至過勞死。

結果,今天早上到一則新聞更令人生氣。國軍前少將許乃權因為涉及中國解放軍上尉鎮小江共諜案,負責在台接觸並吸收國軍現、退役軍人,違反「國家安全法」,被法院判刑2年10個月。日前她服刑完畢後出獄,結果被立委踢爆他現在還能依法每個月領月退俸7萬多元。

不知道多少人看了這新聞覺得很諷刺?這些「台灣經濟奇蹟的幕後英雄」,也就是台灣基層勞工,他們不僅要每天兢兢業業地上班,有時甚至還要過勞加班才能養家活口,結果一個出賣台灣利益給中國的軍人卻可以每月爽領七萬塊?請問這是什麼道理?

而且如果許乃權犯法或被抓得更早,他還不僅能領7萬,而是可以領10萬全薪。因為去年立法院會通過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才增訂現、退役軍人若觸犯《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行,將依刑責輕重取消其全數、部分退休俸的規定。依據這個修正案,許乃權判刑兩年以上、但未滿三年者,所以「只減」30%退俸,所以才領7萬多元。

不得不說,這個規定還是真是保護這些觸犯《國家安全法》與《國家機密保護法》等罪行的現退役軍人啊,出賣台灣利益不打緊,只要出賣的不是很多,退休俸還是可以爽爽領。要知道軍人的退休俸可是台灣人民納稅的血汗錢(這就包括過勞勞工的稅金啊),竟然可以這樣付給背棄台灣的人。

當然,出賣台灣利益的罪行有輕重之別,但這些輕重應該反映在罪行之上,至於說到取消退休俸,絕對就只有「有無」之別,而無「輕重」之差。因為如果只依輕重來看,如果是將軍以上的軍人,只要犯個三年以下的罪責,還是可以領七萬甚至更多,那不是增加我國將官的犯罪意願嗎?

所以,不合理的規定趕快修一修吧,不然台灣人不僅要做死,還會「寧死」(台語:揪心而死)。

校園  
為避免為校園性侵的加害人,趁性平會調查空窗期申請退休搶領保險金,「教職員退撫條例草案」內將設立特別規定,對於校園性侵案退休教師將追討退休金。圖為示意圖。(攝影:李隆揆)

投書:「寧當共諜,不要當性侵犯」 有這道理嗎?

胡奇偉   ※作者為時事觀察者

2017年11月25日 上報


乍看標題,讀者一定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共諜怎麼就跟性侵犯談到一處去了呢?這兩者根本性質不一樣,根本是香蕉跟橘子,不具備可比性。但雖然二者在動機、犯行及所侵害之利益等方面的確南轅北轍,但在一件事情上是可比的,即犯罪所帶來的後果。 

性侵和擔任共諜,都是犯罪行為,自然會有法官根據法條及行為人的罪行來依法量刑,這是司法專業主義的範疇,這裡不多做討論。本文要討論的是,除了依法判刑外,兩種犯罪人所被加諸的其他懲罰。 

涉及校園性侵案  可望追討退休教師退休金 

以校園性侵案件為例,2010年月立法院三讀修正「教師法」修正案,規定只要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且確認有性侵事實的教師,不僅在調查期間的薪水不得支領,而且必須被解聘。而2011年通過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修正案,則規定校園若有性侵害事件發生,但校內教職員若沒有及時通報,而且再導致性侵重演或另一個新案件,抑或涉及湮滅及隱匿證據,都將面臨被解聘或免職的處罰。同年年底通過的「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規定只要有妨害性自主罪前科者,永不得擔任公立學校校長、教職員、教練等,以在職者則必須予以解聘、免職。 

不僅如此,根據教育部今(2017)年提出的規劃,為避免為校園性侵的加害人,利用學校性平會在調查期間的空窗期申請退休搶領保險金,未來將在「教職員退撫條例草案」內設立特別規定,針對校園性侵案退休教師追討退休金。

從這些對校園性侵犯所施加的刑罰以外的懲罰,除了禁止其擔任公立學校的任何職位,甚至還連做到那些包庇性侵犯的相關人員,而且未來還有可能針對提前退休的性侵案老師追討其退休金。這些監禁以外的處罰不可謂不重。 

共諜案許乃權出獄爽領7萬 軍方將修法 

反過來,我們來看看,最近的因涉及中國解放軍上尉鎮小江共諜案的前馬防部少將許乃權所「享有」的待遇:他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2年10個月後,服刑完畢已於今年9月出獄,現在「依法」每月可領7萬多元的終身俸,一直到他過世為止。立委質詢退輔會主委李翔宙,為何曾擔任共諜的軍人還可以中國民國退休金?李無奈的說,只要許乃權沒有繼續被「褫奪公權」,服刑完畢就能依法請領退休俸。最後李強調,這種現象非常的不公平,修法是必須的。 

校園性侵案,假設今天犯案的是老師好了,對他的懲罰,首先當然是基於因為他對受害人造成的生理及心理傷害,但其懲罰之所以如此之重,不就是因為他背棄了教育人員的宗旨,利用權力不平等或受害人的少不更事,遂行自己的的生理慾望。而涉及共諜案的現退役軍人,其懲罰當然也是因為他的行為對國家利益造成了損害,而且他更違背了軍人保家衛國的誓言及職責,所以其懲罰難道只該停留在刑罰的層次嗎? 

李翔宙說的對,這的確應該修法解決,但是有關單位最好記得,在他們剝奪或追繳涉及共諜案軍人的退休金之前,永遠都會有人訕笑:原來,中華民國對校園性侵犯的處罰,比通敵賣國的共諜還重啊!

共諜  
前陸軍少將許乃權因涉及中國解放軍上尉鎮小江共諜案,被判刑2年10個月,目前出獄。但出獄後還能領7萬多元,軍方強調,這很不公平,所以會建議修法。(圖片取自許乃權臉書)

對共諜寬大 就是對國軍弟兄殘忍

2017年11月25日 上報

卓然  作者為自由評論者  

退役少將許乃權涉及「鎮小江共諜案」,判刑2年10個月,且已刑滿出獄,不但在臉書上高調晒瀟灑,而且依法仍可爽領7萬5000多元月退俸到老死,叛國的代價這麼便宜,難怪許多退將紛紛跑到對岸抱大腿、拍馬屁。  

此案諸多匪夷所思之處,首先,號稱「史上最大的共諜案」,對國家安全傷害很大,對國軍袍澤性命安全危害尤深,但量刑之輕,則叫人傻眼,但因主嫌非共軍現役軍官,許乃權也已退役,只得引用罪刑較輕的《國家安全法》起訴,無法以「外患罪」相繩,因此主嫌只判4年多,而且即將假釋出獄。  

許乃權行為叛國還可以吃終身俸,法律拿他莫可奈何,問題還是出在國家認同,按照現行憲法架構,無法將中共政權視為「它國」,台灣有些人總是很忌諱稱「中國」,而必須補上「大陸」兩字,除了國族認同的內在心結,害怕被劃歸「隱性台獨」也是原因之一。  

中共政權代表中國舉世認同,而且不時強調「唯一代表」,但是唯獨對台灣人叫它「中國」很感冒,就是要避免造成「兩國」的印象。在台灣不敢直呼「中國」的人,也不敢否定現存台灣的政權是個國家,於是只好很阿Q的把「大陸」降格為一個「地區」,中國反而欣然接受,寧非怪事?歷史扭曲現實,不由令人啞然。  

但不管兩岸的內在矛盾有多深,從現實層面看,中共對台灣而言,是個敵意政權迨無疑義。只要台灣不肯接受一國兩制和平統一,就不能排除軍事衝突的可能,兩岸的軍事力量日益懸殊,決勝的關鍵除了武器裝備,更重要的還在軍心士氣,而軍心士氣則必須建立在為信仰價值奮鬥的意志,以及嚴明的軍紀之上。  

設想,基層軍士官為保家衛國而流血流汗,他們的長官卻把國安情資拿去賣錢,置他們的身家性命於不顧,豈不等於獎勵敗類殘害忠良?一旦軍人的心防瓦解,花再多的錢買武器裝備,也是形同一堆破銅爛鐵。  

退撫會主委李翔宙承認「這非常不公平,會建議修法。」此案以涉案當時是否為現役做為適法性認定,大有商榷餘地,吾人以為,只要以軍階領受國家俸祿,就有對國家盡忠的義務,也該當相關法律約束。若要修法,只須填補這個漏洞即足。  

以許乃權案而言,若在威權戒嚴時期,早被綁赴刑場正法了,但是當年領導他們的高階將領們,官拜三星、四星,有些還是執掌思想政戰的大員,他們一生以反共為職志,也享盡因反共得來的富貴尊榮,如今卻絡繹兩岸朝覲天安門,試問對岸敵意消除了嗎?沒有。這些人午夜夢迴,對當年因為講錯一句話,或讀錯一本書,就淪為槍下冤魂的袍澤,不會良心不安嗎?  

對共諜寬大,就是對基層軍士官殘忍。

https://youtu.be/S7J-NtwaC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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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諜案退役少將許乃權出獄月領7萬多 李翔宙:不公平


2017/11/20 蘋果日報

涉及中國解放軍上尉鎮小江共諜案,在台灣吸收國軍現、退役軍人的前陸軍少將許乃權,被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判刑2年10個月,目前已出獄,每月仍領月退俸7萬多元。民進黨立委劉世芳上午在立法院國防外交委員會中質詢退輔會主委李翔宙,「這對一般退伍軍人合理嗎?」李翔宙強調,這是非常不公平,因此會建議修法。
 
李翔宙今赴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107年度退輔會預算。劉世芳在質詢時指出,許乃權依遭判刑的時間是2年10個月,應該是今年9月就出獄,因此如果退役少將在服完刑期之後,沒有褫奪公權,是否可以照常請領退休俸?李翔宙說,如果按照規範是這樣,但他強調,這非常不公平。
 
劉世芳並進一步指出,許乃權自己在其臉書中寫,「回來了」,好像一副光榮退伍的樣子,由於他已涉及國家安全,結果還是要給他退俸。劉世芳問,如果他是少將,退俸是多少?李翔宙說,最低大概是7萬5550元。劉世芳並詢問說,退輔會是否要修法?李翔宙說,這不僅不公平,而且會建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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