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  

Photo Credit: @ Flickr CC BY SA 2.0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德國著名軍事學家包狄辛將軍(Wolf Graf von Baudissin)曾說:「軍人乃是穿著軍服的公民」,即認為軍人應如同一般公民,其基本權須受憲法保障,基於上述理念,我認為透過基本人權保障的觀念,來重塑軍人的地位且保障軍人的權益是極其重要的。

為什麼台灣軍冤案層出不窮?因為國防部根本沒有把軍人當公民看待

2015/04/09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文:雅伊薩(役男不服從行動聯盟)

人權,乃是近現代世界各國都蔚為重視之普世價值,聯合國《國際人權法案》中提到:「人皆生而自由;在尊嚴及權利上均應平等」,說明了其中「基本人權」是身為人類重要且不可侵害、剝奪的一份權利。

中華民國自稱為一民主法治國家,理應重視且保障國民之基本人權,馬英九先生也曾公開聲明,中華民國的司法判決得直接引用國際人權法案作為立場之佐證,更顯中華民國對於應維護公民人權的立場是贊同且堅定的。

然而,國軍卻如同被社會這股人權風潮忽視的陰暗角落,從最早的江國慶事件、六年前的蔡學良事件、一直到前陣子的洪仲丘事件,以及軍方對於318學運事件抱持偏頗態度,禁止軍人表達個人意見等等。

這類事件一再的發生,便是顯示國軍對於陳腐思維所產生的弊病不思檢討改進,各種軍隊規範對於基本人權的漠視,過時軍中文化導致的軍紀問題,甚至是諸多打壓軍人公民權的作為,我認為是不符合於當今社會與民主人權思潮的。

《中華民國憲法》第138、139條明確指出軍隊國家化的原則,而德國著名軍事學家包狄辛將軍(Wolf Graf von Baudissin)曾說:「軍人乃是穿著軍服的公民」,即認為軍人應如同一般公民,其基本權須受憲法保障,基於上述理念,我認為透過基本人權保障的觀念,來重塑軍人的地位且保障軍人的權益是極其重要的。

對此,我們要求行政院及國防部應提出軍人公民權的保障辦法及草案,並盡速交付院會立法,也應重啟行政院軍冤申訴委員會,善盡此會應完成但未完成之任務,還給社會及軍冤家屬真相。此外,也應大刀闊斧的改革軍中文化,建立「法治軍隊」的概念,使「軍隊國家化」、「軍隊民主化」能真正的被落實在每個基層單位。

其實這一切只是出於一個簡單的訴求:「保障軍人人權,捍衛公民權利」,重啟軍冤調查、揭露司法真相,也僅是出於一個明確的理由:「軍人乃穿著軍服的公民」。因為國軍舊有陋習規範違反人權,所以我們必須透過公民改革來建立民主法治的軍風。

身穿軍服失人權,保家衛國為了誰?我是軍人,也是公民!

軍冤案,在近幾年來已經造成了台灣社會上普遍對於兵役制度的不信任,及內部問題的恐懼,同時也造成募兵制無法完全落實的原因之一。從最廣為人知的洪仲丘事件,做為一個導火線,各公民團體及社會大眾開始關心其背後的脈絡,並因此挖掘出從前許多未被重視的軍冤案事件,從他們的例子身上便可證明台灣當前這個政府對於人權的普世價值並未相當重視。

時至今日,我們要思考人權這個議題,個人認為,其關鍵首先就是要從軍冤受害者的故事中尋找。畢竟軍營是一個相當封閉的空間,且國防部對於外界的態度也一直趨於保守,導致民眾根本無法深入了解其中的秘辛,更無法達到監督這個體制的效果。

軍冤案受害者,不僅僅是失去法律給予的基本人權保障,更是失去身為一個人基本的尊嚴,連真相都沒有機會得到明朗。諸多事件也證明,役男是最容易遭受不公義對待的族群之一。

318學運發生後,我找到了自己明確的人生目標,並傾全力的朝它邁進;為了大大小小的社會運動、為了滿足天真的自己,只是希望改變社會的那種決心,我不惜用各種理由向長官請假甚至是擅自離營,當然這很快便付出了代價。

這個代價並不小,我遭到役政署移送成功嶺替代役訓練班輔導中隊,那裡是一個相當奇特的地方,任何事物就像是工廠的生產線, 具有固定的模式、 固定的動作。我們不再需要自主的思考,只需要學習如何盲目服從。

當你知道自己被囚禁在那樣的空間一段時間,知道自己已無力抵抗時, 你便只剩下一個選擇-「嘗試著假裝快樂並忽視那不正常的一切」。我在那裡的每一天盡都在進行許多無謂的洗腦課程,在那裡的管理者會以居高臨下的姿態告訴你:「你是錯的!你應該要服從!你被送來這裡的那一刻起就失去了所有自由!認命吧!」

此外,所有的動作都必須報備,包括了任何舉手投足和抓癢等無意識的動作,其繁瑣的規則會讓你覺得荒謬到毫無常理可言。可是我並不知道自己哪裡做錯了?我是台灣人,我該效忠的是這個我已經非常痛恨不屑的政府嗎? 與其為既得利益者服務,我寧可逃,因為我知道當前的我還有更多更重要的任務必須完成!

身為一個微不足道的替代役役男,我有義務必須拯救的,是自己的國家,而不是捍衛你們這些既得利益者的權力。改革體制、阻擋服貿黑箱通過、停建核四,這些在我心裡遠比在市政府為國民黨官員發送公文來得重要。

當遍地開花的社會運動已勢不可擋如洪水般發生時,表示當前的政府一定具有某種程度上的問題。而役男的角色既然是為國為民盡忠,難道不能夠參與社會運動、不能夠和全民一同監督政府嗎?這很顯然有違反《憲法》第138、139條「軍隊國家化」的疑慮;我們必須思考,軍人、替代役、警察等公職是否容易淪為黨的打手?

在成功嶺輔導中隊,沒有所謂的時間,因為你已驟然失去自己每天生活的意義,那是一種極其病態的監禁、精神上的凌遲。整整三個半月的時間,我被完全的剝奪人身自由。直到現在即使我已離開成功嶺數個多月,但一切的景像仍歷歷在目,成為了心中永遠的陰影。

在21世紀的現今,我實在難以想像一個號稱擁有憲法和打著民主招牌的「國家」,居然能夠放任自己管轄內的國防部如此對待為其服務的軍人,令人感慨萬千。如何解決這些存在已久的弊端,是我們需要思考的首要問題,否則難保是否會再有下個洪仲丘、蔡學良、陳俊銘的出現。

我相信沒有任何人會希望自己的下一代子孫也和受害者們一樣,進入到高風險的軍營中服役。我同時也相信,我們清晰的思想絕對能夠武裝自己,並和軍冤案的家屬們團結一致,成為改革不公不義、溫柔又強悍的力量。

Photo Credit: 中岑 范姜 @ Flickr CC BY SA 2.0

責任編輯:孫珞軒
核稿編輯:楊士範

軍人  
國軍示意圖,與文中所涉人事物無關。Photo Credit: Reuters/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要年輕的役男把當兵視為榮譽、愛國,令他們願意奉獻所長,那就要去觀察當今役男們的思想與文化特質,循著軌跡把所需要的能力引導出來,而不是自以為是地說:「我們以前都可以,你們還抱怨什麼?」

帶兵卻不帶心,我們的國軍到底想要台灣的軍人們具備什麼能力?

2015/12/12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文:李雲(國中專任輔導教師)

最近軍營又發生兩件憾事,十月時一位學弟被學長操到昏倒,十一月一位新兵感冒延遲送醫而身亡,看在對當兵還記憶猶新的小弟眼裡,特別感慨。

老一輩總說當兵是一種歷練,甚至有「沒當過兵就不是男人(刻板印象中的)」等想法。年輕一輩卻覺得是浪費生命、一種迫害、羞辱。每當出現軍中的新聞,許多「前輩們」總要暢談過去多麼辛苦、現在多爽,出事的人一定是自己「白目」,急著為「優良傳統」辯護,眼紅現在「正常一點」的對待,好像吃了大虧一樣,生怕後輩不若當年刻苦的自己。

為何一脈相承的訓練方式,卻造成兩種極端反應?

台灣這些年的民主發展與文化、價值觀改變相當迅速,而軍隊仍停留在幾十年前、改變甚微,當然會產生衝突。

過去威權氛圍與極端的資本主義推行下,社會中形成崇尚「服從(非合作)、愛國與刻苦耐勞」的美德,這些美德也在軍隊中相當盛行,而且不斷被強化,以致前輩們當兵時的矛盾較少、認為當兵能訓練自己、能為國家貢獻一份力;「男人」都是這樣磨練過來的,如果去爭取什麼人權反而丟臉。

我父親約在四十年前碩士畢業,當時算是教育程度較高,他仍認為沒當兵是很丟臉的事。

年輕一輩的教育程度普遍提高、重視民主與獨立思考能力、法治觀念的建立等,更重要的是,社會也開始重視人權與相互尊重的價值普及。這些價值與能力,也是現在教育最希望能給予學生、教師在培育的過程中不斷強調必須教導給學生的價值。

但在軍中,這些價值與能力是不被允許的,不允許質疑、不存在人權(有時上廁所都不行)、不存在尊重、充滿人治色彩;鄰員寫營中作文的酸言:「感謝國家,讓我們學會出社會面對權威與上級的最重要技能,就是把自己歸零,不要管長官是對是錯,聽話就對了!」

軍隊與社會普遍思維、教育重視的價值完全脫軌,怎麼可能不產生衝突?

責罵與恐懼

軍中非常喜歡使用「責罵」與「恐懼」來控制部隊。賞罰只是幌子,做對事要看長官的心情才會有一點賞;做錯事卻可以無限上綱,對錯的標準也是看長官。

長官犯錯不能指正,指正會被罵、最後出事還是會被罵。指導語含糊不清,還要求一次把事情做完美;長官稍有不滿意就開罵,也不說明哪裡出錯,就要你再做、錯了再罵。有時罵人的話非常難聽,早就超過公然侮辱的界限。我聽過除了當眾汙辱智商之外,甚至還論及役男的家鄉。

最匪夷所思的是,長官常在罵完人後,說役男沒做好就是不尊重他們、人跟人是互相的。如果再維持這個態度,就不要怪長官不尊重役男。但都罵成這樣,跟役男說「你有尊重他們」如何能服人?

另外,人類在恐懼與壓力下,思考、專注力與記憶提取都會下降,犯錯的機率提升。犯錯被罵、被罵後又更恐懼、更會做錯事,不斷地循環,產生一個容易犯錯、毫無效率的行為模式。在高壓的狀況下,人體的免疫力和生理狀況也會下降,有些長官又動輒以「不要裝死,如果發現沒有很嚴重你就完了!」之類言語威脅,造成許多人因害怕而強忍,直到身體承受不了再去求診,憾事可能就此發生。

由於恐懼,役男會產生仇恨,對象通常就是長官與國家,降低對軍隊與國家的認同;平常役男可能不得已要服從命令,但如果真的出事,難保多數人不會隨便敷衍、不想為長官和軍隊盡力。

關於「計較」這件事

某位政府官員給我們上課時說了一句話:「最近的兵越來越會抱怨、申訴。現在的兵真的很會計較。」這句話令我很高興,同時也很生氣。

高興的是,我看見教育確實讓年輕一代學會反思、注重自己的權益,不再默默吃虧、服從威權、複製服從價值;這句話讓我察覺新一輩人權觀念的覺醒。而生氣的是,一位高官居然有這種反因為果的思考邏輯,對役男的申訴感到煩躁、覺得役男愛計較。他們似乎從來沒有思考過,若不是軍營或單位既有的問題過於嚴重,役男才會不得已申訴嗎?

而且會申訴的仍是少數,大多數人吃虧後仍然默默承受,可見軍中多少越權、違反規定的事情不斷發生。光我看到的人身攻擊式謾罵與違反規定的處罰,至少都可以申訴幾十次了。

國家到底想要軍人具備什麼能力?

軍中還有很多文化與規定需要改變,如不斷複製父權意識等,這裡的短短篇幅能提到的只是鳳毛麟角。

我認為當兵是學習怎麼保家衛國或支援後勤任務,萬一有需要時,讓我們能、也「想要」盡一份力。但經過國軍的訓練,我覺得沒學到任何東西;最有收穫的,大概是在權威面前如何順從、裝死,及如何偷雞摸狗完成事情、背後偷捅長官一刀等。

帶兵帶心?當兵是種榮譽?精忠愛國?都被當奴才了還談什麼榮譽。許多人進去一次出來,原本殘留的一點愛國心都被抹滅掉了。我們男性沒有虧欠國家,不用把每個男人都抓進去羞辱。

錯誤的事情就應該被修正,而不是找藉口讓它繼續存在。不要再拿「我們更…,你們已經很爽了」的方式,去袒護這些需要被改變的惡事。社會與人們在改變、演進,而任何組織也必須經歷變革,過去那一套或許適合前人,但對現在服役者可謂矛盾。

要年輕的役男把當兵視為榮譽、愛國,令他們願意奉獻所長,那就要去觀察當今役男們的思想與文化特質,循著軌跡把所需要的能力引導出來,而不是自以為是地說:「我們以前都可以,你們還抱怨什麼?」

責任編輯:闕士淵
核稿編輯:楊之瑜

延伸閱讀:
台灣腐化社會的心態,都是在國軍當兵時學到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神仙、老虎、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