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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力擴張,許多美國議員認為美國協助台灣非常重要,而進一步展現對台承諾的做法包括授權新的對台軍售案、軍售程序常規化,以及使美國軍艦訪台『成為法律』,加強美國與台灣的外交與國防聯繫,以盡國會所能『明確支持盟邦台灣』。」圖為斯泰雷特號飛彈驅逐艦。(美國海軍)

汪浩觀點:蔣經國為什麼歡迎美國軍艦訪臺?

2017-12-31 風傳媒

汪浩  *作者為牛津大學國際關係學博士

2017年12月12日,美國總統川普簽署「2018財政年度國防授權法」。美國國會藉由該授權法及相關決議,表達立法部門在一些議題上的看法,其中,關於「強化美台防務關係」的「國會意見」,要求政府考慮美、台海軍軍艦互訪停靠的可行性與可能性。「國會意見」對美國行政部門不具強制力,執行與否,白宮的態度最關鍵。川普在聲明中指出,行政部門看待這些條款,要能與總統作為三軍統帥、享有憲法賦予的專屬權一致,而總統作為國家在外交事務上的唯一代表,將決定對哪些外國主權國家的相關條款予以執行承認,進行美國的外交事務。在川普簽署國防授權法前夕,中國駐美公使李克新宣稱,「美國軍艦停靠高雄港之日,就是解放軍武力統一台灣之時」,引起美國政界與學界討論。台灣陸委會與外交部則已對李克新的言論表達嚴正抗議。

其實,在臺美斷交後,蔣經國總統曾一再表示歡迎美國海軍軍艦來台灣停靠。他在美國最後一任協防司令史奈德將軍離台時,曾告訴史將軍,中華民國本著中美間共同利益,如果一旦美國在某一時期或某一情況中,需要使用在台灣的海空軍基地,中華民國願意提供服務。1978年12月29日,蔣經國接見美國副國務卿克里斯多福,親自提出「為確保西太平洋地區,包括中華民國之和平及安全,美國亟需採取具體有效的措施,並對此一地區各國重申其保證。」雖然卡特總統曾表示,在臺美「共同防禦條約」終止以後,他仍將關切臺灣地區的和平與安全,並繼續向臺灣提供防禦性武器,但是,蔣經國並不放心美國總統口頭保證,強烈要求「美國必須就此項承諾向我國提出法律上的保證。」克里斯多福則辯稱中共並無必須以動武來解決臺灣問題之迫切理由,現在中共也無能力對臺灣發動有效之兩棲登陸作戰;另外,北京必須避免採取可能危及其與美日間良好關係的行動。美國判定臺灣沒有安全上的迫切需求,克里斯多福甚至表示,美國政府不可能再對臺灣提供安全保證。

蔣經國
「1978年,蔣經國接見美國副國務卿克里斯多福,親自提出『為確保西太平洋地區,包括中華民國之和平及安全,美國亟需採取具體有效的措施,並對此一地區各國重申其保證。』」(取自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針對卡特政府的消亟態度,蔣經國堅決推動美國國會制定「臺灣關係法」,1979年1月26日,蔣經國接見美國艾希布魯克議員時表示「美國政府與人民對下述三點必須確切體認:一、政治上:今天已有八億中國人口在水深火熱之中,美國絕不可以再讓自由中國一千七百萬的人民,接受殘酷的共產制度,落入火坑。二、 經濟上:近十年來的蓬勃成長,中華民國已成為世界經濟體系的重要部份,同時也是美國的重要貿易伙伴。今後在我國的經濟成長及與美國之間的貿易都不可以使之萎縮。三、軍事上:臺灣地方雖小,但在戰略地位上卻無比的重要。往昔太平洋能夠安定,與我們的存在及中美協防條約息息相關。如果太平洋防線上失去我們,美國的太平洋防線即為之突破,而必須退到夏威夷。以上三點是基於中美兩國的共同命運,兩國共有的利益與前途而提出的。」

1979年2月2日,蔣經國在接見「中美經濟協會」主席甘乃迪,討論美國國會與總統爭執「臺灣關係法」立法時,兩人最關心的,就是中華民國的安全問題。甘乃迪透露,針對中華民國安全問題所提的議案,國務院官員曾表示:「卡特總統雖因受制於對匪的承諾,無法提出有利於中華民國的法案,但是一旦有利於中華民國的法案在國會通過之後,卡特總統將不會否決。」蔣經國回答「目前正是我國最需要美國人民對我們的支持與鼓勵的時刻,他們的協助,無任感銘。」1979年3月16日,蔣經國在接見美國「聯合國同志會」時指出:「安全對我們是很重要的,匪偽政權可能已將解決臺灣列為急務,在口頭宣傳上,匪偽高唱『和平統一』,但是,它絕不會不使用武力。當面對武力侵犯時,我們的戰力需要加強。…中華民國有兩百萬後備軍人,因此人力並不構成問題。重要的是,貴國多年前提供的裝備,就今天的戰鬥而言,已形落伍。我們需要新武器來防衛自己,抵禦匪軍的侵襲。」1979年2月15日,蔣經國致電當時在紐約的宋美齡「希望美國國會能為臺海及西太平洋安全立法,或可以稍補中美斷交最大之缺陷與遺恨。」

最後,國會眾參兩院分別在1979年3月28日及29日表決通過「臺灣關係法」,4月10日,經卡特簽署成為美國國內法律。美國訂定該法的要旨為:「本法乃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之和平、安全與穩定,並授權繼續維持美國人民與在臺灣人民間之商業、文化及其他關係,以促進美國外交政策」。根據「臺灣關係法」,美國明確宣示對臺灣安全政策如下:

一、西太平洋地區的和平及安定符合美國的政治、安全及經濟利益,而且是國際關切的事務;

二、美國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之舉,是基於臺灣的前途將以和平方式決定這一期望

三、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臺灣的前途之舉——包括使用經濟制裁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

四、提供必要數量的防禦性武器,使臺灣維持足夠之自衛能力;

五、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任何對臺灣社會經濟制度之威脅,美國總統應立即通知國會,依照憲法程序採取適當行動。

1981年9月25日,蔣經國接見「美國在台協會」理事長丁大衛時提及「今天願藉此機會就三個政策性問題就教於丁大衛先生,並盼丁先生轉告貴國政府。(一)多年來吾人始終本於兩個信念:第一,吾人之思想哲學生活方式與美國相同;第二,中美間有共同的利益。因此吾人始終採取行動與美國加強關係。(二)中華民國的國家目標是如何使中國大陸的同胞能脫離共產暴政,重獲自由,此固為一長程目標,但就現階段而言,中華民國站在太平洋之戰略地位甚為重要,吾人的基本觀點是中華民國絕不容中共控制,亦不能落入俄共之勢力,因此在台灣的中華民國的存在,是符合美國對抗蘇俄擴張的利益的。(三)余在美國最後一任協防司令史奈德將軍離台時,曾告史將軍,中美雖無正式外交關係,但中華民國本著中美間有共同利益,因此如果一旦美國在某一時期或某一情況中,需要使用在台灣的海空軍基地,中華民國願意提供服務。其他問題均為枝節性的,在此僅提出以上的重要政策性問題,希望能轉達貴國政府。」

蔣經國
已故美國在台協會主席丁大衛(左起)在當時外交部長丁懋時陪同下,晉見蔣經國總統,站立於蔣經國身後的是當時的英文翻譯馬英九。(取自丁大衛回憶錄)

40年來,「臺灣關係法」基本上反映了美國政壇對臺的主流政策觀點,那就是:美國要和中國建立正常的外交關係,但是不能放棄在臺灣的朋友,不能因為臺灣被中國武力攻佔而影響到東亞盟友們對美國的信心。所以,中美建交後,美國仍堅持單方面表示它對臺灣問題「和平解決」的關心,以及繼續出售防禦性武器給臺灣,以保障臺灣的安全。近年來,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力擴張,許多美國議員認為美國協助台灣非常重要,而進一步展現對台承諾的做法包括授權新的對台軍售案、軍售程序常規化,以及使美國軍艦訪台「成為法律」,加強美國與台灣的外交與國防聯繫,以盡國會所能「明確支持盟邦台灣」。對此發展,蔡英文總統應該學習蔣經國總統,重申歡迎美國海軍軍艦來台灣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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