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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摧毀一輛坦克」的作用,不是要讓步兵「萬歲衝鋒」,是要讓步兵接戰時能有起碼的還擊手段。(資料照片)

藍弋丰專欄:步兵反戰車武器大哉問

2018年01月08日 上報

藍弋丰 ※作者台大醫學系畢業後,轉行出版、產業分析、業餘歷史研究,著有《橡皮推翻了滿清》、《明騎西行記》等書,譯作有《紙牌屋》等,現任科技新報數位內容行銷總監/台灣世代教育基金會副執行長

立委在政論節目上談到中科院所研發生產的紅隼近程反裝甲火箭彈,提到步兵可能以其「一個人就可以摧毀一輛坦克」,由於政論節目長年追求節目效果,節目來賓往往必須一句話抓到收視,軍事議題的討論有許多前提,若濃縮為一句話,必定有諸多毛病可挑,節目撥出之後,引起網路上反論抨擊。

然而,許多反論本身更站不住腳,例如,所提到的紅隼,中科院早於2009年發表,竟有人認為是「秘密武器」,稱是「要步兵揹著某種秘密武器就能反坦克」,還說步兵反戰車武器思維是「義和團」,比擬為是全身綁炸彈去自殺式攻擊,這種想法,可說才是真正的義和團,對現代軍事武器發展一無所知,因為別說是射程更遠的各式導引式反戰車飛彈,就是紅隼,也至少還有400公尺有效射程,若400公尺都無法接近,豈有可能全身綁炸彈迫近到零距離?

紅隼可有效擊穿的裝甲為相當於400mm均質裝甲,若紅隼無法打穿的強大主戰車裝甲,全身綁炸彈去炸,不啻是在搔癢,那才真的是腦袋燒壞無謂犧牲。

有人則拿出二戰時代的德軍「鐵拳」與美軍「巴祖卡」反戰車火箭筒對上二戰戰車的「交換比」──也就是犧牲多少步兵擊毀一輛戰車──來批判步兵反戰車,或許暗示主張戰車還是要由戰車對決,這種說法恐怕自己才是滑稽,因為竟然拿二戰時代的戰車與步兵反戰車武器來討論,不啻是岳飛打張飛。

二戰美軍巴祖卡火箭筒要迫近到30公尺內近距離射擊,跟紅隼有400公尺有效射程相比,就算是沒當過兵的人都知道雙方狀況有重大差異。論者還言之鑿鑿,稱二戰犧牲大量步兵才能擊毀坦克,若非得要這樣岳飛打張飛討論,二戰盟軍的雪曼戰車對上德國虎式戰車,也一樣大量犧牲才能擊毀一輛虎式,莫非只有步兵是人,戰車兵就不是人,就不是犧牲?

紅隼有沒有用 看對手是誰

軍事武器的戰術優劣,隨著攻守雙方不斷的技術競賽而結論隨時有所不同,軍事上的討論往往沒有永遠的正確答案,矛與盾,火力與裝甲,雙方都不斷精進,彼此誰更勝一籌,就會導致戰術上的優劣翻轉,拿太久之前的戰例討論沒有意義。紅隼到底有沒有用,一樣要端看對手是誰。

許多人稱紅隼無法打穿中國解放軍當前主戰車99式主戰車的裝甲,的確,99式就規格帳面上的車體防護能力相當於500~600mm均質裝甲,即使沒有加上反應裝甲,紅隼就數據上是無法突破,但是99式戰鬥重輛達55噸,在許多地形上不便施展,在局部戰術運動上,解放軍可能選擇以輕戰車來快速行動。

此外,99式性能強化的代價,造價也跟著成比例「高貴」,總產量不過千輛,中國不可能將99式全數投入台海戰役,尤其是初期尚未取得海空優時,較可能先讓老舊解封戰車來當砲灰消耗守軍火力,若是步兵扛著紅隼,對上解封的未裝反應裝甲老舊59式戰車,車體前裝甲厚約100mm,或是裝甲更薄的62式輕戰車,那當然能有機會打穿裝甲擊毀。

當步兵遭戰車逼近,有反擊的手段總比沒有好,前面雖然提到二戰時的巴祖卡射程迫近,使得士兵要冒極大風險而犧牲甚多,但二戰名將巴頓將軍提到巴祖卡的戰術重要性:

巴祖卡的作用並不是去擊毀坦克,而是不讓坦克隨意欺凌步兵的最後手段。

也就是所謂有可能「一個人摧毀一輛坦克」的作用,不是要讓步兵「萬歲衝鋒」,是要讓步兵接戰時能有起碼的還擊手段。

紅隼
2013年航太展展出的紅隼反裝甲火箭。(維基百科)

紅隼的存在當然有重要意義

萬一發生台海戰役,台軍步兵若是遇上59式、62式就只能抱頭鼠竄,只能等待台軍戰車前來對決,或是全都得靠阿帕契出動,那麼這些部隊很快就會應接不暇,更別說若解放軍戰車已經能順利登陸,那恐怕台灣已經失去空優,阿帕契可能已經覆沒,出動台軍戰車也將冒著遭空中擊殺的風險,紅隼的存在當然有相當重要的意義,不然中科院又何必努力研發。

的確,紅隼尚有許多可精進之處,由於屬於非導引武器,紅隼頂多只能直射戰車側面、後面,不像具導引能力的單兵反戰車武器,例如著名的標槍飛彈(FGM-148 Javelin)發射後會飛至敵方戰車上空,從最脆弱的頂蓋處下手擊破,有效射程達2.5公里,拖式飛彈(TOW)的拖二式B型,也採取類似的飛越、頂攻手段;中國解放軍的紅箭8反坦克飛彈一樣採用類似的攻擊方式,有效攻擊距離達3公里。若步兵攜帶這類反戰車飛彈,對戰車的殺傷能力與紅隼不可同日而語,而發射的步兵因為射程距離較遠,而更為安全。

全球對戰車與反戰車的方式一直有諸多新的想法,有新的攻擊想法,也會有新的防禦措施,彼此不斷演進,最初火箭彈發展出錐形裝藥,爆炸時產生高熱高速噴流,用來貫穿裝甲,戰車就發展出反應裝甲,在火箭彈擊中時,反應裝甲先爆炸彈出,擾亂高熱高速噴流,起保護效果,反戰車武器針對這點,再研發出兩段式起爆來因應,或是飛越頂攻。

所謂的「不對稱」也是,步兵反戰車武器算不算「不對稱」的戰法或許有討論的空間,畢竟全球主要軍事國家都有配備步兵反戰車武器,算是正式的戰術編裝,步兵對上戰車的確在資源與成本上有所「不對稱」,但不對稱優勢也一樣會隨著對手的進步而縮小,如以色列在2006年第二次黎巴嫩戰爭中遇上真主黨不對稱作戰吃了相當大的虧,但是學到教訓以後,2008年進軍迦薩時,哈瑪斯的不對稱作戰就起不了作用。

台灣過去對步兵反戰車武器的確不夠重視,討論軍事偏重海空軍,對陸軍也偏重載具思維,輕視步兵,即使是中科院大力宣傳的紅隼,其實也只生產700具,這種想法與目前全球軍事上賦予步兵越來越多任務的潮流相違背,檢討台灣過去建軍思維,的確可以就如何強化步兵反戰車能力方面多做思考,往正面的方向想,中科院若有朝一日能打造出台灣國產步兵反戰車導引式飛彈,那麼國軍的戰術空間當然會更加寬廣。

重砲射擊  
我國陸軍第六軍團在新竹縣新豐鄉坑子口訓場,以實兵實彈方式執行年度「重砲射擊訓練」。(圖片來源:國防部)

務實調整建軍想法

往更現實的方面想,解放軍在登陸初期,步兵先上岸時,必然會使用步兵反戰車武器,2017年在敘利亞戰場上出現戰例,有反坦克飛彈擊毀土耳其軍的豹2A4戰車,可能是拖式飛彈或紅箭8,同樣2017年,在葉門戰場上,沙烏地阿拉伯軍所屬的M1A2戰車,有高達20輛遭到北葉門胡塞民兵組織以反坦克飛彈擊毀,可能為伊朗援助胡塞武裝的自製反戰車飛彈或中國的紅箭8。

中國媒體大肆吹噓紅箭8可擊破豹2、M1A2,也有較理性的聲音認為,一般認為紅箭8對美軍M1A2本來無法造成威脅,並非紅箭8變得更強,而是因為出口版的M1A2裝甲性能不如原版,傳言認為出口版少了貧鈾裝甲層,實際防禦水準只有相當於400mm均質裝甲,這個程度可能連紅隼都打得穿,更別說紅箭了,然而,若台灣跟美軍購得M1A2,不見得是拿到美軍汰換下來的原版二手車,也有可能會買到出口版。

當中國對紅箭如此耀武揚威,台灣建軍時,是要當作中國都是在吹牛,仍一心認定戰車在戰場上就是戰車與戰車決戰,所以非得力主購買M1A2主戰車不可;還是應該「料敵從寬」,徹底從步兵反戰車武器的想法來重新規劃戰車的應用呢?

立委提出步兵反戰車武器的思考,其實是一個很好的題目,也是一個很嚴肅的題目,輿論討論實在不應該落入為反對而反對的政治口水戰窠臼,而是必須時時觀察國際上的新戰例、新發展,務實調整建軍想法,才是台灣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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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視各國步兵班的編裝,仍都有火箭彈兵的編制存在。圖為德軍最新裝甲擲彈兵班,右二者即攜行「鐵拳-3型」反坦克火箭彈。(圖/黃竣民提供)

黃竣民/單兵反裝甲作戰?沒這麼容易
 


2018年01月08日 ETtoday新聞雲

「步兵是最後決勝負的兵種」,會有此一說,乃是即將戰勝的一方,最終還是得靠步兵實際占領;而即將戰敗的一方,基本上也只剩下步兵能做最後的負隅頑抗。從這個用兵邏輯切入,凡具備較大的空中或火、兵力優勢的一方,所能發揮的攻擊武器選項較多,因此需要步兵從事反裝甲作戰的必要性與機率便大幅降低;反之,兵、火力較弱勢的一方,在戰到最後一兵一卒的「終戰指導」下,即便號稱「全民皆兵」、「同島一命」,但能施展的抵抗手段仍極為有限,最後,也只能被迫以肉身抗敵,於是距離「被迫結束」的戰爭結果,恐只剩一呎之遙。

探究現代步兵在進行反裝甲作戰的困難度之所以增加,主要是有以下原因:

一、單兵反裝甲作戰的訓練強度:也就是每位火箭彈兵接受訓練的課程/時數,與模擬訓練彈/實彈的射擊量。但以當前調整後的國軍兵役制度來看,不管是兵員訓練的強度與力度恐怕無法勝任,這一點,單從彈藥的消耗數量上反推,即可看出端倪,更別提要單兵在槍林彈雨中冒險瞄準與穩定射擊的本事。

二、單位反裝甲武器的編配密度:無論是戰術層級所能獲得的反裝甲武器數量、下放層級、武器特性,這些在目前的陸軍部隊皆非被重視的一環,因此可以獲得到的資源相對減少。例如旅級專屬任務的反裝甲連,與一般的步兵班就有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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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單兵使用的反坦克火箭彈,至少必須得具備「串聯式」彈頭設計,才能具備擊穿附掛爆炸反應裝甲的戰車,否則也只是「敲門」用。圖為德軍使用的「鐵拳-3型」反坦克火箭彈。(圖/黃竣民提供)

三、裝甲車輛防護技術的提升:從一戰時期的鉚接裝甲開始,到二戰時期的鑄造、焊接、傾斜裝甲,乃至於現代的複合裝甲、中空裝甲、爆炸反應裝甲、格柵裝甲等,在愈注重防護力與戰車乘員生存力的國家,這些現代化的戰車,通常具備多道裝甲配置設計,好讓反裝甲作戰難以單用一款武器將其擊毀。

即便是威力強大的RPG-29反坦克火箭彈,在面對加掛爆炸反應裝甲的T-90戰車,射擊5發的擊穿率也只有20%。尤其近年在「城鎮作戰」的條件下,加速部份國家對於主動防禦系統的研發需求,使得現行的裝甲車輛有更好的防護等級,逼得反坦克火箭彈或導引飛彈更加沒有發揮的舞台。

四、單兵反裝甲武器的鈍重性:單兵早期使用的美製LAW火箭彈,口徑66mm、重量為2.5公斤,對於單兵攜行而言還不致於形成累贅。然瑞典製的AT-4反坦克火箭彈口徑84mm、重量為6.7公斤;德製的「鐵拳-3」反坦克火箭彈口徑110mm,重量超過15公斤;尤其俄製的RPG-29反坦克火箭彈口徑105mm,重量更超過18公斤,已是單兵額外攜行的上限,導致單兵的使用性與靈活度大打折扣。

五、武器運用的限制:反坦克導引飛彈射程遠,亦具備不同射擊模式,雖會有較高的擊穿比例,但這樣的多人操作武器小組因武器本身的重量與其他限制,除非在開闊的地域使用,否則一般對於使用者的戰場存活率並不高。而單兵使用的「紅隼」反戰車火箭彈,其設計模式則仍停留在舊款筒後噴火的年代,也不利於在所謂的住民地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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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量製造外銷給伊拉克的老舊69式主力戰車,已經是「紅隼」反坦克火箭彈對抗的上限,若要對目前附掛反應裝甲的96式主力戰車攻擊,根本難以形成威脅。(圖/黃竣民提供)

六、戰術運用的盲點:反裝甲武器應形成交叉火力配系,實現互相掩護才能削弱敵軍的反應能力並提高命中率;反之,單個反坦克陣地很容易被敵軍的步戰協同給提前殲滅。所以,反坦克導引飛彈要距離敵軍的戰車目標愈遠愈好,而單兵使用的火箭彈卻相反。

就一個攻勢建軍的強國陸軍而言,反裝甲作戰的任務並非強調以步兵來執行,而是強調運用威力更強大的其他軍(兵)種建制火力(如空軍戰轟機、攻擊直升機、主力戰車等)實施打擊,步兵反而是其中一個最小、最不得已的手段,千萬不要本末倒置。反之,以防衛作戰為基礎的島國陸軍,這樣的作戰訓練應該要更加堅實,偏偏國軍的作戰構想與思維並不支持,也不具備這樣的訓練條件。

倘若國內所研議出來的「不對稱作戰」方式之一,即為鼓吹民眾以這樣的方式去以卵擊石、壯烈成仁,恐怕不只會讓國人產生莫名的憂慮,更只會貽笑國際。

https://youtu.be/hZqaposQv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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