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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偉航/嚇阻酒駕放大絕 發配充軍就對了

2018年02月2日 ETtoday新聞雲

又來到尾牙季,也是所謂的「酒駕旺季」。雖然政府長期宣導喝酒不開車,但這一、兩個月來,還是傳出不少酒駕肇事致死的事故,甚至一日數起。「酒駕鞭刑論」又因而再次翻上台面,甚至有候選人以此為競選主打政策。但鞭刑難以獲得法界賢達的支持,其他懲罰方式(加重刑期或罰金)經實證也不太有改善效果,面對酒駕還能做些什麼呢?

小弟在此有個建議,就是把酒駕的拘役改為在軍中執行,即建構「酒駕軍伕役」。一方面可緩解國軍缺人掃地的壓力,另一方面也能收到嚇阻酒駕的效果。為何「發配充軍」會有這麼強的威嚇力?送一堆酒鬼去國軍,不會造成國軍困擾嗎?如此又能通過人權標準的審視嗎?我們不妨就從「男人最害怕的事」談起。

多數女性朋友可能認為,男人最害怕的事是「陽萎」,是以經常用相關惡言詛咒男人,但我曾做過小小民調,多數成年男性最害怕的事,其實是「再回去重當一次兵」。別說是真的回去當,光是夢到回去當兵,就能讓人一整天都不爽快。

男性之所以討厭當兵,多半不是因為「很操」,而是因為老在做沒意義的鳥事,像是無限輪迴的掃地、除草。說要回去「再當一次兵」,那5天、7天的「教召」也就算了,若是從新訓再來一輪,那所有的退伍軍人鐵定都是「嫑嫑」的。

而在兵役轉為4個月的現今,國軍也出現嚴重的缺員問題,卻依然有無限輪迴的掃地、除草工作,這又該怎麼解決呢?我認為花4、5萬聘人專職掃地並不合理,不妨建構一個「軍伕役」,由他們來負責掃地、除草。而這「軍伕役」並非一般兵役,而是「拘役」的那種勞役,是種矯正懲罰,而且就限定是由酒駕者來充任。

台灣目前每年約查獲10萬多起的酒駕,有6萬多人會移送法辦,多數是罰錢了事,就算判刑,也常會易科罰金。但罰金愈往上加,對於酒駕的改善效果也愈不明顯,結果成了有錢的不怕罰,沒錢的也罰不怕,這一路再走下去的意義也不大。若要採用鞭刑等更強烈的做法,不但可能依舊無效(是你怕被打,又不是酒駕的怕),且可能引來更多學理上的批判。

所以我認為,「發配充軍」是個可以考慮的解決方案。只要身心狀態適合服勞役者(能掃地、除草就好),不得易科罰金,一律改服「酒駕軍伕役」。超出酒測標準的,就服一個月;喝愈多、肇事、致死的,役期就疊加上去,累犯的話就加罰。你敢喝敢開車政府就敢罰,也不用什麼預防性羈押了,反正服兵役是國民義務,一酒醉駕車抓到,就視同自願從軍,當晚直送營區,制服馬上發下去。原有工作呢?服兵役一律公假呢!至於「退伍」出來還有沒有工作就再說吧。

為了避免不夠人道的批評,「軍伕役」也可與軍隊同樣「見紅就放」,表現好得的還可以放「么八榮譽假」,學歷夠高者還可出任領導職,甚至還可協調發放比照義務役士兵的薪水,以免經濟出現困難。至於他們的工作,就是支援各部隊的清潔、維修與雜務,早上8點做到晚上5點,工時滿了就回專屬營舍休息。軍隊上莒光日時,他們就安排去上「酒駕防治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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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把環境維護等事交給酒駕服役者,那麼軍人就能多些戰務訓練,少做些勞議差事。(圖/台東縣政府提供/示意圖)

因為錢也不多,只有最低薪資的40%,工作又雜煩、飯菜難吃,還要每天早起、跑步晚上站哨,應該不至於出現有人賴著不走,或刻意酒駕來吃閒飯的問題。

「但這看起來還蠻爽的,真能有矯正或防治酒駕的效果嗎?」我知道鐵定有人會這樣質疑,但這種人大概沒當過兵,因為這只是看起來爽,實質上一點都不爽。很多歐巴桑、歐吉桑也愛說「現在當兵很爽」,但若真要他們去當,誰會去?

軍隊讓人精神耗弱的,就是鳥事多過正事,如果能讓鳥事都由酒駕的人來做,正牌軍人自然可以集中在戰訓本務;而酒駕者因為日日都在做鳥事,當然也可達到懲罰效果。更重要的是,這個政策不是「零和」,而是「多贏」!

首先,是國軍贏了。原本那些大家都不想做的鳥事變得有人來做,缺員壓力變小,民眾來當志願役的意願也提高了;而「軍伕役」的管理業務,又可以交給法務部矯正署或內政部役政署來承辦(他們本來就在辦類似業務),更不會另外多事。

其次是百姓也贏了,因為原本酒駕者會在路上消失很久,多數民眾就安全了。就算他們假日放出來仍有可能酒駕,但被抓到後可以改成「在營休假」與延長服役期間,還是可以讓交通環境的安全指數提高。

第三,學者專家也贏了。有了這種配套制度,學者專家不再需要面對百姓什麼「酒駕一律死刑」、「酒駕鞭刑」的無理要求,也有更多資源與時間用科學方法來處理酒駕。反正人就關在營區裡,你要進行什麼田野調查或是矯正實驗研究,都能更方便進行。

最後,酒駕者也贏了。他們不再需要付出那麼多罰金,也不用被關到真的牢裡,就是去一個不那麼自由的地方做些鳥事而已。

事實上他們可以透過這些鳥事來「練身體」、「培養性情」、「改善人格」(這是國軍對掃地除草的功能性理由),又可以利用這個清幽的環境,來學習防治酒駕的知識,讓他們能靜心反省錯誤,如果不知反省,就在他們的口袋中塞滿各式守則小卡。相信,他們「退伍」之後會是個更好的人:至少可以透過這種犧牲奉獻來累積「功德」,重獲得社會接納。

因此酒駕者服「軍伕役」的做法,怎麼看都具有積極正面的意義。國軍也別再矜持了:你們自己不也苦於基層的蠢貨老是在酒駕嗎?將這些人併入軍伕役處份、汰除,不也輕鬆愉快?

好事不該拖也不能拖,如果你也支持「酒駕軍伕役」,就請直接洽詢你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大家一起來推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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