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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y Chao
    

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

這篇文章是這一期TCCC期刊概覽裡的研究之一,關於貫穿創傷者到院前的運輸模式和其死亡率的關係

這是從232萬筆紀錄當中,找出近10萬名在城市裡第一/二級創傷中心(共298間)處理過的傷者作為研究樣本:這些傷者主要為男性(佔87.6%),平均年齡為32.3歲,其中47.9%為黑人,26.3%為白人,18.4%為西班牙裔

在經過風險調整後,發現身受貫穿傷的人,如果是被私人車輛送到醫院,那會比經由救護車運送的傷者更不易死亡(而且無論是槍傷或刀傷,都具有同上的統計顯著性)

研究的結論顯示,在美國的城鎮創傷體系當中,由私人車輛後送的傷患,其死亡率明顯低於由地面EMS車輛後送者

P.S.其實在奧羅拉戲院槍擊案的事後報告第24頁,也提到了警方運送傷患的事實,因為救護車無法快速抵達(嫌犯狀況通報不清),所以員警與消防隊員當下決定以警車將部分傷患送到醫院--有些更是在單警開車的狀況下後送傷患,最後有至少27名傷者都是這樣被送到醫院...後來院方表示,假使當時員警決定等待事件指揮體系許可才後送傷患,將會有更多傷患死亡

原文如下:

Police Transport of Victims – When ambulances did not become available quickly enough, decisions started to be made by police and then firefighters to transport some of those wounded to hospitals by police cars. Some police car transports of victims just had the one officer driving the car. Some police car transports had two officers, but they did not have training or equipment to care for victims en route.

At least 27 victims were transported to hospitals in police cars, with at least one officer making multiple round trips. If police officers had not decided to transport victims without waiting for ICS approval, which was outside of existing protocols at the time, a few more victims likely would have died, according to the hospitals. 

無論如何,無知或不作為才是最大的罪惡...

臉書網友留言:

在市區槍戰的危險不亞於戰場敵火,救護車要能排除危險進入交火區救人根本不容易。

Casey Chao 媒體也會引發交通問題

光終極警探1白痴記者暴露麥克連身份跟 2在機場引起群眾恐慌,我就覺得媒體自由有時只是造成群眾恐慌跟公眾危險。

交通是個大問題

Casey Chao 重點是
1.emt不確定現場安全不會進去
2.周圍管制
3.媒體圍堵

黑人可能是問題之一
黑人(非裔)只佔約13%人口,但傷亡卻將近是整體的一半

由此可見,外傷救護的時效性較後送輸具的完備性來得重要許多,謝謝您的分享介紹!

Casey Chao You're welcomed,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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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y Chao    

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

這篇文章是今年五月軍事醫學期刊登載的,主題是以一個數學模型的方式,來分析肢體末梢或連接軀幹部位大量失血時,所謂白金五分鐘的觀點...

為了將可預防死亡原因降到最低,但無論臨床分析或控制研究都有相當難度,而動物實驗也無法完全照搬到人類失血的狀況來決定時,這篇論文的作者們便使用一個數學模型來做為解答

而他們的結論是,以使用止血帶來進行立刻控制失血的急迫性,在模擬中非常地重要,尤其是在戰鬥環境下,挽救生命的機會之窗,很明顯地會比象徵性的"白金五分鐘"更短,而他們也認為,必須針對肢體連接軀幹部位的失血問題進行後續研究,以便能及時地發現並施壓止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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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y Chao   

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

因為貼了後送速度快較好的文獻;但又看到其他的觀點,基於人命關天負責任的原則,所以乾脆把這些研究並列出來,給各位參考

第一篇文章是這一期TCCC期刊概覽裡的研究之一,關於貫穿創傷者到院前的運輸模式和其死亡率的關係

這是從232萬筆紀錄當中,找出近10萬名在城市裡第一/二級創傷中心(共298間)處理過的傷者作為研究樣本:這些傷者主要為男性(佔87.6%),平均年齡為32.3歲,其中47.9%為黑人,26.3%為白人,18.4%為西班牙裔

在經過風險調整後,發現身受貫穿傷的人,如果是被私人車輛送到醫院,那會比經由救護車運送的傷者更不易死亡(而且無論是槍傷或刀傷,都具有同上的統計顯著性)

研究的結論顯示,在美國的城鎮創傷體系當中,由私人車輛後送的傷患,其死亡率明顯低於由地面EMS車輛後送者

P.S.其實在奧羅拉戲院槍擊案的事後報告第24頁,也提到了警方運送傷患的事實,因為救護車無法快速抵達(嫌犯狀況通報不清),所以員警與消防隊員當下決定以警車將部分傷患送到醫院--有些更是在單警開車的狀況下後送傷患,最後有至少27名傷者都是這樣被送到醫院...後來院方表示,假使當時員警決定等待事件指揮體系許可才後送傷患,將會有更多傷患死亡

不過第二篇文章則直指,速度不是一切,即使地面運輸較快,但要找出那些可能因空運受惠的傷患

這份文獻是收集了賓希泛尼亞州的創傷紀錄,將利用直升機緊急醫療勤務HEMS和地面緊急醫療勤務GEMS的傷者進行配對比較,後來發現那些呼吸速率異常/葛氏昏迷量表小於或等於八者,或是出現氣胸/血胸的傷者,可能會因為空運後送時得到的高階呼吸道/胸部創傷處理而獲益,而不是只求快速地送至創傷中心

所以照這兩分文獻的觀點來看,如果能有效地先檢傷分類,然後再按傷情來決定是以後送速度為先,還是以後送途中的處理為先,可能是比較妥當的方式

臉書網友留言:

想請問在第一種情況中(假設是日常生活,不是大傷情況),造成這種結果是因為EMS太晚到場介入,還是可能有其他原因? 因為私人車輛運送,代表可能沒有做急救處置、也無法闖紅燈的飆到醫院,卻有更高的存活率

Casey Chao EMS太晚有可能不是EMS的問題...例如分隊人力不足,或傷者位置偏遠,都是有可能的

再來,快慢其實是相對的:假設我在捷運摔下電扶梯跌破頭,然後被家人拉上私家車送最近的醫院;比起救護車接到通報以後趕來,幫我止血和送醫,可能並沒有真的快上多少時間,但確實有可能比較快

另外,如果是大傷狀況,現場民眾把外圍受傷的親朋好友拉上自己的車,也許多半沒有或不會在途中進行處理;但他們極可能衝到最近的具急診能力之醫療設施,然後很快地這個設施的醫療人力就會繃緊;等到救護員深入大傷現場,把事件發生位置中央的傷者送上車要載走時,可能方圓幾公里內有急診或外科能力的醫療院所都滿了,只好送到更遠的設施,所以雖然途中能處置,但生還率降低,這在美國也發生過

所以應該深入點的說,是傷患何時能接受到更進階的醫療處置。
而造成這個差異的原因,取決於受傷型態、地點、第一發現者、後送方式,若EMS能夠和私人車輛同時間接觸到傷患,照護品質應該還是可以有的,前提是要有辦法及早接觸

Casey Chao 這樣說好了,EMS有規範限制...例如現場發生濫殺,EMS不能沒有長官同意就出動,不能沒有警察允許就進入現場;但如果是現場被殺傷者的家人,開車載著被殺傷者往醫院衝,這些相關的限制就不存在了,所以要及早接觸,其實是有難度的...別的不說,事發現場的私家車,通常不至於比你接獲通報趕來的救護車更遠更慢

這點到是真的
尤其現實的EMS有太多原因會被耽擱,甚至是人力不夠出勤

上文承蒙 Casey Chao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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