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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y Chao
   

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

救災紀念章?等你讓第一線部隊能科技化救災,救災期間能吃睡無虞,有多套個人衣物可換,甚至準備輪調的人力,再來搞紀念章吧

否則這種高層濫用國軍人力,高級將領諂媚逢迎,讓基層去受無謂之苦的事,是要紀念甚麼?

臉書網友留言:

這種東西跟廢物沒什麼兩樣⋯⋯

823砲戰發個紀念章我還覺得無妨
823泡戰就槍斃幾個官來紀念比較正確

那些高層正經的本務不會,這種鳥事卻很會

東方的西點蛋糕,面子問題

這價格!

給錢還實在一點

如果這東西只發給直接有參與的一線人員,是OK的
(但人家是想要錢跟假的啊!!!)

怎麼會是紀念救災呢
幹嘛不乾脆改成成就制,役期內參與過五次以上救難任務就可以拿到救難小尖兵徽章算了

我真的覺得果防部可以參考一下日本人的作法:防衛記念章,像是參加類似的救災工作,論功勞程度、直接發給第幾號的記念章。
日本的防衛記念章獲得指數是可以反映在考績、陞遷與名望的!

這種制度在我們這只會被濫用

所以我就說,軍功制度要重新檢討與改進⋯⋯

未來的氣候更加極端,以國防部的邏輯推斷,以後會經常訂製徽章,升遷就靠累積多少救災紀念章了

青報…該不會是他們又要亂搞什麼吧…

這跟花蓮王有的拼~~

能做點正確的是事嗎

基本的裝備都很差,搞這個紀念章,是要紀念什麼?

請參考銓敘部81.4.13.(84)臺華甄二字第0690602號函( http://weblaw.exam.gov.tw/SorderContent.aspx?SOID=89709 )
#服務軍職期間,領有軍職勛、獎章,其發給獎勵金.紀念章直接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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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覺得發紀念章本身沒有錯,只是沒那麼優先
能夠有個東西讓參演官兵自紀念自己曾參與的任務也沒什麼不好

Casey Chao 在下正是在提一堆優先都沒做好的問題啊

的確是本末倒置@@...
這次果不其然地又出現弟兄們靠在柱子上休息的畫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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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推出"加班紀念章"
"檢討報告達人紀念章"

自己不慎選要做的事情,只會搞一些有的沒的,發這種章誰看得起啊.....

嗯…這本末倒置的事已經不是第一次了

榮譽,這是榮譽
有了榮譽,官兵可以不用吃、不用睡、不用裝備、不用輪休,精神戰力超強.....XD

有確實在災區工作的官兵,每人發一千元紅包比較實在

浪費公帑,88也是做了幾萬個還放在庫房的不知名角落
沒有為基層塑造形象,每次消費完就用這廉價的玩意打發,可笑到了極致!

多放我一天假..讓我好吃好睡及可

這也能搞個狗屎廢五金來紀念!?

本文解讀
該花的不花
這個可以省起來的不省

而且我會認為,請那些立委議員總統不要去勘災,不然那些受杜月笙影響很深遠的那些官會為了拍馬屁,而影響救災進度。

德川吉宗在江戶大火後不是搞什麼紀念章或紀念館、而是成立滅火組

這些錢拿來買ㄧ些可以滿足官兵救災需求的裝備不好嗎?
http://m.xuite.net/photo/tn00286579/898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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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末倒置一直都是黃埔的傳統啊

覺得一套好雨衣
比較讚
雙濕牌 何時換?

★ ★ ★ ★

https://youtu.be/rkQchw7XmuA
若網頁無法觀看,則請點選 YouTube連結網址,前往 YouTube觀看。

Casey Chao   

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

快要十年前的影片,幾年前在國防醫學院就和教授提過

國軍要救災,就該這樣科技化地去救,把戰場情報收集與補給的能力,發揮在災區,另外就是去處理緊急事件

至於搬課桌椅,運死雞鴨,清除垃圾,這些事應該丟回給地方政府,這樣他們才會合理地運用預算與編制人力,而不是搞到現在這樣

國軍當清傑工,就像警察要當社工,消防員要捕蜂捉蛇一樣,都是體制的長期失謬,如果地方政府能擺著這些基礎不顧,卻去搞歲末聯歡和煙火施放,那只是因為有群人常態地在底下「扛」,常態地被「凹」,根本不該把這種變態當常態!

臉書網友留言:

長官企圖藉由救災升官、還每賭必贏,是「變態」中的「常態」.......(攤手

地方政府也很垃圾

每一次救災 就是簽單
等到不行 在由府方協調/簽除

那些地方政客好像還欠國軍好幾十億的救災費喔(不包括隱性的支出)。
完了,我可能會被查水表了⋯⋯

樓主所言極是。
國軍現在是否有即使應變的能力也可能是個問題,畢竟每次都是以人海戰術導入,地方政府的支援程度更是可憐,甚至連後勤、口糧改進的進度都堪憂,雖不乏有人點出方向甚至提出做法,長官看不見還是看不見

說的太好了。。。

上文承蒙 Casey Chao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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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水患,國軍進入災區協助災民清理家園。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軍何以淪為救災白工及苦勞?

2018-09-03 聯合報社論

今天是軍人節,我們除了向國軍致敬,也要對軍人屢遭濫用的問題提出檢討。這次南台灣豪雨成災,蔡總統指示國防部在兩天內協助清理死亡禽畜,國防部果然使命必達,迅速完成八十萬隻死豬和死雞的清運;嘉義縣府隨即追加,再把一萬五千隻未清完的死雞交由軍方善後。同時,國防部為示「苦民所苦」,宣布九三軍人節的聯歡活動及基地開放參觀活動全部停辦。

為了安撫及協助水患災民,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宣布「以工代賑」方案,民眾可以申請協助周邊鄰里清理家園的工作,由勞動部給付每小時一四元的薪資。儘管有人擔心這會淪為變相補貼,但其出發點是對的。無論如何,相對於「以工代賑」的救助設計,國軍不斷被當成免費的「救災白工」使用,絕非正常決策,不僅引起基層軍人的怨氣,也暴露國防體系的媚上文化之盛。

簡言之,如果國家遭逢災害,民眾陷於危難,政府行政體系已無法勝任救災工作;那麼,出動訓練精良又有高度紀律的軍隊支援,當然更能有效因應危局。例如,這次國軍協助清運大量死亡禽畜,使災區免於爆發疫情,功勞不可抹滅。問題是,清垃圾、掃馬路、搬死豬終究算不上是非官兵支援不可的緊急要務,軍隊的救災角色應是「救急」而非「救窮」,有些消防體系或民間企業可做的事,即不應將國軍當成免費苦勞使用。

九二一地震後,立院次年制訂《災害防救法》,規定各縣市如有需要,可請求部隊支援,但國軍執行救災的開銷事後應予歸墊。由於是「使用者付費」原則,地方申請軍方支援時,會更斟酌輕重緩急。但在實際執行時,這項原則卻漸漸失控。在莫拉克颱風後,軍方投入防救災的規模愈來愈大,到二一六年花費已突破十七億元,各縣市卻一毛錢也沒付。從國民黨到民進黨執政,對問題皆充耳不聞,態度亦無二致。

視國軍為「免費勞力」的觀念,源自過去義務役時代;當時部隊規模大,薪資又低,有充足人力可任意運用。但兵役轉型為志願役後,三軍都為募兵不足所苦;即連最基層的二等兵,國家每月花費的成本也超過四萬元。國防部若仍對各方行政需索照單全收,必然大大影響部隊的差勤和訓練,斲傷戰力養成,也使國軍得不到應有的社會尊重。最近有網紅譏稱「志願役大多是廢物」,與此不無關係。

軍方淪為「救災冤大頭」,中央與地方政府都需負責,而國防部本身的責任也不小。對於軍人的權益和尊嚴,國防部鮮少據理力爭,反而處處遷就。低聲下氣的結果,不論中央或地方政府、甚至民間團體,當然覺得軍人不用白不用。更糟的是,一些軍中高層心存倖進,認為相對於練兵備戰本務,救災才是升遷的「終南捷徑」。一旦轄區發生災害,這些人的熱中程度往往較地方政府猶有過之,力求表態作政治效忠。其代價,就是犧牲訓練品質,犧牲軍人的職業忠誠,犧牲社會對軍人的尊重。

無論如何,將國軍當成免費、萬用苦勞的觀念,折射的是政府貪小便宜、不正視國防本務的心態,絕對必須改正。試想,政府對「以工代賑」的災民發給一四元的時薪,雖金額不多,至少提供了民眾勞動的誘因;相形之下,軍人豈是免費白工?那些由軍人無償承擔的清運、掃街、搬死豬的工作,如果也由民眾或業者來做,豈不是能創造更多工作機會?更深一層看,台灣薪資長期偏低,不正是因為政府喜歡免費的人力動員,並過度提倡無償的「功德」服務,以致把勞動報酬皆拖在底層?

蔡總統曾宣示,「國軍戰力不在割草刷油漆」;既然如此,又如何忍心讓軍人隨便去掃街、搬死豬?國軍應協助急難救災,卻不是充當苦勞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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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下水救,海巡岸上看,令消防基層人員深感不滿。(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獨/海巡缺裝備缺經費 找消防幫忙是「長年培養的默契」

2018年09月09日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陳雕文/新北報導

新北市萬里區一艘漁船於上個月24日凌晨5點多在野柳近海處擱淺,海巡人員卻是轉報119來救,雖然最後相關人等皆安全獲救,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還將救援影片放上臉書,獲得好評的同時,也對海巡人員的水上救難能力提出質疑,有網友怒斥,「消防員就該要冒險下水救人嗎?海巡的人呢?」

錢是永遠的痛

海巡署回應,因相關救護能力,專業度不及消防,因此經常請消防隊協助救援,長年下來已經培養出合作「默契」。曾擔任海巡署救護能力訓練教官的陳姓消防員表示,「甚麼叫默契?海巡都成立多久了,現在才說各方面(經費、器材、人力、能力)不到位,根本不是理由,說白點,若需要訓練,消防局一堆教官,多讓我們教,他們學會了不就可以自己來了嗎?」

海巡署表示,過去到現在,要考取海巡人員,並不需要有救生員等的相關證照,會有游泳教學但並不強制,而每年也會不定期安排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的訓練梯次,名額也有限制。對此,海巡人員私下透露,講白點就是因為經費不夠,所以變成「想學游泳、想考相關證照,甚至要相關器材,必須自己想辦法」。

海巡人員想救人,但為何總是力不從心?

海巡人員解釋,「有些志願役的學長真的是水上救生的高手,但都是自掏腰包學的且數量不多,若是義務役,學長們也不敢讓他們下水,救人的技術和人數的確是我們還沒辦法突破的窘境、「EMT1總算有經費辦訓練梯次,但是要自己爭取,我從來沒成功搶到機會,至於更高級的EMT2,目前當局仍舊沒有相關經費」、「能夠救人當然最好,但卡在裝備的簡陋,以及安檢點的兵力,加上有些人沒水性,根本不敢下海救人,只剩下巡邏看到人溺水後,拿起電話報案的功能」。

海巡人員補充說明,「現在各據點基本上都有可乘載3-4人的橡皮艇,但該艇有個問題,由於非硬底,也無法破浪,等於大浪打來,若是不黯水性的,真的只能落海待救…所以現在不太敢用小艇救人,只把它拿來當作練習救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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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雖有充實訓練,但仍是要冒生命危險下水,認為海巡人員明明也可以透過訓練自己來救的,為何逃避,只在岸上等。(圖/記者陳雕文翻攝)

責任分配模糊

新北市王姓消防員解釋,「責任分配不均,過去是協助水上救難,現在已經變成我們的主要業務之一,我們有苦說不出,只能撐,多年下來,海巡的相關設備、人力、技術有更新嗎?水上救難早就變成我們的常年訓練,那他們呢?」新北市警方表示,只要颱風時期就必須到漁人碼頭等岸,勸導釣客別在岸邊,這些水上救難與防治的責任,為什麼都不在海巡身上?

有海巡人員認為,「消防員的職責不就是要救人嗎?怪東怪西又要分甚麼責任要幹嘛?」新北市消防局回應,協助救援當然可以,但是若要像日前動保處把「捕蜂捉蛇」以「專業度、人數、裝備不足」當作理由,把相關案件全丟給我們弟兄做,是非常不公平的,「明明可以改善,何必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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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阿兵哥救災只會清垃圾,搬死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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