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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殺人、能不能回台灣投案?能不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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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指出,港府願助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來台投案,是別具用心。國安局長邱國正(圖)21日表示,過去法務部、陸委會曾要求移送陳同佳,但未獲港府回應,港府現在卻突然要移送,時機不妥,政府不得不在政治方面考量。中央社記者王飛華攝 108年10月21日

陳同佳案爭議 國安局:時機不妥不得不政治考量

2019/10/21 中央社 記者王承中

陸委會指出,港府願助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來台投案,是別具用心。國安局長邱國正今天表示,過去法務部、陸委會曾要求移送陳同佳,但未獲港府回應,港府現在卻突然要移送,時機不妥,政府不得不在政治方面考量。

針對香港政府20日晚間發布有關港人陳同佳在台殺人案的聲明,陸委會今天凌晨質疑,台港無刑事司法協作,港府如何積極依法配合;且將台灣視為中國一部分,致台港間不能進行司法互助協商。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天審查明年度國安局預算,朝野立委關注陳同佳案的後續。國民黨立委江啟臣在質詢時表示,照這樣下去往後殺人都到台灣就好了,只要傷害的不是台灣人,台灣就不用在乎,台灣的司法正義、司法管轄權在哪裡。

江啟臣指出,政府應完整行使司法主權,此案若不處理好,大家會認為台灣的司法不是司法,政治干預司法、行政凌駕司法,以後來台灣犯罪只要把政治搞好,就不會被抓回來判刑,國安局要慎重考量。

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則指出,這是港府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條例,若今天港府可以逼陳同佳到台灣自首或投案,未來就可以逼港人到大陸自首或投案,還不用送中條例,「這是開了一個口,藉台灣之名,創造一個沒有送中條例的送中作法」。

對此,列席的邱國正答詢時表示,沒有錯,有這個可能,這個時機點很不妥。

邱國正指出,去年2月案發後,據他了解,法務部與陸委會都有要求香港將陳同佳移送返台,但港方都沒有回應,現在卻突然要將陳同佳移送來台,在這個節骨眼上,政府不得不在政治方面也要作考量。但若陳同佳入境,進來就抓。

陳同佳去年與女友來台旅遊期間,因細故殺了女友,死者父母親後來分向台港兩方報案失蹤;陳嫌接受港警訊問時透露殺害一事,港方遂通報台灣於淡水尋獲死者遺體。

由於台港間無司法互助與引渡協議,港警握有的人證無法轉交台灣依法起訴,後因陳嫌曾在香港盜領死者存款,最終僅能以盜竊及處理贓物罪起訴判刑,陳嫌可望在本月23日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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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  建立時間 (HKT): 1022 20:35

【陳同佳案】國安局幕僚:
蔡英文忍聲2日先出招 早備「3方案」死線前對付林鄭

2019/10/22 台灣《蘋果新聞網》

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上周向特首林鄭月娥發信,稱願意到台灣投案,港台兩地為審理陳的負責安排,連番出招,港府更要求台方接收陳同佳。蔡英文政府今日再出手反擊,指將派檢警到香港,連同證據資料及疑犯押返台灣。台灣國安局幕僚透露,政府早準備3個方案對應,蔡英文忍聲2天,等待各方政治表態和陳同佳明天出獄的死線來臨,才在最後一刻出手。 

政府知情人士指出,台灣幾周前就準備好,「不同階段不同策略」因應策略。第一階段,陳同佳在港被關押期間,台灣一再強調願盡義務提供證據,讓「港人港審」,但港方刻意不回應,更在陳男出獄前提出「台方不積極」之說;如今陳男出獄在即,港府仍拒執行司法正義,故台灣採取第二階段動作,發函要求移交陳同佳與相關資料交給台方偵辦,若港府仍不願協助,以致罪證不足,就非台方責任。

知情人士指出,法務部與國安團隊成立的專案小組,數周前已掌握中方設計幾套「林鄭脫逃」策略,包括「發動媒體指控台灣介入」、「讓陳同佳出獄後來台投案」等,意圖化解港人抗爭力道,台灣亦準備好分階段因應策略;雖然堅持第一階段策略時,承受不少輿論壓力,但陳同佳釋放在即,台灣第二階段出擊,主動要人,如果港府有誠意,就應該將人與證據資料交給台灣。

知情人士指出,事情是香港居民在台灣犯案,雙方都有管轄權,但因陳同佳行兇後潛逃回港,最重要的第一手調查在香港進行,受害者家屬、社會關係都在香港,審理便利性在港方,所以一開始台灣提出「港人港審」,一再表明願意盡義務提供調查資料給香港,但港方拒絕、刻意不作為,台灣通緝陳同佳,港方也不處理、不將人送來。

知情人士表示,過了幾個月後,此事變成政治事件,受害者是香港市民,港府卻不願替港人伸張正義,不合常理;因此台灣認為香港要用政治取代法律、用政治思考取代人權思考,港方拒絕司法互助,卻要疑兇自首,但台灣不可能接受一個重案疑犯,以自由行方式由一個牧師帶到台灣。陳同佳出獄前夕,陸委會主動表示願派檢警赴港把陳同佳帶來台灣,要求港方提供相關偵訊卷證。

知情人士指出,從頭到尾就很堅定「司法互助原則」,台灣政府準備3套「劇本」對應,包括:一、港府要審理,台灣提供司法協助;二、香港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以正式司法互助管道將嫌犯和相關證據交予台灣;三、香港不審理,台灣審理,但港府必須同意讓台灣方面派員赴港,將疑犯押解來台,並攜回相關證據。

消息人士強調,陳同佳只要「抵台就逮捕」,這是最基本底線,因此行政院長蘇貞昌也多次強調台方立場。台灣政府全程掌握相關情報,得知陳同佳人等明天(23日)上午搭飛機到台,而台灣也立刻派員前往香港,今天給予港府最後通牒,要求港方將相關在港證據資料,包括認罪書、庭訊口供等,讓檢警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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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媒報導,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今(23日)晚及明(24日)不會啟程前往台灣「自首」。圖為陳同佳今(23日)上午出獄後,向媒體簡短發言,並兩度鞠躬。 路透、美聯社

管浩鳴:陳同佳今晚及明日 不會到台灣「自首」

2019-10-23 21:30中央社 台北23日電

陳同佳在香港涉及的洗黑錢案,早上9時刑滿出獄,他向案中死者、女朋友潘曉穎的家人鞠躬致歉,公開表明願意為自己的錯事「自首」,到台灣受審及服刑。

管浩鳴今天早上接陳同佳出獄,並稱陳同佳會暫時找個地方休息,其後陪同陳同佳登上一輛轎車離去。

他強調,如果陳同佳赴台,必須獲得公平合理審訊,不能成為「政治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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