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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洲新南威爾斯省警方花大錢採購軍用槍械,卻從未發射。美聯社

花數千萬添置突擊步槍
澳洲警方執勤從沒用過

2019-12-29 聯合報 編譯季晶晶

紐西蘭媒體Stuff報導,澳洲新南威爾斯省警方花了超過200萬澳元(約台幣4200萬元)購置軍用槍械,但在警方行動和追捕罪犯時,從來沒有發射過。

2017年6月,新南威爾斯警察總長富勒(Mick Fuller)宣布數百萬元的柯爾特型M4卡賓槍採購計畫,主要是擔心新年期間遭遇恐怖攻擊,要分發給負責巡邏的100名左右公共秩序和防暴小組警員。

澳洲邦德大學犯罪學副教授高茲沃斯(Terry Goldsworthy)質疑警方為什麼需要軍用槍械,並補充說,他的研究報告發現,警方火力不足的案例「非常少見」。他說:「辯論時常用理由是我們必須搶先一步,但要搶在什麼前面?」

根據高茲沃斯,未經合宜的威脅評估,並證明警方火力不夠,就混合採用警用和軍用硬體裝備會「造成問題」,也沒有正當理由。

維多利亞省警察局長艾希頓(Gragan Ashton)本月稍早宣布,計畫訓練逾700名警員射擊突擊步槍,儘管外界對最前線警員使用這些槍械感到不安。

維多利亞警方300支軍用型槍支的花費大約是2500萬澳元(約台幣5.25億元)。

艾希頓否決執行一般勤務的警察使用上述槍械,認為「這些武器的外型和感受會造成維持治安時的對抗風格」。

高茲沃斯表示:「軍人不適合維持治安。當你介入要解決打架事件,沒道理一手拿著機槍,一手握手榴彈。」

目前澳洲警察必須接受為期10天的訓練,以及一年兩次的再鑑定評估,才能使用M4卡賓槍,這是美軍越戰時用的M16的輕短版。

警方未表明,配發多少支這種射速快的步槍,以及是否要讓每個警員都加配。

新南威爾斯警局發言人說:「提供新南威爾斯警察持有步槍的型號、口徑和確切數量,會讓罪犯能識別新南威爾斯警局的戰術應變能力和實力,並找到對應方法,恐怕會危及警察和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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