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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 Gear 軍規戶外裝備  臉書 2020/07/06

這還是「個人行為」問題嗎?

在看到陸戰隊員因翻艇不幸落海的意外發生後,承辦兩棲登陸訓練的軍官也隨之因自裁身亡,再對照上以往國軍高層最喜歡將事件以「個人行為」來歸結,避免對整個體系進行檢討與改進的官式態度,這次悲劇實在會讓身為納稅人的我們想要詢問,難道一切都還只是個「意外」?

當然,軍事訓練本來就有無可避免的風險,且天候與海象亦非人力所能掌控,但令人質疑的是,無論從裝備到訓練,長官們真的替這些要親自冒風險的弟兄,做好「能做該做的準備」了嗎?

在裝備方面,我們昨天分享相關單位出身的許誠宜長官之專文:這位自陸戰隊退役的優秀幹部,提到了救生衣充氣,穿著順序,偽裝面罩,以及個人裝備快速解離和訓練方面的重要問題,因此我們可以進一步地看看,同樣使用這類裝備的國軍和美軍,是如何進行相關準備與訓練的?

在裝備方面,其實國軍的新式個裝,雖然在2016年時還自詡「比美軍好又便宜」;但自換發後出現的各項品質與設計問題,就始終遭到內外各界不斷地批評質疑;結果軍備局在去年8月,仍發表出一些令人哭笑不得,如「戰鬥個裝均鑑測合格」、「經調查均未反映品質不佳情事」的官式回應。

以美軍為例,水上任務人員除了會穿著能快速解離的背心(這也是肇因於以前水上墜機事件人員溺斃的教訓),像救生衣,或內部採用浮力設計的水際版背心,以及能緊急充氣的救生設備外,最後的一道防線便是具有螢光效果的海水染劑與救生燈:這些都能大幅減低空中搜救單位,在茫茫大海中尋找落海成員的難度,也增進其生還率!也就是說,他們對人員安全的防護與重視,並非僅靠單一裝備,而是具有多重保障的!

但很奇怪的是,國軍向來只願投資大型裝備—好像我們不僅有最先進的AH-64E,而且又要引進M1A2T戰車了;但一個個人急救包,從高華柱先生到現在,經歷六任國防部長都發不下來!而陸戰隊也是類似,能採購AAV7兩棲突擊車了,但人員具有「專為水際作戰」而研製的戰鬥裝備嗎?

一如當時聯勤拆彈事件導致人員傷亡,可以防微杜漸,幾千塊一套的抗焰服不肯先發,但等出事後,人員燒死燒傷的醫藥費與賠償上千萬,卻甘願承受一樣?國軍長官們好像都具有「寧發撫卹也不投資官兵」的傾向,甚至連官兵願意掏口袋裡的薪水出來投資,還要用「禁止自購」的手段來加以限制!

而在訓練面,以美國海軍陸戰隊為例,要操作這種戰鬥橡膠偵察小艇(CRRC),必須要有兩類軍職專長(MOS)的人員:一是接受過小艇技術員課程(SCMC)訓練,負責進行修正及預防保養的人員(MOS 1342);另一則是接受過戰鬥膠艇艇長(coxswain)訓練(MOS 0316)的人員,他除了要負責全體的安全外,也必須能對舷外發動機(NBOE)進行相關保養。

而且這些訓練還不是誰都可以參加的:以艇長訓練為例,學員必須先具備二級以上的戰鬥水上求生訓練(CWS-2);而且相關訓練為期是一個月!所以當軍方在出事後首先對外說「人員都經過合格簽證」,但最後承辦相關訓練的人員也隨之自我傷害後,我們很想問的是,相關的訓練真的有比照美軍來進行嗎?

更別提美軍還有像水下逃生訓練(Underwater Egress Training)類的嚴格要求,因為訓練也和裝備一樣是多重的:原因無他,就是要在單一器材/作法失效之際,仍然有備用的方式能因應!

而且服過兵役的人都很清楚,許多訓練的承辦人,在實際上並沒有多少權限:因為準則教範通常在教準部或兵監單位就擬妥了;假使內容沒有更新,或是時間無法因需要調整,甚至受到壓縮,加上淘汰過多學員會有壓力等因素,導致「位小職卑」的承辦人,往往是只能「接受現實」的弱勢一方。

所以無論是從翻艇意外到承辦軍官的不幸,乃至個人裝備在使用上的諸多狀況,都顯示了一個「體系性的問題」,需要的是通盤的面對與檢討,而非再將錯誤歸咎於少數,用「個人行為」來帶過所能解決!

上文承蒙 OTT Gear 軍規戶外裝備 - Out Tech Tactical 同意,引用該公司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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