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1  

筆者任職『專指部』副連長期間,某日因學生逾假不歸,於聯繫家長時發現事情不單純後,而即刻與該學生之排長連夜尋訪,並透過警方之旅社住宿查報名單中,於高雄○○旅社中尋獲該員時,赫然發現該學生已經與其懷胎八月之女友雙雙服毒自殺多時,而緊急送醫急救後獲救生還。在急救期間因聯繫連長時電話不通,而改向營長報告,並請求緊急支援急救費用及人力,然該營長不但置之不理還遷怒筆者並飭責筆者『要我自行負責!』


事後『結案報告』卻屢遭該營長退回,要求改寫加入其參予之過程,其後甚至自己親自擅改並要求筆者另一同學在其主導下代為執筆撰寫該結案報告…

一個月後,筆者與該位排長『記大功』並外調野戰部隊!離職前學校各級長官約見面談時,均曾問及是否有不滿或建議事項時,筆者皆回答無,然事後該營長卻逢人就說筆者『告他』。

2001年三月一日星期四
神仙、老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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