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馬祖司令官 帳目不明 程士瑜中將遭收押 2007/07/21中時電子報

前陸軍六軍團指揮官(站長按:曾任馬防部司令官)程士瑜中將,因日前遭國防部稽核發現,涉有「行政費支用不當」、「公私帳目混用」等問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前晚經軍檢約談到案,在連夜偵訊後遭聲押獲准,此案也是國軍近十年來將領涉及貪瀆並遭收押層級最高的一次。
國防部隨即於昨晚發佈新聞稿指出,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於偵訊時,發現程士瑜涉有「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因有「串供之虞」,已向高等軍事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對此國防部長李天羽透過幕僚表示,國軍高階將領培養十分不易,發生這種案例他感到十分遺憾,國防部絕對秉公處理,相信軍檢單位也會依法偵辦。

漢光演習行政費 疑入私人帳戶

軍方指出,程士瑜案最早是檢察總長陳聰明接獲相關檢舉,轉請軍方調查後,國防部督察室從六月十一日至十四日展開六軍團帳目稽查,發現負責六軍團指揮官行政費的陸軍少校行政官,涉嫌擅自將指揮官行政費匯入私人帳戶,其中包括今年漢光二十三號演習、年節慰問金等,造成公私帳混用,但程士瑜卻無法清楚交待帳目。

外傳程士瑜遭到調查,主因是將漢光二十三號演習、年節慰問金等行政費,用來採購近百萬水果禮盒分送所有六軍團部隊,不過在遭到調查時卻因相關帳目兜不起來,程士瑜也無法交待清楚,軍方才將全案移送軍檢偵辦。國防部軍事發言人虞思祖昨晚不願證實此項訊息,並強調軍檢署方面也不願說明程士瑜遭收押是否與此案有關。

陸軍司令部六月二十日曾指出,國防部稽核小組赴六軍團實施年度預算支用稽核時,發現程士瑜的行政官涉有「行政費支用不當」、「公私帳目混用」等疏失。當時陸軍並未指程士瑜涉案,並強調程士瑜只是因坦承「督導不周」,所以自請調離職務,陸軍司令部也立即批准將其轉調戰技會委員職務,六軍團指揮官一職已由吳斯懷中將於七月接任。

軍方大動作 調離現職移送偵辦

由於當時陸軍並未指行政費是流入程士瑜私人帳戶,若依軍中往例,通常會等調查結果告一段落,證明該行政官違法,才會對主官進行行政懲處,最多也是記過處分,鮮少類似這次案例,隨即將指揮官調離現職,甚至最後移送軍檢偵辦,據透露,在國防部高層壓力下,程士瑜最後才以自請處分方式,同意調往陸軍戰技會委員靜候調查。

肩負首都安全重任的陸軍六軍團前指揮官程士瑜中將,前天因貪汙罪嫌遭高等軍事法院裁定羈押。程士瑜是陳水扁總統上任以來,第一位被收押的中將。


 

六軍團前指揮官程士瑜 涉貪收押 2007-07-21 聯合報

國防部昨天傍晚發出簡短的新聞稿指出: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十九日傳喚程士瑜到案說明,偵訊時發現程涉有“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因有串供之虞,向高等軍事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根據國防部新聞稿,程士瑜涉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二項:“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刑度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如判決確定,程士瑜不僅得吃上重刑,也將會喪失終身俸。

檢察官傳訊程士瑜前,已在上周陸續傳喚六軍團參謀長吳恩德等人員,前天中午傳訊程士瑜,同時聲請羈押。消息指出,程士瑜在六軍團指揮官七個月任內,以茶葉、水果和禮品單據報銷上百萬元行政費,另也傳出程士瑜涉嫌挪用漢光演習獎金,但詳細案情,軍方三緘其口。

程士瑜是近年來第一位在任上爆發貪瀆疑案的中將部隊長,據指出,本案最初並不是向軍方檢舉,而是向檢察總長,檢察總長再發函轉由國防部調查。國防部利用六月中旬例行檢查,針對指控進行調查,初步發現有“行政費支用不當”與“公、私帳目混用”等疏失,例如把端節犒賞部隊的金額混入漢光演習獎金等,陸軍司令趙世璋當即決定將程士瑜調離現職靜候調查,並罕見地發出新聞稿,震驚軍中。

由於程士瑜官拜中將,而且才調任六軍團指揮官不到半年,程也因軍事檢察官屢次到軍團部搜索調卷,及司令部的處置,自覺沒有尊嚴,為了自清不僅請辭指揮官,並向上級堅稱“清白沒有問題”,大家以為案子到此為止,沒想到後來竟被收押。

陸軍原本將本案定性為“帳目不清”,希望帳目整理完畢後,程還能官復原職,但帳目最後仍然整理不出來,國防部才決定將全案移送軍事檢察官偵辦,程士瑜軍旅生涯正式告終。

軍方相關人員表示,程士瑜為人海派,待人隨和熱忱,這次捅出這麼大的樓子,更是第一位因案被收押的軍團指揮官,近來軍團內部議論紛紛。


 

程士瑜涉污130萬 全要還軍方 2007/10/27 自由時報

陸軍前六軍團指揮官程士瑜貪污案昨天開庭,起訴書中指出,程士瑜在九十五年十一月上旬要求行政官紀孟寬想辦法每月上繳十五萬元供其私用,由於經費不足,程收回原授權下級單位行政費,使可控管金額達卅六萬五千五百元,再透過採購詐取經費,去年十二月廿六日交給女性密友張維砡五十五萬元,全案累計一百卅萬四千餘元,需追繳發還六軍團指揮部。

北部高等軍事法院昨進行第二次準備庭,針對檢方所提證據清單效力展開激辯。其中轉為污點證人的紀孟寬合法性,以及他對程士瑜的私自錄音與被調查局測謊是否具有效力為攻防重點,最後審判長裁示錄音與測謊都具有證據能力。

包二奶?「程」為新攻防點

此外,程士瑜到底有沒有「包二奶」?成為昨天軍事法庭準備庭攻防重點,檢方當庭突然出示一個紙箱當成物證,內有程士瑜女性密友張維砡家中搜出的衣物與照片,惹來程士瑜律師李漢中的抗議,直喊證據清單內沒有這項,連稱這是突襲,且紙箱內容與起訴案無關。

程士瑜當庭看到這些東西似乎也嚇了一跳,當審判長訊問時說,「他們(指軍檢)沒有問過我」,但並未正面承認這些東西為他個人所有。

據起訴書統計,從去年十二月廿六日開始,程士瑜與紀孟寬先後以廿四次不實單據登載製作職務上的「核銷經費簽呈」,透過層層會辦,再簽奉不知情的前後任參謀長王興尉與吳恩德批准,向主計處結報經費。

起訴書表示,去年十二月上旬程指示紀孟寬在年底前結清所餘行政事務費拿出五十五萬元,並承諾未來將提拔他升官,十二月廿六日程把這筆錢交給女性密友張維砡,並分別存入銀行。

本案起訴程士瑜與紀孟寬二人,前者被具體求刑十六年重刑,後者因轉任污點證人被求刑二年並求處宣告緩刑。


 

程士瑜親信偷錄「保命錄音帶」 2007-10-16 中時電子報

關於陸軍六軍團前指揮官程士瑜涉及貪汙罪案情,據透露,程士瑜行政官紀孟寬少校早已料到會東窗事發,因此事件爆發前已先預錄八卷「保命錄音帶」,內容談及程指示他將十五萬公款交付給友人張姓女子,而軍檢將此證物視為程士瑜涉貪的有力關鍵證據,才會對程求處十六年重刑。
不過對此,程士瑜委任律師李漢中十五日表示,在軍檢提出的八捲錄音帶譯文中,他並未看到相關內容,足以證明程士瑜和紀孟寬的對話中,有提及交付張女的十五萬是公款。而且相關對話,也都是紀孟寬斷章取義,同時譯文和錄音帶內容可能也會有所落差,因此他將申請那八捲紀孟寬的錄音帶重聽勘驗。

此外,軍檢方面同時還懷疑,經查張姓女子已多年沒有工作,但出入不僅開雙B轎車,帳戶裡還有固定入帳,其金錢來源就是由程士瑜的公款所提供;對此李漢中則強調,張女在軍檢傳喚時已說明,帳戶金額是與其親戚間的私人借貸,與程士瑜完全無關;但軍檢懷疑,如果查出的張女帳戶中,每筆金額都是固定十五萬,那張女為何不提領,難道不用過生活嗎?

李漢中質疑,紀孟寬曾在自白中坦承,在幫程士瑜每月固定提領的十五萬公款中,自己曾留下兩、三萬花用,如果此話屬實,那怎可能張女的帳戶每個月都是有固定十五萬的金額入帳,顯示紀孟寬的說詞反覆,包括其自白和提供的錄音帶內容是否屬實,等軍事法院開庭就會見真章。

另對於程士瑜遭軍檢求處十六年重刑,軍方高層昨天不諱言,由於擔心承辦此案的軍檢體系會自己「揣摩上意」,因此國防部長李天羽自上任後,除非由軍法單位主動向李天羽提報案情調查狀況,否則李天羽從未主動過問程士瑜案,以免影響此案的偵辦。

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昨天在立法院備詢,在被問及此案發展是否與國軍人士鬥爭有關時,柯承亨強調,絕對沒有涉及人事鬥爭的問題,國防部對於相關調查與偵查都沒有涉入。


 

親信偷錄對話 成關鍵證據 程:你管我錢從哪來? 2007.12.06中國時報

陸軍前六軍團指揮官程士瑜涉貪案爆發並由檢調介入調查後,程士瑜與其親信行政官紀孟寬兩人的互動過程,就如同上演一齣諜對諜戲碼一般。程士瑜開始懷疑紀孟寬可能轉為汙點證人,在與紀孟寬談話過程中,頻頻問及:「你沒錄我音吧?」而紀孟寬為求自保,的確就如程士瑜所料,以錄音方式留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在涉貪遭揭發後,程士瑜的言行也更加謹慎小心。據判決書內容指出,過去每當紀孟寬與程士瑜提及每月十五萬的行政事務費,程士瑜都是以「那十五個公差」作為假結報的代號,同時在拿錢給張女時,也不說自己拿來的,而是說「紀孟寬給妳帶錢來了!」

法官在判決書中認為,張女和程士瑜對於帳戶資金來源,事前已經過勾串,因為據軍檢提出的錄音譯文指出,程士瑜和紀孟寬的對話中曾提及,「她戶頭有很多錢是我講的,你管我怎麼賺,我賣屁股賺,你能管我啊!」

還有「張姐那邊不用怕,....法官問,我會說這錢是我賺的,我去應召、我去賣,但我不能講我是去販毒吧!」「你管我錢從哪來?憲法又沒說要交代每個人錢的出處。」

程士瑜在調查過程,一方面警告紀孟寬不准偷錄音,也要求紀孟寬絕不得轉為汙點證人,否則也不會有好下場,同時要求他好好跟著自己,「跟的好未來升個上校也沒問題。」

不過法官在判決中指出,因為程士瑜曾向紀孟寬提到「我做了一件笨事,叫張姐去把錢提出來。」這就證明是程士瑜要張維砡去把錢提出來,而張女的聯邦銀行帳戶也顯示,在程士瑜說過這句話後,張女的錢就從東門分行轉匯入中壢分行,如此不是「此地無銀三百兩」?

同時根據紀孟寬的自白,指自己曾分六次將一百三十餘萬交給程士瑜和張女,五次是在指揮官室交給程士瑜,一次將款項用藍色紙袋在今年二月六日在軍團前的郵局,直接交給張女。

紀孟寬說,他前後一共六次陪同程士瑜到張女家中用餐,通常是張女開車載他們,從張女家地下停車場進入。進到張女家中後,程士瑜會向張女說,「紀孟寬給你帶錢來了!」然後紀孟寬再把裝有十五萬的白色信封交給程士瑜,程士瑜再交給張女,張女通常會把錢放在電視旁的櫃子上。
而這些不利程士瑜的證辭,都是紀孟寬偷錄下來,最後也成為法官判決的關鍵證據。


 

涉貪 程士瑜中將 求刑16年 2007-10-15 中時電子報

因涉貪汙罪嫌遭羈押長達三個月的陸軍六軍團前指揮官程士瑜中將,上周已被國防部軍檢署悄悄以詐取一百卅餘萬公款的貪汙罪起訴。軍事檢察官並以程士瑜「推諉犯行」、「不知悔改」為由,向軍事法院求處十六年重刑,創下歷來軍檢起訴高階將領涉貪最高刑期的紀錄。

對於程士瑜遭軍檢求處重刑,國防部方面則表示,李天羽部長對此案態度即是依法嚴辦,立場至今未變,同時尊重司法調查,不過也希望外界勿將這起將領涉貪案,又聯想認為與國軍人事鬥爭有關。

據了解,軍事檢察官會將程士瑜求處十六年重刑,依據起訴書內容,理由是程士瑜「身為國軍高階將領,不思潔身自愛,竟貪汙舞弊詐取國家公款,到案後猶推諉犯行,飾詞狡辯,毫無悔意。」因此原本起訴援用的貪汙治罪條例,原規定可求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軍事檢察官將其加重刑期至十六年。

至於程士瑜的行政官紀孟寬少校,由於已轉為汙點證人,軍事檢察官考量其已坦白罪狀,雖然同以貪汙罪遭起訴兩年有期徒刑,不過軍檢則向法院求處緩刑,而軍檢雖在偵查期間曾陸續約談軍方卅餘將校,但目前全案僅有程士瑜和紀孟寬兩名軍職人員遭到起訴。

不過,對於日前媒體報導程士瑜疑似「包二奶」的案外案,軍檢在起訴理由中並未提到隻字片語。

但據透露,軍檢在起訴的「待證事實」清單中,軍事檢察官還保留了有程士瑜疑似與張姓女友人出國同遊照片等相關事證,將等到軍方法院攻防時才會提出。

同時,據軍方掌握的紀孟寬自白,確實曾經親眼目睹程士瑜將十五萬元公款親手交給張姓女友人。

據了解,經軍檢調查,程士瑜在從去年到今年端午節間,利用六軍團指揮官職務,指示行政官紀孟寬,以採購水果禮盒、花瓶和盆栽等不實發票,涉嫌詐取一百卅萬四千多元的行政事務費,不過其中並無包含先前傳出的百萬屏風。

另由於程士瑜在到案後,盡管已遭羈押將近三個月,至今仍堅持絕無貪汙,對此軍事檢察官相當不滿,認為程士瑜根本毫無悔意,甚至還推諉犯行,因此才會從重求處十六年重刑,以警惕國軍有相關犯意的軍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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