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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新版國防醫學院招生簡章,軍費生畢業後必須服役14年,若於服役滿1年申請提早退役,將面臨逾2000萬元以上的賠償。示意圖,與本文個案無關。(資料照,取自國防部軍醫局) 

國防醫學院招生辦法形同「賣身契」?
軍醫投訴:服役未滿14年竟要賠超過2000萬!

2019-02-27 風傳媒 林上祚         

去年軍人年改修法過程,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為避免職業軍人服役期間,發生適應不良問題,堅持在《軍士官服役條例》中,增訂服役滿1年得申請提前退伍的「退場機制」條款,沒想到國防部為了避免國家栽培的軍醫與飛官,利用「洪慈庸條款」提早退役,竟然在職業軍人招生簡章,訂下了高額的賠償門檻。以軍醫為例,依據新版國防醫學院招生簡章,軍費生畢業後必須服役14年,若於服役滿1年申請提早退役,將面臨逾2000萬元以上的賠償,比衛生福利部的醫學系公費生5、600萬元的賠償金,還要高出3倍,形同簽下賣身契。

去年6月立院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除了刪減退役軍人的退休金外,也通過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修法版本,該條例第15條規定,軍、士官任官1年以上,若不願續留軍中,可提出提前退役申請,經人評會核定賠償金額後即可退伍。當時,外界將「退場機制」規定,形容為「洪慈庸條款」。

由於媒體報導,「洪慈庸條款」上路後,可能導致軍醫、飛官提前退伍潮,國防部為防止新規定導致軍醫體系人才流失,最近公布了提前退役的賠償辦法,卻讓基層的醫護人員為之譁然。

防「提前退伍潮」!國防部明訂賠償辦法

一位向《風傳媒》投訴的楊姓醫師表示,依據國防醫學院招生簡章,醫學系學生在校就讀6年(原先為7年),畢業後分發到軍醫體系後,必須服役滿14年才能申請退伍;醫學系以外科系,牙醫系、藥學系的服役期限為12年;4年制的護理系、公衛系服役期限則是10年。在「洪慈庸條款」訂定以前,國防醫學院軍費生只有在觸犯法律,或因病不適情況下,才能申請提早退役,絕大多是軍費生,都選擇乖乖地服完役期,因此,今年以前的招生簡章,都沒有明訂提前退役的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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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軍醫表示,國防部為了避免「洪慈庸條款」上路後,引發提前退伍潮,去年11月底正式對外公告《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明訂職業軍人申請提前退役,必須賠償公費待遇、津貼、訓練費用。

其中,空軍的飛行官部分,因為F-16等戰機飛行官受訓過程,包括3年的飛行訓練,必須送到美國訓練,飛一趟的訓練成本,就高達1、200萬元,成本非常昂貴,因此國防部在訂定賠償辦法時,把飛機油料、零件折舊等成本都算進去,飛行官從空軍官校加飛行班,到服役完畢,合計役期長達27年,依據上述《賠償辦法》,飛行官若在服役滿1年後申請提前退役,相關費用乘以2以後,賠償金額將高達數千萬元。

飛行官因為政府投注的專業訓練成本較高,賠償金額數千萬元可以理解,但國防醫學院軍費生,接受到的專業訓練成本,遠低於飛行官,提前退役卻得面臨上千萬元的賠償,則讓無人法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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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的飛行官部分,因為F-16等戰機飛行官受訓過程,飛一趟的訓練成本就高達1、200萬元,非常昂貴。示意圖為F-16戰機。(資料照,蘇仲泓攝)

「18歲那年把自己給賣了」軍費生嘆:洪慈庸條款一場空

一位軍費生日前在網路談話區,刊出了一篇文章,形容自己「在18歲的那年,我把自己給賣了。現在他們(國防部)跟我說:你的自由開價3000萬。」強調當初的志願書與招生簡章,完全沒有提到畢業「任官之後無法自願賠償退伍」,在「洪慈庸條款」通過後,軍費生原本以為盼到一道曙光,沒想到最後卻只是一場空,國防部訂出天價賠款使退場機制形同虛設。

據了解,國防部軍醫局在訂定軍費生賠償辦法時,訂定今年度入學生招生簡章,特別參採衛生福利部對公費醫師之求償作法,明定申請提前退伍之軍醫官科人員,應以所受領之公費待遇、津貼及訓練費用合計之金額,乘以4倍作為提前退役之最高賠償金額,至於今年度以前入學之軍費生,則是以按招生簡章所定役期以年為倍數單位(醫學系為14年)計算之總金額後,依應服滿與未服滿招生簡章所定役期之比率賠償。

醫學系軍費生提前退役 最高賠償金可達3000萬

楊姓軍醫表示,依據《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軍事學校軍費生未依招生簡章所定修業期限完成學業者,賠償義務人應賠償軍事學校及預備學校就讀期間所受領之公費待遇及津貼」,其他三軍官校賠款均為2倍學雜費,國防醫學院竟然在沒有任何法源依據下,要求軍費生必須賠償15倍的學雜費,「若以醫學系粗算約是3000萬的天價。」

然而,同樣是獲得國家栽培,衛福部的醫學系公費生,最高的賠償金額,都只有5、600萬元之譜,衛福部官員表示,依據《106年度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分發服務實施簡則》,醫學系公費生畢業後,必須到衛福部指定之醫療院所提供6年的醫療服務,若不履行其服務義務者,除醫師證書由本部保管,直至完成服務後,始予發還外,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賠償其在學期間所受領公費總金額之4倍罰款。

衛福部官員表示,醫學系公費生的賠償金額,私立醫學系因為學雜費較高,賠償金額略高於公立醫學系,公立醫學系一學期學雜費約10萬元出頭,私立則是11、12萬左右,醫學系公費生若在畢業後反悔,公立醫學系的賠償金額約480萬元,私立學校則是5、600萬元。「更早以前,醫學系公費生係賠償10倍的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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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系軍費生被要求未服滿14年役期,須賠償4倍罰款,最高賠償金額之所以可以達3000萬元。圖為國防醫學院。(取自AjaxSmack@wikipedia/CC BY-SA 3.0)

據了解,國防醫學系軍費生比照衛福部公費生,要求未服滿14年役期,須賠償4倍罰款,最高賠償金額之所以可以達3000萬元,主要原因係軍費生就學期間,每月可以領取1萬5000元「零用金」,6年加計108萬元,乘以14倍以後效果非常驚人。

一位不具名的軍醫表示,《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針對未能依招生簡章所定修業期限完成學業者,賠償金額僅限就學期間受領之公費待遇及津貼,也就是210萬元,但今年退場機制修法之後,今年以前就讀之軍費生,賠償金額馬上暴增14倍,最高賠償3000萬元,今年起就讀之軍費生,賠償金額則是「800萬元加扣照」,跟「賣身契」沒有什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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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強調,《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適用對象為未按照招生簡章完成軍事學校學業之軍費生,至於《軍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適用對象,則是未服滿法定役期即申請志願退伍之軍士官。(資料照,取自Wei-Te Wong@Wikipedia/CC BY-SA 2.0) 

澄清「軍醫賣身契」指控 
國防部:今年度入學者賠償金比照衛福部公費醫師

2019-02-27 風傳媒 林上祚

針對《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去年增訂「洪慈庸條款」後,軍醫體系基層醫護人員指控國防部,訂定高額賠償金防止醫護人員提前退役,國防部強調,衛福部公費醫師須保管證書(扣照)至服務6年期滿為止,若未履行義務者,終生無法執業;相較之下,國防部針對2019年以前入學之醫學系軍費生,並無扣照規定,「為維持部隊戰力及維護國家安全,僅能以提高賠償倍數作為管制,已畢業及在學學生,須賠償所領受公費待遇、津貼,加計乘以法定役期14倍(年),總計15倍,以7年制醫學系學生服役滿1年為例,215萬x15x(13/14)=2995萬元。

國防部強調,《軍事學校預備學校軍費生公費待遇津貼賠償辦法》適用對象為未按照招生簡章完成軍事學校學業之軍費生,至於《軍士官未服滿最少服役年限志願申請退伍賠償辦法》適用對象,則是未服滿法定役期即申請志願退伍之軍士官。2項法案係為了因應上述取得專長人員提前退伍,產生任務執行人力缺口,國軍必須重行招募新進人力,所衍生之額外培訓費用。
 
軍醫局強調,國防部針對今年度招生的軍費生,於「108學年度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簡章」增訂保管證書(扣照)之規定,且賠償金額亦比照衛福部公費醫師,賠償金倍數降為4倍;未來108年度入學者,在畢業後1年提出退伍申請,賠償金額約668萬元【180萬元x4x (13/14)】,並非外界轉述之2、30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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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軍醫生與衛福部公費醫生不同

至於軍醫體系基層醫護人員批評,國防醫學院畢業之醫護人員,必須服役至少10年以上,醫學系役期長達14年,衛福部醫學系公費學生的服務期間僅6年,今年度入學之軍費生未來若申請提前退伍,賠償金額仍高於衛福部醫學系公費生,國防部解釋,軍職醫師之培育過程、所耗費之各項成本、影響國家安全及公共利益之程度等,均與衛福部培育之公費醫生有別,自難以衛福部之賠償標準等同視之。

國防部強調,衛福部公費醫師畢業後需自行找尋醫院進行專科醫師訓練,俟完成後始計算服務時間;軍費生則是由國防醫學院聘請專業教授,自行提供長達7年之軍費培育,畢業考取醫師執照後,即分發國軍醫院進行完整之專科醫師培訓,且訓練期間均計算服役年限。

國防部表示,募兵制實施後,國防醫學院培育之軍費畢業生是基層醫官、國軍醫院及國家災難醫療救援體系之醫療、衛勤專業人力補充最主要之來源,且現行ROTC及專業軍官班,均無法以替代人力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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