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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救護隊陸續接收陸軍移撥的15架UH-60M直升機。(圖/全球防衛雜誌)

尤里安/空軍救護隊該不該併入「陸軍航特部」?

2019年04月23日  ETtoday新聞雲

尤里安/現任軍事戰略評論員,淡江戰研所畢業。

2019年2月下旬媒體報導,立法院會要求國防部評估,法律事務司、直屬院檢、資通電軍指揮部、電訊發展室等組織整併的可行性;有軍方官員表示,空軍救護隊現在既然與陸航同樣使用UH-60M型黑鷹式直升機,且戰時人、機都要支援陸航,那為何不能併入陸航成為獨立作戰隊。

或許空軍囿於現階段「鳳展計劃」F-16V型戰機性能提升計劃的新台幣1,420億元龐大經費,因此針對空軍救護隊老舊S-70C-1/1A型救護直升機的汰換,無法自行編列預算採購新機,轉而接受陸軍移撥15架UH-60M型直升機,也正因為如此,才會造成近日軍方傳出如此的說法。空軍接收「免費的」陸軍直升機,這下似乎「中計」了。

任務屬性不同

隸屬空軍的救護隊,真的應該併入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嗎?

1950年成立、俗稱海鷗部隊的空軍救護隊,回顧最初成立的目的,原本是執行戰機飛行員跳傘的緊急救援,演變至今日的任務,包含軍事搜救、沿海巡邏、偵照、運補、元首/政府軍政長官視導專機、新武器研發支援。由此可見,空軍救護隊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搜救任務(SAR),機組員及直升機必須不分晝夜、在各種天候下,隨時飛往高山或海上等不同地形、環境,執行人員搜救作業,而機組員也要具備長時間搜尋、目標區盤旋飛行、滯空吊掛人員等專業能力。

2019年2月20日上午,日本九州築城基地(Tsuiki)的1架航空自衛隊第6飛行隊F-2B型戰機,在山口縣外海失事墜海,就在雷達訊號消失不到1個半小時,空自芦屋救難隊的UH-60J型救護直升機,就已將機上2名跳傘的飛行員救援上機,顯見專業航空救難單位的重要性,而空軍救護隊更是維護國軍有生戰力的基石。

至於陸軍航特部除了攻擊、戰搜直升機單位之外,通用直升機主要負責執行空中運輸任務,如同「空中計程車」的角色,機組員的值勤狀況、飛行環境也相對單純。如果以被UH-60M型汰換的UH-1H型直升機來看,常用於載運陸軍的部隊人員、裝備、後勤補給等。較特別的情況則是搭配特戰部隊執行任務時,通用直升機才會有低空等特殊飛行方式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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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救護隊近年採購的EC225救護直升機,不但機上配備氣象雷達、前視紅外線偵測器、探照燈等,機艙內還可加裝空中緊急醫療系統,這些UH-60M直升機都付之闕如。(圖/全球防衛雜誌)

由此可見,空軍救護隊的單位屬性、任務特性、人員要求、訓練方式等,都與陸航的運輸單位截然不同,更不要說目前空軍救護隊所接收的UH-60M型,只是基本款直升機,除了飛行性能優異、裝有吊掛絞盤之外,相較於空軍救護隊繼續服役的S-70C-6型、EC225型直升機,氣象雷達、前視紅外線偵測裝置、探照燈、擴音器等均付之闕如,機上裝備可說是完全不符任務所需。

便宜行事後果

其實會造成今日的亂象,都是由於政府高層的便宜行事,先撥15架UH-60M型給本身採購新機經費不足的內政部空勤總隊,接著又移撥15架同型機給空軍救護隊,結果也造成陸航原本規劃採購的60架直升機隊數量腰斬,嚴重影響陸軍本身的空運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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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軍救護隊的直升機必須長時間盤旋、搜索或吊掛人員,任務特性與陸航的通用直升機南轅北轍。(圖/全球防衛雜誌)

未來可能遭遇的狀況是,由於UH-60M型直升機所有權屬於陸軍,如同戰時空勤總隊的機組員、直升機要歸陸軍管制,如果在戰爭時期,空軍有飛行員彈射跳傘、等待救援,陸軍卻同時需要緊急空運支援的戰鬥部隊,此時空軍救護隊究竟該出動直升機執行哪一項任務呢?

萬萬不可因為空軍救護隊接收了陸軍採購的UH-60M型直升機,就因為配備同型機而考慮將該單位併入陸軍航特部,實在是一件荒謬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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