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MX武器封存油

BIO武器清洗油,請認明瓶身上的三把AR

CLP三合一武器保養油
賴冠伯 臉書
這是一篇與技術相關的文章,如果沒有興趣請直接略過即可
有鑑於分享完靠北長官3.0的文也順便批評了當今兵部衙門的武庫司是何等腐敗無能與因循苟且並不會帶給大家任何好處
充其量只是發洩心中對於兵部衙門的不滿
因此決定分享一些可能對相關人員有幫助的資訊
首先要說的是,我發現一個非常詭異的現象:武器裝備的保養週期,通常都是按照準則技令所規範的期程來執行的
但卻沒有人質疑過這些期程的制定究竟是直接照套原文書刊的內容?憑空想像出來的?還是依照臺灣的環境條件經過嚴謹的論證再加以實驗之後得出來的結論?
舉例來說,較大型的主戰裝備,例如戰車、火砲這一類的,會規劃從每日實施到每兩年實施一次的D、W、M、L(Q)、S、A、B等保養週期
而像是輕重兵器這類的,基本上只會規劃每月進廠預防保養一次
手槍步槍則是連想都不用想
以上是我在北部某個兵部衙門的武備學堂中看到的體制與現實層面,當然,也許有人的經歷是不一樣的
但是大家有沒有換個方式想過,同一件裝備,在不同環境下儲存與操作,保養週期的規劃,怎麼可能會一樣!舉例來說,在美國內華達州這類溫帶沙漠氣候的地區,步槍射擊後一天不清理可能還好,頂多就是槍進了風沙,但是射擊過一樣彈藥數的步槍放到婆羅洲雨林,甚至只是梅雨季節的臺灣,我保證不出半天就能看到銹斑了!(沒錯!我遇過!一把射擊一百餘發的T91步槍在秋冬季節濕冷的湖口放了4小時就開始出現銹斑了!)
以上這些,單純只是為了刺激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你/妳思考,如果你覺得我離經叛道,那麼為了你的心血管健康著想,最好別接著看下去
今天要講的是關於在臺灣這樣的氣候條件下選擇槍枝保養用油的議題
我知道陸軍有公發的CLP三合一用油,但我想大家都很清楚的是只要一樣東西有好幾種功能,那通常是所有的功能都不會太顯著
一般來說射擊前三天與後三天都會實施保養,但就我個人的經驗而言,通常一個連隊從連長到剛到部的二兵,沒有半個人會知道為什麼要這樣做......神奇吧?!明明不知道為什麼,還能大家都一起這樣做!而且還能做這麼久竟然都沒人質疑!
當然我也不否認可能有人就算有問題也不想提出來,畢竟誰也不知道自己提出問題之後會不會被當成問題解決掉,然後大家繼續假裝沒有問題
但是你們知道嗎?操作手冊裡有說明射擊前保養是為了更仔細的檢查槍枝有沒有問題,而射擊後也不需要保養三天,原則上是兩天,因為若以CLP(注意!CLP不是一種油品名,而是一種規格,只要符合MIL-PRF-63460E這種規範的油品,皆可稱為CLP)實施保養,在假設每個人都落實保養的情況下,第一天即可清除86%的碳化物(以膛內鍍鉻的槍管為基準),第二天可達到98%的清除率,依據T91步槍操作手冊與T91步槍隨槍手冊的內容,98%的碳化物清除率即是可以接受的清潔程度,在單位人力與任務調配有餘裕時,才需要實施第三天的保養,將碳化物清除率提升至99.7%
但是------現實的狀況是什麼?現在基層單位的編現比如何?別說人員與任務餘裕了,有的單位連日常勤務都有問題了!這時怎麼辦?放著裝備讓它爛?
想像一下......如果有另一種油品,可以有更好的清潔效率,會不會更能節省部隊用於裝備保養的時間與人力?能不能同時也提升保養的成效?第一天只能清潔86%是因為CLP的化學特性令它的清潔效果只到這樣,如果換一種呢?
我自己是推薦在清潔用途上使用BIO的武器清洗油(某"些"單位已經在使用),原因是這款油品清除碳化物與銹斑的清潔效果遠比CLP好很多,而且並不會對金屬產生腐蝕等副作用,唯一的問題是揮發性較高,不易留在金屬表面形成防護,且黏稠度也不足以在金屬表面形成可以有效潤滑的油膜,因此完成清潔之後必須再使用CLP實施潤滑與防護,雖然這樣就必須在保養中使用兩種油品,但是以我自己的經驗而言,保養所需的時間與人力減少了,而且成效更好了
如果你的單位經常面對濕冷的天候,或是根本就是在空氣中鹽分較高的海邊,我建議在實施清潔之後,直接使用SMX武器封存油實施防護與潤滑,雖然它的黏稠度比CLP高,但是黏滯力並不會高到影響射擊,因此在實施潤滑上是可行的,且防護效果會比CLP好很多,甚至無論你的單位在什麼地方,只要是在臺澎金馬地區,我都建議在進入春節留守前就把在軍械室裡的輕重兵器清理好之後以SMX實施防護
當然如果你的槍泡水了......別考慮了,趕快用WD-40吧!它去除金屬表面附著的水氣效果是不錯的!然後別再以訛傳訛說什麼WD-40會腐蝕槍管了!你們這些後勤體系出來的人到底是不唸書?不動腦?腦袋有洞?還是三者皆有?你"只"用WD-40這種一下子就揮發掉的油品而沒有後續用其他油品實施防護,等它揮發掉之後金屬表面沒有防護油膜,在臺灣這種高溫潮濕的氣候影響下,當然兩三天就出現銹斑啊!這不是正常的嗎?只要後續有用CLP或SMX實施防護不就搞定了?明明不懂還硬要裝懂硬是要牽扯WD-40,不是能除銹就會腐蝕好嘛!就是在這種以訛傳訛而且官大學問大的風氣之下,很多奇怪不合邏輯的事情就在部隊散播開來,最後就是部隊流傳著一堆詭異的、反智的、不科學的觀念!
要注意的是,CLP其實沒有不好,清潔後的潤滑防護等,在考量成本與效果的情況下,除非面對的是終年海風吹拂且異常高溫多濕的氣候,否則首選還是CLP,只是在臺灣,面對氣候因素與人力資源的問題之下,針對清潔與特殊環境、時機的防護,還能有這些更好的方式
最後要提的是,以T91步槍為例,205廠出版的隨槍手冊建議上油保養時必須將通槍布完全浸泡於油品中再取出,並以通槍布穿過通槍條,由藥室往槍管方向實施槍管內保養,但是在操作手冊內絕對看不到允許這樣做的條文,我不會告訴你我只看其中哪一本書,我會說我的做法是:平時保養我依照隨槍手冊寫的去做,但操作我是依照操作手冊去做,因為以後勤維保的角度而言,隨槍手冊的保養做法顯然更適合臺灣高溫多濕的氣候,更能有效隔絕空氣與水份接觸金屬表面,但射擊前我一定要求將膛內擦拭乾淨再射擊,因為射擊時的高溫會讓滯留在膛內的油品氣化,成為濃濃白煙影響射擊,若是在戰鬥中也容易暴露位置,分解結合槍枝時我則會依據操作手冊所要求的先使擊錘待發以避免損壞快放控制器,但其實在隨槍手冊與3級以上書刊是找不到這條的,就機械原理而言也無從判斷,也沒有統計數據顯示這個動作與快放控制器損壞之間的關聯,但我之所以選擇這麼做是出於謹慎,因為從機械原理而言這樣做也不會損壞槍枝,更能養成分解槍枝前檢查槍膛的習慣,因此我自己這麼做,也在訓練中這樣教,最重要的是:我知道我自己是基於什麼可被科學論證的原因而選擇這麼做,同時我在教學時也會說明我這麼做的原因
講了這麼多,從保養週期到油品選擇再到分解結合程序,其實重點在於:當你做這件事的時候,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做什麼?你知不知道你之所以這樣做是基於什麼樣的科學因素與知識?裝備保養不是死板板的照本宣科,而是應該因地制宜,在知識的輔助下,做出貼近現況所需的規劃,並且落實的去執行,事實上,你當然也可以躲在名為"規定"的保護傘後,繼續為自己的不作為辯解,但捫心自問,規定,真的給了你那麼多的限制嗎?還是你只是想找藉口逃避責任?或者你也可以選擇做真正有利於大家的事,暮靄沉沉的公門之中將會因為你踏出的這一步而變得更好
做正確的事
才會把事情做好
上文承蒙 賴冠伯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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