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兒和女婿這個月購買新車一事,原本我以過來人的身份與財務規劃的理由,從不贊成到建議買二手車。後來老妻告訴我,你忘了自己年輕時買過兩部新車的"人不輕狂枉少年"一事。這讓我不但同意他倆購買新車之外,還贊助了款項。畢竟,有車與開車也都是一種享受。
就拿我的兩部車來說,第一部國產車"暗紅色飛羚102",是民國78年在台北大直的國防語文中心,任職中校中隊長時所購買。第二部進口車"墨綠色別克",是民國83年任職292師874旅中校旅長(先佔上校缺後元旦晉升)前,在軍團任職科長時所購買。
當年週休假日都是自行南北開車往返,特別是返回北部都是晚上開車,凌晨1點左右抵達營區。這期間一個人"手握方向盤、眼看儀表板、耳聽電台音樂或有聲書卡帶",深夜在高速公路上駕馭的快感,真是筆墨難以形容。尤其是當年飛羚102的電腦彩色儀表板,在同款的國產車界獨樹一格,就如同飛機的駕駛座艙板一樣,不但在前方的玻璃上有"抬頭顯示器"之外,車子還有"定速巡弋"功能。而只要超過當年高速公路的限速90公里規定,駕駛座前窗玻璃上的"抬頭顯示器",就會自動亮起閃爍的紅燈與警報聲。
購買這兩部新車最大的優點是安全地帶著老妻與倆位女兒和外姪子(女)們全台玩透透,讓她(他)們增添不少美好的童年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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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陸蘇州台資廠任職"協理"時,因為無"大陸駕照"開公務車,被公安"和諧"地取締過一次(那位公安說我態度禮貌客氣,不像一般的台商那麼囂張,找掌管外商投資的高層對他們施加壓力,所以只口頭警告不開罰)。
後來於2008年10月份,特別透過台商協會的運作,拿台灣的駕照再經過當地特別派到台商協會的大陸體檢團隊(含超音波與X光車),讓各公司台幹可以集體統一取得"大陸駕照"。主要目的是為了平日駕駛公務車與員工發生嚴重工傷(駕駛公出或夜班時),可以自行緊急開車送醫。
至於平日我在大陸休假時,都是搭計費的摩托車、三輪機車、搭的(計程車)、小巴、中巴、 大巴(揮手攔野雞車、上車付費)。而公司的台幹一般都是公司派車或是自行開公務車,甚至是包車接送,不敢像我一樣這樣"接地氣"。老妻與兩位女兒和外姪子到大陸眷探時,我也是這樣親自帶著她(他)們處理交通事宜。目的就是要她(他)們接地氣的去瞭解大陸,而非高高在上自以為了不起(個人的人身安全,當然也還是要特別注意)。
因此我曾經在大陸內地各省各縣的"小城小鎮",帶著一位陸籍部屬在無公務車隨行的情況下,到民間學校的"畢辦室(畢業生升學與就業辦公室)"招工佈點一個月,與獨自一人在大陸內地自助旅行三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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