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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選舉回歸政見
別再操弄智財權

2022-10-09 01:20 聯合報

章忠信/東吳大學法學院助理教授(台北市) 

繼林智堅、張善政之後,高虹安成為媒體檢視智財權及學術倫理的焦點。其實,智財權規定與學術倫理標準,依舊恆常而中立,只是人們常因黨派好惡,游移雙標,而積弊已久的錯誤觀念,讓政治人物抓到操弄空間。

依據著作權法第十條規定,作者完成著作,自動享有包含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的著作權。不過,如果是員工完成的職務著作,除非另有約定,員工是著作人,享有著作人格權,屬於經濟利益的著作財產權,則歸雇主享有,員工對於這項著作,不能因為是自己完成的,就任意使用。

學術倫理的標準更高,「透明」是核心原則。員工要利用自己的職務著作,另外發表期刊論文,或是撰寫學位論文,除了要遵守前述著作權法規定,還要明白交代這是自己的職務著作,一方面是尊重雇主的著作財產權,另方面也是讓審查委員、口試委員及讀者知悉研究過程。

此外,著作權法第十條之一規定,著作權僅保護著作之「表達」,不保護「表達」所傳達之「概念」或「發現」。員工即使沒有直接複製自己職務著作的文字、圖表等「表達」,而是另以文字、圖表呈現該職務著作的「概念」或「發現」,雖不涉及著作權議題,但若未交代是來自該職務著作的「概念」或「發現」,仍會構成違反學術倫理。

著作權法規定是清楚的,學術倫理的要求是嚴格的。只是因為大家向來輕忽這些規定與要求,沒認真遵守,選舉期間就成為黨派操弄的素材,支持者與反對者惑於政治立場,很容易雙標。畢竟,選舉是選擇政治職位的承擔者,不是決定個人學術成就或解決智財權紛爭,讓選舉回歸參選人過去的施政經歷及未來的政見構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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