勳表佩掛
筆者於「三軍大學陸軍指揮參謀學院」受訓期間,「空軍總司令」主持空軍學院的精神講話時就語重心長的表示:我身為「總司令」來主持各位的典禮,按軍人禮節規定,各位必 須佩掛勳表以示「禮貌」。
筆者畢業分發至語文中心任職,報到當日教務處的「中校科長」即令筆者立刻「扯下」勳表,並告知筆者不要「耍屌」。
國外軍事院校畢業之長官告知,一般國外軍官所佩掛者以「戰爭功勳」為主,比較少以「行政獎章」為主。不像遷台後從未打過仗的國軍將領們,胸前滿滿的「行政獎章」,類似北韓將領的翻版,郝大將任內甚至因此規定不准超過六排。而國軍儀隊的少中尉排長更是貽笑國際友邦元首的武官界,纔剛畢業1~2年就有功勳蓋世的1~2排勳獎章。美軍視三軍儀隊為「洋娃娃兵」不能實戰,解放軍視儀隊為「瓷器兵」後不准碰磁。
因此筆者初期以行政獎章為主,後來勳獎章多了以後,只選擇「陸軍軍徽、外島紀念章、景風乙種獎章、忠勤勳章(退伍前獲頒一星忠勤勳章)」佩掛。 ( 該 「景風乙種獎章」係筆者於上尉連長任內因妥善處置突發事件 榮獲總司令親頒,詳情請見民國70年6月25日忠誠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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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為例:
軍徽:陸軍軍徽
紀念章:外島紀念章
行政獎章:累功換章
獎章:寶星一星獎章(服務滿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考績甲等以上、為襟綬),景風乙種獎章(反暴行事件、尉級以下總司令核定、為襟綬),景風甲種獎章(清廉可風,操守優異工作成績卓著者,校級以上軍官、總司令核定、為襟綬),金甌甲種獎章(清剿敵軍,戍守邊疆,防止叛亂組織或籌辦軍事工程等,有特殊貢獻者,校級以上軍官頒給甲種、總司令核定、為襟綬)。
勳章:一星忠勤勳章(總統核定、為襟綬),依據陸海空軍勳賞條例及其他細則規定,凡具有下列各款事蹟之一者,得頒給忠勤勳章。一、近十年內考績,曾考優等三次,或最低為甲上一次、甲等八次、乙上一次。二、十年內,曾受過現職相稱之陸海空軍獎章、光華獎章、干城獎章,而當年考績特優者。
1999年 九月 10日 星期五
神仙、老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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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 10 Fri 1999 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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