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軍1

共軍2   

民國87年筆者中年轉業後,因緣際會地由高雄加工區的經理人,轉任職於大陸的台商廠期間,因為當地
的「加工區」舉辦聯歡會時,我所任職的台商廠員工安排表演「高山青」節目,而第一次接觸到解放軍的文工隊。

該隊人員表演前後均穿著制式軍服,初期我對她們著軍服時的「濃妝豔抹」非常不習慣,可是了解以後再加上大陸電視台經常性地,於各種節目中穿插解放軍文工隊著軍服的表演,也就習以為常了。

10月底看到政治人物與媒體新聞炒作陳思思一事,除了好笑之外亦勾起了回憶。

特引用相關新聞與影片供網友們參考。



政治魔鏡 陳思思是共軍?【2009/11/01╱吳恒宇/國防大學副教授】

大陸歌唱家陳思思昨夜在國父紀念館演出,引起綠營人士的高度不滿,認為陳思思是解放軍軍人,應將陳思思驅逐出境。我理解某些綠營人士對中共制度的無知,事實上,很多國軍將領也相當不瞭解共軍的體制。

按現行體制,其軍隊人員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穿軍服,有軍銜(階級)的官兵,他們當然是軍人。第二類是從一九八八年開始實施,穿軍服,肩上掛的是天安門圖案的軍隊文職幹部,他們享受同級軍人的待遇。譬如陳思思享受的是比照少校的待遇,包括薪給、配房等等,她屬副團級的文職幹部。

第三類是從二○○六年開始招聘的軍隊文職人員,他們沒有軍服、軍銜與文職幹部的級別,類似國軍的聘僱人員。

從陳思思的個案來看,她應該屬於共軍人事制度的第二種人。

至於陳思思的身分,是否也該從嚴的視同軍人身分,就像大陸的「政協委員」,從中央到各縣市,起碼有幾十萬人,我們要管制他們來台,一定管不勝管,查不勝查。當今台灣社會有些人的「不是同志,就是敵人」思維,真的沒有什麼好處。

大陸女歌唱家來台,就鬧得沸沸揚揚,這片政治「魔鏡」,真的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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