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大運  

經驗與教訓:當代恐怖攻擊趨勢與世大運  

台灣軍警戰術研究發展協會 2017-07-13

壹、前言

2017 年臺北世界大學運動會將於 2017 年 8 月 19 日至 30 日舉行,超過萬人住宿活動的選手村,盛大隆重的開閉幕式,競爭激烈的賽事場地及國際媒體齊聚的媒體中心,更包含可預見將湧入大批外國遊客的觀光景點、購物商城、交通要驛等處。在賽事開始前 7 天至賽會結束後 2 天的營運期,都將是警方維安工作的重點。國際級運動會賽事能在國內舉辦,必然成為世界關注焦點,有效行銷台灣的光明面,但同樣的,此類賽事亦常成為恐怖份子攻擊之目標,以達到其企圖震驚世界、打擊列強的宣傳手法,因此如何淨化賽事環境是國安的隱憂與當前重要課題。且本次係我國首次舉辦如此大型國際運動會,從「事前預防、事中應變、事後處置」之規劃,無疑是展現我國政府對於此類事件之作為能力與承受程度,深深影響我國國際形象,不可不慎。
 

貳、恐怖攻擊趨勢
 

一、孤狼式恐怖份子(lone-wolf terrorist)與本土恐怖主義(Homegrown terrorism)的崛起

2016 年 6 月,美國國務院(US State Department)發布「全球恐怖主義及國別調查報告」,指出 2015 年發生

11,174 起恐攻事件中,死亡人數為 2 萬 8,300 多人,受傷人數為 3 萬 5,300 多人,全球恐怖攻擊仍迅速發展,逐漸分散、蔓延。IS(伊斯蘭國)極端組織勢力雖已減弱,但仍然對 11 個以上國家發動過攻擊,觸角延伸至東南亞、俄羅斯北部和非洲等地。而特別的是,若仔細研究過去恐怖事件之主謀可發現,這些人都未與恐怖組織有直接明顯關連(如 2013年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2016 年尼斯襲擊事件、2017 年倫敦恐怖襲擊事件等)。

受益於現代通資合流的便利性,恐怖組織在跨境招募以及線上訓練變得異常容易,恐怖份子不再需要如同過去一定得從中東某個不知名的山區洞穴裡才能培訓出來,單純窩在家中電腦前便可取得一切所需的技術資訊和計畫協助,這使得許多看似與恐怖主義無關的本國公民最後竟成為事件主謀,完全打破了過去「敵從外來」的觀點。恐怖主義已從過去靠組織宣傳,演變成了一種理念傳播。這些人不再需要向任何恐怖組織幹部宣示效忠或是做任何加入組織的程序,只要他認同該組織的概念和想法,即可展開恐怖活動。這大大提高了情治單位在預警工作上的難度,由於缺乏直接的證據和資訊顯示其已被吸收(如 2015 年12 月加州聖貝納迪諾槍擊案即是完全自發性的以 IS 名義發動攻擊),多數都得等到事件發生時才能知道其真正目的。 

二、類恐怖攻擊事件

而除了受恐怖組織理念傳播影響的本土恐怖份子,部份國內政治或思想激進份子,亦有可能採取激烈手段以達到其不法目的(如 2013 年 4 月台灣高鐵炸彈案)。加上部份由於個人因素、精神狀態等非恐怖主義引發的攻擊與破壞事件,往往超出預期情勢和防範標的(如 2014 年 5 月 21 日台北捷運發生隨機殺人案),最終引發嚴重後果。這將使情治單位的負擔和壓力倍增,也代表在預防標的上,已不能單純只針對恐怖組織相關的人士和資訊。某些事件的發生甚至毫無預警,幾乎無法防範,因此不能將資源完全投入於預防之中,而應對於應變處置單位有所規劃和作為準備。 

三、攻擊模式持續進化

2001 年 9 月 11 日的襲擊開啟了反恐戰爭的序章,自此展開了如同矛與盾之間的攻防競賽,即便事件之前有關單位已接到些許情資,然而當時並沒有人相信美國本土會遭到恐怖攻擊,更遑論做出任何防範作為,而將被劫飛機本身當作炸彈的攻擊模式更是前所未見,猝不及防。事件之後的飛航保全和安檢被迫提升到了另一個層次,但無法阻止恐怖份子籌劃下一次的新攻擊。

2008 年 11 月 26 日印度孟買發生的恐怖攻擊開啟了全新且更為暴力的攻擊手段,孟買式 (The Mumbai Style,指多點、多人、重武器的無差別式攻擊手段)成為新的主流,之後在 2015 年法國巴黎 1 月與 11 月的大規模攻擊中繼續發揮其嚴重的破壞力。

2016 年 7 月在法國尼斯以及 12 月於德國柏林都發生了以車輛衝撞作為手段的攻擊,雖然這種作法的歷史由來已久,唯在近期又活躍起來(近日發生的英國倫敦攻擊事件亦屬之)。

由此可知,恐怖行動模式一直在進化中,其手法、時間、地點、對象等等一切都是由恐怖份子決定,永遠都在尋找有關單位沒有防範的弱點,也永遠在尋找更新穎的策略而不是繼續因循舊有的方法。身為守方的有關單位自然是迫處於被動狀態,這也是為何一直無法完全防範的原因。 

參、可能威脅評估 

基於前項所述之分析,任何一種攻擊都會在形式上、實質上嚴重影響整個社會安定,即便我國屬於低恐攻威脅國家,仍不能完全排除發生之可能性,且本次世大運係我國少有之大型國際賽事,將有多個恐攻熱目標之國家代表隊於境內長時間停留,又因賽事程序屬於公開資訊,且成員容貌在亞裔國家特別明顯,容易遭到有心人士鎖定,發生「A 於 B 境內攻擊 C」的情形(最典型的例子便是 1972 年 9 月 5 日慕尼黑奧運慘案,巴勒斯坦武裝份子於德國劫持殺害以色列代表團)。因此,以下將暫時撇除動機與目的,單就執行層面,從我國國情、法令、技術等方面,分析可行性較高之攻擊手法: 

一、車輛載具攻擊

依據 2010 年 10 月 3 日美國國土安全部(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發佈的警訊中提到:「駕車衝撞提供缺乏爆裂物或武器的恐怖份子在國土實行恐怖攻擊的機會,而且這種攻擊手段僅需要非常少量的事先訓練或經驗。」,原則上僅需要一台運作正常的車輛,再衝入適當的地點,即可造成嚴重傷亡,難以阻擋也無法預防。最典型的例子便是以色列,由於以色列的安全屏障非常有效,迫使攻擊者在無其他器械選擇的情況下大量採用這種手法。 

事實上車輛衝撞造成的嚴重性,從國內層出不窮的酒駕肇事中即可窺知一二,而車輛本身動能與其重量和速度有關,車型越大且速度越快,造成的衝擊力通常是毀滅性的,例如 2014 年 1 月 25 日國內就發生砂石車衝撞總統府的案件。 

因此,可能遭受攻擊的地點即為車輛得以進入(不能僅單純考慮道路,如低矮的人行道或廣場等,只要車輛能駛入都屬之)且有許多人潮聚集之處所,需注意的是大型卡車能造成更嚴重的傷害,也更難以使其停止。 

二、自製炸彈(Improvised Explosive Device,IED)攻擊

我國境內的炸彈攻擊事件雖頻率不高但歷史卻十分悠久,就連最早的列車炸彈事件都能追溯到 1982 年 1 月(台鐵南澳隧道爆炸案)。然而近期由於國內的管制嚴格加上走私困難,制式炸藥的取得成本過高,也容易引起注目,因此採取這種作法的可能性較低。 

但自製炸藥的製作就不如想像中的困難,其原料取得容易,僅需足夠的化學知識和裝置以及不怕死的精神,目前網路上也有大量的製作程序,甚至整套教學影片都能搜尋得到,還具有各種形式讓攻擊者選擇適合自己攻擊計畫的種類。2015 年 5 月,在新北市汐止區就查獲了嫌犯在家自製TATP 炸藥逾兩公斤的成品和半成品,顯見其製程與取得有多麼容易。 

在恐怖行動中,使用這類炸藥製成的爆炸裝置不僅容易隱藏且效果極佳,能造成群體的嚴重恐慌和不安,爆炸畫面亦能透過影像傳播到全球各地,達到宣傳目的。然由於本次世大運在各場館出入口已有標準安檢程序(包含行李 X 光機),又若 IED 要達足夠殺傷效果,即便是高性能炸藥仍需有一定份量,除非事前安置或走其他管道,否則要在進場時夾帶進場有相當難度(假設賽前場檢、以及不分身份職務檢查已全面落實為前提)。也因此若考慮場館內炸彈攻擊之難度,則場館外進場時的人潮聚集處,交通要點以及觀光購物中心等處的遭攻擊可能性相對提高。
 

三、無人機攻擊

近年來民用無人機的價格已不像過往如此高不可攀,而其性能也已大幅提昇,國內外民間玩家的使用與操作改裝也日漸普及。值得注意的是,最早在 2016 年 10 月起 IS 便開始利用無人機進行攻擊,改裝過的商用無人機增加了簡易的投放系統,利用 40mm 槍榴彈等物品作為爆炸物,飛抵目標上空投彈。而離我國不遠的日本在 2015 年 4 月時,首相官邸也遭反核人士以無人機攜帶放射性物質闖入。而目前國內所販售之大型民用無人機約可額外籌載約1.2 公斤左右的物品(商用無人機籌載達 6 公斤,但售價高昂),加上改裝技術需求低,由此推斷可能的實施手法為: 

(一) 土製炸彈:自製爆裂物由無人機攜帶投擲,或直接以無人機衝撞進人群之中。

(二) 腐蝕溶液:攜帶硫酸、鹽酸等腐蝕性液體,利用無人機於空中噴灑或投擲。 

上述手法可能發生在露天場館或室外人潮聚集處,雖然因籌載重量限制,威力不大,但足以造成恐慌甚至引發嚴重人群踩踏。
 

四、 濫殺攻擊(冷兵器)

以利刃等冷兵器為主的攻擊手法,不僅準備簡單,突襲效果佳,造成恐慌影響也大,雖然感覺上似乎比起槍械的濫殺行動並不是那麼危險,但就目前已知的案例來說造成的死傷依舊可觀。 

2014 年 5 月 21 日台北捷運發生隨機殺人案,僅犯嫌一人即造成了 4 死 24 傷的嚴重結果。但這只是一起個人心理異常而施行的一次僅有簡單計畫的濫殺行動,並不算是恐怖攻擊,要注意的重點在於,倘若這是一起恐攻,在更為堅決的意志以及更為縝密的策劃下,傷亡數可能會大幅攀升。舉例來看,另一個單純以冷兵器造成大量傷亡的恐怖攻擊案例即是同(2014)年 3 月 1 日雲南省昆明市火車站恐怖攻擊, 5 名「東土耳其斯坦伊斯蘭運動黨」成員以長刀進入昆明車站大廳與售票口發動突襲,短短 20 分鐘內造成 31 人死亡,141 人輕重傷,這些死傷者中包含了車站保全與協警人員。 

以我國而言,此類攻擊在交通要點發生的可能性較高,不僅人潮眾多且出入口複雜,很容易不斷轉移其攻擊位置甚至能在混亂中脫逃。而各比賽場館出入口因設有安檢,在金屬探測器與 X 光機的輔助下,能造成大量殺傷需求的利器都難以隱藏攜入,場館警力數量應已足以應付此種狀況,故發生的可能性較低,且造成之傷害亦較能控制。 

五、濫殺攻擊(熱兵器)

我國係槍械管制國家,又因地理環境四面環海,不法取得管道有限而困難。恐怖份子若要規劃執行類似法國巴黎規模的孟買式攻擊,在如何取得武器彈藥上會是渠等首要解決的問題。 

而在我國不法取得槍械的管道有三種:

(一)國外走私:從菲律賓或是其他槍械開放國家購買,再利用水路走私進入我國境內。通常夾帶於貨櫃或郵件中闖關,以及從漁船等海上管道走私。這些品質通常較為優良。

(二)國內製造:由國內地下兵工廠自行製造改裝。目前主流是改裝具撞針等類似真槍擊發機制的道具用槍,配合強化貫通之槍管而成。而子彈也是自行加工製成。這些槍枝品質通常參差不齊。

(三)國內奪取:針對依法持有槍械之人員奪取其裝備。直接以各種手段,取得如軍、警人員所配負的槍械。例如2005 年 4 月 10 日在新北市汐止區發生震驚社會的殺警奪槍案件。

前兩項管道由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罰則之重,又考量走私製造之黑市利潤與被捕風險,通常黑槍是配彈匣與等量子彈一組販售或持有,鮮少僅走私子彈或彈匣的狀況(成本過高)。也因此,即便與黑市採購黑槍,能取得的子彈數有限。即便有多餘子彈,其搭配之彈匣量可能不足以裝填,無法在攻擊中快速替換,以滿足射手持續殺傷的火力需求。加上若恐怖份子無本國籍人士牽線或已長期在地經營者,是難以接觸相關管道並獲得所需之數量,故恐怖份子採用此兩種管道取得武器的可能性極低。話雖如此,光於 2015 年查獲的各式槍枝就有 1779 枝,其中制式槍枝就佔了 12.65%(225枝),而各式彈類也有多達 20485 顆,數量相當可觀,因此對於潛在的犯罪威脅而言,黑槍的查緝工作仍應賡續進行。

而第三種管道,在正常情況下鮮有犯嫌會主動惹上麻煩,攻擊軍警人員奪槍必定成為全國關注之大事,無論其最初奪槍枝目的為何,都將使其難以全身而退。然而就恐怖份子而言,渠等並不在意直接衝突,且針對街頭隨處可見之員警或大門敞開之派出所,趁其不備或是特勤、擴檢等原因人員盡出駐地空虛之際,都是有利的下手時機,其中若有派出所遭到攻擊,則全所配賦之武器彈藥與彈匣乃至於防彈裝備將全數落入恐怖份子手中,而其僅需一些時間將彈藥填入彈匣後發送武器予執行者按照以擬定之攻擊計畫,在短短幾小時內即可發動,執法機關甚至尚無時間得以追查槍彈流向和疑犯身份。故恐怖份子若決意發動以熱兵器為主的大型攻擊行動,則此管道是最為可能採取的方式。因此在世大運期間,應更注意自身值勤安全,尤其因維安需要人員被散佈各處的關係,要避免陷入遭到各個擊破的局面。各駐地需加強人員管制,尤其民眾進出頻繁的派出所更應提高警覺。 

六、毒氣攻擊

早在公元前 429 年伯羅奔尼撒戰爭中就有使用毒氣的紀錄,斯巴達軍隊利用硫磺和松枝混合燃燒來製造毒氣對付雅典城內的守軍。而最廣為人知的毒氣恐怖攻擊事件便是 1995年 3 月 20 日爆發的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造成 13 人死亡,超過 6000 人輕重傷,值得慶幸的是主謀奧姆真理教並沒有提煉純沙林的設備,否則死亡人數將是百倍以上。而目前多數毒物皆屬於管制品,除取得不易外亦難以有效利用。因此實際毒氣攻擊的可能性有限。
 

七、複合式攻擊

複合式攻擊係指同時採取上述任意兩種以上手法執行的攻擊,例如典型的孟買式 (The Mumbai Style)就是同時進行炸彈與熱兵器濫殺,其已於法國巴黎證明在有效的武器與足夠的規劃之下,能對一個已進入恐攻警戒且擁有許多精良特警單位的城市依然造成極大傷害。又如 2014 年 5 月 22 日烏魯木齊公園北街早市恐怖攻擊案就是一起利用車輛衝撞與炸彈襲擊的複合式攻擊行動,結果造成 39 人死亡,94 人輕重傷。

而我國也曾發生類似事件,在 2010 年 12 月 21 日埔墘國小汽車攻擊案,嫌犯車中載有 4 桶汽油各 20 公升、加上轎車油箱合計共 120 公升汽油,於學童上學時間直接衝撞國小大門,撞傷 4 名學童後企圖點火,所幸被趕來協助的民眾以滅火器撲滅並制伏,沒有造成更大的破壞。這類攻擊通常針對特定國籍或群眾聚集之建築物或公共場所進行,以擴大傷亡破壞為目的。不但造成複合式的傷害,以及慌亂的場面,也往往使得第一時間回報的資訊難以判斷實際情況。加上因應事件出動的警、消、護甚至軍方(化學兵)單位人員之間並沒有實際合作的經驗與訓練,指揮現場可預見的會陷入一團混亂之中。

肆、弱點分析與建議方案 

一、認清無法萬全準備的事實 

2015 年 1 月 7 日查理周刊槍擊事件後,英國安全局局長安德魯‧帕克(Andrew Parker)曾指出:「我們不能自滿。雖然我們和合作伙伴都已經竭盡全力,但我們知道,我們不能指望阻止每一次襲擊。」事實證明他是對的,10 個月後,即使巴黎市已經處於高度恐攻警戒狀態,依舊遭到第二次恐怖攻擊,且傷亡人數再創新高。 

現有執法機關與救援醫療之應變作為、計畫、訓練,係針對目前已知或曾經發生之事件為基礎。也意味著超出範圍的情況不是準備不足就是從未想過,相關單位往往就因而陷入混亂之中,而無法即時且有效的阻止,危害與損失也持續擴大。 

如同先前所述,恐怖行動模式自 911 事件起,在過去近16 年間持續不斷的進化,長期攻擊累積的經驗使他們更懂得利用攻擊的優勢和尋找防禦的弱點,現今已沒有人會愚蠢到執行一個注定失敗且已被層層防護的行動目標。就某種程度而言,恐怖份子正在進行自己世界的天擇理論,反恐界流傳的一句話犯傻的都死了,狠腳色都活下來了,恰恰點出了現今可能要面對的恐怖份子都是狡詐陰險的對象。 

也因此,對於大眾我們必須安定民心,提升信任以避免不必要的恐慌。但我們卻不能過度自信能夠做好「萬全」的零失誤準備,更不能一開始就假定一切不會發生。相反的,心態上更要有面對嚴重情勢的準備,在應變規劃上需保持一定彈性和備援,以利於處置在原先規劃之外的情況。 

二、 從全面防禦轉為機動防禦 

過去認為只要有警察在就不會出事的迷思,在 1972 年美國堪薩斯市警察局著名的「堪薩斯市預防巡邏實驗」(Kelling, G. L., Pate, T., Dieckman, D.& Brown, C.E. 1974. The Kansas City Preventive PatrolExperiment)中已證明沒有明顯效果。而 1992 年明尼阿波利斯熱點區域研究(Sherman & Weisburd 1992 Minneapolis Hot Spots Patrol Experiment),也顯示了警方於犯罪熱點之間頻繁的巡邏,要比高可見度更能有效降低犯罪率,研究甚至發現警力停留在熱點超過 10 分鐘,其喝阻效益便與時間成反比。 

2016 年 8 月,法國警方在美國國家戰術教官協會(National Tactical Officers Association)於肯塔基州年度會議上,針對 2015 年巴黎恐攻事件與美國執法單位進行了經驗分享,其中提到了:加強高價值目標的安全維護並無法阻止恐攻發生,相反的只會使他轉向攻擊其他軟目標。原有的全面防禦策略顯然受到了衝擊性的挑戰,其防禦效果係建立在「嚇阻」之上,並假定只要有警力在場則潛在犯罪者(恐怖份子)便會放棄實施犯罪,這也延伸出了「提升見警率」的概念。然而,多項研究和實例的結果卻不支持這個想法,如此不僅沒有達到預期防禦效果,鋪天蓋地式的部署方式也消耗大量警力,還因為過度分散而顯得勢單力薄,更導致事件發生時無法迅速集結以有效應變。且警力若在高價值目標區過度的集中,駐點又缺乏防禦縱深,則容易在「第一擊」發生時遭到毀滅性的打擊,使得區域可用人力、物力瞬間歸零,後續支援無以為繼。以 2004 年 4 月 5 日挪威現金服務中心(NOKAS)搶案為例,搶匪事先在警局車庫門口用燃燒的貨車將之封鎖,並在路口灑釘造成支援車輛爆胎,成功阻礙了警方行動。 

因此,宜考慮對於高價值目標要點僅保留適當警力即可,而將其他警力轉為機動部署,除針對周邊區域分為數個巡邏組以發覺潛在攻擊者和處理日常治安事件外,應有一支專責警力編制在緊急時能提供迅速的火力支援。機動防禦的概念建立於「可能但未知地點」的事件應變,除維持原有治安任務之遂行,亦保持警力機動性以利於任何時段可隨時轉進任何地點,在發生多點同步攻擊時不會因過度分佈造成調度上的混亂。 

三、 場館外部安全補強 

2015 年 11 月巴黎恐攻中,位於巴黎聖丹尼的法蘭西體育場原本也是攻擊目標之一,但由於法國總統歐蘭德也在球場內,場館維安工作使得恐怖份子無法順利進入,只好轉向周邊街道發動攻擊。因此,比起投注所有警力到場館內的維安工作上,我們需考量分配部份警力對於周邊區域執行更有效率的巡邏(參考 1992 年明尼阿波利斯熱點區域研究),讓警力維持更機動彈性的運用。此外,針對先前的威脅評估,對於可能的幾種攻擊模式在硬體上應有相對應的作為,由於除了濫殺事件之外,其餘攻擊模式在發生當下即已結束,後續工作皆為疏散群眾、處置傷患、搜索現場。從 2015 年 6 月 27 日八仙樂園派對粉塵爆炸案的經驗來看,由於現場屬於國內少見的大量傷患事件(Mass casualty incident, Multiple casualty incident,MCI)又因地處偏遠,前來支援的各單位車輛與大批群眾造成該處交通嚴重打結,無法有效運送傷患。因此,除了安檢站設立與人員動線分流外,群眾疏散路線與容納人潮的腹地空間應有預先規劃,並將應變載具(救護車、消防車、支援警力等)集結點與快速通道納入考量,在場值勤的同仁務必清楚自己的職責位置以及如何協助工作人員進行。 

同時,因應可能的車輛攻擊,主要場館之車輛進出口處應交錯並排設置混凝土製紐澤西式護欄(鐵製拒馬易造成民眾觀感不佳),迫使車輛轉彎而失去加速之縱深,大幅減少被直接衝入的威脅。對於主要賽事進行時段,週邊道路甚至應考慮限制大型車輛通行。
 

四、 高價值目標的事前偵查 

2008 年 11 月孟買恐怖攻擊後,紐約市警局(New YorkCity Police Department, NYPD)發現所屬的緊急應變組(Emergency Service Unit)竟對於轄內豪華飯店位置與結構不甚瞭解。警局因而安排了他們參觀市區主要飯店並建立各飯店平面圖和影像資料庫,以便緊急時能基本掌握內部佈局,包含控制中心與電力室位置。 

2015 年 11 月巴黎恐攻中的巴塔克蘭劇院(Bataclan),100 多名民眾危在旦夕,趕來救援的法國警察特殊干預部隊(RAID)被迫立刻規劃一次攻堅行動,然而取得的劇院藍圖太過複雜以致於毫無用處,只能使用簡單的樓層平面圖做出倉促的計畫。結果兩張圖都沒有顯示出門口的一個階梯落差,使得攻堅部隊的大型移動盾牌在進門後翻倒,但很幸運的那是在盾牌成功檔下 25 發 7.62mm 口徑步槍彈之後的事。 

兩件事情都證明了事前對高價值目標與其所在區域執行偵查行動有著重大意義,應變單位應主動對於這些地點建立結構圖與資料庫外,更應至現地走訪以熟悉環境。 

五、 第一線員警的緊急應變方案 

在面對濫殺事件時,第一時間抵達的員警對於事件走向往往扮演了決定性的因素。2013 年 2 月美國警政研究論壇(Police Executive Research Forum,PERF)針對濫殺射手事件應變專題研討會中提到:在科倫拜校園槍擊事件(Columbine High School massacre)之前,我們總認為這類事件是特警隊(SWAT)的責任,巡警只需要通報情況、封鎖現場然後把 SWAT 叫來。(中略)而如今我們正訓練我們的員警更積極的進入現場並停止威脅。 

以往美國警方的第一線員警到場後只負責外圍警戒封鎖,然後等待特警隊前來處理,然而近年來的研究迫使第一線員警改變了作法。理由是濫殺者製造的傷亡與時間成正比,意味著越晚制服威脅,則平民傷亡數就越多。同樣的結論在 2015 年法國巴黎恐攻中亦得到印證,恐怖份子在警方抵達之後會將攻擊目標從民眾轉向員警,然而法方也承認,由於第一時間到達的員警並沒有受過足夠的訓練,以致於他們在牽制恐怖份子上幾乎沒有達到太多效果。 

以國內現有的環境和資源,要使第一線同仁能達到能進入現場的程度,顯然緩不濟急也不切實際。但至少員警應瞭解可能面對的問題,並制訂簡要的標準作業程序(SOP)使其遵辦,不僅可以減少現場混亂,也能幫助第一線員警更快進入狀況。 

另外,未來此類大型活動時,可考慮增加「步槍巡警」編制。針對部份能力與反應較佳之制服員警招訓,學習如何操作與使用步槍,訓練合格後允許其攜帶步槍於巡邏車上,其目的在於必要時能給予第一線警力額外的火力以應付更嚴峻的狀況。
 

六、 特殊任務警力戰術更新
 

特殊任務警力原本不負責反恐任務,依據特殊任務警力編裝訓用辦法規定:以精選人員配賦特種裝備,編成特殊任務警力,施以組合訓練,打擊有組織、有武器之暴力犯罪。 

由於反恐行動法尚未通過,對於恐怖攻擊的定義尚於模糊地帶,因此即便有恐怖攻擊發生,也將被視為治安事件處理。但這並不代表一般治安處置作為可以完全適用於恐怖攻擊事件。在濫殺事件中,特警戰術若仍採取刑事案件執行的亦步亦趨、固守前進的作法,則會因為推進速度過慢而使民眾傷亡數不斷攀升。此外,對於多人多點大規模的事件中,國內所有特殊任務警力都未有相關經驗甚至接受過類似訓練。 

另一個明顯的差異是,現今恐怖份子並不使用劫持人質要脅的伎倆,這要歸功於各國反恐部隊優秀的行動能力,使得多數人質事件都是恐怖份子遭擊斃收場外,其不法目的也未能達成。故近期恐怖攻擊中附帶的人質事件僅變成用來吸引警力靠近以增加殺傷數的手段,不能將之視為一般人質劫持案件來判斷,也沒有任何談判的機會。因此,特殊任務警力若要能投入在反恐應變中,則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時限目標」(Time-Sensitive Targets, TST)規劃與執行能力:恐怖攻擊事件不同於刑案執行,有限的情資加上時間急迫且缺乏明確目標,任何一秒鐘的延遲都可能多一位民眾死亡。因此必須立即應變,如何有效規劃並執行是必須要學習的。 

(二)更積極的進攻戰術:過去戰術必須要改變,一支重視警戒安全卻移動緩慢的戰術小組,到達現場時可能早已無生還民眾可救援,任務同樣視為失敗。故戰術上應更具侵略性的移動並且更快速接近威脅點。 

(三)增加防護:在現有戰技無法有效提升的情況下,提升防護是相對較簡單的作法,配發盾牌與足夠的防彈配件,使應變人員獲得戰術上的優勢並提高生存率。

七、 跨單位聯合行動規劃 

2015 年 1 月連環恐攻事件中,是法國三大執法機關特勤隊的首次合作(即 GIGN、RAID、BRI)。由於文森門(Portede Vincennes)猶太超市與東北部 35 公里處的達馬爾坦昂戈埃勒(Dammartin-en-Goele)印刷廠同時發生人質危機。為避免兩地恐怖份子有所聯繫,而使其中一處發動攻堅時造成另一處人質陷入危險,三個特勤隊必須同時縝密的協調規劃,而最終他們也執行了一次大膽且成功的行動。然而事後檢討中也發現整個過程充滿問題與困難,這也使法國警方更加瞭解到跨單位協同訓練與合作的必要性。

任何事件發生時,光在警察機關內部的行動聯繫可能就必須花上許多功夫,從巡邏員警、交通警察、他單位支援警力、特殊任務警力、刑事警察乃至於維安特勤隊。更遑論複合事件發生時,一併前來的消防、救護等相關系統機關到達現場後可預見的平行整合困難。因此跨機關間對於各項事件處置,應多進行桌上演練,以找出最適宜的作法和流程。 

八、 媒體與社群控制 

受益於科技發達,「全民狗仔」的年代來臨,任何人只要拿起手機,就能成為一個強大的傳播媒介,簡單幾個按鈕就能將影像資訊藉由網際網路傳遍全世界。而面對這樣的趨勢,執法機關要如何利用與反制這項便利工具,成為了不得不仔細思考的課題。 

2015 年 1 月的法國恐攻中,就出現了這樣的兩面刃情況。法國警方藉由猶太超市內被劫持的人質在社群網站上提供的訊息獲得寶貴的情資;相反的,由於媒體的粗心大意轉播了現場實況,使得恐怖份子打開電視機就能知道警方單位、裝備、部署等狀況(幸好當時對方沒有聰明到這麼做)。雖然在自由國度要限制媒體是困難的,然而卻不能因此忽略了這樣的行為可能造成戰術上的極大威脅。 

除此之外,無論事件最終結果是好是壞,如何利用媒體有效安撫群眾情緒,並重建民眾對執法機關的信任,是公關單位在事件善後規劃中必須納入考量的。 

九、 無劇本式桌上演練 

2008 年 11 月 26 日,印度孟買爆發恐攻。事件結束後數小時,紐約市警局的三名高級警官已趕到現場蒐集資料,並在數天後提交長達 49 頁的「孟買攻擊分析」(Mumbai Attack Analysis)專案報告書。在審閱報告書之後,時任局長的雷‧凱利(Ray Kelly)已意識到紐約市警局必須對此新攻擊模式有所反應,因此指示儘快根據分析結果,擬定並辦理紐約市警局歷史悠久且頗負盛名的桌上演練。 

2008 年 12 月 4 日,超過 500 名紐約市警局警官齊聚,進行了針對孟買恐攻若發生在紐約曼哈頓的桌上模擬演練。整個演練中恐怖份子攻擊策略、隨機狀況以及支線任務都是由紐約市警局反恐處等單位秘密撰寫規劃,除三、四名官員事先知道演練主題與情境外,所有參與者一概不知。由於對於新型態攻擊的理解與準備不足,演練中紐約市警局各單位很快就陷入困境和混亂中,最後失敗收場。然而,針對過程中獲得的經驗和教訓,立刻促使凱利局長做了多項變革,使得紐約市警局能更有效率的應變類似事件。 

因此,無劇本式桌上演練相較於實兵演練相對經濟的作法,也更能貼近實際情況所需,找到真正問題所在。尤其在前揭各項提到的跨機關單位合作等,就能利用桌上演練進行模擬,提前發現缺失並即時修正。

上文出處:
http://ttrda.org/%E7%B6%93%E9%A9%97%E8%88%87%E6%95%99%E8%A8%93%EF%BC%9A%E7%95%B6%E4%BB%A3%E6%81%90%E6%80%96%E6%94%BB%E6%93%8A%E8%B6%A8%E5%8B%A2%E8%88%87%E5%8F%B0%E5%8C%97%E4%B8%96%E5%A4%A7%E9%81%8B%E4%B8%8A/

http://ttrda.org/%E7%B6%93%E9%A9%97%E8%88%87%E6%95%99%E8%A8%93%EF%BC%9A%E7%95%B6%E4%BB%A3%E6%81%90%E6%80%96%E6%94%BB%E6%93%8A%E8%B6%A8%E5%8B%A2%E8%88%87%E4%B8%96%E5%A4%A7%E9%81%8B%E4%B8%8B/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神仙、老虎、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