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illiman Hua:義務役與志願役根本上最大的區別就


Guilliman Hua 臉書

前天其有朋友跟我聊天談論到義務役福利問題時,我給出的答案很明確
 
義務役與志願役根本上最大的區別就是在訓練與專精程度
 
義務役制度提供了一個大量兵員給軍隊使用,但問題本身是軍隊不可能花大錢養義務役與投資在他們身上(國家根本負擔不了這種財政,尤其是義務役與志願役雙管齊下的狀況)
 
所以我從一開始就反對提高義務兵役的薪金,我認為與其浪費這些而外的錢在義務役上我寧可將錢投入在志願役的福利與裝備訓練…
 
說個可能很多人不喜歡聽的,哪怕一個月6000多塊,本質上兵役改一年他就是得滾去當一年兵,不會因為你一個月給他20000他未來就會想留下來待在部隊
 
而且,現代科技與複雜化的戰場環境,讓義務兵在戰場上的「價值」正在越來越低
 
訓練時間根本不夠,你以為一年兵能夠展現多大的戰術價值?(我們先不論他受過多少正規訓練)一些專精武器操作就更不用談了
 
所以本質上,我還是傾向將大量資源放在志願役上面,然後放寬招募標準後拉長訓練時間(4個月新兵訓練)在開始進行專長訓
 
提高服利的同時也能夠「篩選」真正適合留在部隊的人
 
我們身處在一個人命越來越不值錢的時代,雖然我仍然重視生命也知道每一條生命的逝去都是悲劇
 
但俄烏戰爭徹底打醒我的一件事是:「人命沒有你想的那麼值錢,一天死個三四千人都是合理數字,反正他們如果不能從事後方生產那麼這些人的用處就是用他們自己的命去擋住敵人」
 
很殘酷,很噁心,但對於戰爭而言,這個推斷卻異常合理

臉友留言彙整:
 
○○
把義務役薪資一下提高那麼多,根本就喪失義務役制度的少數優點,純粹是政客為了降低恢復義務役帶來的政治衝擊的考量。
 
○○
我以前在憲兵待一陣子,我是贊成稍微提高一點薪水,或新增豁免條款。
以前很多逃兵是因為家裡太窮又有老小要養,靠義務役薪水全家會餓死那種,只好逃兵出去偷賺錢,結果就當不完兵了
 
Guilliman Hua
我覺得增設低收兵役補助金這個制度也許會好一點
 
○○
國民應盡義務是要給多少?
 
○○
給足法定基本薪資以彌補延後投入就業市場的潛在損失,我覺得沒什麼問題啊🤔
 
Guilliman Hua
是,那是從社會就業角度去看
以軍事角度去看,基本上義務役制度就是廉價兵員
既然廉價,就不該有所謂的「補償」

○○
本來軍隊主力就應該是志願役,薪餉福利也該提高,好讓家境不好的人有另一種選擇,把義務役提高薪餉,也不會讓不願意變志願役,不過把役期延長倒沒什麼不好,畢竟前人也是三年二年在服役
不過依現今年輕人的思維,就算只服四個月,也是不願意啦
 

上文承蒙 Guilliman Hua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延伸閱讀:

Guilliman Hua:《濫用國軍在災防體系的重要作用》《全專業化志願兵 質或量的選擇題》《在承平時期做不到的事 就不要想戰爭能做到》

Guilliman Hua:我們將人訓練成戰爭機器 卻從未得出一套有效的方法將戰成機器訓練回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神仙、老虎、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