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友Jack Pan於【槍口下的領悟】一文中,提及在外島時,一個錯誤的判斷,差點賠上自己的性命,也險些毀了他人的一生。但算是圓滿的處置過程,卻救了三個人,或許這也是給自己的一種救贖。
我和他一樣,也是在外島救了三個人,但不同的是在「雙方對峙同時開槍火拼」後所換來的,事後還蒙「上將總司令」召見並頒發獎章。
●為何只有營連輔導長倆位政戰幹部伴隨?
民國七十年六月六日我於外島營部連的連長任內,因適時運用佩帶之手槍,即時反制「槍擊暴行事件」。面對面的和攜帶步槍與120發子彈的兇手,雙方對峙同時開槍後,我用手槍還擊四發子彈、三槍射中大腿,導致他昏迷後,被伴隨在我身後掩護的營連輔導長倆人繳械,並拍掉我手上的手槍(連輔導長帶了子彈上膛的步槍)。
事前該位兇手已經用步槍打傷一位不認識來洽公弟兄的腹部之外,還挾持一位不認識,也是來洽公的少尉做為人質。
●為何兇手是一位經常犯錯後隨即調單位,且有吸毒與搶奪衛哨槍枝紀錄的問題人物,多次逃過軍法後,調到我連並擔任上級○長的傳令?他到底是啥背景?
我係臨時奉命連夜從步兵連的連長,調任營部連的連長。報到時前任連長因為犯了軍法,已經送憲兵看守所。調任不久後,兇手就從別的營級單位調撥到我所屬的連隊。
據聞兇手係「軍法家族」出身,案發後在憲兵隊羈押期間,當時民航機尚未開放,其母卻可搭乘公務軍機到金門探視他。
案發後某日,我在師部看見他和三位穿草綠服,押送他的憲兵,一起蹲坐在師部坑道口,軍官餐廳兼會議室前的大樹下高高興興地聊天。不知情者根本看不出來,他是被三位憲兵押送到師部的人犯。
●其後兇手也只不過是輕判了幾年就退伍!
「檢審不分」是國軍的軍法制度令人詬病之處,軍法因此變成貫徹主官意志的工具之外,各級長官都不希望送軍法,軍法案件都只是改調單位或記過而已,因為送軍法會影響長官們的績效和未來仕途摘星順遂與否。
國軍的「軍事檢察官」無權與不能主動辦案,完全受制於將級主官。因此我對軍法回歸國軍,並不抱有任何的寄望。
●為何「軍事檢察官向著兇手?」
案發後「軍事檢察官」問我:「你為何要開四槍,將兇嫌置與死地?」
我當場反問該「軍事檢察官」:你是否實地看過「人被槍擊中」後的反應,亦或只是於電影中看過?
該「軍事檢察官」反問:這有關係嗎?我告知:絕對有關係,因為電影為了劇情效果通常動作都較為誇張,而實況則不是那麼回事,更何況兇嫌手持自動步槍,攜帶一百多發子彈不斷地射擊,傷及無辜後重傷一弟兄腹部並挾持一軍官!
後來經過「軍法官」實地調查並比對後,「軍法判決文」中書寫「開了三槍始將將兇嫌制伏!」這和「為何要開四槍,將兇嫌置與死地?」的法律判決對象完全不同,等於是還了我清白。
●為何要我「見到總司令時,說話要小心?」
於總司令召見之行前,上級之○長要○○連○○私底下知會我,見到總司令時「說話要小心!」
●為何要我「不要挖糞坑?」
總司令召見之行前,我的「上校旅長」則是請「中校副旅長」以聊天的方式婉轉的告知我,糞坑已經很臭了,不要再去挖,否則會越挖越臭!
●為何要求我「向總司令面報師長的績效?」
總司令召見之行前,師部之「少將師長(中將退伍後轉立法委員、已往生)」於行前在師部單獨與我共進早餐時,明白告知要我向總司令面報「他到職後在本師的革新作為與建樹」。
●總司令郝柏村將軍於辦公室的辦公桌前,一對一面對面召見後的指示如下:
郝總司令當面告知我,「回去後告訴貴師的連長,只要敢管、敢教、並行事正派,總司令一定支持,總司令就怕基層連隊長不敢管、不能教」。
總司令召見後並在總部會議中頒發「景風乙種獎章與獎狀」給我。
●案發後一個月,為何師部要我先暫時離開營部連連長一職,暫調師部參三科訓練官半年後,再回任兵器連的連長。
調職原因為:衛兵反映,我晚上在睡夢中都會大吼大叫地說夢話....我的「戰場創傷後遺症」,直到民國76~77年,方纔在台北火車站附近的「耕莘文教院」,與「心理治療師」多次面談後方纔獲得痊癒,誠如臉友Jack Pan所言:給自己的一種救贖!
而整個事件發生後「力挺」我的卻是「上校旅長 (行武出身)」、「中校副旅長」。而多年後在各種不同的場合中見到老旅長 (少將退伍)及副旅長(上校退伍)時,他們倆人都會熱誠的招呼,並主動向週遭之親友長官們介紹我當年之功勳。
●仔細的臉友應該會發現本文中的各級都未追究事發原因,只對槍案過程感興趣。而我也並未論及事發緣由,只因為我答應老旅長和副旅長倆位長官(目前都還健在):糞坑已經很臭了,不要再去挖,否則會越挖越臭!
●32年後,當時同事所撰寫的回憶文,刊登在 「復興崗新聞人」(103年版)。
標題:最驚險的「6月6日」士兵胡亂開槍傷人事件。
作者:政戰25期 李紀岡先生
本文網路版,由知名「60砲的部落格」格主「江東霖」先生,收納在他的部落格中,網址如連結。
●要不是當初營輔導親臨現場協助掌控、連輔導長帶著子彈上膛的步槍掩護、連上原住民弟兄們主動武裝編組並協助緝兇、旅部連連長(同學王銘鈞、退伍後往生)即時調派武裝的兵力,將案發地區週邊包圍與管制,事後旅長的力挺。
再加上李紀岡先生於「復興崗新聞人」(103年版)撰文,事情的原貌才不至於流失於歷史的洪流與道聽塗說中!否則就會如同當年金門「213暴行事件」,某一得獎的部落格在一知半解下以訛傳訛的報導,不明真相、道聽途說、捕風捉影、人云亦云後的紀錄。
「60砲的部落格」網友留言彙整:
○○○
2015/06/24 07:41
此事讓我想起一位高官所言:「事業的最高境界:你已遠離江湖,江湖還在傳說你。」
一位職業軍人是否受到部屬的尊敬與懷念,不在階級的高低或職務的大小,而是在他任職期間為部屬做了一些什麼?
是不是公正無私、善盡己職、照顧部屬?
當他已遠離軍旅,仍然有無數的人在心中緬懷,傳誦不朽的傳說與故事。
我記得老兵會敘說此案時的神情與語氣,感覺的出來他們以曾有位連長為榮.
60砲
於 2015/06/24 21:19 回覆
○○○
當年的幕僚 於 2015/06/24 09:04
該傳奇的訪問者與當事人都語帶保留,實況卻是:
肇禍者在292師因大過不斷(包含搶奪槍枝),卻都未送軍法只是輪調單位而已,因為他的家人與親戚當時都在軍法界任職而一再地包庇他,出事後也是輕判未重判即退伍。
也因為軍法界的親戚包庇他,而得以讓闖禍調職後,還可以擔任營長傳令,而該營長當時又涉及將831的軍妓,帶回據點過夜與打牌,而讓該肇禍者負責招呼後,更自以為是老大而再度鬧事。
順帶一提:案發後,連長獲頒獎章,營長調離陸軍。
歡迎292師前輩蒞臨指正.依稀記得曾聽老兵說過行兇者家裡有點"世面".
這篇故事作者李先生71年調離292師,事隔多年以後才問孫連長事發過程,所以可以根本沒談到事發原因.
60砲 於
2015/06/24 21:12 回覆
○○○
2015/06/24 16:01
聽說當晚弟兄集合到花崗醫院捐血給連長,結果卻是兇手,軍醫說他的血中有吸毒的禁藥成份.
曾聽老兵說過,被暴徒射中的士兵是被擊中腹部,腸子已經流出來,他特別強調~~腸子是咖啡色的.當時他們去營部出公差,見這位士兵開槍亂打,嚇的趴在地上...但因距離近,目擊整個過程.
60砲 於
2015/06/24 21:16 回覆
○○○
2018/03/05 20:20
當天我在現場 我是營部連衛生排的上等兵 當時中槍的士兵別營過來借裝備的 他中彈後躺著 一串腸子掉出來 怵目驚心
槍戰後我還幫著把那受傷的兵抬上吉普車
叛變開槍的兵姓周 有個叔叔在軍法處當高官 算起來是孫連長命大 因為周姓叛兵
搶了槍械後 先衝到連長室掃射 還好孫連長當時不在房間裡 當天剛好是端午節 有加菜士兵有些也喝了酒 (金門部隊晚餐4點出頭就吃了) 事情發生約莫傍晚5點左右
我是二九二師步八營營部連衛生排
1238梯次
步八營前輩你好,算來我到金門時(70年10月底),你該已經退伍了.謝謝你的補充.有聽老兵提過,該員家裡有背景.果然是有關係的,就沒有關係.
60砲
於 2018/03/05 20:41 回覆
○○○
2018/03/30 04:35
兇手:曾X奇
軍械室的隔壁就是連長室,曾員搶奪步槍後至連長室用槍托將連長辦公桌上的物品掃落至地上。
主動協助處理的幹部與弟兄:連輔導長拿槍彈,營輔導長未拿槍彈。少數幾位主動拿槍彈協助緝凶的弟兄者為原住民籍,但此舉造卻成外圍增援人員無法辨別兇手的困惱與危險。
藏匿坑道內的幹部:營長與副營長。
謝謝前輩補充說明.營輔導長我在碧山時見過,長的很帥.
60砲
於 2018/03/30 10:04 回覆

國軍潛規則---危安人員前科兵關係兵----全調往營部連。因營部連與其他步兵連相比,較靠近營部,亦相對『集中管理』,故問題人員調往營部連較易掌控。但──這是錯的!二級島,營部連亦需守海岸據點。營部連並不更容易掌控前科人員。營部連管理相對集中,亦是錯覺。前科人員不可能調往衛生排、支援排。衛生排全是醫護兵,掛紅十字臂章。前科兵當醫護兵?支援排,全專業職缺、校訓預士,又常脫離連部,在二級廠作業、外出洽公,更不可能"集中管理".前科兵唯一能去的地方──通信排。但通信排亦常需外出查線,獨立作業,何來"集中管理"?去通信排唯一的理由,就是任有線班有線兵,揹大線圈,練登高架線,純靠體力,不需太多專業。所以通信排長最倒楣,亦需強悍。前科人員全放營部連,又有另個問題。營部連專業排組,每年均需以排為單位,脫離連隊進專業排組基地受測,脫離連本隊掌握。步兵連每兩連隨營進基地,營部連每半年就有排組進入駐地專精階段準備進專業排基地。好不容易通信排、衛生排出各自出排基地後,又到了全營下基地的時間。營部連相對集中,易管理,是錯覺,也是幻覺。民國八十五年,安非他命盛行,我任營部連長,全連五分之一人員都有前科。亦有判完軍法,續服兵役的士兵也調我連上。我向營長抱怨,營長要我多担待。營部連長是屎缺,通常沒外調任步兵連脫離營部連的機會。因光二級廠,便沒人想碰。何況每年都有專業排組得受測。精實案後,營部連前科兵調哪?42炮排。因該排體力活的職缺多。過往營部連長被判軍法機會確實高。其一是外島部隊,營內福利社均由營部連開設。各外島都有營部連長因福利社問題被送軍法。其二,因二級廠裝備維修,為裝備為零件賣假被告發。營部連其實並沒想像中那麼"集中管理".那前科兵放哪?要不旅部連?軍務署?豈不離長官更近,更容易集中管理?
謝謝,已經將您的留言,轉PO成專文,如下列連結網址: https://chaoyisun.pixnet.net/blog/post/71512624 網友nevernever留言:前科兵放哪?要不旅部連?軍務署?豈不離長官更近更容易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