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島大劇場-江國慶《夜審》將在現代舞台出現?2011-07-27 中國時報 【邱坤良】

喧騰一時的江國慶冤案近來趨於沉寂,社會大眾關注的焦點已轉移到其他熱門新聞。估計江國慶槍決十四周年忌日(8/13)與《刑事補償法》實施(9/1)前後,這個話題又會出現另一波高潮。

威權時代政治凌駕一切,審判者隨便吆喝一聲,就能定人生死,主事者還經常逢迎最高當局旨意,演出「奉命不起訴」或「判處死刑可也」的荒謬劇。民主時代辦案講求證據、程序,謝姓女童命案偵辦過程,原本有機會不必「錯斬江國慶」。一九九七年三月二十七日國防部複審,就曾以證據不足與江國慶遭刑求為由,推翻初審的死刑判定。然而,案子發回更審,而後的審判者仍然落入初審的原班人馬。江國慶冤案反映偏執的軍中柯南們費盡心機,運用聲光、音效,搬演「夜審」大戲,目的就是讓江國慶「幡然悔悟,坦承犯行」,完成及時「破案」的預定目標。

裝神弄鬼的偵訊手法,常見於傳統戲曲小說,而且清官、貪官一體適用。貪官先枉法辦案,將好人屈打成招,接著官官相護,最後清官斷獄,同樣採用非常手段,引誘被鎖定的人犯就範。民間家喻戶曉的寇準《清官冊》夜審潘洪,以及《狸貓換太子》包公審郭槐就是著名「案例」:

位高權重的潘洪(仁美)在宋遼金沙灘一役陷害楊家將,導致楊業父子戰死。寇準奉命審案,將法庭佈置成陰間,潘洪「唔呼呼呀!我道來在什麼地方,原來是森羅宮殿。」心防一被「突破」,只能俯首認罪。《狸貓換太子》一案,包公同樣布置森羅殿夜審,權勢薰天的太監郭槐身處其中,茫茫渺渺,不禁嘆道:「想我郭槐,悔不該在陽世,用金色狸貓,剝去皮尾,換掉幼主,將李妃寇珠害死。我只道無有報應,誰知陰曹果報不差。」

寇準、包公以詐術夜審巨奸,結果大快人心,因為觀眾瞭解案情脈絡,壓抑已久的鬱悶心情得以宣洩。偵查謝姓女童命案的軍中反情報作戰保防官,也許看多了包青天的戲,或太沉迷柯南小說,才會出現夜審的「創意」。

《夜審潘洪》場景是八賢王戴閻王面具立於高台,寇準戴判官面具坐大座,四青袍戴小鬼面具蓬頭站兩側。當八賢王喊「將潘洪押上殿來」,大小鬼卒就「喔!」地鬼叫。包拯自扮閻王,兩旁是黑白無常、吊客、大小二鬼、眾女鬼。郭槐睡夢中被押到森羅殿,聽到哀嚎聲不斷,以為自己正在陰間接受死後審判。待郭槐寫下口供後,包拯扯去森羅殿,台上燈光明亮,真相大白,戲劇達到高潮。

江國慶在陰暗的夜晚,被迫觀看女童解剖錄影帶,還不斷遭受毆打、恫嚇,最後被戴上手銬、矇上眼罩,押往以淡白色布幔佈置成的靈堂,兩組高瓦數立燈強光照射,四周不時傳來鬼哭神嚎。可憐的小兵在連續被偵訊三十七個小時之後,寫下致命的自白書,讓在審訊過程中全程透過針孔觀看、指揮的柯南小頭目,與在暗處瞭解「進度」的空軍作戰司令部陳司令,大大鬆了一口氣,因為他們已「漂亮」地偵破這個全國矚目的案件。

江國慶含冤而死,其父救援不及,齎志以歿,家族還因此遭受社會物議十數年。還好尚有平反的一天,雖然於事無補,萬萬千千觀眾已看在眼裡。因為民氣可用,國防部北部軍事法院正在配合時程,趕辦再審與無罪平反程序,並讓江家能獲得巨額賠償,冤案最後的情節竟似依照安排好的舞台場次發展。諷刺的是,當年柯南們因此案而升官、獲頒獎金、獎章,如今東窗事發,卻又無人獲罪,讓輿論迄今難以平息。

江國慶冤案如發生在戲曲發達的年代,必然成為舞台或書場的劇情內容。不過,反情報部隊的柯南們自比「青天」,濫行夜審酷刑,已讓以往膾炙人口的「夜審」戲劇性變得邪惡,也缺乏說服力。縱然舉國為江國慶喊冤,現代舞台恐怕不可能再出現夜審的戲碼,即便由清官、青天演出《夜審柯南》、《夜審司令》,也少了社教意義與戲劇魅力。
(作者為台北藝術大學教授)

 

《百口莫辯》黃河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http://www.haodoo.net/?M=hhd&P=292

最近有兩個案子引起我的注意。

第一個是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空軍作戰司令部五歲女童姦殺案,軍方以不正當的手段刑求逼供,迫使士兵江國慶自承為凶手,隨後在次年的八月十三日執行槍決。 

當年軍方參與辦案的那群「英雄」,如今因為真凶許榮洲的出現,頓時成為過街老鼠。

往日的英雄,如今成了集體謀殺的共犯。

尤其是當年的空作部司令,後來擔任國防部部長的陳肇敏上將,瞧見他在電視上被記者追問的糗態,我真心為他難過。

畢竟我們曾同為軍人。

曾經高高在上、呼風喚雨,如今臭名滿天下,即使沒有其他實質處分,對他也是殘酷至極的懲罰! 

乍然間聽到江國慶被冤殺,我心中也有股憤憤的不平,心想這一群狗官,竟如此漠視人命!

可是,我大略了解陳肇敏的為人

他不是那種為了爭功,會罔顧人命的惡質長官。 

為什麼他會做出槍決的決定?

出於好奇,我上網查了與命案有關的資料,再心平靜氣問自己:如果我是當年的陳肇敏,會做出同樣的決定嗎? 

請注意,陳肇敏未親自參與辦案,他只能從下屬的報告去研判案情。

他看到了、聽到了什麼呢?

一、所有可能涉案的人經過調查局測謊,只有江國慶一人沒有通過。

二、江國慶承認犯案的自白書。

三、現場附近發現的「可疑凶刀」,和江國慶自白行凶所使用的凶刀相符。

四、江國慶受專案人員偵訊的錄影帶乙卷,以及偵訊對白的內容;兩者都證明江國慶接受偵訊時「供述有序、態度從容」,並無遭到刑求的跡象。

五、江國慶受軍事檢察官初訊時當庭落淚懺悔,其後兩次覆訊也都坦承犯行。

六、江國慶歷次審訊,都坦承軍事檢察官偵訊的自白出於自由意志,並無威逼利誘之情形。

七、江國慶於收押解除禁見後,首次與其父面會。江父問:「你的心聲說給我聽,有用刑嗎?」江國慶回答:「我真的忘記了,沒有。」

八、台北市刑大在犯罪現場廁所,從垃圾桶採得沾有血跡的衛生紙,分別送警政署及調查局鑑定;兩單位的鑑定結果一致----衛生紙沾有被害人與江國慶的DNA。 

請問:看完前述八點證據,如果你是陳肇敏,會認為江國慶是凶手嗎 

你怎麼想,我不清楚;可是,如果是我,很抱歉,我會認為江國慶是凶手。

當然,可能我研究得不夠深入,這案子仍有許多疑點。可是,這些疑點該由承辦人員釐清,或由中將司令陳肇敏負責?

不要說在當年,即使在去年,國防部發現這案子並不單純,高層已有「翻案」的心理準備時,國防部前軍法司長許慶瑲中將仍拍胸脯保證,江國慶案絕未遭到誤判。 

案發當時,許慶瑲擔任空軍軍法處副處長,還因為協助「偵破」女童姦殺案記功兩次。

看到這,明白這問題的關鍵嗎? 

陳肇敏底下有一群「專業承辦人員」,每個人都拍胸脯保證江國慶是凶手,坐在那個位置的陳司令,有什麼「餘地」為江國慶求情?

可是,當案子爆發出來,所有媒體圍著陳肇敏追問時,他能說什麼?

百口莫辯啊!

上文承蒙 黃河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黃河渡」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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