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膛槍   


罗辑思维 100 武器的进化

發佈日期: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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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不講什麼大道理,我們就聊一些近代軍事史上的閒篇。如果你從中聽出了什麼道理,那是你自個兒的本事。

好,那就讓我們把鏡頭切換到一個戰場:19世紀中期爆發在美國的南北戰爭。南北戰爭,我們此前有一期節目講過,但那主要是從歷史政治,從那個角度講的。今天我們主要從“軍事”的角度去看一看幾個細節。

那南北戰爭的第一槍在哪兒打的呢?是1861年的4月,叫薩姆特要塞。這場戰爭其實跟兒戲一樣,因為南方人要獨立,說:你們北佬滾回去。而北方聯邦軍隊在南方有一個要塞,就叫薩姆特要塞。南方人說:那好,把你們攆回去。大家就分家另過了嘛。

所以圍繞著“要塞”,就開始打炮,打了大概三十多個小時,這要塞內部的司令官一看,也很絕望;外無援兵內無糧草,再堅守下去沒有任何意義,所以司令宮就乾脆投降了,帶著自己的部隊整建制地回到了北方。 “我們境內已經再也沒有北佬的軍隊了,從此就這樣過吧!”北方不干吶!林肯總統這個時候,他要的是——統一整個國家。所以南北戰爭真正要打,就輪到林肯總統再打第一槍了。

那這個時候暱,其實北方的準備是不完善的。他們現在成建制的部隊也就一萬多人,後來經過幾次募兵和動員,大概拼湊了十幾萬人的一個部隊的規模。前前後後準備了三個月。北方人說:“那還是得過去。”雖然距離也不是很長,從北方的首都華盛頓,到南方的首都里士滿,相距也就200公里,就是“北京到唐山”這個距離。

那在1861年的7月份,那還是一個週六,北方的軍隊就開始向南方進軍。北方人認為這場戰爭不會打得太長,頂多持續那麼幾個月,然後分出個勝負。兄弟倆還得坐到談判桌前,來聊。因為美國建國那麼長時間,雙方的那個認同感,也是很強。這個認知,不僅是林肯,北方的幾乎所有的上層精英,乃至是一些底層的市民,都是這麼看的。

因為沒有人見過,至少,這一代人,他沒有見過非常殘酷的戰爭。所以,正好出發的時候又遇到一個週六;所以什麼市民、議員,就跟著部隊出發,要去起哄、看個熱鬧。甚至有的人,挎上了籃子、帶上了野餐,準備出去郊遊。這是一個雙休日的、盛大的遊行。

北方的軍隊,走得也非常拖沓,慢慢地往前走。其中還出了這麼一個小笑話:最後出發的那支軍隊,一天才走了五英里。到了目色將晚,大家一看,難道要宿營嗎?在這荒郊野外。不就走出五英里嗎?乾脆回城住,然後第二天再出發。所以這場戰爭,你看,雙方的心態其實近似兒戲。

走了五天之後,終於,雙方短兵相接,開始打仗。這一場仗打下來,雙方全部傻眼。因為傷亡的那個慘狀,讓所有人都震驚了!北方,一場仗下來,傷亡三千多人。南方傷亡兩千多人。

我這兒講得是:“傷亡。”但是實際上,在那個時代,要知道現代的救護醫療技術,還根本就沒有出現。所以那個時候的“傷”跟“亡”,區別不大。據我們本期節目的策劃——陳興傑,告訴我說;他看到過一個資料,那個時候只要在戰場上受傷,比如被槍子擊中傷口感染化膿之後,大概死亡率達到80% 。

所以我們下面講的傷亡數字,其實已經接近於死亡數字。三千多人,有的人橫屍當場,有的人被送到後方的戰地醫院,有的只能等死,有的斷了手,有的等著鋸腿。那種撕心裂肺的嚎叫,徹地連天。周邊的人都聽傻了。

這一代人沒見過戰爭,這种血腥的場景一旦放在面前,完全沒有思想準備。所以這個時候,北方人和南方人,都開始重新評估這場戰爭的殘酷性。但是,不管他們的思想準備有多足,他們仍然低估了殘酷性。

這第一場“公牛河戰役”,算什麼呀。緊接著發生的“第二次公牛河戰役”,雙方傷亡兩萬多人。而即使是這場兩萬多人傷亡的戰役,在美國南北戰爭當中,連前十名都排不進。最狠的一次,是“葛底斯堡戰役”,就是林肯發表那個著名演說的那場戰役。雙方打下來,傷亡五萬多人。

你可能聽著沒感覺,這些數字。歐洲人其實這個時候也快享受了,“拿破崙戰爭”之後就沒有發生大規模的戰爭,唯一一次大規模的,可以算是克里米亞戰爭,前前後後打了四年。英國人在四年當中,一共傷亡不過一萬五千人;法國人多九萬人;俄羅斯人更多,二十五萬人。

但要知道,這是四年的總和。而且這些減員當中,有的是因為什麼:天寒地凍、自然因素、給養因素等等,而死了。他不是在戰場上直接被對方射殺掉的。美國南北戰爭這些傷亡,幾乎全部是在戰場上被射殺的。那為什麼呢?給大家舉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是南北戰爭當中,有一個叫“安提塔姆戰役”,在南方叫做“夏普斯堡戰役”。這場戰役,北方是9萬人,南方是4. 5萬人。好像北方佔優勢吧?但是不對!南方因為在一片高地上,所以它有地形的優勢,所以雙方基本是平衡的。

那南方,主要就是那個著名的——羅伯特一李將軍來指揮的。他手下的一個副手,那個將軍外號叫“石牆”。特別會打防守戰。所以在整個戰場上,你就會目瞪口呆地發現:北軍的士兵仗著自己的人數優勢就往前衝,然後南方士兵,就在上面一槍一槍地打,就跟割韭菜一樣。一天打下來,傷亡兩萬多人。

當然,你不要以為僅僅是北方士兵受損失,因為北方士兵在一天打下來,從來沒有接近過南方陣線三十米之內。等於就有點那個“排隊槍斃”那個意思。就是“等死”那個意思。但是南方也沒占到便宜。

因為南方在那片高地上有一片玉米地,大概四十畝。它把很多預備隊,成建制的就放在裡面,那些軍人就成排的一個挨一個站在裡面。他們甚至沒有機會上戰場發一槍一彈,就成了北方砲兵的活靶子。幾次炮火覆蓋之後,有五千人傷亡。很多人,再也沒有機會爬出這片玉米地。

這個時候你想想,五千人哪,山頂觀戰的羅伯特-李將軍,心中有何滋昧呢? !這個時候,他講了戰爭史上很著名的一句話:說;“戰爭是如此的野蠻而殘酷,但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喜歡戰爭呢?”這場戰役打完,雙方都明白了。這哪是什麼戰爭嘛,簡直就是絞肉機!不定要裹進多少人命。

所以緊接著,北方的林肯總統,就發布了著名的《解放黑奴宣言》。這當然一方面是為了佔據道德上的製高點了,另外一方面也有這麼一層意味:這場戰爭是為了解放黑人,你不能黑人站旁邊看吧?光是白人在那兒死,你們也得續一點人命到這台絞肉機裡面來呀!

再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前面我們講過,“葛底斯堡戰役”,死人最多五萬多人。那其中有七千多人是怎麼死的呢?是死在一場叫“皮克特衝鋒”的戰鬥當中。當時的情況是這樣的:南方的統帥還是羅伯特-李將軍,他和北方的砲兵進行了長時間的互射。射完之後,他就發現北方的砲兵有點不行了,那個火力漸漸地弱下來的。

他就覺得有一個判斷,北方的砲兵,應該是被打殘了。所以他就命令一個叫皮克特的將軍帶領他的部屬往前衝鋒。這中間是多長呢?大概一英里。就是大概1.6公里吧。那麼長的一個開闊地帶,

所以皮克特將軍就帶著他的部屬——大概一萬三千多人,就往前衝。這個衝鋒你想,一公里多呀,他不可能一直是跑,所以大家是排著整齊的隊列、邁著堅定的步伐、懷有著一種保衛家鄉的決心,英勇的戰士們就上路了。可是走到半途,北方的砲火又開始全開。

所以還是像我剛才打的那個比方,殺人命,就有點像割韭菜,大量的人倒下,最後撤出戰場的,不到50%的人,大量的人橫屍當場。說到這兒,我不知道你有沒有什麼感覺,就是為什麼那個時候的人打仗這麼傻呢?就這麼排著隊往前衝,讓對方的槍一個一個地撂倒。在砲火面前,幾乎毫無防備,也從來沒有人臥倒掩蔽,這是為啥呢?那個時候的軍人難道缺心眼嗎?

這就是我們這期話題要講的核心內容,就是“武器的進化,對於人類戰爭方式改變的推動作用。”所以我們先把南北戰爭擱下。在火器出現之前,人類主要用的是冷兵器。冷兵器主要分兩種:一種就是近身的劈刺武器。就是刀啊、矛啊,這些東西。還有呢,就是遠程的拋擲武器。弓箭、標槍,這些東西。對戰爭方式的改變,可就很大了。

這兒得說,中國人,是最早用火器的。在宋代就用,但是真正演化迭代,而且使用得很普遍的,是在西方人那兒。這個咱們還得承認。那最早的火器,也是一種槍,叫:“火繩槍”。說是樣子像槍了,但是本質上,它就是個大鐵管子。裡面先裝上火藥,然後裝上子彈,然後把火藥點著,“砰”,打一槍。

那怎麼點燃這個火藥呢?所以就製造了一種東西,叫:“火繩”。它就是一根棉繩子。只不過事先用化學製劑對它進行了處理。所以它燃燒得特別慢,大概一個小時燃燒一到兩厘米。那在戰場上,就拿著這個火繩吹一下,點燃火藥“砰”打一槍;清理槍管,再裝火藥,“砰”再打一槍。大概兩三分鐘可以打一槍。

雖然這個效率跟今天的槍沒法比。但是當時在戰場上,那也是不得了的利器呀!第一,它的射程是遠遠超過一般的弓箭;而且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它不需要那些膀大腰圓的人當士兵,他徵兵的範圍就會擴大。

你比如說,在中國明朝的時候,一個普通的士兵,基本上只能拉開五斗的弓,而要到“軍頭”,就是軍官——非常勇猛的勇士的時候,才能拉開一石弓。 “一石弓”是什麼意思啊?就是把弓放在這兒,在弓弦上吊一百斤的東西,就是“一石”。

如果能拉開到“一支箭”那麼大的長度,這叫“能拉開一石弓”。這是普通人做不到的。至於能拉開“兩石弓”、“三石弓”的,那都是傳說中的大力士。普通人是辦不到的。所以“火繩槍”、或者說“馬銃”,在戰爭當中的出現有一個天大的好處:就是徵兵的範圍可以擴張。那些身體比較瘦弱的人,年紀比較大的人,也可以上戰場殺敵。因為沒有必要比較臂力了。

但是為什麼在近代軍事史上,火繩槍沒有大規模運用呢?答案很簡單,因為太麻煩了!而且有不可克服的缺陷。那個時候又沒有標準化的製造工藝,所以一旦燒慢了,或者燒快了,都會出現問題。燒快了吧,也許戰爭還沒開始;燒沒了,那這杆槍就廢了。

所以,即使在中國的明朝,其實朝廷也給很多邊防軍裝備了鳥銃,覺得這玩意兒挺好。從理論上看,挺好。但是當地的將軍們是不願意用的。因為它還有一個風險:就很容易造成友軍的誤傷。大家想想看:戰場上每個人都帶著個繩子,上面有火星,自己為了裝子彈,還要帶火藥袋。這玩意兒,甭管是點著了自己的,還是點著了戰友的,極容易造成大面積誤傷。所以這個玩意兒,當時不受歡迎。

但是後來在西方的鐘錶匠的幫助下,火繩槍退出戰場;推出了一種新的槍,叫“燧發槍”。大家都知道,歐洲在中世紀的時候,那個鐘錶、齒輪傳動這套東西,它就比較發達。稍做改造,把一些齒輪傳動系統上裝上“燧石”,就是打火石。現在我們打火機裡都有那玩意兒。然後裝在槍上,用扣扳機的方法來激發火星、來點著火藥。這樣一下子,就把那個火繩給扔掉了。

所以這樣槍的裝填的速度,一下子就提上去了。如果是一個熟練的士兵,大概半分鐘就可以打一槍;一般的士兵,稍做訓練,你一分鐘也可以打上那麼一槍。從燧發槍出現中西兩種軍事方式的那個差距,就開始真正拉開了。

我們中國人一般都以為,中西在軍事上的碰撞,是發生在1840年鴉片戰爭。其實不是,是發生在乾隆皇帝時期的“清緬戰役”當中。當時清朝覺得:我中華上國,這麼大的疆土,這麼多人口,富有四海,我還打不滅你一個緬甸嗎?但是他忘了,緬甸人跟當時的東印度公司是做生意的,歐洲人已經把燧發槍開始賣給緬甸人。

所以清朝在“清緬戰爭”當中,真正碰了一鼻子灰。最後還是勉強得到了一個合約。所以乾隆呈帝自己在晚年的時候說:僅僅是清緬戰爭,這個打得不如人意。這就看出,雙方那個因為武器而造成的軍事實力的差距,已經拉開了。

當燧發槍普遍地運用起來之後,整個戰場就突然出現了一個戲劇性的變化。我們來看一個對比:這兩個場景都出自於好萊塢的大片,而且碰巧它的主演都是“梅爾-吉布森”。第一部片子的呢,叫《勇敢的心》。
   
https://youtu.be/KOiyHpHyc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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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有名了,這裡面的戰爭場景就是典型的冷兵器時代的戰爭。那什麼陣型隊列不太重要,關鍵是雙方的人數對比——就是戰力的對比、以及戰鬥意志的對比,就是士氣;或者再加上指揮官的那個運籌帷幄的能力。總而言之,短兵相接之後,就是砍殺,直到決出勝負為止。

但是燧發槍出現之後,整個戰場的局面就變了。再看一部片子,這部片子叫《愛國者》。這個戰爭的場景,是美國獨立戰爭那個時代的戰爭場景。怎麼變得這麼好看呢?整個搞得就跟奧運會的開幕式似的,簡直是大型群眾團體操嘛!那麼多士兵,穿著那麼好看的軍服,邁著如此整齊的步伐,不慌不忙不緊不慢地往前走,而且還有軍鼓伴奏。

https://youtu.be/u1vWK2yf9Y0?list=PL6kLiCOXeyu5ehxbK8zysRryKBlprC-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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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敵人出現在射程之內之後,瞄准開槍,然後退到後面去;後面的士兵已經裝填好那個槍,瞄准開槍。旁邊的指揮官,都在那兒吹哨子;喊著各種各樣的口號,讓大家動作整齊劃一。不斷有人倒下,旁邊的戰友填住他的位置。

怎麼戰場會突然變成了這副模樣?要知道,這樣的戰場,在人類的軍事史上可是好幾百年。那為啥呢?其實就是跟燧發槍的技術特徵是相關的。燧發槍在我們今天看來,當然是爛貨了,但在當時很先進,但是它有一個缺陷——就是打不准。

你看那個燧發槍,那個槍都沒有瞄準具,因為沒有意義——它是前膛裝彈的。把火藥放進去,子彈放進去,火藥一點著之後,子彈會在槍管裡彈跳的,彈跳之後出來之後往哪兒走?不一定。

當時普魯士人做過一個實驗,離著大概七八十步,然後裝一個大的靶子。這靶子多大呢?三米高、兩米寬。那麼大靶子,然後找人瞄準,就是前膛槍瞄準打,打中靶子。職業軍人的成績大概是60%,也就七八十步。說實話,瞄準的能力比弓箭還要差。

那當時還有一句話,說:如果是二百碼之外,你再打一個目標,如果你能打中,你還不如打月亮呢!因為打中的概率是差不多的。那怎麼辦呢?要想發揮這種槍的戰力,只有一個辦法——就是密集。

大家排成緊緊的排列,然後往前打的時候,雖然都不准,但是子彈同時出去的時候,就像一堵牆一樣。只要對方過來,他就一堵牆撲上去,總能打中人。你不要看這個戰術很Low吧?很傻吧?但實際上,它的殺傷力是非常強的。如果對方也是排著整齊的隊列過來的話,那麼只要允許我方:你們不准開槍,我開槍。開三次槍,基本上這前面的人就全被打光了。跟槍斃人,就是排隊處決人,是差不多的。所以這個戰力還是非常厲害的。但是它與此同時在戰術上就有一個要求,就是士兵得人挨人、肩並肩,幾乎沒有縫隙的站在一起,然後緩慢地往前走。

為什麼緩慢呀?一旦跑起來之後,這個陣型就散了嘛。你這個子彈牆就排不出來了。所以我們才會見到這麼奇怪的戰場。那你說,那敵人過來的時候,怎麼不臥倒呢?對吧?我小時候反正知道:當軍人第一件事,我怕死嘛,對吧!第一個學的軍事動作就是臥倒、匍匐前進。這一定在戰場上可以避免大量的傷亡的。

為什麼不能呢?當然不能!因為一旦臥倒之後,這個槍是沒法裝填的,它要從前面裝嘛。你趴下之後,那麼長的槍管,你怎麼裝填子彈呢?所以必須站著。而且雙方比的——就是隊列前進的、這樣的一個速度,抓住這個電光火石的時間。

因為你不要看步伐雖然很慢,雙方到射程之內,其實也就一兩百米,很快就接近了。你一方敢趴下嗎?趴下等你再站起來,再整隊形,黃花菜都涼了。所以根本就沒法躲避。所以在戰場上,那個時候就會出現這麼古怪的場景:雙方根本沒法躲、沒法避,都要組成這樣整齊的隊列互相對射。就有點像“互相槍斃、互相行刑”。

當然了,還有很多因素。比如說剛上戰場的士兵,他可能膽比較小,所以用戰鼓聲讓它那個噪音變得稍微小一點,讓他心理的壓力稍微好一點。你看中國古代的將領岳飛,就講過一句話;有人問他說:“什麼叫勇敢的士兵啊?”岳飛講了倆標準。

第一個標準,說:“拿得住槍。”就是上陣之後,那個槍不能掉地下。這是第一個標準。第二叫“口中有唾”,就是嘴裡面有唾沫。我不知道你有沒有遇到過那麼緊張的時候,緊張的是:“嘴幹舌燥”,舌頭上一點唾沫都沒有。岳飛說一個士兵能做到拿得住槍,嘴裡還有唾沫,不緊張,這就算好士兵。

戰場就是這樣,所以大家肩並肩、人挨人,還有一個互相鼓舞士氣的作用。所以你看,有趣的事情就發生了。一個小小的技術革新,最後引發的是整個社會局面;雖然只是我們今天講的是戰場這個局部,它居然會出現如此戲劇性的變化。你不覺得非常有意思嗎?

現在我們中國大學,每年新生入學的時候都要過一道關叫“軍訓”。可是你不覺得很奇怪嗎?軍訓軍訓,真的牽扯到軍事技術的訓練是很少的。如果哪一天把兄弟們拉到靶場上能打一次靶,很歡樂好不好。

平時最主要的時間,是花在隊列訓練上。什麼向左轉、向右轉、齊步走、正步走,這些玩意兒,很枯燥。但是你要知道,這是一個源遠流長的軍事傳統。它的起源呢,就在於我們今天講的“前膛槍時代”。前膛槍時代,前面我們講到,關鍵靠子彈牆扑出去的那個瞬間能夠形成的戰鬥力。

所以一支軍隊能不能做到每一個人的動作整齊劃一,就變得很重要。隨著儘管的每一次口哨、每一聲口令,大家能夠做出同時的、條件反射式的反應很重要。所以你看,這個時代那些民族禀賦,比如講究理性、很守紀律的民族,它就佔上風。

比如說那個時候的著名的軍事強國——普魯士,你看他並不是說我膀大腰圓,我個人的戰績有多強,關鍵是守紀律。普魯士人能夠訓練出一支自己滿意的軍隊需要五年時間,最後能訓練到什麼樣子?就是每一個人都沒有手錶,但是一分鐘之內準準地走七十五步。

當然拿破崙也很牛,但是拿破崙的戰鬥勝利跟他的嚴格和得法的軍事訓練也是相關的。現在我們看到的閱兵式,就一定走得那麼齊。那其實就是起源於那個時代的普魯士。所以有的時候,我們總以為:武器的差距才導致戰爭能力的差距。其實不然,關鍵是對武器使用的人的組織方式。

比如說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就是1860年英法聯軍在大沽口登陸之後,馬上就佔領了天津,然後就爆發了在今天北京通州的“八里橋戰役”。當時清軍的統帥僧格林沁,帶領三萬騎兵其中有一萬多是蒙古騎兵,跟這個英法聯軍——英法聯軍只有八千多人,而且還有很多像英國人帶的都是印度人,但是因為他戰法得當,所以這一場仗下來,我們本來以為清朝人以為靠著騎兵能夠衝,但是如果他排成那種,叫“線式陣列的槍陣”的話,你根本沖不過去。

所以三萬人,最後傷亡大概大半——一萬五千多人傷亡。那個時候傷亡跟死也就差不多了。可是英法聯軍死了多少人呢?英國人死了倆,其中還有一個是印度人;法國人死了仨。整個這場戰役,對方是一萬多人傷亡,這邊死了五個人。我估計都是沒準兒交通事故導致的。

你看一支軍隊的戰力不僅僅取決於武器吧,還要看有沒有合適的人的組織方式來適應於這種武器的特徵。這是前膛槍時代

但是緊接著,槍支又發生了進化,進入了後膛槍的時代。後膛槍的發明比較早了,1835年有一個普魯士人叫“德萊塞”,他發明了後膛槍。那個槍支的子彈已經是從後膛裝填,而且是火藥彈頭一體化,可以用撞針把它擊發。這個技術雖然發明得比較早,但是成熟起來應該是:以“1866年毛瑟槍裝備普魯士軍隊”為標誌。

毛瑟槍這杆槍,在槍支史上可是有重大的里程碑意義的。你看中國近代史上,這已經是好幾十年之後了。什麼“漢陽造”啊,什麼“中正式”啊,還有日本人用的那個“三八大蓋”,其實都是仿製的毛瑟槍。

那這種後膛裝填的槍,它有什麼好處呢?第一,因為是從後膛裝填,所以前面的槍管和槍身之間就可以密封。這一密封,打槍之後那個煙霧就沒有了。剛才我們看愛國者那個片子裡面,士兵的視線實際上是被煙霧給遮蔽了,而這個時候就沒有這個問題了。

那第二個好處呢,就是裝填速度變得很快。前面我們講前膛槍、滑膛槍,基本上是要一分鐘,這還是訓練有素的士兵,才能裝填一發。而後膛槍呢?因為那個子彈和火藥一體了,裝得就非常快,一分鐘可以裝三發左右。

第三個好處可就更大了,它可以臥倒啊!你想想看,我帶著一槍,因為裝填是用一顆子彈從後膛裝填,趴在地下也可以乾。當然了,槍支的技術發展還有另外一條路線;就是“膛線”。啥叫膛線呢?你看原來那個槍,其實就是一根鐵管子,裡面的內壁是光滑的。那個時候,子彈出去是蹦蹦跳跳地滑出去的,所以當然打不准。要不怎麼叫“滑膛槍”呢?
我能不能在槍管的內壁上劃出一些線,讓子彈獲得確定性的軌跡,甚至出槍口之後是旋轉著出去,這樣不僅可以打得遠,而且可以打得準?那這種槍呢,就叫“來复槍”。這個詞你很熟,為啥叫“來复槍”呢?因為膛線的英文名字叫“rifle——來复”。

但是這種槍有一個重大的缺陷:第一是容易炸膛。因為槍管的製造工藝很難。第二就是裝填速度更慢。在那樣的時代,裝填速度慢,那幾乎是找死!你想想看,他要把子彈對準那個膛線裝進去,是不是更困難呀。所以這種槍支其實在戰爭當中沒有大規模地運用。

雖然它有它獨特的特徵,當時主要用來复槍,主要是一些獵人、包括戰場上的一些狙擊手。他可以遠距離地擊中一些確定性的目標,而不是用那種陣列式的槍陣。來复槍的技術,其實也是到了後膛槍時代才成熟。在毛瑟槍這款槍上就算是被集成,毛瑟槍既是後膛槍又是來复槍。

當然普魯士人在這方面比較賊,他們研發出毛瑟槍之後,長期對外是秘而不宣,作為一個重大的國家機密來保守。直到這杆槍的生產可以裝備所有的普魯士軍隊了,才把它開上戰場。那一開上戰場就遇到了一場惡戰,什麼?就是“普奧戰爭”——普魯士和奧地利之間打的一場戰爭。這其實是德國統一戰爭的一部分。

那這場戰爭奧地利人打得真是慘,因為他們的槍支水平是上兩個版本的——前膛的滑膛槍。那怎麼打得過呢,你裝填速度跟人家沒法比嘛!別人的士兵一分鐘裝三發子彈了不起了,即使是後膛裝彈。可是普魯士人呢?通過嚴格地魔鬼般的訓練,他們可以做到一分鐘裝五到六發子彈。所以你想,在戰場上一旦對決那個優勢就太明顯了。

所以普奧戰爭只打了七個星期,奧地利軍隊陣亡一萬八千人,被俘兩萬四千人,整個國家的軍隊就被迅速打垮掉了。所以後來普魯士那個國王“威廉一世”和“俾斯麥”——就是那個鐵血宰相,去視察戰場的時候,就在戰場上走看兩邊倒下的屍體。俾斯麥就情不自禁講了一句話,說:我兒子,(他兒子叫赫伯特)說赫伯特將來,很可能會死在這樣的戰場上,想起來都讓人感到很傷感,這種戰場簡直就是屠殺。

所以你看,後膛槍時代到來之後,整個戰場必然會產生變化。但是要知道這樣的變化來得沒有那麼快,因為人們的戰爭觀念還停留在前膛槍時代。這就回到我們今天剛才前面那一Part講的“南北戰爭”,大家是用“前膛槍時代”的戰爭觀念,在運用“後膛槍時代”的武器。

美國這個地方,還有一個特點:它是在當時的世界格局裡,是一個大的農業國,人口很少,而且住得很分散。很多人都有槍支,所以在南北戰爭當中用的槍特別雜,甚至還有火繩槍。我們前面講的,那是很多年前用的那種東西,甚至還有騎兵拔刀就來衝鋒的,也有。前膛槍、後膛槍、全有,在戰場上,這就導致大家的戰術觀念和當時的武器會產生嚴重的不匹配。

很多軍官,尤其是像西點軍校訓練出來的軍官;前面我們有一期節目講過,其實北方的將領和南方的將領幾乎都是同學,都是西點軍校畢業的。他們覺得打仗嘛,就應該按照教科書上寫的那麼打嘛,我師父當年就那麼教的我嘛。

可是他忘了,你師父是上一個時代的人,你的教科書還沒來得及改呀!可戰場上出現了新的傢伙——就是後膛槍。後膛槍的裝填速度更快、射擊距離更遠,這個時候單兵的戰鬥力就已經起來了,沒有必要像過去那樣大家緊緊地排在一起,依靠組織和集體的力量進行作戰。

而且你一旦不散開,你想想看,對方也有這麼厲害的傢伙,那不就等於是排著隊槍斃你嗎?你一旦散開之後,目標就變得稀疏,被敵方的子彈擊中的概率就自然變得低嘛。但是那個時候的軍官,他們的戰術思想沒有那麼先進,還在按照教科書那一套辦法搞。

所以才回答我們前面剛才講的那個問題,為什麼南北戰爭期間死的人那麼多?這是落後的戰術思想害死了人!那“後膛槍時代”標準的戰法,應該是什麼樣的呢?就是先用砲火互相覆蓋、互相對射,然後等步兵出現在戰場上的時候;大家分列成散兵線,可能是三五個人一夥,然後隨時找到地形掩蔽,然後伺機再躍進,往對方進行沖鋒。沒有這樣排著整齊的隊伍再往前走了。但是當時的軍官並不知道。

說到這兒其實就很感慨:一種新的技術出現,人們的思想觀念要跟得上這個技術,實際上是需要時間的。甚至有的人,他也不是說他不接受新東西,他就看見新東西,他彆扭。

比如說當年普魯士人剛搞出後膛裝彈的那個槍支後,有一個瑞士軍官就去參觀;說:“你們怎麼這樣啊!只有正常人是從嘴裡吃東西的,知道不知道?你這樣從後面往裡塞東西,這算什麼呀?當然子彈應該從前面進去了!”所以他給這種槍起了一個外號,叫“灌腸槍”。就怎麼能從後面,從那個位置塞東西進去呢?他看不慣。

現在我們會覺得:從前面裝填是一個很奇怪的事情,但是這就是“觀念的力量”。他看不起這個東西。包括我們剛才講“散兵作戰”——大家不再排得那麼整齊。在歷史上有沒有過?早就有過。比如說美國獨立戰爭期間,英國人當然是正規軍,還是那一套戰法。

當時美國人就給他起了一個外號叫:“龍蝦兵”。因為他穿的那個紅色的軍服。而美國人,因為獨立戰爭很多都是革命者,保家衛國。所以他們是自然就是散兵,散開來的,用一些狙擊槍打英國人,那這種打法當然非常奏效。

但是即使如此,在當時美國的正規軍——就是華盛頓將軍帶領的軍隊來看,說這種戰法不行,這太流氓了!哪能這麼打仗呢!打仗就應該堂堂之陣正正之師,甚至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還出現了這麼個事——有一支英軍的小分隊,突然摸到了美軍的陣營當中,他們突然發現有一個將軍在那兒耀武揚威,目標很明顯,因為當時穿著那個軍服。

然後他們的狙擊手已經瞄準了這個人,但是正在準備扣動扳機的時候,這個人突然把臉掉過去了。這個時候我要是開槍扣動扳機,會不會勝之不武呢?怎麼能在人背後開槍呢?所以這一槍就沒打。那這個人是誰呢?這個人就是華盛頓。所以英軍失去了一個最好的機會——當場擊斃華盛頓。

再舉一個例子:1853年發生在歐洲的克里米亞戰爭,一邊是英法聯軍,一邊是沙皇俄國的軍隊。俄國軍隊裝備相對比較差,用的還是前膛裝彈的滑膛槍。所以自然是排成陣列往前走,而英國人這個時候,武器已經開始迭代,有一部分軍隊已經開始裝備後膛槍。所以他們的底層的士兵和軍官就自發地發明了創造了這種“散兵線”的搞法。

那自然了,像我們前面講的,擊斃對方的能力就變得更強,而自己的傷亡率就大幅度地下降。按說這種新式的戰法一旦出現,而且發現有效,那就應該總結提高,然後再普及。但是沒有。克里米亞戰爭結束之後,這一套散兵線的戰法就被忘掉了。

那你說:為啥呢?其實有一個原因:很簡單,就是當時戰場上有很多國際軍事的觀察家,他們就覺得:英國人怎麼這麼打仗啊?好像勝之不武的呀,對吧。雖然很有效,但是這叫“膽小鬼的戰法”。那你想,所有的軍人都以“追求榮譽”為目標對吧?誰受得了這樣的冷嘲熱諷呢?所以這套戰法,就被暫時的遺忘了。

好吧,再讓我們回到美國南北戰爭的戰場。時間都是前後差不多十幾二十年的那個樣子,在美國南北戰爭上,北方將軍死的——就是陣亡在當場的最高軍銜的將軍,叫“塞奇威克”。 “塞奇威克”是怎麼死的呢?當時他正在給士兵訓話,因為敵人出現在遠方,而且有一些子彈已經飛過來了,很多士兵就開始躲、甚至住地下趴——像羅胖子一樣,要匍匐前進。

“我學的那套軍事戰法,哪有你們那個慫樣?給我拿出一個士兵的樣子來!給我站起來,哪有這麼躲子彈的呀!”士兵就說:“那子彈正在這兒飛呀,難道不躲嗎?”塞奇威克說:“當然不躲了,他們離那麼遠,就算這兒站著一頭大象,他也不能把我打到呀!”話音剛落,一顆子彈就真的追上了塞奇威克,他當場陣亡。

所以你看看,殺人的到底是子彈,還是人落後的思想呢?剛才我們講到,美國南北戰爭期間,因為軍事思想的落後導致大量的士兵死在不該死的地方。但是隨著戰爭往前進行,很多軍官也開始吸取教訓;把原來排得整整齊齊的隊伍,開始變成散兵作戰。這樣一來,整個狀況就好多了,傷亡率馬上就下降。一場戰爭下來,動不動就減員30%,可是後期減員往往只有9% 、 5% 。

你看,人類是會吸取教訓的。但是問題也來了,人類這個物種,到近代化之後,出現了一個巨大的悖論——就是少數精英的創新能力和社會整體的適應能力之間,有一段落差。

精英那些聰明人,把那些新的武器、新的技術不斷地拋到這個世界上。可是任何一種新技術,整個社會系統要去適應它,卻需要漫長的過程。剛才我們講的,後膛槍的發明和戰場上出現的悲劇,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但是人類是記吃不記打的,這樣的事情在歷史上是反复地重演;再往後,就又有一種新的槍登場了,叫“機槍”。我們都知道機關槍的厲害,它一次性的可以噴射那麼多子彈,所以裝填速度這個問題,在老式槍支那兒是一個大問題,到機槍這兒,就徹底解決了。

那最早發明機槍的,是一個美國人,叫“加特林”。他發明的年份是1861年。你先記住這個年份。加特林機槍的方法,就是一個人往前瞄準打,旁邊一個人弄一大盤子彈,用一個轉盤在那兒手搖轉,把一顆一顆子彈壓到槍膛裡打出去。幾乎是自動的,但是還需要有人配合。加特林機槍的整個的機械性能是非常好的,而且一分鐘,可以打兩百發到一千發子彈。這是1861年的事情。

後來到了1883年,另外一位美國人,叫“馬克沁”,又發明了著名的“馬克沁機槍”,這種機槍的機械性能就更好。它沒有這個轉的過程,它是一種全自動機槍。是用上一顆子彈打出去的力量,把下一顆子彈自動地壓進膛裡,重量更輕、冷卻效果更好,而且每分鐘可以打出來兩千發子彈。

你想想看,那是什麼場景啊!這是那個時代的人能夠想到的,最厲害的殺人工具吧。簡直就是從地獄裡放出來的魔鬼!可問題是,機槍發明之後,幾乎沒有用武之地,真的是生不逢時。因為那個時代,沒有大的戰爭。你看美國南北戰爭結束之後,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前,沒有戰爭。

歐洲更是這樣,在“1871年普法戰爭”之後,到第一次世界大戰之間,將近半個世紀沒有戰爭,所以機槍這種殺人的工具,當時很多歐洲的、包括軍官都會覺得:這個東西好不道德的,對吧?這麼瘋狂的殺人,有什麼意思呢?所以當時歐洲的軍官們天天想著什麼,搞大砲、巨艦,造各種各樣的大型的戰列艦,造各種各樣的大砲。那個東西不是為了打仗用的,是為了嚇唬對方用的,搞各種各樣的戰略威懾。

而在戰術層面,用機槍這種非常兇殘的殺人工具來裝備軍隊。當時人都覺得:這玩意兒好不道德。那什麼時候用機槍呢?就是歐洲人覺得沒有什麼道德壓力的時候,說白了就是對付第三世界——他們的殖民地的時候,用機槍。

在這兒給大家推荐一本書:叫《機關槍的社會史》。這裡面就舉了大量這樣的例子:在19世紀後半葉,歐洲人的世界殖民史上,經常會出現用機槍起到非常神奇的戰場效果的例子。

比如說:有一個德國人在他的非洲殖民地,因為遭到當地土著人的攻擊,他只好帶著自己的一個僕人躲進了一個小屋。但是他隨身帶了一挺機槍,結果就憑他—個人,瞬間就扭轉了戰局——殺死了當地自土著一千多個人。

再舉一個例子:19世紀下半葉,在非洲的蘇丹,還爆發了一場“馬赫迪大起義”,是反對英國殖民者的。結果呢?一場戰鬥下來,英國人就用了六挺機槍,直接射殺了對方一萬一千多人。所以這哪是戰場,這就是屠殺!太不對稱了!而且我們中國人在那個時代也吃過機槍的虧。

當年義和團包圍北京的東交民巷,想攻陷它。結果呢?東交民巷裡面只有幾百個外國士兵,而且沒有什麼很好的軍事設施了,但是人家手裡有三挺機槍,結果你生就沒打下來。後來八國聯軍進北京的時候,用的就是十挺機槍,你看就把一個老大帝國的首都,就這麼輕鬆拿下。

所以這個時候,機槍已經幾乎是終極武器。但是不管我們把機槍講得有多神,在西方人自己那兒,機槍沒有派上什麼用場。當然你說這是一個漫長的和平期,所以沒派上用場。不是。首先我們看,機槍啥時候發明的?剛才我們講,我們埋了一關子——1861年。

那時候美國的南北戰爭剛剛開始打,而且加特林這個人發明加特林機槍,就是為了減少士兵的損失。或者當時客觀結果也加大了損失了。他就是為了讓北方少死人,所以發明了機槍。一挺機槍可以頂上半個團的士兵那樣的子彈的武力!

但是又怎麼樣呢?所有的軍官都覺得這是個怪物。因為我把它弄上戰場,我也不知道怎麼使用它,它實在是戰力太強大了!甚至當時一個軍需官拒絕購買加特林機槍的理由非常簡單:說:你加特林,你查查你的祖宗八輩,你是一個南方人嘛,我們怎麼能信任你呢?你這玩意兒沒準包藏禍心。

說白了,就是整個的軍隊系統,對這個新出現的東西目瞪口呆,不知道怎麼去使用它。甭管你怎麼磨破嘴皮子。當時加特林跟林肯政府就講:說這玩意兒才1500美金一台,你要是裝備一個團,你需要五萬美金。你到底是用這個,還是用那個呢?雖然這樣的好話說盡,但是最後仍然沒有賣出去。

剛才講的是美國南北戰爭時候的狀況。南北戰爭一結束之後呢,機槍就普遍裝備了西方主要國家的軍隊,但是在此後近半個世紀的過程當中,沒有人仔細思考:一旦雙方軍隊都有機槍,在戰場上會發生什麼?所以你看,一直到了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人們才真的見識了機槍的厲害。

這個方面最吃虧的是英國人和法國人。你比如說法國人當時的那個統帥,叫“霞飛”。霞飛一直就在堅持,說法國軍隊的特徵,就是進攻進攻再進攻,從來沒有防守策略。你看,聽著是很高大上吧,但是在面對機槍的時候,“進攻進攻再進攻”就是“自殺自殺再自殺”。

其中還有一個細節:當時法國的那個軍服,還是保持了拿破崙時代的那個特點:上半身大藍,下半身大紅。當時法國的一個陸軍部部長就講,說咱們搞得低調一點好不好,這玩意兒上了戰場,不就是機槍的靶子嗎?都不用瞄準,看見紅點和藍點就射擊就可以了。但是當時的報紙新聞界非常反對。

甚至有人抬出了這樣的理由:說一個上半身是藍色,下半身是大紅色,這才符合法國人的審美。如果把這樣的軍裝換成那種暗淡無光的,甚至是以後搞得那個迷彩服,這怎麼能符合法國人這麼有逼格的、一個有審美的民族的腔調呢?所以你看,這就是“拿人命當兒戲”啊!這也說明了我們剛才講的那個“觀念落後”的問題。

英國人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也是吃夠了機槍的苦頭。因為他的對手——德國人,是非常重視機槍的。在戰線上每隔一百米,就有一挺機槍。而英國人呢?當時還信奉騎著高頭大馬向對方的陣線進行沖擊啊、衝啊、衝鋒,搞這一套。好,德國人說:那你來吧,反正我這兒有機槍。

在1916年的“索姆河戰役”當中,德國人就在四十公里的戰線上擺開了機槍陣,對對面的英國的十幾個師進行掃射。掃射的結果呢,就是一天下來,這在世界戰爭史上也是創記錄的,一天下來讓英國人傷亡六萬人!這也是一場屠殺。所以英國人終於嚐到了機槍的厲害。

幾場仗打下來,英國人不僅損失了大量的人命,它的社會結構甚至都被改變了。英國人都是貴族當軍官,而這些軍官為了維護軍官的榮譽,衝鋒陷陣在前,而前面是機槍,所以很多貴族都死在了戰場上。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英國就再也不是一個貴族社會了。

今天我們講了很多槍的故事,我不知道你自己會得出什麼樣的結論、道理。我自己呢,只有一個感慨:人類進入現代化社會之後,不斷會產生各種各樣的新的技術創新,但是很多老人家對於新東西、新創新,往往都是看不慣、看不起、看不上。

那為啥呢?分析起來大溉無非兩種原因:第一,老人往往是既得利益者,他是在原來的技術基礎,以及建立在這個技術基礎上的社會結構,他跟它是“共生關係”。所以新東西一出現,他馬上覺得:這個東西好像沒有我什麼事。他自然就會產生一種排斥心理。

那第二個原因呢,就是他的舊趣味、舊審美。看見新東西的時候,他天然就覺得這個東西很醜,這個東西我不習慣,所以就產生排斥心理。這個都很正常。但是我想說的是:你會死,你會老,一代一代的人就是因為時間而逐漸退出歷史舞台,你退出的時候,你的那種偏好、審美趣味,就會隨風而散的。

你原來深植於其上的那個社會結構,也會崩解掉的。如果你認識到這一點,那你還是對新生事物抱有一點好奇,抱有一點好感吧。因為就像我們講的“槍的故事”。如果你一味地排斥新事物,在戰場上會死人的,在歷史當中你會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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