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國軍裝騎排提升反裝甲能力之研析


范繹

提要
一、我國陸軍裝騎排的反裝甲武器略顯薄弱,若遭遇敵武裝攻擊時,將產生 反制火力不足之問題。

二、綜觀裝騎連之火力強度主要集中於戰車砲,並以迫擊砲為輔。單兵人員多數集中於裝騎排,以 T91 步槍、機槍為主要射擊火力。

三、從火力上來看,裝騎排所使用的車裝武器僅 40 榴彈槍具備穿透裝甲之功能,是唯一的反裝甲武器,然而 40 榴彈槍穿甲厚度為 5 公分,有火力不足之隱憂。

四、輕型反裝甲武器以反裝甲火箭彈具備多種用途,重量輕巧,利於單兵操作,其配置彈頭則具有穿甲功能,能在迅速打擊敵方戰甲車輛。

五、為達到聯兵旅之編制最大效益,提升裝騎排反裝甲火力,在聯兵旅之下,進行兵器多樣化的調整,使各式反裝甲武器的使用效能發揮到最大功效。

壹、前言

我國四面環海,在面對中共未明的對台戰略意圖下,地面部隊終是防衛國 土的主要戰力。在作戰過程中,具備快速反應的攻擊能力是取得勝利的基石, 近年來陸軍不斷整合各兵科,民國一O二年因精粹案從營級編制改為連級,目 前除澎湖防衛指揮部尚有唯一編制裝騎營之單位外,其餘裝騎部隊隸屬於旅級 之下的獨立連隊,替裝甲部隊添增機動效益。

作者過去曾於裝騎連服役,並擔任裝騎排幹部,在結合過往演訓之經驗與國軍作戰準則的教學準備中發現,目前陸軍裝騎排的反裝甲火力略顯薄弱,若遭遇敵武裝攻擊時,可能產生反制火力不足之問題。為此本研究欲探討陸軍裝騎排的反裝甲火力現況,從中分析優劣勢,以期了解裝騎排在反制裝甲武器的 能力方面有何改進之處,從而針對火力劣勢提出相關建議。

基於上述動機,作者欲探究裝騎排面對敵軍攻擊時的火力支援情形及作戰 之能力。因此本研究之目的期能達成以下三個項目:
一、分析裝騎排之建制武器諸元性能,了解裝騎排火力之配賦情形。
二、探究裝騎排與敵接觸時之反制能力及狀況處置作為。
三、精進裝騎排反裝甲武器之運用。

根據前述研究目的,本文欲探討的研究問題如下三點所示:
一、現行陸軍裝騎排武器配賦情況為何?
二、在面對敵軍攻擊時,裝騎排火力支援是否充足、及時?
三、如何提升裝騎排之反裝甲武器,以提升作戰能力?
綜上所述,本文以內容分析法(Content analysis)輔以優劣分析法(SWOT Analysis)為研究方法,利用國軍編纂之準則分析裝騎排之建制武器諸元性能, 針對火力配賦情形進行量化分析,再加以推論進而從中了解裝騎排在反裝甲火力方面有何改進之處,從而針對火力劣勢提出相關建議。

貳、裝騎排編組現況

一、特性與任務
裝騎排,為裝騎連編組之最小單位,可藉各排組之協同配合,以遂行任務,其所具備特性如下:「1.高度機動力、2.強大之火力、3.裝甲防護力、4.強大震撼力、5.靈活之通信、6.彈性之編組」。裝騎排於戰時為情報獲得來源之一,以擔任搜索、警戒與掩護任務為主,依戰況需要,亦可用於反空(機)降作戰、反突擊、反滲透、佯動與擔任有限度之攻、防作戰任務。裝騎排為連之基本戰鬥單位,並負有作戰指揮與勤務支援責任,受裝騎連作戰管制或獨立遂行作戰任務。

二、部隊編組
裝騎排以建制編組遂行任務,其編組計有排部及兩個搜索組,排部編制有:排長 1 員、機槍兵 1 員與駕駛兵 1 員,合計 3 員。每搜索組由二輛悍馬車與四輛戰術越野機車組成。搜索一組編制有:副排長 1 員、副組長1 員、機車搜索士 2 員、機槍兵 2 員、搜索兵 2 員、機車搜索兵 2 員與駕駛兵 2 員,合計 12 員;搜索二組人員編制為組長 1 員、副組長 1 員、機車搜索士 2 員、機槍兵 2 員、搜索兵 2 員、機車搜索兵 2 員與駕駛兵 2 員,合計 12 員,全排總人數共計有 27 名成員。(詳見圖 1)

 

三、裝騎排武器配賦情形
裝騎排在武裝上(見表 1)配有:國造 T91 步槍、國造 T85 榴彈發射器、國造 T74 機槍、MK19-MOD3 四○公厘榴彈機槍(以下簡稱 40 榴彈槍)。

 


參、裝騎排反裝甲火力分析

裝騎排的首要任務即於陣前進行機動性的偵蒐工作。迅速且有效的反制火力在作戰時不可或缺的,反觀我軍,一旦負責第一線偵蒐的裝騎排進入敵方的戰甲車輛射程內,則可能遭遇直接攻擊,其悍馬車上所配賦的 40 榴彈槍及人員攜帶之 T85 榴彈發射器的火力小於敵戰車所搭載的戰車砲,突顯我軍在武器上的反制能力薄弱。

依戰況需要,裝騎排可獲得戰車排、迫砲排在後方的火力支援。戰車排武裝上配有:T74V 式同軸機槍、50 機槍、M32K1 式 76 公厘戰車砲;迫砲排武裝上配有:50 機槍、120 迫擊砲。倘若戰車排、迫砲排未能及時支援裝騎排時, 則將遭遇敵軍攻擊,而失去反制能力,該裝騎排可能會因為反裝甲火力不足進而產生人員、裝備安全上的疑慮。

由上述可知,可在短時間內對抗敵軍火力的輕型反裝甲武器之重要性更為顯著。

一、敵軍威脅
裝騎排由於遂行任務的多樣性,其所面臨的敵軍威脅,亦將隨作戰環境與敵情之改變而有所不同。有大規模之殺傷亦有局部性的破壞威脅存在。其可能威脅如下:
(一)在建立警戒幕,擔任二線封鎖攔截階段,其所面臨的是敵小部隊或零星的武裝滲透攻擊之威脅。
(二)任後方地區反空(機)降作戰階段,所面臨的是敵空中轟炸與攻擊、空(機)降的輕行戰鬥車輛、反裝甲武器與空(機)降部隊之威脅。
(三)任後方地區警戒與交通線維護時,所面臨的是敵特種部隊之突擊與滲透威脅。
(四)任主力部隊之一部遂行任務時,將面臨敵步兵、坦克、砲兵火力、空中攻擊之威脅。
據近年對共軍登陸作戰的相關研究指出,我軍於兩棲登陸作戰中,將面臨共軍所使用的兩棲裝甲戰鬥車輛計有 ZTS-63A、ZBD-04、ZBD-05 及ZTD-05 等 4 種車型,此為共軍與我軍交戰時的主戰車輛,而根據其裝甲車輛所搭載武器及裝甲防護力性能來看(見表 2),裝騎排目前所用車輛在裝甲防護力方面相當薄弱,且反裝甲火力有限,反之,共軍 ZTD-05 新式水陸坦克所配備的主要武器,在有效距離內其火力對我軍足以造成相當大的威脅及耗損。

 

按現行裝騎排現行火力,僅 40 榴彈槍及 T85 具備穿透裝甲之功能,是裝騎排少數的反裝甲武器,其穿甲厚度各為 5 公分,若面對共軍新式戰鬥車輛時,則有暴露火力支援不足的隱憂。戰場上瞬息萬變,以裝騎排為例, 部隊的應變能力與火力配賦息息相關,而裝騎排屬於第一線的偵搜單位, 面臨與敵軍裝甲車輛交火、武裝直升機攻擊的可能性相當高,將陷入退無可退、面臨火力不足之困境。

再者,在車輛移動的過程中若遭遇敵方火力攻擊,而後方我軍戰車砲或迫擊砲無法給予即時支援,裝騎排須倚靠自身進行火力射擊以維持人員安全時,則可能發生火力不足的情形,若擴大配賦各類型反裝甲武器,例如每排配賦一單兵反裝甲武器,使裝騎排毋需仰賴後方火力支援,而有足夠的火力面對共軍兩棲裝甲戰鬥車輛。

二、以 SWOT 理論探討裝騎排反裝甲火力
本小節將進一步以現行裝騎排之武裝火力以優劣分析法( SWOT Analysis ), 透過評價裝騎排反裝甲火力的優勢( Strengths )、劣勢(Weakness)、機會(Opportunities)和威脅(Threats),在提升反裝甲火力的前提下進行全面性的了解。
(一)SWOT 分析與應用優劣分析法(SWOT Analysis)為美國學者 Heinz Weihrich 所創, 在此一分析中, 共有優勢( Strengths )、劣勢( Weakness )、機會(Opportunities)和威脅(Threats)四個項目,著眼於自身實力以及競爭對手的比較,而機會與威脅分析則關心外部環境的變化及可能遇到的威脅影響,進而協助管理者迅速找出評估方向及關鍵因素,做為決策的依據。本研究嘗試以 SWOT 分析從我軍裝騎排內部因素、外部因素、優勢、弱勢、機會、威脅不同層面探討裝騎排作戰火力可能面對之問題與窒礙難行的因素。
(二)裝騎排反裝甲火力之優劣
本段研究是筆者嘗試以 SWOT 分析從我軍裝騎排內部因素、外部因素、優勢、弱勢、機會、威脅不同層面探討裝騎排作戰火力可能面對之問題與窒礙難行的因素。(詳見圖 2)
1. 內部因素:
(1)優勢
台灣地狹人稠,四面環海做為天然屏障,其中以西部濱海地區為人口都會集中帶,具有城鎮密集之特色,為有效阻敵迅速擴張,具快速反應與防衛能力的戰鬥部隊即城鎮作戰中不可或缺之因素,而裝騎排為第一線偵搜部隊則因於平時演訓、駐守時已對本島地形地貌具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在守備禦敵方面具有地緣之優勢,較敵軍熟悉各城鎮,有利裝騎排於複雜的城鎮地形中發揮偵蒐之能力,進而於後續作戰中取得先機。
不同於其他戰鬥部隊駕駛戰車、甲車,裝騎排最大特色之一即是配備機動性高的悍馬車,我軍能藉熟悉地形之優勢,輕裝並且快速於城鎮中移動作戰。相較於戰車車輛內部空間有所限制,若遇戰時無法增加更多的單兵乘員及武器,若將悍馬車做為第一線的機動火力載具, 則尚有空間進行輕型反裝甲武器數量之提升的優勢。
(2)劣勢
裝騎排為一小戰鬥單位,其火力最多僅有 T74 機槍及 40 榴彈槍,若需應付敵戰車之緊急自身防禦或於城鎮作戰之需求,按照過往演訓之經驗從目標判定、回報情資到後方火砲射擊,皆必須等待遠處陣地具有重裝備的戰車排、迫砲排火力支援,有一定的準備時間,因此在火力的表現上裝騎排難以與敵軍裝甲部隊相比,可能在等待火力支援過程中造成傷亡,在此情況下裝騎排的火力編裝能否對抗敵軍火力極為重要。由此可見,裝騎排在作戰中難以發揮防禦敵軍裝甲火力的效能,此為相當大的限制。
2. 外部因素
(1)機會
近年來,國軍逐步轉型為聯合作戰體系,因應政府相關政策也推行一系列的部隊編制更新,聯兵旅即是此一大環境下應運而生的作戰單位。由於現行反裝甲武器多集中於反甲連或其他步兵單位,武器編裝有所限制,使得裝甲單位著重於重砲射擊火力,在輕型反裝甲火力上有不足的情形。
筆者認為倘若裝騎排這一類前線偵蒐部隊能在輕型反裝甲火力有所提升,結合後方戰甲車輛的火力支援,將能使聯合作戰下的聯兵旅發揮至最大效能,讓聯兵旅此作戰型態不只是僅限於兵科的相互配合,聯合不同用途的反裝甲武器將會是我軍在防衛作戰中的一項助力。
(2)威脅
隨著現代戰甲車火力、防護力之提升,若是我軍裝騎排遭遇敵戰甲車輛時,就目前單兵隨身配賦武器來看,僅持有 T91 步槍,對敵反裝甲火力差距相當大,自身防禦能力低且並不足以達到一定程度的破壞力,難以正面抗敵而失去作戰能力,於作戰中形同耗損,對裝騎排的基層官兵而言,此一威脅不容小覷。

 
(三)從火力優劣分析中得到的啟發近代作戰多屬城鎮環境,往往在城鎮或是住民地交火,在火力支援上有所限制,第一線偵搜部隊深入市街道路行動,雖有鋼筋水泥建物可做為遮蔽,等待後方戰甲車輛的火砲支援,但許多地方仍是戰甲車輛的通行死角,車載火砲未必能夠在城鎮作戰中發揮火力效能,因此可做為班、排即時隨身攻擊火力的肩射反裝甲武器之需求有增無減。

2003 年美軍在伊拉克戰爭中曾使用標槍飛彈此輕型反裝甲武器,並於此役中重創了伊拉克所屬的戰車部隊,單兵肩射武器成為城鎮戰中不可或缺的一項裝備。因此重量輕巧、利於機動攜帶、操作性能簡易、射擊精準的輕型反裝甲武器,可用於摧毀輕型裝甲車輛、軍事裝備或小型建築物,使得肩射式的反裝甲武器因此一戰成名,成為現今各國提升單兵火力的一時之選。

肆、提升裝騎排反裝甲火力

目前國軍所持之輕型反裝甲武器以反裝甲火箭彈為主,其具備多種用途, 重量輕巧,有利於單兵操作,配置對應的彈頭則具有穿甲功能,能在短時間、近距離內迅速打擊敵方戰甲車輛為主要功能。

目前國軍所使用的反裝甲武器共計有40 榴彈槍、66 火箭彈、AT-4、APLAS、拖式飛彈、標槍飛彈以等六種武器。除 40 榴彈槍外,上述其他六種反裝甲武器均服役於步兵單位,與之相比,裝甲兵單位的輕型反裝甲火力較少。在有效射程方面,由於裝騎排屬於機動性質的佈署,因此暴露在敵軍陣前的機率較高, 故自身武裝的反制火力顯得極為重要。

一、裝騎排反裝甲武器之配賦情形
為能有效遂行反裝甲戰鬥,國軍近年積極提出火箭彈需求,目前國軍輕型反裝甲火箭彈計有 66 火箭彈、APLAS 與 AT-4 火箭彈,然作者研究發現裝騎排所配賦的輕型反裝甲武器僅 40 榴彈槍。在武器架設方面,40 榴彈槍多半直接架設於悍馬車上,人員需隨車體移動方能使用武器,綜上所述 40 榴彈槍此一反裝甲武器在機動使用上有諸多限制。
從車輛靜止時的情況推測,當人員下車進行徒步偵蒐,其車輛搭載的40 榴彈槍仍架設於悍馬車上,若車輛遭敵軍摧毀,必須實施徒步搜索時,40 榴彈槍無法隨人員攜行,僅能以地裝方式架設於原地,若非處於展望良好之處,在射界受限的情況下,等同失去此項武器之作用。
再以裝騎排人員乘坐於悍馬車內的情況來看,扣除車長及駕駛以外, 機槍兵負責掌40 榴彈槍、T74 機槍,此時搜索兵持T91 步槍負責乘車警戒, 然而搜索兵警戒視野較廣,若能配賦重量輕且火力較為強大之武器,則可視為第二射手,如此一來能提升整體裝騎排組的反裝甲火力。

二、裝騎排反裝甲武器之未來展望
由於裝騎排所持武器火力在有效射程方面,除去原有的 T85 榴彈發射器及 40 榴彈槍外,若欲與敵戰甲車在近距離內交火,或攻擊空中武裝直升機,則需要射程達到 400~500 公尺以上可穿甲之攻擊型武器;另外,為配合悍馬車輛內部空間的限制,在重量上,由於單兵裝備總重在 25~30 公斤之間,為結合單兵既可負重又方便操作的可能性,必須挑選輕巧、便於操作、有效射程遠的反裝甲武器,因此火箭彈成為首選。
目前我國反裝甲火箭彈武器,共計有:APILAS 火箭彈(圖 3)、66 火箭彈(圖 4)、AT-4 火箭彈(圖 5)等三種,其性能諸元詳見表 3。過去曾有相關研究以單人操作之肩負式反裝甲火箭彈之需求為題進行研究,其研究結果指出,使用後拋棄之火箭彈,其重量在 8 公斤內並採用抵肩式扣發之擊發方式,為多數火箭彈使用者及專家之首選。

 

 

 


綜合前述各點,經研究者比對 APILAS 火箭彈、66 火箭彈、AT-4 火箭彈諸元性能後發現,在重量方面,三種火箭彈中 APILAS 火箭彈的重量 10 公斤最重,AT-4 火箭彈次之,重量有 6.7 公斤,重量最輕的是 66 火箭彈, 僅 2.03 公斤。相較之下,APILAS 火箭彈在單兵裝備攜帶上略顯笨重。

在有效射程方面,為提升裝騎排的反裝甲武器之火力,能在 400~500 公尺之範圍內進行進行有效射擊,由於 66 火箭彈的有效射程僅 200 公尺, 三者之中又以活動目標在有效射程 300 公尺內的 APILAS 火箭彈及 AT-4 火箭彈較符合作戰任務之需求,然 APILAS 火箭彈多數架設於車輛上,且筒身長度有 129 公分之長,發射後亦有暴露射手位置之虞,仍有其使用上的限制。

在射擊效果方面,若遇敵戰甲車時,前述三種火箭彈均能使敵軍車輛遭到損壞,因此研究者進而從火箭彈的可穿甲厚度進行比較後發現,APILAS 火箭彈的穿甲厚度達 72 公分為首,AT-4 火箭彈的穿甲厚度 40 公分排名次之,而 66 火箭彈的穿甲威力最小,僅 25 公分。

為不使單兵裝備重量負荷過重,且不影響車輛裝載空間為前提之下, 進而提升反裝甲火力,進行有效射擊之任務,在 APILAS 火箭彈、66 火箭彈、AT-4 火箭彈三者中,研究者認為綜合上述各項需求分析,以 AT-4 火箭彈較為適合作為裝騎排之搜索兵的作戰武器,藉此增加裝騎排反裝甲之火力,使其與敵直接面對之作戰能力有所提升。

 

伍、結論 

裝騎部隊因其特性及任務,在戰場上扮演角色就有如部隊的雙眼,擔任部隊搜索、警戒與獲取情報來源的重責大任,也因其任務特性導致了裝騎部隊在執行作戰任務時的高曝露與高接戰可能,首當其衝的裝騎排自身能力就顯得相當重要,如我軍能提升裝騎排反裝甲火力,使其在未獲得上級火力支援下,自身即有足夠能力對抗敵軍之近距離威脅,則在作戰執行中的運用將更加多元。

綜觀現行我軍輕型反裝甲武器中以反裝甲火箭彈具備之多用途,重量輕巧並利於單兵操作之特性,若能善加配備與利用,定能迅速打擊敵軍部隊。而現今聯兵旅的作戰型態已大致定型,在整體國防預算有限的情況下,為有效提升裝騎排反裝甲能力,且不影響我軍單位組織調動,建議應增加多種輕型反裝甲武器,例如裝騎排各搜索兵配賦一具可單兵操作之肩射型反裝甲火箭彈,藉此提升裝騎部隊整體之火力強度,故作者認為在聯兵旅級部隊之下,可安排聯合兵器的調整,將各型反裝甲武器的使用效能發揮到最大功效,以達到裝騎部隊編制之最大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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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中華民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近程反裝甲火箭─六六公厘火箭彈操作手冊》(桃園,2000 年 11 月)。

11. 中華民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近程反裝甲火箭─AT-4 火箭彈操作手冊》(桃園,2000 年 11 月)。

延伸閱讀:美軍裝步連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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