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專  

此則新聞所述之事,曾經身為軍職教育幹部的我並不奇怪,入伍新生的生理需求管理與懇親會前宣導說明一事,部隊國人多所忌諱避而不談,但是若避而不談,新生一旦出事後,無經驗的幹部也會跟者處置失當。

別以為國軍各新訓單位(含官校入伍生)沒發生過此事,只是多年來私下處置後未訴諸媒體而已。因為此種行為與性騷擾或不當男女關係處份方式是不同的,因為一旦涉及個人隱私(含同性戀)的處置,就必須慎重且不能大庭廣眾下公開處份。

此事倒也觸發筆者軍旅生涯中,有關女友與生理需求的三件回憶:

一是筆者於民國59~66年就讀官校(含預校)期間,某位林姓中將校長因目睹一位官校學生,在學校與女友牽手散步後,於全校周會中當眾宣佈記大過。

二是國外的將領到金門參訪時,詢問某一資深且知名的政戰大將,有關幾十幾萬外島部隊的生理需求問題,該位政戰將領回答,我軍無生理需求問題後,還洋洋得意地向參加講習的將校級軍官談及此事。

三是為因應解放軍的
○公尺過硬(忘了距離),國軍搞了個一倍的距離回應之外,並由先總統蔣公陪同美軍顧問團現場參觀示範。美軍顧問質疑人體的卡路里熱量不能應付此種距離與劇烈的戰鬥動作,但國軍卻硬是給做到了。做到的原因與方法,居然是在壕溝內暗地調換一批人實施繼續的攻擊。當87年我退伍後,於鳳凰山登山運動時,卻也發現步校的71.4高地弄了塊水泥標牌,用大紅字的水泥註明「一千公尺障礙超越場(由步校先鋒路口到71.4高地的日治時代水源站派出所遺跡),中間無任何的大小型障礙物,只是將排攻擊場結合單兵教練場的壕溝與鐵絲網而已。如今則是將該大紅字撤掉了,改為方向判定與維持幾個落漆的紅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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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校服曬恩愛 警專新生遭學長體罰到送醫

2015-08-20 02:40:38 聯合報

警察專科學校郭姓新生,上周六懇親會時在校內和女友牽手,擔任實習班長的李姓學長等人不滿,認為郭生穿著校服和女友過於親暱,未注意警察的形象,處罰郭生伏地挺身與罰站。不料郭生十多分鐘後因緊張過度換氣送醫治療,並無大礙,李姓實習班長等人被記大過處分。

這件事情在警專內部引起嘩然,有人在LINE群組中指郭姓新生是和女友在警專日新樓教室發生性行為,學生發現後通報,負有管教學弟妹職務的李姓實習班長才會和其他幹部體罰郭,不料事情鬧大,警政署下令冷處理,對外聲稱是牽手,不想讓外界知道學生在校內做愛有損警譽。

李姓實習班長等體罰學弟的幹部因此集體總辭,不料郭姓新生的家長以牽手被體罰投訴媒體,導致警專裡外不是人,不過究竟事情真相為何,警專表示還要深入調查。

警專昨晚發出新聞稿指出,郭姓新生(十八歲)是警專三十四期新生,上星期六懇親會結束後,三十三期的李姓實習班長聽到其他幹部轉述,指郭生穿著校服,帶著女友在會客室內牽手又摟摟抱抱。

李姓實習班長認為學弟穿著校服卻沒有注意形象,因此和其他幹部將郭生叫到教室,訓誡一番後要求郭生做伏地挺身、高舉雙手罰站與深蹲走教室。沒想到十幾分鐘後,郭生疑似緊張過度換氣造成昏迷,李姓實習班長等人趕緊將他送往萬芳醫院急救。

郭生送醫後,透過減氧治療恢復意識,當晚十點就回到學校;警專與郭生家長聯繫說明情況,家長表示能夠諒解學校立場,警專立即暫停李姓實習班長的職權,將他和其他幹部記大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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