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底入住馬蘭榮家之後,最驚訝的是,現在已經不是我於民國 87 年上校軍職退伍前後所見的情況:「榮民服務處的處長以中將退伍者為派職優先、榮家主任則以少將退伍者為派職優先。」目前這兩個職務除了台北、宜蘭、基隆、苗栗、台中、高雄榮服處的處長是軍職少將通過國防特考轉任之外;嘉義與南投(女性)和花蓮三員為高普考及格,其餘都是上校退伍者為主,還需要通過國防特考。甚至於還有四位非軍職背景的女性,分別擔任板橋、新竹、雲林、白河榮家主任。而馬蘭榮家的業務承辦人、堂主(隊長)和照服員,他們不僅不是軍職退伍人員,年齡甚至比我的兩位女兒還小。
話說,我在大陸台資廠工作了10餘年,去的時候已經不是第一代台幹,而是介於第二代到第三代台幹之間。家族企業的大陸廠與台灣廠的主要負責人,幾乎都已經交到第二代手上。第一代多半擔任董事長,由第二代擔任總經理。
因此,在大陸台資廠常常會遇到一種情況:資深的創廠老臣要如何與年輕的第二代男女總經理相處,這本身就是一門藝術。我曾經親眼看到一位創廠老臣在某次會議中,對年輕留美的第二代總經理說:「年輕人,你表現不錯喔!」結果過了一段時間,這位創廠老臣被調到冷藏的職務,後來就默默離開了公司。
大陸台資廠的這個經驗,對我在70歲入住榮家有很大的幫助。因為入住之後發現,我還算年輕,比我年齡大的住民長者比比皆是(榮民或民眾);比我年齡小很多的管理與照護層級的更是多。而我是軍職退伍的榮民,在「進退應對」方面,更需要有所認知。我不是怕得罪人,而是怕被瞧不起後,認為我在「倚老賣老」。
我在臉書曾經寫過:身為祖父母的我們,和年輕的兒孫子女們在一起時,不要隨便表達意見,凡事只要點頭微笑即可。否則,我們任何的看法,在晚輩眼中,都會變成命令。
在馬蘭榮家參加任何集體活動,我們自費安養的住民(榮民或民眾)可依個人意願決定是否參加;如果要參加,就必須提早入場。來主持活動的長官,與現場的來賓幾乎都可以說是我的晚輩與學弟們。這個時候,已經退休的我,只需要坐在現場的最後一排,高高興興地參加這個盛會,適時起身拍照、錄影即可。前排座位那些比我年輕許多的學弟與來賓們,有他們的職務運作模式與需要。我除了不能參與之外,更不能置評。
我當年也是這樣走過來的,退休的長官並沒有干擾我;如果有,我又會如何批評他?那麼相對地,我現在是不是也應該如此?
每回馬蘭榮家的幹部或照護人員到樓上寢室敲門找我,我都會和他(她)們說:「發 Line 或打電話給我,我自己下去,不用麻煩你(妳)們上來。」
如果榮家的長官們有事找我,我一定提前穿好衣服與鞋襪,絕對不是穿短褲與拖鞋,並會先到樓下大廳等候,而不會自認為自己是大學長,就坐在寢室裡等。
這些在我看來,都是基本的「進退應對」,而不是拍馬屁。話又說回來,到我這個即將入土的年齡,還需要拍什麼馬屁?
走過軍旅、民間職場與人生的高低起伏,我愈來愈明白:尊重,是給別人,也是給自己。如今入住馬蘭榮家,我願意以最平常、最自在的姿態,和不同世代的人相處。進退有度,不是逢迎,而是一種修養;放下身段,不是卑微,而是成熟。人生走到這裡,我只求心安、自在,讓後半場活得更有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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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AI查詢得知:
自從舊的《榮譽國民之家組織規程》已於102年(2013年)廢止。
✅ 廢止後,榮家主任的任用改由退輔會依「公務人員任用制度」與「國防特考」等方式遴選。
✅ 榮家主任目前屬於公務人員職務,由退輔會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遴用,不再限定軍職出身。
📌 從現行制度推論出的主任任用條件(依公務人員制度)
雖然現行法規沒有明列「主任資格」,但根據榮家內部其他職務(如堂長、輔導員、社工、護理等)均需具備專業資格,可推知主任通常需具備:
✅ 1. 公務人員任用資格
- 通過國家考試(如國防特考、一般高普考等)
- 具備相對應職等(主任屬中高階職務)
✅ 2. 社政、社工、行政管理等專業背景(常見)
榮家屬於長照與安置機構,主任需管理:
- 社會工作
- 長照服務
- 行政管理
- 人事、會計、政風等跨領域業務
因此多由具備社政、社工、行政管理背景的公務人員擔任。
✅ 3. 不再限定軍職退伍
目前已有榮家主任由非軍職背景的女性擔任,這與現行制度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