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兵的事(十)
看到很多人在爭執義務役下士要不要自付每月1千8的伙食費~
我們基地內有郵局也有農民銀行,我當兵時的薪水,都是直接進到農民銀行的戶頭;我當士兵時,每個月領多少就是多少,不必另外付伙食費,但當我升下士之後,中隊就要求我每月領薪水那天,要領1千8繳伙食費,才知道義務役下士比照志願役士官要自付伙食費。
看到有大大說那個的正確名稱叫副食費!
另外,看到一個大大在這裡的PO文,說的情況也跟我一樣~一樣是二兵時領四千多,一樣是下士要繳副食費,實領七千多,見附圖!
所以我沒說錯!當年就是這種情況!
唉~明明就是義務役的,領的又沒志願役的多,但制度(除役年齡、自付副食費等)卻要比照志願役士官!
上文承蒙 Jelly Tsai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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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lly Tsai :當兵的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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