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中潭 臉書
在營區內喝酒
故事一、部門聚餐
民國83年,我分發到屏東機場的空軍修補大隊品管科擔任電腦兵。我剛到沒多久,就遇上部門聚餐,全科的軍士官兵都要去外面聚餐(聽學長說,前一次的部門聚餐,是去一個露營區烤乳豬)。科長簽假單讓我們出去,到屏東市的某間海鮮餐廳。 開桌之後,先上冷盤,我的科長就對老闆說,你給我這什麼爛蝦子(我吃起來跟平常一樣、沒什麼不對)........可見我科長對海鮮很在行!
由於我是新人,在這種場合,就要自覺一點,要主動拿起酒杯,去跟大家自我介紹一下.........這就難免喝多了。回到基地,我已經是搖搖晃晃;晚點名的時候,我已經覺得不行了,我很可能會吐........
六修大的大隊部晚點名是所有單位集合在一起(大約40、50人)、梯次越菜的排越前面,我還很菜、應該要排在第一排,但我覺得我快吐了,我的前面就是點名的軍官、後面是全部單位的所有學長,我絕不能在第一排吐出來(在營區喝酒是違紀、也不能讓其他單位的學長留下我在晚點名的時候嘔吐的印象),所以, 我就排到最後一排,若是要吐,我就跑到後面的草坪去吐,比較沒人看到.....
果然,開始唱「我愛中華」的時候,我就想吐了。這時我快步往後走到後面的草坪,趁著歌聲的掩護,把剛才喝的啤酒吐出來.....歌還沒唱完,我已經吐完了,又偷偷摸摸走回隊伍,當作沒事發生;吐完之後,神識就清醒許多了。
事實上點名的軍官有看到,但剛好這個軍官就是我們樓下一樓的軍官,他知道我們單位今晚去聚餐、並不是我偷喝酒,所以,他當作沒看到......這件事我安全過關。 我後來想,以我的科長當時在大隊部裏面的實力,若是我喝酒被抓到,我相信他能輕鬆擺平這件事;我只是多慮,我不想我一來就給他帶來麻煩.....
故事二、寢室內偷喝酒
我已是中鳥的某一天,(我忘了是什麼原因)我們找了一堆人(包含職業軍官)在我們的寢室內喝酒,照規定這是不行的,但我們已經喝了N次了,都沒有事。事實上,大隊部也幾乎沒有在抓這個,單位多又分散,軍官沒必要為了這種事去得罪其他單位(打狗看主人)。
那一次,好死不死,晚點名的最高主官是大隊的「政戰主任」(上校),整個大隊有四個上校,他是其中一個。他在晚點名之後來巡房,看到我們在喝酒,就把我們的識別證沒收走,交給值星軍官。(他本人就是處理這種事的最高主管,這時我們不敢找人去跟他關說)。
過沒多久,公文下來了,軍官被記小過、小兵要處罰。我的第三任科長把我們這幾個兵叫去,我已忘了他說什麼,但他並沒有指責我們。我們單位回覆這份公文的軍官,在上面回覆:「已處罰xxx等四人,罰勤割草三天」。在機場,要割草不怕找不到地方,公文中回覆說處罰我們去割草,事實上,鬼影子都沒有,我們幾個兵,什麼事也沒做,繼續辦公.......
並不是我們小兵抗命,而是沒人叫我們去割草........
上文承蒙 楊中潭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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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中潭:在單位裏接電話
楊中潭:在我的空軍小兵的役期裏面 所經歷過的人與事 對於「軍階」並沒有區分得那麼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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