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6台灣大搜索/CEO的復仇!
老父氣得過世 他每週跨國回台 打官司雪恥
發佈日期:2016年3月26日
一名擔任美商亞洲區CEO陳曉雲,今年53歲,事業有成,家庭和樂,卻寧願放下事業,每星期不辭長途飛行回台打官司,到底為了什麼事?他的父親二十多年前為了什麼事氣得過世,讓陳曉雲自覺不孝,憤而在20多年後的今天提訴訟,原來對象是國防醫學院,小蝦米對大鯨魚,他還到台大念法律系,就為了打贏官司,展開這場CEO復仇戰。
https://youtu.be/6maT4rVG-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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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醫學院 P69班史
藥學系六十九期(P69)畢業於民國75年水源校區,共有七位同學分別為黃治興(港僑;圖第一排右一)、葉明功(陸軍;第一排左二)、楊雨清(三峽預醫所;第一排右二)、廖國隆(陸軍;第一排右三)、吳鎧廷(海軍;第二排右二)、王樹和(韓僑;第二排左一)、及劉武龍(陸軍;第一排右一)。
畢業後發展:
黃治興回香港就讀醫學院從醫。
葉明功經國防藥學所77年碩士班第一期畢業,英國諾丁罕藥學院1995年博士畢業,歷任三總藥學部總藥師、資深藥師、供應組組長及調劑科主任迄今。
楊雨清於三峽預醫所,經派送英國短期進修,由研究員升至組長上校退伍。
廖國隆經陸軍各基層歷練少校退伍,目前在診所服務。吳凱廷經海軍基層歷練後,於國防部醫務所少校退伍。
王樹和經仁仁藥廠發展製藥生產藥師十數年後,目前服務於台電聯合門診藥師。
劉武龍一直於三總核醫部服務,少校退伍後,目前為儀器公司專業經理。第二排中間為體育老師,
陳曉雲在畢業前一個月被退學,
宋偉德降級至70期畢業。
http://www.chinadmd.com/file/ooswoivrp3rvsuuixszcap66_7.html
臺大推廣教育電子報第79期│2014年6月
Robin Sharma說過這樣的一句話──“Dreamers are mocked as impractical. The truth is they are the most practical, as their innovations lead to progress and a better way of life for all of us.”,是什麼樣的動力,可以讓遠居新加坡的陳曉雲每週飛行往返,只為了修讀臺大進修推廣部一週一次的法律學分班課程?
陳曉雲先生,早年曾就讀國防醫學院藥學系並曾在輝瑞大藥廠工作了四年,爾後,進入亞洲管理學院修讀管理學碩士課程,成績優異的他,內心真正的興趣卻是「法律」。陳曉雲說,在當年就學的那個年代,男生選擇理工醫農科系、女生選擇文法商科系似是長輩眼中的理所當然,於是他在父親的期望下選擇了醫療相關科系,這樣的一個經歷,似乎,也成就了他不一樣的人生。
在國外取得MBA畢業後,適逢美國公司在亞洲區尋找專業經理人,基於陳曉雲對市場推展及行銷理念的專業,加上個人鮮明的人格特質,讓年僅29歲的他很快地受到外商公司的青睞,擔任該企業亞洲區的業務推展負責人,並在短短兩年內擔任亞洲區負責人。他的公司主要以生產醫療相關專業產品為主,曾經一個禮拜走動在中國大陸的三個城市──廣州、上海、北京,晚上開完會,隔天一早的班機立刻轉飛到下個城市,他非常享受這種忙碌而充滿成就感的生活。一開始,整個亞洲沒有設立公司法人、也沒有代表處,他一個人在總公司的協助之下,從新加坡開始設立亞洲區總公司,然後在上海、香港、等地設立代表處並擴展整個亞洲經銷網絡。2006年公司被全球最大醫療企業所收購,當時他的工作責任除了業務推展外並增加了物色收購具有潛力的中小型醫療公司。在此過程中,無法避免的會碰到很多法律相關的事情,因為工作主要在負責整個亞洲企業的擴展,那時很年輕並充滿了理想和衝勁,喜歡跟大家在一起共同成長。事業版圖擴大的成就感確實讓陳曉雲很充實,他的部分工作是去評估標地收購公司,同時藉由談判與開會的機會去了解其企業經營文化及理念。在這個階段陳曉雲收獲最大的體認就是「溝通是門藝術」,善於運用溝通的技巧,適切的「取」與「捨」進而達到最大利益化的妥協,共創多贏局面。
長年在生技產業中打滾,前年陳曉雲放棄到美國總公司上任的機會,離開了原本的公司,自己開設艾美特企業有限公司,除了新加坡據點,去年也開始在台灣設點。希望能夠穩健台灣公司的根柢,紮實的去做,從中找尋機會,更期許植基於對醫療市場的專業,逐步引領公司發展轉型,運用過去在國際性生技產業的經驗,期盼與台灣的電子產業合作,共同發展醫療生技的開發,挑戰未來世界的脈動。
事業有成,家庭和樂,這樣一個幾近完美的人生,讓人不禁想問問:還有什麼缺少的東西嗎?「我的人生到底還缺什麼?現在好像也沒有什麼缺,但是,心靈上好像空白了一塊,人生好像有點乏味,可能我的經歷比別人快了一點,所以應該要去彌補這塊空白。年紀越大,越發現自己處理事情,總是用『情』、用『理』,但沒有用『法』。現在自己開公司,應該要把『法』學好,一方面可以保護自己的公司,另一方面則可以完成年輕時的夢想。現在我已年過半百了,既然認為自己很喜歡研究法律,為什麼不在還能讀、還能走的時候去完成自己人生的夢想?如果現在不做自己真正嚮往的事情,轉眼過了60歲,不就更晚了!」
有人說:「每個人都有一台屬於自己的時光機器,傳送你回到過去的叫做『回憶』,傳送你邁向未來的叫做『夢想』,讓你完成回憶和夢想的叫做『現在』」。修讀法律是陳曉雲的人生目標之一,他的夢想已在逐步完成中,我們衷心期望透過臺大法律學分班這個學習平台,讓陳曉雲先生早日成就他人生期盼的夢。【臺大進修推廣部 廖唯晴/撰稿】

圖片中有一人是我弟,現已任職ooooo。 真巧,那令弟應該知道到底開除是對亦或錯了,因為只有當年老人才知道當事人說的是真是假? 下次家聚時,我再問問看。 版主彙整臉書留言。
方便與隨便之間 @ 人生沒有用不到的經歷 痞客邦 PIXNET 故事的主角陳曉雲是跟版主同一年進國防醫學院的藥學系同學。印象中他是個十分活躍的人,本應以第一名成績畢業,我驚訝的是他竟沒畢業,而是被開除,處分如此迅速,我當年完全不知道。 事件發生在民國75年七月,當時醫學系M82期在衛勤學校受訓,藥學系P69期是畢業班,正在上「反共復國革命教育」的課,從此男生「醫/牙兩系」與「藥/公衛兩系」因學制不同而分離。「反共復國革命教育」兩週課結束後就是畢業典禮,換句話說,剩不到兩週就要掛階,而他卻硬生生被開除。他離開時,我還在衛勤學校受訓。他大四與醫學系乙班在第六連,我是醫學系甲班,與牙醫/公衛兩系在第五連。由於「連」的相隔,又事發突然,我們在衛校結訓後放了三週暑假,收假後一切都結束,畢業的藥學與公衛同學都離校了,我們準備升大五,因此醫學系甲班熟知此事的人不多。他為何會遭到如此嚴厲的懲處?讓版主細說從頭。 國防醫學院傳統上給予學生許多方便,是軍校裡的天堂,在國醫沒有被罵到像狗一樣的學弟。當年週六下午4:30可離校,沒有榮譽假的學生晚上10:00必須回校點名(其它軍校都是週日上午8:00才放假)。大三以後,週六晚上10:00幾乎沒在點名,但10:00/pm以後學生有門禁,已在學校的不准出去,還沒回來的,不回來通常也沒事,但最好不要回來,因為門口的衛兵會登記,進校門會留下逾假的紀錄。 校規是「週六下午4:30可離校,沒有榮譽假的學生晚上10:00必須回校點名。」---晚上10:00以後沒回校的學生,最好不要發生事端,一旦出事,警局把紀錄送到學校,處分可能會很嚴重。當年不但有人週六晚上出事,還有高年級學長在空堂課時穿醫師服蒙混出去閒逛。這些在普大學生看來稀疏平常的小事,在軍校卻是嚴重到足以退學的大事。夜裡翻牆出去,很平常吧!在國醫有人因此而被開除。版主曾寫過一篇「五條白槓的故事」 M80期學長五年級在校禁穿醫師服,改穿五條白槓的草綠服(似乎是一種懲罰),到我們M82期大五改穿軍便服,醫師服只在醫院見習時才能穿。學長把「方便」當「隨便」,殃及學弟,現在回想起來,陳曉雲同學是最慘的受害者。 「反共復國革命教育」--當年軍校生畢業前都是嚴肅以對的,早期三軍官校與政戰學校集合在復興崗舉辦,國防醫學院學生在自家校內上課,這兩週,週一到五晚上10:00畢業生必須回校點名,陳曉雲同學犯了大忌,晚上10:00逾假未歸,又在警局留下犯案紀錄。他當時是具軍人身份的學生,不久即將掛階,試想,一個中尉軍官下部隊後,非假日晚上10:00仍在啤酒屋暢飲,還犯了案,在戒嚴時期是憲兵到警局提人帶回憲兵隊。從另一個角度去看,我跟他是同學,我大五在校已被禁穿醫師服,是因有學長把「方便」當「隨便」,殃及我們學弟。當年潘樹人院長正大力整頓學生風紀,陳曉雲同學觸到霉頭,原本記一個大過就能了事的案件,他被處以開除學籍,四年努力全部化為灰燼。 當年國醫校方對陳曉雲同學的處分既重又快,沒讀過軍校的人一定會感覺處分過了頭,對照現在的阿立,他在民國101年十月被記兩大過,尚未達到退學條件,如果即時對犯行認錯,不至於因操性成績不合格而於102年一月遭退學處分。 陳曉雲同學想爭取恢復國防藥學士的學位,關鍵在「一大過」與「開除」之間,在戒嚴時期到底要如何裁決才算公正?我個人認為開除是有點重了。軍校畢業生的「反共復國革命教育」週一到週五晚上原本不能外出,國醫校方給學生方便,晚上可以外出,陳曉雲同學在這重要時刻出事是校方裁定開除的關鍵。往事已矣,雖然恢復國防藥學士有點難度,我仍希望他能成功,也希望國醫學弟妹記取前輩教訓,國醫是個讀書的好地方,不要把母校傳統給予學生的方便當成隨便。
謝謝!
那一夜的風花雪月,徹底改變了好幾個年青人的一生.不禁想起stand by me這部電影.
stand by me 伴我同行 (電影)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伴我同行》(Stand by Me)是1986年上映的美國電影。原作為恐怖小說大師史蒂芬·金作品《四季奇譚》中的〈總要找到你〉。 描述1950年代末,四名住在奧勒岡州虛構小鎮城堡岩,各自懷著心傷的少年們因為好奇心展開一段沿著道路的「發現屍體」之旅的一個夏天冒險故事(原作背景則是在緬因州)。 本作獲得奧斯卡最佳改編劇本獎,金球獎作品獎,導演獎提名。另外也讓班·伊·金的同名曲伴我同行重新發行而因此大賣。 另外本作也有描寫到因為兄弟相爭而產生的該隱情結。 故事大綱 作家戈登•拉臣斯某天看到『律師克里斯‧錢伯斯被人刺殺』的新聞,讓他因此想到少年的時候。被殺的克里斯正是戈登少年時的朋友。 時間來到他12歲時。戈登住在奧勒岡州中叫作城堡岩的農村小鎮。戈登,克里斯,泰迪,魏恩4人,雖然個性不同卻很合得來,總是一起玩耍。四人還會在樹上木造的秘密小屋中抽菸玩牌,並因此萌生了少年時期才有的友情。 某天,魏恩從身為不良團體成員的哥哥那邊偷聽到某個消息。原來3天前一個行蹤不明叫作布勞爾的少年,不幸被火車撞死,屍體就在在30哩遠的森林當中。魏恩向其他人說『只要大家找出屍體就能因此成為英雄』,因此4人為此展開一場找尋屍體的旅行。途中,四人雖然有產生爭吵,但最後仍可以互相和好,並沿著鐵路繼續展開像是一段大冒險的旅行。在鐵橋中,四人差點被火車撞到,並因此陷於沼澤中,於是那晚大家一起露宿在森林中。四人拿著克里斯帶來的手槍,輪流守夜。擅於寫故事的戈登,由於被雙親冷落造成心傷,因此他本人不期望將來能從事寫作工作,但克里斯為守護住他擅於寫作的才能,因此告訴他一定要堅持下去。另一方面,克里斯也因為家庭問題,所以對自己的未來不抱任何希望,不過戈登也勸克里斯要繼續升學並且鼓勵他。 這時,魏恩及克里斯的哥哥們所屬的不良團體老大‧艾斯聽到屍體的事情後,決定帶手下們一起開車找尋屍體。隔天,戈登等4人終於找到屍體,但艾斯他們卻突然出現,脅迫四人交出屍體。魏恩及泰迪雖然逃跑,克里斯卻毅然拒絕,於是就在艾斯生氣到要拿刀攻擊他的瞬間,戈登突然開槍,並把槍口對準艾斯。艾斯等人被他的氣迫震懾住而因此悻悻然離開。 一個夏天的冒險就這樣結束,四人也像以往一樣在鎮外互相告別。之後,大家各自走上不同的道路,並因此疏遠。長大後的戈登成為作家,克里斯則努力讀書成為律師。他和克里斯有10年以上沒有見面,在看到克里斯被殺的新聞後,戈登想起那段令人懷念的過去。他知道自己以後就沒有有像是那時候的朋友們及那段友情,於是戈登靜靜地在電腦上打上這段故事的結尾,並且離開房間,到庭院中與孩子們一起遊玩。
陳同學的處境,個人覺得在法律上他的開除是有點問題。當時同期的同學,也都是以開除為結果,不管是志願或不志願。學校的作法,本人是相當不解。
如果可能的話,希望故事的主角陳曉雲知道,幾十年來有個人一直覺得欠他一句"對不起". 那個人當年年幼,長輩的決定被迫接受,自己內心也極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