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前江國慶的冤死案,年後羅賢哲少將涉共諜案!
軍方老神在在,藍綠兩黨卻相互指控!
幾家歡樂幾家愁,又有空缺啦!
電視新聞的名嘴們,講了幾句值得深思的話。
1.監察爛、保防死、國防?
2.軍方幹部面臨"忠誠對象"的迷失。
3.這個間諜情報網是如何建立的?是何人培養他昇少將與接掌重要軍職的?絕非國防部為了粉飾太平後所謂的"獨行俠"羅賢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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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正誼事件的省思 鄭重光 (網路轉寄)
摘要
「忠誠」為軍人的核心價值,軍人之忠誠是無可替代的,若捍衛國家安全的軍人忠誠發生問題,軍人將成為國家亂源,如北洋軍閥在民初對國家的傷害,使民國雖然成立仍然無法建立民有民主民享的新中國。此所以世界上絕無任何國家之人民會容忍軍人背叛國家,危害人民。民國史上如戴戎光、傅作儀之流,在國家危急時,不思保國衛民,卻率眾叛國,造成河山變色,國土淪喪,永遠留下「叛徒」罪名。民國六十八年,林正誼擔任金門馬山連連長,為一己之私,不顧國家栽培之恩,投向彼岸。民國九十一年得知父喪,申請返台奔喪,其二十三年前叛國行為始為國人所知悉,引起爭議之處在於林正誼身為當年國家特意栽培的重點人物,可說是集「榮耀」於一身,何以一個前途似錦的連長,竟然作出「親痛仇快」的事情?令人匪夷,給吾人相當大的衝擊與震撼。事後林員、及其同學與一些所謂「中立人士」,在媒體放話發表一些混淆是非言論,企圖為其叛國行為脫罪,強詞詭辯,是非不明,令人痛心。試問一個軍人如果不知「爲誰而戰?為何而戰?」不願為國家犧牲,則戰時如何執干戈以衛社稷?如果投降敵人只要衣錦榮歸,就可以獲得榮耀,則降敵又有什麼不對?故軍人忠誠問題十分的重要。本文旨在以林正誼事件為例,從中共思想統戰之策略運用,分析林員人格特質;並以軍事倫理觀點,駁斥其謬論,以防制其不當言論對官兵的不良影響。
壹、前言
中共一向重視思想統戰工作,國共鬥爭時期,即以策反國軍的方式,造成國軍內部思想瓦解,未戰先潰。毛澤東說:「我們的勝利,不但是依靠我軍的作戰,而且依靠敵軍的瓦解。」又說:「通過瓦解敵軍的工作,爭取他們認識自己的根本利益所在,認識敵軍發動戰爭的非正義性和我軍作戰的正義性,爭取他們投誠反正,放下武器或參加到人民軍隊中來。」註一。中共思想統戰策略,就是以其慣用的混淆是非,顛倒黑白的手法,把中共說是爲「正義」而戰,將國軍戡亂說是政府發動「內戰」,將內戰的一切責任指向政府,使國人誤以為政府好戰,中共才是真正的「和平主義者」。一些學生及知識份子,在中共思想統戰影響下,進行「反政府,反內戰,反迫害,反飢餓」之示威活動,使政府形象受損,被誤解為「法西斯主義者」,國軍因而喪失抗敵意志,兵敗如山倒,此為大陸失敗的主因。
在戡亂時期,中共就曾跨稱其戰果說,殲滅敵人共「八百萬餘」人,其中俘虜、投誠、接受改編和被中共地下黨員策反成功投降中共的「國軍」就達五百三十萬人,占總數的七十九%註二。以如此龐大的「投共」比例,應是中共思想統戰成功的結果,對其戰力的提升助益甚大。
中共佔領大陸後,仍繼續對台進行思想統戰工作,在金門對岸,運用廣播、傳單、喊話等心戰手段,極盡其蠱惑煽動之能事,造成本來就嚮往大陸的林正誼,思想變得更加激進,在中共「洗腦」效應下,泅水投共,走上不歸路。
林正誼身為當年國軍特意栽培的重點人物,可說是年輕軍官羨慕的對象,以如此前途似錦的連長,誰也沒想到竟然會中了中共思想統戰的毒害,作出匪夷所思,「親痛仇快」的事情。他的舉動到底是其固執衝動的天真個性使然?還是中共思想統戰陰謀認識不清?或是軍中軍事倫理教育發生問題?導致一個領導幹部喪失軍人武德,缺乏大是大非觀念。而此一事件對國軍官兵忠誠信念已然造成了實質的傷害?實有必要加以探討與澄清,以糾正若干偏差觀念,防範國軍官兵思想受到毒害。
貳、林正誼生平簡介及其人格分析
一、林正誼生平簡介:
前陸軍步兵二八四師上尉林正誼(原名林正義,因與軍官同姓名而改名,到大陸又改名為林毅夫),台灣省宜蘭縣人,民國四十一年十月十五日生,宜蘭高中畢業,民國六十年考取台灣大學農工系,後擔任一年級學生代表會主席,民國六十一年大專寒訓後,申請轉入陸軍官校正四十四期就讀,成為全國媒體競相報導之對象,畢業留校擔任學生連排長一年,並與政大中文系畢業的陳女士結婚,一年後生子,同時考上國防公費政大企管研究所,民國六十七年獲政大企管碩士學位,民國六十七年八月一日調任二八四師八五二旅步八營第三連連長,民國六十八年二月十六日調該師八五一旅步武營第二連連長,駐防金門馬山。在擔任馬山連連長之前,林員已自己買收音機,經常收聽大陸廣播。到了馬山後,思想變得越加極端,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六日投奔彼岸,該師及金防部陸續發布「霹靂演習」全面實施搜索。註三
經清查發現短少物品如下:救生衣乙件、帆布腰帶乙條、水壺一個、指北針一個、急救包一個、軍人補給證一枚、該連連旗乙面,有關個人物品則不詳。
民國六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金防部實施「鎮東演習」,將二八四師與三一九師防務全面調整。五月二十六日,經數日搜索未搜獲林員,亦未見對岸廣播或任何文宣資料,因無其具體叛逃證據,二八四師發布「失蹤」通報,隔年五月十七日,發布死亡通報,五月二十四日國防部核定其撫恤,除一次撫恤外,並發給年撫恤金六年十一個月,撫恤金合計新台幣四十七萬五千一百四十元。註四
林員投共後,中共刻意積極培植,前往美國唸了芝加哥大學博士,如今為北大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全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委員。民國九十一年五月二十日由其大哥通知其父親過世,明知返台不被原諒,但仍抱著姑且一試的心理,申請來台奔喪。使其二十三年投共行為首次在台曝光,引起台灣社會相當大的爭議。
二、林正誼人格特質分析:
每個人之人格特質都不同,林正誼的人格特質應歸為功利型,其價值觀較重視個人利益,表現在行為舉止上,是不明是非,思想偏差,常發牢騷,自以為是。茲分析如下:
(一)追求個人功利:
林正誼就讀官校的同學及學生聯隊幹部,包括學生連連長王清勉(以少將退伍)、連輔導長黃南東(後升中將),副營長白左岩少校、指揮官羅立本上校等人,發表「林毅夫這個人」聲明書,指責他「自私自利,個人功利重於國家利益」,例如:(1)捨台大就官校:是因為家庭幫人理髮及賣蜜餞,經濟不好,為了不必花錢又能出國進修,才進官校。(2)選官科不依個人志氣而將就長官:林正誼以其第二名的資格選步兵,而沒有如先前他預定選唯一與他在台大農業工程學系相當接近的化學兵科,他只表示只要長官要其選什麼就選什麼。(3)很高傲:他的程度高出同學很多,雖然大家很照顧林正誼,但他看不起功課不好的同學,有同學請教他題目,他說:「這麼簡單的問題都不會。」曾批評官校生是「大男生的年齡,中學生的體格,小學生的思想」。雖然功課好,但在軍人氣質、基本動作、體能及戰鬥技能上比同學差太多,不過,沒人取笑他,還是盡力協助他。(4)背叛國家:在兩岸都宣稱自己是中國唯一法統代表的時代,林正誼選擇屠殺人民毀滅中華民族正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背棄栽培他不遺餘力的中華民國政府,他還有什麼資格講為了兩岸和平。(5)背棄黃埔人「升官發財請走別路,貪生怕死莫入此門」的道理,叛徒就是叛徒,不須多做解釋。註五
由上述可知,林員將個人名利看得比國家利益還重,為了一己私利,即使明知其叛國舉動,會傷害其土生土長的國家與人民,也在所不惜。
(二)擇「善」固執的偏執個性:
擇「善」固執的「善」,應受到社會規範,當自己的認知與社會全體共同認知不同時,就應該接受大家規勸,如此選擇才是正當。而林員認為他的性格中有一個很強烈的部分,就是「雖千萬人吾往矣」的使命感,而且執行意念很強。林員在民國六十九年寫給其在日本東京的表哥李建興的一封信中說,「基於對文化、歷史、政治、經濟和軍事的認識」,「做為一個中國人,我覺得除了是台灣人的台灣之外,台灣還應該能對中國的歷史發揮更大的貢獻。長期的分裂,對大陸不利,對台灣不利,對整個中國的歷史更不利。因此如何在不損害台灣人民利益的前提下,促使中國早日再度統一,是我輩有志青年無以旁貸的責任。」「我們台灣人應有一個志氣,不但要做台灣的主人,而且要做中國的主人,讓我們為中國的統一、富強而努力吧!」問及他的過去,他說這是「個人的悲劇」,但提到兩岸的未來,他認為「幫助中國人,就是幫助台灣人」。註六
這種說法,特意美化其叛國行為,不問世非,絕難為國人所接受。而其叛國的時機恰是國家面臨中美斷交,外交遭逢國際風雨摧襲時,位居前線指揮官的林員,不思保國衛民,卻叛逃去投降敵人,如此雙重危害打擊國家安全的行徑,真的對得起台灣人民?真的能幫助台灣人民?其詭辯說辭,除了不知真相的少數人之外,誰會相信呢?
(三)合理化的「防衛機制」:
林員在寫給表哥的家書中,明顯地對當時執政的國民黨不滿。他說:「在台灣我雖也曾是被吹捧的對象,可是國民黨對我只是利用,而不是真正的培養;現在這邊則是真正重視我,培養我。」事後友人分析說,他原先以為只要功課好,政府就會保送他出國留學,但國防部後來取消這項規定,使其希望落空,在不滿情況下,才投向彼岸,期望中共能夠給予特殊照顧。又說,其成績自認為應是第一名,後來因為其是台大轉學過來的,故意把其成績壓低,讓第二名成為第一名,引起他的不滿。註七
這些說法都應該不是事實,政府當年栽培他,可說是不遺餘力,當年公費保送他讀政大研究所,三年不到就派任他擔任重要軍職,只要林員好好表現,在軍中前途應是一片光明。如今卻昧著良心說話,如何對得起國人?他的狡辯說辭,目的只是爲突顯其行為的合理化而已,這種「為保護自己免於罪惡感、衝突或焦慮的潛意識心理反應」,在心理學上稱為「防衛機制」,也就是在做錯事後,會為自己找藉口脫罪,使其不會受到道德良心譴責。註九
(四)衝動無知,易受影響:
民國六十年春,台灣大學校園爆發保衛釣魚台運動,到了秋天,政府面臨聯合國席位保衛戰,林員當時剛上大學,當選為大一代表會主席,參加一場「反對共匪加入聯合國」的座談會,曾在會中建議,在聯合國開大會前發動全國示威大遊行,表達國人的抗議。雖然建議不被接受,他還是十分關心台灣的前途與台大校園的民主抗爭,當年一位參與校園民主運動的學生領袖曾如此回憶說:「他是個慷慨激昂、憂世嫉俗之士,也是個天真、熱情、敢愛敢恨的青年。」身處一九七一年波詭雲譎的國內外政治局勢,林員確實是一位深切關心台灣前途的台大新生。這些性格的特徵,促使其「投筆從戎」。但隨後林員對國家缺乏信心,認為必須靠中國的統一,台灣才有前途,而統一又必須靠中共,於是冒險游泳到大陸。註十從他的過去舉動,可知他是一個個性極易衝動的人,決定之後就一定要做,不會冷靜分析事理,往往易鑽牛角尖,走上自我毀滅之路。
依以上分析,林正誼與張學良相當類似。兩人都是以前線指揮官的身分,對敵認識不清,誤敵為友,乃致行為偏差,使軍人的專業倫理-忠於國家與服從天職蒙羞。兩人基本特點是任性糊塗,衝動無知。這種性格較易做出非理性舉動。林員在其父親喪禮所撰書的「祭父文」中說:「以社會福祉,民族興衰為己任,以經世濟民之學為職志,以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自勉。」註十一如此看來他似乎有遠大「抱負」,但錯在其抱負是將「共產主義美化,對共黨幻想」,如果到目前還在逮捕天安門事件的民運人士,「中共的改革誠意就無法讓人相信。」註十二如果到現在還不斷打壓我國生存發展的國際空間,不斷用飛彈威脅台灣的安全?一再鎮壓飽受恐怖的法輪功信眾!如果這樣的政權是林員所選擇效忠的對象,我們不禁要質疑其心智的判斷能力,我們也要質疑他到大陸的動機是否真的為中華民族的未來。因為真要為大陸同胞好,應要求大陸實施民主政治,故辯白說為「民族的未來」及「沒有對不起台灣」的說法顯然是欺人之談。可想而知,林員為何選擇以一個前線指揮官身分投共,無非藉此特殊身分要中共重用他,栽培他。顯然他的目的達到了,但即使他在學術上有特殊的成就,其人格的汙點,豈是可以藉著學術光環洗刷乾淨的!而其以一己之私傷害國家利益,豈是林員用任何謊言所能脫罪的!以他與張學良相比,只因兩位都是在敵前背叛國家,但林員實在不如張學良,張學良在西安事變發生後,還會悔悟,可是林員從來沒有向台灣人民、社會、國軍道歉,他至今仍然認為他沒有錯,一再狡辯,實在令人痛心!
參、中共思想統戰的策略運用
中共的思想統戰,目的在動搖敵人思想,轉化為其所用。茲將中共思想統戰策略,說明如下:
一、混淆敵人思想:
蔣中正先生說:「共黨為要克服敵人的意志,改變敵人的陣容,首先就要混淆你的耳目,變亂你的印象,使國家社會中,是非混淆,利害不辨,務使一般民眾,驚惶恐怖。」註十三為了使其敵人是非混淆,思想產生變化,他運用「統一戰線」策略,聯合其次要敵人,共同對付主要敵人。然後利用聯合我方時,滲透分化我方內部,散佈不實言論,打擊我領導中心,污衊政府腐化,瓦解官兵心防,以達其鬆懈我抗敵意志的目的。
二、針對敵人心理:
蔣中正先生指出,思想戰要以人性與心理分析為前提,以之作為分化、策反、宣傳、和心戰根據。註十四中共在思想統戰的目的,在促使我官兵思想心理產生變化,打擊我戰鬥意志,動搖我信心(信仰),引導其歸向中共,或產生對中共有利的反應與行動。註十五其目的在「不戰而屈人之兵」,最終要消滅中華民國。
三、同情安撫兼施:
中共的思想統戰,其心理策略的根據,一定是以敵方軍民內心的痛苦與祈求,給予充分的同情與有利的啟迪。「替他們設身處地著想,說他們所要說的話,解決他們所不能解決的問題,特別是針對其痛苦、祈求、和行動的條件,給予充分的同情與指導。」註十六中共慣用同情、拉攏、安撫等方法,以同情與安撫方式,達到瓦解敵人的目標。
四、長期不斷說服:
為了使其敵人服從其意志,中共首先要其地下工作人員接觸敵人。蔣中正先生說:「先有接觸而後能滲透,有滲透而後能宣傳,有宣傳而後能動搖敵人的決心,改變他敵人的政策,分化他敵人的陣營。」而中共的說服工作有其特點:即是「無限期的使用時間來遊說你。今日說服無效,明日再來,本週說服無效,下週再來;今月今年說服無效,下月下年再來。他甚至於做五十次以上說服,不達其轉變你的思想和決心不可。」註十七中共的說服工作,往往使一些意志不堅的人,意志動搖,最後同意受其支使。以林員為例,他承認其思想轉變不是從哪一天開始,而是長期不斷「思考」的結果。註十八
五、利用間接接觸:
中共了解敵人心理,知道其弱點所在,如果其敵人不接受其直接說服,中共就以其他間接方式來接觸。蔣中正先生說:「他聯絡你的左右來說服你,或運動你的親屬子女來包圍你。尤其是他滲透政府的決策機構或某些行政部門,來妨害你反共政策及其執行。」註十九中共的間接說服工作並不急於一時收到成效,他可以與敵人慢慢蘑菇,磨到最後瓦解敵人的意志,才會終止其說服工作。
六、掌握宣傳效用:
宣傳的效用,是要以「思想的力量與心理的因素去滲透敵人,使敵人的群眾為我們效命,使敵人的軍隊受我們的指導。」註二十在宣傳的方法上如廣播、傳單、報刊、空飄、火線喊話、地下刊物、黑函、耳語、謠言等,以有形的、無形的、直接的、間接的、公開的、秘密的,以各種宣傳手段,展開攻心活動,以瓦解我軍的戰志與士氣。
七、運用威逼利誘:
中共經過長期的分化滲透,發展敵後組織,掌握核心份子,進行策反工作,當我方領導幹部不願受其利用時,他往往用威脅的手段,逼迫我方人員接受其條件。他或者使用暴力,製造恐怖並肆行脅制,或者威脅我方人員的財產、事業、地位和名譽;或者控制我方人員的父母、夫妻、兒女、親戚、朋友、鄰里,威脅其生命與自由,必使我方人員的意志「由動搖而屈服,由屈服而喪失而後已」註二一
八、進行兵運策反:
中共往往運用敵人矛盾或運用個人與敵人舊有關係,同情其苦境,指引其方向,及誘以名利,適時策反。他也會運用戰俘與以寬大優待及短期感訓,秘密遣回我軍後方,以進行策反。或選派對其忠心的幹部,利用機會或於戰況不利時,施行假投降,以深入我內部,相機從事策反。也會利用潛伏人員,秘密進行策反。註二二
以上中共的思想統戰策略,係以其思想戰線為主軸,經過接觸說服,威逼利誘後,最後積極策反,達到其改變敵我態勢之目的,使其由劣勢轉為優勢。過去大陸戡亂失敗,就是因為國軍官兵無法了解中共思想統戰策略,在其思想毒害下,喪失抗敵意志,使大好河山沉淪。回顧歷史,在深切反省之餘,吾人不能不感嘆共產思想的魔咒,的確比有形的武器還強大,全體官兵應知所警惕與防範。
肆、軍事專業倫理的省思
軍事專業倫理是軍人在其專業知識中應有的倫理規範,這些規範使軍人以其專業知識用來保國衛民,若有違背職責,將受國法制裁。專業倫理是各行各業應守的倫理規範,例如醫師面臨「自然死」的問題,在尊重病患意願又不違法的情況下,臨床醫師可以將死亡視為是自然的過程,幫助病患解除痛苦也是治療的一部分,因此必要時可以撤除維生系統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這醫師倫理的認知,才能使醫生從事正確的治療行為。註二三同樣,軍人有軍事專業倫理認知,才能在最適當的時機,做出最正確的抉擇。
軍人代表國家,在做任何決定,影響國家利益甚鉅,絕不能因為一時的衝動,而傷害國家民族的利益。像林員叛國之舉,可說是欠缺軍事專業倫理認知之故。從其說詞可知:他不知軍人核心價值為何?所以至今猶認為其行為沒有什麼不對,反而認為為了個人理想,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有什麼不可?還說他的心理坦蕩,「三更半夜起來也覺得心安理得。」註二四這是多麼可怕的想法,他的論點已經導致國軍在「忠誠」信念上產生甚多疑慮,有必要加以澄清。茲說明分析如下:
一、忠與奸的問題:
忠貞觀念是身為軍人應該具有的人格特質,軍人肯為國家犧牲,靠的是對國家的忠誠與熱愛,軍人的職責在保國衛民,如果忠誠有了問題,則軍人就沒有存在價值?軍人如果欠缺國家民族觀念,絕不可能為國犧牲。中共善於利用「愛國」民族主義,對我進行思想統戰,其慣用的口號是:「中國人不打中國人」。張學良受其統戰口號影響,認為中共也是中國人,不再視中共為敵人,把敵人當作朋友,這樣錯誤的認知才會發生震驚中外的「西安事變」。顯然中共的思想統戰策略是以春秋大義來迷惑人心,如孟子所說:「吾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中共污衊政府是美國帝國主義的「走狗」,貪污腐化,獨裁專制,經過長期「混淆是非」宣傳,國人逐漸受其思想污染,誤認中共是「民主」,我政府是「頑固」;中共才能「救中國」,我政府是「禍中國」,於是才有張學良、林正誼認定政府貪污腐化,「為了民族未來,投共並不是叛逆」,而是為了大中華民族的未來的錯誤想法。
下列幾則為「忠與奸」的軍事專業倫理問題,供大家省思。
問題一:為「民族的未來」就可以選擇自己的路嗎?
林員是一個堅持的理想主義者。赴大陸後,他一心奉獻給農業研究和中國農村。赴海外留學,學的也是農業經濟,他在大陸上山下海,走過最偏遠的農村,研究經驗豐富。註二五當林員被問到如何說明投奔大陸與對臺灣鄉土和家人的愛不矛盾時表示,自己是站在歷史的高度來看待臺灣的前途,認爲中國大陸好起來會對臺灣更好,他要以所學來協助兩岸經貿關係的發展,以利中國統一的民族大業。註二六
有同情人士分析,依其行為來說,若一個軍人體悟追求的是和平而不是敵對,是整個民族的進步而不是地方分裂的意氣對峙,是實現自我理想而不是屈從錯誤的現實,他拋開社會、團體加諸於他的道德規範選擇了自己的路,真的是罪不可赦嗎?
但我們要省思,軍人是所有行業中最危險的。軍人願意打仗,不惜為國捐軀,不是靠利誘,也不是靠軍法,而是靠其對國家的忠誠與熱愛。所以,軍人的武德涵養十分重要,而這點正是林員所欠缺的。雖然他可能逃過法律制裁,但作為軍人的道德責任,他無從躲避。目前二代兵力正在整建,先進戰機與軍艦能否發揮作用,關鍵仍在人。如果政府對叛逃者,幫其開脫,把武德問題當成人道問題,不僅讓對岸的軍人笑掉牙,也會讓國軍弟兄,不知為何而戰。他們可能會問?叛逃是不是逃過二十年,就可以衣錦榮歸了呀?註二七
中華民國道統自孫中山先生創建至今,始終一脈相傳,從建軍之始,中華民國軍人效忠的對象就是中華民國。如果自認為不願認同中華民國這個國家,就應解甲歸田,脫下軍服,去走自己的路。因為軍人畢竟是中華民國的象徵,軍人的核心價值就是對國家忠誠、對職務忠誠、對自己的人生責任忠誠。註二八美國軍人在各種軍事訓練中,所強調的「國家、責任、榮譽」,貫穿這三大信念的就是「忠誠」的決心與意志。我們國軍亦有「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五大信念,而以效忠中華民國為不可取代的天職,在每一位青年由民轉軍的入伍階段,必有「軍人授槍」儀式,每一個軍人一定會宣誓要「效忠中華民國」,而「槍」是軍人的「第二生命」,「忠誠」更是軍人血液中的唯一質素,既為軍人除了戰死沙場,絕無陣前投敵的。軍人在國家危難,在面對敵軍時,都是抱定「我死則國生」的堅定信心與敵周旋到底。這股信心不但是對自己負責,更是向國家、向職務負責,而軍人的「忠誠」信念是不容任何人質疑,更是不容打折扣的。註二九
問題二:管仲投靠宿敵齊桓公,「良禽擇木而居」,有何不可?
有同情人士分析說,春秋時期管仲原是輔佐齊桓公的政敵公子糾,在爭取王位的過程中,管仲甚至曾舉箭暗殺齊桓公,結果暗殺不成,管仲的主人公子糾被殺,管仲被抓下獄,公子糾手下另一名大將召忽殉主自盡。以當時社會的道德規範來看,召忽的忠心是社會價值所肯定的,相對的管仲的獄中苟活則是不可諒解的。在世人不屑與不解的眼光下,管仲並不迎合群體的意識、價值,他很清楚自己所執意實現的是超乎這一切之上的,所以他「苟且偷生」,後來由於好友鮑叔牙的相知推薦,齊桓公的寬宏氣度,他得以被齊桓公重用一展其經濟安全長才,振興了齊國成為春秋時代的第一強國,齊國人民生活得以富庶,中原百姓免於戰亂,這難道不是更大的「道德」嗎?連孔子都尊敬他說:「微管仲,吾其披髮左衽矣!」註三十
但我們要省思,今日情況與春秋戰國時代不同,在春秋戰國時代,群雄並起,賢能之士,各奉其主,因緣際會,受到君主的重用,效忠的對象是君主,而不是國家。今天軍人效忠的對象是國家而不是個人,所以管仲投效明君,受齊桓公重用,得以展現其長才,這不是對國家不忠,而是個人的選擇。但林員選擇效忠的對象是與我們中華民國敵對的政權,時時以武力威脅,欲置吾人於死地。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春秋大義對社會最主要的意義在於-儘管社會處於百家爭鳴的狀態,然永恆超然的價值是不容侵犯與扭曲的。管仲與林員不同之點在於,管仲並沒有背叛其「國家」,而是在一個國家內,領導者換了別人,這位領導人雖是其「宿敵」,但卻是位明君,在此情況下,為使國家強盛,施展長才,改投明君,這樣的行為並不違背「對國家忠誠」信條。林員所謂「為民族的未來」,中共「共產國家」,並不是我們認同的國家,而是我們的敵人,其敵前投共,幫忙敵人來消滅他生於斯長於斯的中華民國,若中華民國不存在了,其良心何安?若說是為「民族未來」,理應團結一起,為維護中華民國生存而奮鬥,以期讓大陸同胞也可享有我們一樣自由民主生活。所以為了反抗中共的武力威脅,為了維護民主自由的生活,我們國軍官兵人人應自我惕厲,以忠誠自許,以愛國為最高的道德要求標準。
問題三:任何命令可以凌駕人權規範嗎?
有人提出命令與人權關係來說,命令可以凌駕人權規範之上嗎?以紐惀堡大審所建立的國際法原則是:上司的命令不能凌駕人權的規範,這樣的軍人如果以國家違拗,他們對國家的忠誠就會有人權、法治和民主的內容,國家不會是一個條件反應式的絕對概念。註三一
但我們要省思,軍人所受的任何命令,本來就不能違背人權的規範,但人道的考慮,也不能妨害到國家安全,國家安全應擺在第一。當民國七十六年中共釋放包括杜聿明在內的幾位國軍高級將領,並安排這些將領到香港,讓中華民國政府接回台灣,這些將領有很多人跟時任行政院長的經國先生有很好的私交,但經國先生將國家安全利益擺在第一,私人情感擺第二,始終沒有同意他們返台。其目的就是要堅定官兵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的立場註三二。林員將命令與人權觀念相互混淆,以突顯其叛國行為的正當性,返台奔喪說是為了盡人子之孝道,若是真的孝順,何以要「棄養雙親」,離開父母,去為「共黨專政政權」服務,把台灣大多數人的利益擺在一邊,現在要奔喪,才說是為了人道,這種說法合理嗎?
問題四:何以投靠中共就是「奸」?
陳總統說:「民主法治就是台灣的優勢」,反觀大陸仍然堅持「一黨專政」,不接受西方民主制度,在中共武力威脅之下,在台灣的人民不受影響,堅持民主的生活方式,完成民主選舉,在野人士可以出任國家元首,這是大陸所無法想像的事。註三三當時林員去大陸後寫給其表哥的信中也說:「大陸對台灣在這三十年在經濟、社會、文化建設上的成就,是充分肯定的。」註三五連中共都肯定台灣,何以林員還要背棄台灣?他決定到大陸所效忠的這個「國家」,曾有林員所說的「文化大革命的混亂,使整個中國的經濟瀕臨崩潰的邊緣。」註三六也有林員到大陸十年後才發生的六四天安門事件,有無想到「中華人民共和國」難道是海內外中國人所要的「國家」嗎?何以林員要選擇這樣極權專制的政權,而要背棄實施民主政治的中華民國?違背了二千三百萬台灣同胞的利益,所以投靠中共,就是「奸」,永遠無法被台灣同胞所諒解。
問題五:「叛逃行為」可以美化嗎?
叛逃的人行為明明是「叛逃」,林員卻要辯說他從小喜歡歷史,尤其瞭解鴉片戰爭之後,中國受列強欺負的歷史。因此,很早就思考如何使中國富強。覺得要使中國富強起來的希望在大陸。作爲一個中國人,如果要對中國作貢獻,就要到大陸來。註三七但問題是,中共政權怎麼會是中國人的希望?他可以把自己說成是「一個住在夏威夷的人,回到美國本土去,我住在台灣,回到大陸來」那麼的自由註三八,但兩岸的敵對狀況,他怎可忽視?他的行為明明是「背棄家鄉」,卻還可以大言不慚表示「絕沒讓台灣人丟臉」,他是「理想主義」的執行者。
以他的說詞,我們要省思,「叛逃行徑」如果可以以任何政治意涵加以合理化,社會價值觀念可以再次受到踐踏,近代人只喜歡從可觀察的數量來討論制約的行為與動機,又很擅長用詭辭美化見不得人的私心歹念,結果益發使人懷疑精神氣節在現代社會中的價值觀。對於這種人性價值錯亂倒置的情形,早在戰國時代,孟子就說過:「人之異於禽獸者,幾希。」人的特質在於人有應具的精神修養,否則人雖穿衣載帽,仍然只是衣冠禽獸而已,因此,精神氣節不是抽象空泛,而是人之所以為人的本分。註三九叛逃就是背叛國家,傷害人民,依法應處死刑的罪責,這是大是大非立場對錯問題,無論任何理由,都不容加以混淆扭曲。註四十若說「叛逃也無所謂,只要功成名就就沒事」?那如何要求國軍上前線?要求軍人為國犧牲呢?註四一基層幹部又要如何帶兵?作戰時敵我不分,如何要我們軍隊打勝戰?這是攸關國軍戰力消長問題,吾人不能不堅定立場,加以澄清。
二、國家與個人問題的省思:
軍人的簡單定義就是「合法的暴力管理者」,依據憲法賦予武器來保衛國家。註四二軍人首重氣節,叛逃情事發生,對軍心士氣的打擊,對無形戰力的折損,都相當嚴重。當年擔任馬山連輔導長楊正平說:「馬山連每一位官兵都以能駐守這個舉世聞名的反共最前哨為榮,雖然備極辛勞,但榮譽感、責任感、使命感,則支持著大家走過來,可是一夕之間都改變了,連上弟兄們的錯愕、惶恐之餘還要背負『你們連長跑掉了』。」這個揮之不去的恥辱,需要多少時間去輔導,才能平復,可見其對國軍官兵的傷害有多深註四三。茲就國家與個人問題方面提出幾則省思如下:
問題一:國家安全與個人利益孰重?
軍隊在性質上是一個武裝團體,最需要的是正確的中心思想,叛逃事件對士氣的打擊,對國家、社會必將造成相當大的危害。一個堂堂正正的軍人應當在國家民族危急存亡之際,發揮高貴的德行,以智信仁勇嚴的軍人武德,做保國衛民的事,武德是軍人之所以為軍人的要素,可以陶冶每一個人成為足以擔當任何艱鉅任務,克服險阻艱困的責任。因為軍人的責任與國家的生存關係密切,故國家安全重於個人利益,不能為了個人利益損及國家利益,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不能以其片面的說辭,模糊了問題的焦點。註四四
問題二:不認同這個國家,可否成為軍人?
軍人是一種特殊的職業,必須擁有高尚精神氣節,才能冒犧牲生命的危險,去實現保國衛民的責任。民國三十九年蔣中正先生在陽明山莊講「軍人魂」,他告訴我們:軍人的基本觀念只有兩個字,「愛」與「死」,因為我們有熱烈的愛,才立志作軍人,軍人的愛就是愛我們的國家、愛我們的同胞、愛我們的歷史文化:為了愛它,軍人可以不惜犧牲生命。他又說:「生死之間,在於自擇」,必須「以吾人數十年必死之生命,立國家億萬年不朽之根基」。因此,我們可以充分了解,軍人的精神修養,最重要的就是明「義利之辨」與「生死之辨」,換句話說,軍人為了保國衛民此一無可旁貸的責任,首須具備達成任務的意志與成功成仁的信念,且必須要有不惜犧牲的勇氣與決心。註四五
軍隊是一個戰鬥團隊,嚴明紀律約束,效忠國家,為國捐驅之忠貞氣節,亦為軍人魂的表現,國軍肩負保國衛民的責任,無論效命疆場或一般性的戰備訓練,都要有不怕死、不怕難的高尚忠貞氣節,堅定五大信念和軍人武德,才能發揮忠於國家與忠於自己良知的大義精誠,盡到身為國軍的本分。註四六。「軍人魂」就是軍人效忠國家的信念,遵守並實踐效忠國家的誓言,而凝聚軍人效忠的動力就是軍心士氣。註四七建軍備戰的目的,在於為戰而訓,以便平日能怯敵止戰,一旦戰事爆發,能夠立即上陣禦敵,確保家園安康,因此無論平時戰時,都必須有敵我之辨,將槍砲對向敵人,如若意志不堅,目標不明,如何捍衛國家?如果上陣殺敵,還要思慮再三,則這個國家的生存就要受到很大威脅。註四八
問題三:軍人可否有升官發財想法?
就讀軍校,不論時代如何變遷,沒人硬逼。微薄薪資,離鄉背井,拋家棄子等結果,早就在踏入黃埔大門前想清楚。註四九背棄黃埔人「升官發財請走別路,貪生怕死莫入此門」的道理,一入軍校,就要打破升官發財的想法,否則就無法堅守軍人氣節。
三、部隊與個人問題的省思:
林員當初叛逃大陸時,正是兩岸敵對狀態最嚴重時刻,若因為其叛逃,洩露軍機給敵人,全連他所帶的官士兵,因而喪生,如此對得起全連弟兄嗎?尤其是大家都為其連長投共而感到羞恥,這種心理的創傷,可能是其連上弟兄一生永遠無法平復的傷痛。顯然林員重視個人利益大於連上弟兄利益,兹提出省思如下:
問題一:可否為了個人利益而犧牲同僚利益?
軍人精神氣節,就是「義之所在,生死以之」的精神素養。以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十五日台北市健康幼稚園郊遊時遊覽車在桃園平鎮發生大火,燒死二十名幼童的慘案為例,當時隨車老師林靖娟寧願搶救幼童而犧牲自己,就是一種至仁至義精神精神氣節的表現,當時林老師也可以跳車逃命,事後也可以拿一套說辭來掩飾為何要逃命,但是如果她只顧逃命,事後他能面對自己的良心嗎?林員事前昧著道義良心作出對不起國家,對不起家人的叛逃逆行,至今仍無愧疚之心,還說自己的行為「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自反而縮,無愧於心」,此等言論,何等無恥?軍人所需要的是要為個人所愛、所信而奉獻一切,內心只有大愛,沒有一己,也沒有私利私慾,如此榮譽與尊容才會為國人所肯定。軍人只要具備應有的精神氣節,一切的慾望衝動,功名利祿,貪婪無恥的人性之慾念貪瞋,均會自然清掃一空,全心全意作該做的事。註五十
事發當年為了怕林員洩露軍機給中共,如反空降、反裝甲等兵力部署及攻防戰術,不得不大幅修改作戰計畫,把各戰術兵力配置等重做分配。民國六十八年五月十八日金門全島為了林員叛逃舉行「雷霆演習」三天三夜,整個部隊換防,疲於奔命有半年之久,造成軍心相當大的撼動。當年與林員同為「台大軍官」的陸軍上校陳憲良說:「林正義(原名)的叛逃,讓許多人受到牽連。」林員實在愧對當時同僚,當時金門防衛司令部的相關同僚,或被調職,或被強迫退伍,遭連坐處分。不僅如此,像他與林員同樣背景,都是唸了台大後再轉到陸軍官校,結果因為林員叛逃的影響,陳憲良表示軍方不再信任曾唸台大再轉唸軍校的幹部,不能按照軍方正常的管道出國進修唸書或升遷。註五一他很感嘆說:「我甚至因林毅夫的牽累而不能在指揮職上發展,……半生戎馬乏善可陳,只能坦然說不忝所生,不枉來時路,不辱為台大人,更不愧為黃埔子弟。」註五二不論陳憲良的抱憾是否係因個人官場不如意所致,但顯然林員叛國行為已經造成他的同僚以及友人相當大的傷害,難道他不該對他們說聲道歉麼?
問題二:林員談叛逃說:「如果被諒解是有幸,不被諒解是應該的」,我們對於他可以給予寬容與諒解,請問總統是否可以給林員大赦?
無黨籍立委陳文茜,提案要求政府大赦,前國防部湯部長強調,赦免林員會造成國軍敵我意識的模糊,若因此案,而從民國三十八年至七十八年國軍統計共二十位(包括空軍十七位,陸軍兩位,海軍陸戰隊一位)的叛逃軍官,也相對的提出希望赦免的要求,那國防部如何對八二三、古寧頭等戰役犧牲奉獻的廣大軍中袍澤交代呢?林員事件已經造成國軍紀律及價值觀的混淆,如果對叛逃變節的人都可以赦免,那對在台逃兵入獄的人是否更應該比照辦理。註五三何況赦免要能成立,心中必有悔,現在林員還無悔悟,而台灣贊成與反對赦免林員的比例是六比一,如此赦免將失去其民主的正當性。註五四
「敵前叛逃」既是軍人最可恥且是賣國的行為,若是這樣的行為能被「赦免」,一旦國家遭逢外患,在「敵我意識」不明情況下,軍人如何嚴守紀律,恪守本分,保衛國家?如何還能要求軍人打勝仗?若「敵人叛逃」都可被「赦免」,軍紀如何要求、如何貫徹?沒有軍紀的部隊如何發揮戰力?又怎能達成保家衛國職責?註五五敵前叛逃都可赦免,國家還要不要安全?社會還有沒有秩序?國家對國民的基本規範將何在?依法而治的基礎又在哪裡?
問題三:就林員的忠誠度而言,如何看待退役將領組團赴大陸的作為?
退役將領組團前往大陸,最主要是因為其已退役,不能與林員現役軍人叛逃事件相提並論,如果林員是以其他身分去大陸,應無爭議,這是屬於個人的行為,但若穿著軍服,那就完全不同,因為軍人代表國家的象徵,如果軍人都可以投共,則中華民國將如何確保能在中共武力威脅下還可以生存下去!
問題四:林員在國防部發布通緝後表示,不認為其行為違背良心,如此說詞對嗎?
國防部高等法院軍事檢察署於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對林員發布通緝,主任檢察官曹金生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指出,依據刑法第八十條第二項但書規定,「行爲有繼續或連續者,其追訴時效是自行爲終了之日起算」。林員屬於「繼續犯」,其投敵行爲還未終了,所以還未起算追訴時效,因此軍事檢察依法通緝林正誼,並將依法定程式追訴林正誼所應負的刑責。註五六此舉使得原本已被宣佈失蹤、死亡,卻在多年後"死而復生"並成爲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正式背上"叛逃"罪名。林員在得知臺灣發佈通緝令的消息後表示:這是一個悲劇,他過去的所作所爲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歷史自有公斷。
但我們要省思,國防部向立法院國防委員會報告時表示,就國軍立場而言,林員的行爲就是叛逃事件,已經造成軍民價值觀念的混淆,嚴重影響國軍形象與士氣。就國軍立場,忠誠是軍人必備武德,林員的叛逃不論其動機,其行爲均屬不忠、不義,國防部予以嚴厲譴責。註五七林員只考慮自己立場,沒有思考兩岸敵對狀況,對岸中共是我們的敵人,軍人身分特殊,絕不能投敵,軍人投敵後一定會造成國家有形與無形的莫大傷害與損失,怎可說其沒有對不起良心。
四、大勇與小勇,忠與孝的省思:
林員以孟子「雖千萬人吾往矣」的話「美化」當年叛逃的行為。而使我們奇怪的是,他陸官第四十四期部份同學也認同他的說詞,謂其已超越統獨和國共之讎,稱讚其行為是「立志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拯黎民於水火,雖千萬人吾往矣,捨我其誰的行徑,足驚天地。」這些同學也問說:「他去大陸後有作過任何傷害台灣的是嗎?有人批評林正誼不孝,但是林正誼的家人,沒有人這樣認為,『孝有小孝和大孝』,林正誼對民族大孝,他的思想,已經超越一般人的格局。」註五八
但我們要省思,單純就家人與同學的立場,我們可以理解其說辭,從感情面來說,他們當然無法接受國防部給予林員叛國的通緝罪名;但是若就國家的立場,這種混淆是非的說詞,極易模糊國家觀念,也牽涉到對國家的認同問題,到底國軍要不要效忠國家?軍人的職責是什麼?如果不加以釐清,會使國軍的抗敵意志出現危機。茲就大勇與小勇,忠與孝提出問題如下:
問題一:大勇與小勇的區別何在?
孟子解釋「勇」的觀念和行為,是孟子「公孫丑」章句上篇的一段話。「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除了對孔子的「勇」有闡述外,更重視的是人的「人的四端」,孟子說:「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四端。猶其有四體也,有四端而自謂不能者,自賊者也。」仁義禮智信是做人的基本品德,在軍人來說,「信」代表的是對國家忠誠承諾,而林員在入伍時已然持槍面對中華民國國旗,向中華民國宣誓永遠效忠!陣前叛逃就是「失信」於國家,就是失信於自己。孟子將勇分為數種,林員以匹夫之勇來說雖千萬人吾往矣,人民豈會相信!註五九
問題二:大孝與小孝的區別何在?
林員投共,其父母妻子都受到相當大的心理煎熬,其父親年約六十三歲,當時台灣男性的平均壽命不超過六十八歲註六十。二十多年前,他就應該想到由於他的錯誤抉擇,影響其家人擔驚受怕,經濟深受影響,何以還要這樣做?
如果林員真的對父親盡孝,怎可以因為個人的利益,而離開其父母妻子。這種無情無義的作法,已經不配作為人子人夫人父。為人子者對其父母長上盡孝的方式除了孔子強調的「無違,色難,父母唯其疾是憂」之外,孔子更強調「無改父之志」,當年投筆從戎的林員投身軍旅是其父母同意的,是孔子對「孝」定義裡的「父之志」,一個違反「父之志」的人,有怎可言孝?註六一
以上所提出的軍事倫理方面的一些問題,都關係到「忠誠」信念。在中共思想統戰之下,所謂的「中國」,被其用來模糊國人敵我意識的籌碼,若我們不加以釐清,將來面對中共的武力威脅,則軍人是否願意為國犧牲,將會產生很大的問題。林員事件恰可給我們軍人一個軍事專業倫理教育省思的機會,期待藉著大家的討論與思辯,能使我們的思想獲得重整,使我們更清楚認知:何謂忠?何謂奸?何謂「是」?何為「非」?何以我們要效忠中華民國?中華民國何以不能消失,何以它代表我們的國家?何以我們不認為中共可以代表中國?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都可藉此事件獲得一次釐清的機會。
伍、由「林正誼投共事件」我們應有的警惕與認知
一、堅定反共立場,明確敵我意識:
在中共對台的統戰陰謀中,其對台政策或許有變化,但是其所堅持的「一中原則」絕無妥協,其消滅中華民國目標也沒改變。目前為因應台灣民主化的政局,對於民進黨政府採取「聽其言,觀其行」的冷處理方式,也對於民進黨的黨員,歡迎其以適當身分訪問大陸。同意陳總統所提的以民間方式來展開「三通」談判,允許兩岸同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持續文化交流,擴大台商到大陸投資。兩岸的關係趨向和緩,但中共卻又以強力打壓方式,壓迫我無法參加WHO等國際組織,目前兩岸是處於既和諧又對立,既競爭又合作的狀態。
林員投共事件也考驗兩岸關係,如果政府寬恕林員,將衝擊國軍官兵的敵我意識,影響國軍官兵對國家效忠,對中共解放軍而言是最好的消息,正符合其不戰而屈人之兵的目的。所以國防部對林員叛國行為絕不寬待,立場堅定,絕不動搖,要使官兵了解為何而戰?為誰而戰?才能發揮整體精神戰力。
二、永遠效忠國家,善盡軍人職責:
基本上,軍隊代表國家主權與武力的象徵,為了確保國家的生存與發展,軍人的職責,就是要效忠國家,保護人民。所以每位革命軍人,從開始入伍,即倡導軍人武德,不論外在環境如何的變化,對於軍人武德信念,絕不能有任何的動搖,如果欠缺這個信念,就不配是一位有理想有抱負的革命軍人。自民國十三年黃埔建軍以來,犧牲、團結、負責的黃埔精神,就是國軍自我期許,奮鬥不懈的源頭,亦是捍衛國家、責任、榮譽三大核心價值的憑藉,其所陶鑄而成的軍人魂,即是一種「不貪財、不怕死、愛國家、愛百姓」的偉大人格,這種人格特質,能在敵人入侵時奮起殺敵,在彈藥援絕時壯烈成仁,這種忠貞不二、正氣凜然的節操能為萬古千秋留下不朽的典範。我們軍人的尊嚴是值基於高尚的愛國情操與堅定的忠貞氣節,也是與國脈民命融為一體的強烈愛國心、效忠國家、愛護人民,以及威武不能屈、富貴不能淫的堅定情操,而黃埔精神所要傳承的「犧牲、團結、負責」特質,正是打造現代軍人尊容的要素。註六二
林員民國六十一年從台大轉讀陸官,後來以第二名畢業,到部隊服務沒多久,就保送到政大念碩士班,畢業後分發到金門最前線馬山當連長,這是一個十分榮譽的軍職。但他完全不顧國家栽培的恩德,一念之間,敵前叛逃,尤其當時國家正逢退出聯合國,舉國上下陷於信心危機的時候,竟然棄國而去,真是情何以堪!的確,身為一位領導幹部,如果因為當軍人與個人的志趣不合,大可以打報告退伍,或請調其他單位,也可以透過其他管道,明確表達自己的訴求,豈可以以如此激烈的方式,做出對國家不忠,對民族不孝的行為?既然自許成為一個軍人,就要盡忠職守,奉行命令,不可作出任何傷害國家,有辱軍人使命的行為。
三、安全重於一切,凌駕個人利益:
國家安全應當凌駕個人利益,任何國家都要考慮在國際社會中生存的重要性。當中共武力犯台,我們如何防衛台澎金馬,保障國人生命財產安全,這是很嚴肅的課題,不能只考慮到個人利益,因為國家是整體的,是集合代表所有人的利益。在民主多元開放的社會中,人人可以發表意見,評論政府的政策,迫使政府修正其政策,以符合民意;人人也可以用不同的方法,選出各自的民意代表,來試行其各自的理想。在今日價值觀扭曲的時代,有些人只考慮到個人利益,不考慮到國家的安全。但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原則就是少數要尊重多數的統治,多數要尊重少數的權利註六三。個人的任何抉擇,絕不能將個人利益置於國家利益之上,危害到國家安全。林員當年會泅水游到彼岸,雖無攜帶機密資料到敵區,但不能說其不會洩密,其行徑不僅觸犯國法,且危害我國家安全,所以儘管林員有總總理由,都不能為其叛國行為脫罪,否則如何向戍守前線的國軍官兵交代。
四、洞悉敵人陰謀,反制敵人統戰:
就林員事件引發的「敵我意識」的討論而言,是危機也是轉機。所謂危機,乃是在民主化的台灣,許多人已放棄反共的想法,總認為反共的思維模式,不適用於今天的兩岸關係。似乎兩岸關係可以在全球化的訴求下,找到新的交往模式。但是持這種論調的人,似乎忘了兩岸國共鬥爭的歷史,中共過去不是也在其偽裝之下,說要效忠三民主義,效忠中華民國政府,反而陰謀奪權,推翻政府。當年大陸就在中共談談打打的策略運用下,造成官兵敵我意識模糊,國軍士氣低迷,阻礙我們後方動員,動搖我們政府內部,混淆國際社會觀聽,導致大陸失守。國人有赦免林員的呼聲,但如果像叛國罪,都可以赦免,對國軍官兵的士氣與敵我意識將造成相當大的傷害。
與林員有相同背景,同樣都是台大轉入陸官就讀的陳憲良,就直率指出,中共自從一九九六年起,台灣媒體過去常接觸的大陸知名經濟學者如趙鞍鋼等人俱消聲匿跡,取而代之的是統一的窗口—林正誼,這個林正誼一夕之間變成台灣人在大陸成功的標竿—朱鎔基的智囊。中共利用林員來對台灣政商統戰的企圖昭然若揭。這次中共又利用林員返鄉奔喪事件,來實行其最便宜的統戰方式。當台灣媒體每出現一次林員的風光消息,國軍的認同和士氣就被羞辱踐踏一次。若政府真的讓林員返台,則將更使台灣社會的價值觀崩解。這是林員到現在為止,還不斷在台灣母親身上捅刀子,怎可以說沒有對不起台灣註六四。全體國軍官兵了解中共利用林員的陰謀,當更堅定立場,凝聚向心,提升士氣,激勵忠貞氣節,對國家絕對忠誠,進一步煥發軍人氣節,軍人武德,確保國家安全。
陸、結語
軍人負有保國衛民之責,軍人違背其職責,理應受到嚴厲譴責,「忠誠」是踐履國家所賦予責任唯一要素,絕不容質疑,不容模糊,不可打折扣註六五。而林員是當年國家重點栽培的軍官,身為職業軍人,還是戍守前線的連長,怎麼可以叛逃敵方?這嚴重的破壞軍人的專業倫理-忠於國家與服從天職,勳搖軍人的「為何而戰,為誰而戰」的信念,理應受到強烈的譴責。
前國防部湯部長在立法院強烈譴責林員的不忠、不孝。他說:「『是』就是『是』,『非』就是『非』,叛逃就是叛逃,儘管法律尚未就其刑責完成調整,但相信林毅夫面對良心上的譴責,道義上的自省以及輿論的撻伐將難以心安。」註六六目前林員雖口口聲聲表示不後悔其行為,甚至說「就像從夏威夷回到美國本土的心情一般」,「沒有做對不起台灣人民的事」,我們推想而知,在中共的嚴密控制下,林員所言所行,絕不會脫離中共的統戰基調,他現在已儼然成了中共接待台灣政經人士的重要代表人物,被中共作為對台統戰的工具。
中共重用林正誼,有兩個作用,一是模糊國軍的敵情意識;一是推動中共的「一國兩制」。當國軍心防被瓦解,也就是解放軍「解放」台灣之時,如果林員看到台灣的不幸遭遇,人民為了自由民主,反抗中共統治,血流成河,他還會說他沒有對不起台灣人民嗎?
就中共對台立場,絕不會放棄武力犯台,放棄併吞中華民國的目標,或在主權問題上讓步,在台灣不論任何政黨執政,中共都視同是地方政府。當前中共的思想統戰,就是要我們認同「一中」。但中共的「一中」,隱藏著要我們認同林員的看法,亦即兩岸應統一在中共的「一國兩制」下,這是我們永遠無法接受的。今日大陸尚有成千上萬民運人士在追求民主自由,台灣是中國民主自由的象徵,何以要向中共屈服!我們實在無法相信林員所言中共是具有「誠意」的說辭,我們也無法認同其叛國行為,不論林員在學術上有多大成就,受到中共如何重用,但其人格上的汙點,永遠無法洗刷乾淨。身為國家安全守護神的國軍,面對中共的武力威脅,必須堅定抗敵意志,明確敵我認知,依據憲法、效忠國家,效忠生於斯,長於斯的這塊土地與人民,從嚴從難地進行各項兵力整建與戰備訓練任務,以克盡保國衛民天職,發揮最高戰力,確保國家人民的安全與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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