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彈衣  

彈與甲之爭:神奇防彈衣讓美海豹士兵身中27槍不死

2017-06-05 來源: 談兵公眾號

古代歐洲的板甲,防護性能很強

當前裝槍技術發展成熟的時候,盔甲的好日子就到頭了。

老式滑膛槍口徑大,裝藥多,薄鋼片鍛造的板甲在火槍子彈面前和紙片差不多。

防彈衣  

老式火繩槍,雖然結構簡陋,但是最高能有3000焦動能,威力巨大

隨著熱兵器技術的不斷進步,盔甲漸漸一敗塗地。

拿破崙戰爭時期,還保留了胸甲騎兵這個披甲兵種,但是後期的騎兵就呈裸奔的狀態。

防彈衣  

胸甲騎兵使用的胸甲,重量有8公斤

反正不穿盔甲打中是死,穿盔甲打中也是死,為啥還要弄一件十幾斤的重甲在身上呢?

一直到二戰時期,步兵們對於敵人的子彈基本沒有辦法,美國人鼓搗出了“布魯斯特護身甲”,號稱可以抵擋劉易斯重機槍子彈,但是這種護甲重達19公斤,一般都是給轟炸機機組成員使用,步兵穿它打仗是沒可能的。

蘇聯也搞了戰鬥工兵這種披甲單位,卻只能對抗10米距離的德國手槍。

防彈衣  
蘇聯二戰時期的戰鬥工兵,身穿防彈衣

這個時期步兵手中普遍裝備的是全威力步槍彈,子彈威力過剩,動能普遍超過三千焦。以美軍為例,美軍的.30-06子彈在100米距離能打穿10厘米厚的鋼筋混凝土牆,使用穿甲彈可穿透1厘米厚的均質鋼板,最遠射程可達5000米。

防彈衣  
美國的.30-06子彈,也叫斯普林菲爾德子彈

顯然,當年的步兵想要抵禦這樣的武器是無能為力的。

二戰後材料學的進步帶來了防彈衣技術的突飛猛進。

凱夫拉能夠提供超過鋼材5倍的強度,重量卻大大減輕,陶瓷插板的發明,則為步兵打造出金剛不壞之身。

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戰爭中,歐美軍隊裝備的高性能防彈衣表現出非常強的防護力,這一時間段的彈甲之爭,防彈衣佔據了上風。

美軍裝備的“攔截者”防彈衣,當插入碳化硼陶瓷插板後,就為士兵提供了最高級別的戰場防禦力。

防彈衣
美軍攔截者防彈衣

曾經有駐伊拉克美軍士兵在75米距離被SVD擊中,倒地後迅速爬起,事後發現被命中部位只是有些瘀傷。

防彈衣  

被防彈板救了一命的美軍士兵,這是被SVD狙擊步槍擊中後的效果

某些網帖中所說子彈命中防彈衣後,巨大動能會導致肋骨折斷,內臟受損,實戰的結果是優秀的防彈衣可以避免這些附帶傷害。

而美軍防彈衣最著名的戰例來自海豹突擊隊隊員麥克-戴,在伊拉克執行戰鬥任務時,他衝進一所房子,遭到埋伏在裡面4名敵人的襲擊,身中27槍,有11槍打中防彈衣,16槍命中身體其它部位。

防彈衣  
身中27槍的麥克-戴

但是他竟然活了下來,並且用手槍擊斃了所有敵人。

防彈衣為他擋住的每一顆子彈都可能要了他的命。

由此可見,現代防彈衣的性能有多麼強悍。

不過這也引發了新的問題,比如美軍就很憂慮現有的輕武器難以擊穿俄羅斯軍隊的防彈衣,考慮換裝M4A1。

據外媒透露,美軍目前考慮的步槍有三款,第一是用德國的HK416,美軍編號M27,另外一款是AR10步槍,口徑7.62mm,還有一款步槍是全新口徑的6.5mm步槍。

現階段美軍使用的5.56毫米M855A1子彈,其穿甲能力號稱已經超過7.62mm NATO普通彈的水平,在385米距離可以穿透1厘米厚的均質鋼板。

防彈衣  
美軍裝備的M855A1子彈(兩側),和M80A1子彈(中間)
 
即便如此,對付有防彈插板的四級防彈衣,不光是它力不從心,就連7.62mm鋼芯彈也難以穿透。

所以上述三種步槍無論哪種,都無法改變現階段的尷尬情形,打不穿的還是打不穿。

目前步兵火藥武器的發展已經到了瓶頸,在武器重量、口徑、子彈大小的嚴格製約下,想製造出一支口徑小、重量輕、穿甲能力強的輕武器,這些性能指標是互相矛盾的。

唯一的希望是電磁步槍技術取得突破,當高能電池取得進展後,電磁步槍能夠發射速度超過8馬赫的子彈,可以擊穿輕型裝甲車,到那時,防彈衣又會迎來一個需要跨越的高峰。

本文出處:
http://war.163.com/17/0605/14/CM639GUE0001879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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