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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母親(左二)、姊姊洪慈庸(右一)聆聽高院判決後向媒體表達不滿。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洪仲丘案後軍事審判沒了 現在軍紀有變好嗎?

2017-12-31 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

民國102年7月,陸軍下士洪仲丘在禁閉室中中暑身亡,引發全台對軍中人權問題的撻伐。「公民1985行動聯盟」於8月3日舉行「凱道送仲丘」行動,號稱25萬人參加。馬政府隨即讓步,表示支持修訂軍事審判法,將承平時期的軍人犯罪,回歸一般檢審單位處理。朝野立委也展現驚人效率,於8月6日就完成修法三讀。

104年3月,藝人李倩蓉等「貴婦團」,私下到陸軍601旅參觀AH-64E阿帕契直升機,導致軒然大波。政府為了避免洪案重演,祭出連坐處分,參謀總長嚴德發與陸軍司令邱國正兩位上將也被記過,創下空前紀錄。

軍紀案件一直是近年軍事新聞中的重要項目之一,因應社會批評,軍方也不斷推動精進措施。但是幾年下來,到底有無改善?有哪些措施反而造成矯枉過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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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李蒨蓉在友人帶領下,坐進阿帕契攻擊直升機的駕駛艙,臉書發文後引發軒然大波。 圖/翻攝自李倩蓉臉書

軍紀案件中酒駕減少 性騷擾「持平」

依據國防部今年11月提交立院外交國防委員會的「精進國軍軍紀狀況作為」報告指出:國軍今年前10個月共發生軍紀事件381件,比起去年的500件,呈現改善趨勢。

向來是「最大宗」的酒駕案,去年138件,今年前10個月是109件,若以比例推估,全年為131件。官兵在營外涉及毒品遭警查獲,今年前10個月15件,去年20件。官兵營外涉足不當場所、違犯不當男女關係,去年7件,今年前10個月6件。人員裝備在訓練中意外損傷,今年至今20件,去年共35件。

性騷擾方面,按「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成立申訴會實施調查,如審議認定性騷擾成立則送法辦。今年已受理36案,審議成立22件、不成立9件、5件尚在審議中。去年受理38件,判定成立23件。案件審議成立率,去年與今年均為61%。

長遠來看,民國99年的軍紀案總數是883件,比起現在高得多。若以比例推估,今年的軍紀案應落在457件,相較於104、105年分別為465與500件,可看出數字大致穩定在一個水準,趨勢略有下降,但無特別明顯。

監委指出:基層幹部怕事不想管

監察院長張博雅12月26日率全體監察委員巡察行政院,事後舉行記者會報告狀況。代表國防及情報委員會發言的委員陳慶財指出,國防部宣稱軍紀案件由民國99年至今大幅減少,但監委認為,這段期間國軍因「精粹案」減少兵力達四分之一,加上志願役與女性官兵比例快速成長,恐怕才是案件減少主因。

陳慶財指出,國防部對於提振軍紀,未能從制度面、結構性徹底檢討問題癥結,僅著眼於「事件補救」及「量化成效」,方案不斷推出,疊床架屋,難以落實於基層,淪為形式主義、表面文化。

他也強調,軍事審判取消後,一般司法體系時程太長、不熟稔國防專業,導致量刑無法因應部隊實況,難收適度嚇阻效果。而受洪仲丘案影響,國防部修正禁閉處分之程序與軟硬體課程,結果出現收訓人數大幅下降,凸顯國防部矯枉過正,怠於執法,難以維持軍紀。在部隊實務上,基層幹部心態消極,「不想管、不願管」,危及領導統御。

軍事審判體系 戰時仍要恢復

早年的軍事審判制度,各軍種總部之下設有軍法處,一旦發生案件,由所屬單位(師級以上)組成軍事法庭,進行審判。換言之,部隊主官可以影響到判決。如此固然讓軍法成為長官執行管教、維持紀律的工具,但也引發偵查與審判不公、檢審官員專業不足等批評。

民國87年,軍事審判法修訂,在國防部之下設立軍事院檢體系,獨立於部隊之外。這固然解決軍法官素質、以及被部隊主官干擾的問題,但對法界人士而言,仍認為此舉形同在國家內部存在另一個司法體系,而且是由行政權(國防部)主管,有違司法獨立的憲政基本原則。

洪仲丘案發生,國防部成為過街老鼠,給了「反軍法派」天大的好機會。國防部原本只打算進一步放寬交由民間審理的軍中案件範圍,但由於總統府、行政院在民氣沸騰下「倒戈」,最後修法幅度演變成,承平時期的軍中司法案件,全部改由一般司法處理。

理論上說,軍事審判體系在戰時仍要恢復,因此國防部也沒有將各軍事院檢的編制撤銷,而是將人員以配屬方式,派到各部隊擔任法務參謀。但何謂「平時」與「戰時」?是否要政府宣戰才算「戰時」?平常沒有軍事檢審體系,屆時去哪兒找足以勝任審判的軍法官?

這些問題在洪案熱潮結束後,大眾沒有太大興趣去追究。

一般司法體系 處理軍中案件扞格多

軍中司法案件,改由一般檢審體系處理,至今已經4年多。國防部官員表示,司法官的法學素養不成問題,但不見得具備充足的軍事與部隊知識。例如遇到女性司法官,可能要從最基本的軍事編制從頭解釋起。

此外,軍法體系重視嚇阻效果,一般司法近年強調改過遷善,在量刑輕重上常有落差。多起案件一審被軍事法院判處重刑,二審修法移轉給一般法院,刑度立刻大幅減輕,不僅讓軍方相當不滿,也引發民眾「恐龍法官」批評。

司法體系的反應時效性,更是軍方最大困擾。例如軍中常發生的逃亡案例,以往只要向軍事檢察官通報,幾乎立刻就可發布通緝,宣告當事人進入停役狀態。相反地,如今一般地檢署檢察官,往往要先進行傳喚,傳喚不到後又拘提不到,最後才發布通緝,有時要拖上近一個月。曾經發生多次,逃亡的阿兵哥過了兩三個星期,自己又跑回部隊來,檢察官連通緝都還沒有開出。如此一來,因為當事人還未遭停役,連薪水都必須繼續發給他。

官員指出,國防部曾向法務部表達希望儘速發布通緝,但法務部認為,什麼情況應該發布通緝,是檢察官依據個案來判斷,法務部基本上負責司法行政,不宜插手強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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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由軍法官負責軍法審判業務,因洪仲丘案而結束走入歷史,但軍法體系仍留存軍中。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讓軍職法官進入司法體系 可行嗎?

另外,民國102年修法時,面對「司法官懂軍事嗎」的質疑,司法院、法務部曾表示,考慮設專庭來解決檢審體系的專業性問題。但是4年下來,結果並沒有設立,軍人犯罪案件,仍然是所有檢察官、法官共同負責。

今年立院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讓軍法官可以擔任檢察事務官,目前有有15位軍職的檢事官,派到全台9處地檢署。但這些軍職檢事官到了各地檢署,還是與其他檢事官一起輪派分案,並非有軍中案件發生,就優先交其負責。此舉的最大價值,只有培訓檢事官的實務經驗,卻對軍中案件的處理,沒有直接的改善。

國防部官員表示, 軍中案件一直無法比照經濟犯罪、家暴之類案件設立專庭,由專屬的檢審人員處理,主要還是基於數量有限。過去軍方自設檢審體系,全台也僅有三處地方法院/檢察署,如今要採取屬地主義,所有縣市的院檢都會審理到軍中案件,結果就是每處院檢遇到的案件都太少,不足以支持設立專庭的規模。

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在答覆監委時指出,確實注意到洪案發生後,軍中案件量刑較輕的問題。他也表示,期盼未來法官法能夠進一步修正,讓軍法官可以擔任檢察官或法官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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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募兵制將上路,國軍人數卻恐跌破維持有效戰力的人數底限。圖為國軍「漢光31號演習暨紀念抗戰勝利70周年」在新竹湖口展示國防戰力。 本報資料照片

看問題/募兵大限 問題嚴峻

2017-09-15 聯合報 記者程嘉文

只剩三個月的「募兵大限」,迫在眉睫,募兵制這個美好夢想,已走到現實問題的關口。國防部雖然一再宣稱沒有問題,但即使是軍方發布的公開數字,兵員人數都無法達標。考慮到官方數字與實際狀況間落差,問題恐怕比外界所見更嚴峻。

募兵制由扁政府提出,馬政府擬定時程,民進黨再度上台後,力倡轉型正義,對前朝作為一片質疑與扭轉,唯獨對募兵這張即將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沒有任何意見。淪為在野的國民黨,則抱持「黃鶴樓上看翻船」態度,完全不置一詞。

放眼政壇,只有台聯、社民黨等幾乎沒有版圖的小黨,曾經對募兵表示異議。

台灣自詡已邁入現代化公民社會,但是對募兵政策的憂心與質疑,也只存在於少數專家學者。即使藍綠壁壘分明有如寇讎,輿論對此議題幾乎也一致噤聲。

國防不同於電力建設,平常就可以看到成果與價值,唯一證實建軍備戰必要性的情況,就是沒人希望發生的武力外患。戰爭的後果嚴重度,遠高於限電,卻也因為發生機率低於限電,一般人感覺太遙遠。

戰爭看起來如此遙遠,面對募兵制困境,政治領袖也沒人敢和選票過不去。然而,若真有那麼一天,「僥倖」配額不幸被用到見底,面對突然近在眼前的戰爭,台灣打算如何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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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了補充人力,不斷放寬招募條件以擴大選兵來源,降低學歷、免筆試、放寬考核門檻,被立法院預算中心質疑有濫芋充數的風險。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軍志願役還差一萬五千多人 人力缺口怎麼辦?

2017-12-31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

國防部去年早早就宣示107年不再徵集義務役,原因是有自信明天(元旦)起國軍招募就能達到募兵制計畫中17萬6400人志願役大軍目標。但根據統計,今年(106年)國軍志願役總人數僅有15萬7108人,而從甫通過立法院初審的國防預算案中,也僅估列16萬716人,距離目標還差1萬5684人,但明年已無義務役士兵可補充人力。而國防部為了補充人力,不斷放寬招募條件以擴大選兵來源,降低學歷、免筆試、放寬考核門檻,被立法院預算中心質疑有濫芋充數的風險。

立法院預算中心指出,由於國防部自100年以來迄103年底,依募兵制計畫以「先緩後增」方式辦理「執行驗證期」 的志願役人力招募結果未盡理想,在無法募得足額志願役兵員情形下,經延後2年實施期程至105年底後,其志願役總人數僅14萬9108人,距募兵制計畫希達成以19萬6千人編制員額9成(即90%編現比)所計算的目標數17萬6400人差距仍大,106年度國防部就志願役總人數亦僅估列15萬7108人 。

而為補足戰備所需兵力缺口,國防部除已先於103年度及104年度各徵集約3萬名82年次(含)以前役男入營服常備役外,又分別於104年8月25日及105年8月16日兩度宣布,在105年度及106年度仍需持續徵集82年次(含)以前役男各約2萬3100人及9,600人。

經預判107年度志願役人力補充可滿足需求,國防部宣布將不再徵集82年次以前役男入營服役,但依預算估列情形,顯事與願違。

到105年度終了前,國防部105年12月22日於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民國107年國防部停止徵集義務役役男及實質達成募兵制目標之相關規劃、執行進程」專案報告時明確表示:「…預判106年底志願士兵編現達90%以上,可滿足部隊需求,…,107年不再徵集義務役役男入營服役,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將全數轉服一年役期替代役,…。」、「義務役將於107年底全數退伍離營」、「未來將儘速達成志願役人力90%之政策目標」 。

但立法院檢視107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其中國防部主計局就志願役相關人事費基礎是以16萬716人編列,較106年度僅增加3608人,增幅2.30%,距所訂17萬6400人目標數仍差距1萬5684人、差幅8.89%;且依往年經驗,經執行後的年度實際數與預計數多存有相當落差 ,屆時距目標的差異程度恐將不僅於此。可得知國防部原訂於103年底即達成的募兵制政策目標,推遲4年至107年底仍難竟其功,未來在已無義務役人力補充的情況下,其間短缺的兵力如何增補並長期維持,具高度挑戰。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國防部近年在辦理志願役招募過程中,為改善募兵績效,達成各年度所訂志願役員額招募目標,除一方面向行政院爭取相關福利待遇的提升以增加誘因外,另一方面又不斷放寬招募條件以擴大選兵來源。如在志願士兵方面,報考年齡上限由原26歲提高至32歲;學歷從原一律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增加納入具特殊體能、技能或專長的國中畢業生;對於特殊軍種如憲兵、儀隊兵、政治作戰局人員等,放寬身體任何部分不得有刺青、紋身的限制;並接受曾受拘役或受感訓處分者、曾受處分但獲准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裁定得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者。

而在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預備士官考選方面,除同上開志願士兵接受有微罪前科者報考外,針對在營志願役士官報考軍官者、後備役士官兵報考軍官或後備役士兵報考士官者,原需近2年考績均列甲等,放寬為僅需近1年(或離營前最後1年)考績甲等即可;更有甚者,取消原國文、英文科目的測驗。如此於各項篩選條件一再放寬,縱使可提升招募績效,但如此則國軍人力素質恐難及以往,為日後部隊管理及相關軍事專業水準的提升埋下潛藏風險。

國防部近年來不斷放寬招募條件,顯示兵員的獲得及維持不易,但如此國軍未來素質堪慮,恐有違募兵制計畫原欲「招募優質人力」的初衷,亦不利國防部於「106年四年期國防總檢討」中所提出「優化人力素質」、「提升軍人形象」 目標的達成。軍人業務性質迥異於一般民間行業或公教人員,一旦所用非人,代價不斐。立法院建議國防部應重新審酌現行志願役官兵相關招募政策,避免其執行因過於著重提升招募績效而濫竽充數。

大降門檻!緩刑、拘役都可當憲兵 挨轟「濫芋充數」

2017-12-31 聯合晚報 記者洪哲政

今年國軍志願役總人數15萬7108人,明年度國防預算案僅估列16萬716人,距離目標短缺1萬5684人,明年因部隊已無義務役士兵補充人力,國防部放寬招募條件與放寬考核門檻,希望能獲得足夠兵源。過去選兵門檻高的憲兵,稍有瑕疵,部隊就不接受,現在允許接受受拘役或受感訓處分,受處分但獲准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裁定得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等有爭議背景,都可以加入憲兵,立法院預算中心批評國防部募兵濫芋充數。

預算中心指出,國防部自民國100年迄103年底,志願役人力招募結果未盡理想,在無法募得足額志願役兵員情形下,至105年底,志願役總人數僅14萬9108人,距募兵制計畫19萬6000人編制員額九成所計算的目標數17萬6400人差距大,106年度國防部志願役總人數亦僅估列15萬7108人。

為補足兵力缺口,國防部103年度及104年度,各徵集約3萬名82年次(含)以前役男入營服常備役外,又分別在104年8月25日及105年8月16日兩度宣布,在105年度及106年度,仍需持續徵集82年次(含)以前役男各約2萬3100人及9600人。

國防部105年12月22日在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報告表示,預判106年底志願士兵編現達90%以上,可滿足部隊需求,107年不再徵集義務役役男入營服役,82年次以前出生役男,將全數轉服一年役期替代役,義務役107年底全數退伍離營,未來將儘速達成志願役人力90%政策目標。

立法院檢視107年度國防預算,志願役相關人事費是以16萬716人編列,較106年度增加3608人,距所訂17萬6400人目標數,差距1萬5684人,未來在已無義務役人力補充情況下,其間短缺的兵力如何增補並長期維持,具高度挑戰。

國防部辦理志願役招募過程,為改善募兵績效,一方面向行政院爭取相關福利待遇的提升,另一方面不斷放寬招募條件。志願士兵報考年齡上限,由26歲提高至32歲,學歷從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開放教育水準低的國中畢業生。過去門檻較高的憲兵、儀隊兵、政治作戰局,也允許身體有刺青紋身,曾受拘役或受感訓處分,曾受處分但獲准易科罰金執行完畢,裁定得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受緩刑宣告期滿未經撤銷等有爭議背景役男成為募兵對象。

國防部近年來不斷放寬招募條件,有違募兵制計畫招募優質人力的初衷,軍人業務性質迥異於一般民間行業或公教人員,一旦所用非人,代價不斐,立法院建議國防部應重新審酌招募政策,避免濫竽充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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