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回全明白了:我軍軍銜為什麼設大校而不設准將?
來源:中國軍網微信
作者:徐平(作者系軍史專家)
責任編輯:杜汶紋
2018-01-30
眾所周知,我軍在1955~1965年和1988年至今兩次實行軍銜制,這兩次軍銜制都設有大校軍銜,而不曾有過准將軍銜。這是為什麼呢?
大校與准將的區別
要說大校和准將,既相同也不同。相同的是,都是少將和上校之間的一級;不同的是,大校是校官,准將是將官。但有一點必須說明,准將也不完全是將官。從世界各國軍隊看,准將在其軍銜等級體系中所處位置,大致有兩種類型:
第一類,將官的最低一級。如美國和德國、法國、義大利等西歐國家以及亞洲的韓國、印尼、馬來西亞、緬甸、伊朗、以色列、土耳其,非洲的阿爾及利亞、衣索比亞、突尼斯,美洲的加拿大、墨西哥、阿根廷等國軍隊,其准將軍銜標誌顯然屬於將官系列,是將官的最低一級。
美國陸軍將官軍銜:五星上將、上將、中將、少將、准將
第二類,校官的最高一級。這一類型的國家也不少,主要是英國和英聯邦國家以及一些西亞、北非國家,如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伊拉克、沙烏地阿拉伯、科威特、埃及、摩洛哥、蘇丹、肯亞、奈及利亞、烏干達、南非、澳大利亞等國軍隊,其准將的軍銜標誌明顯不屬於將官系列,而是校官的最高一級。(也有人認為,英軍的准將既不是將官,也不是校官,是單獨的一級。)
英國陸軍軍銜:元帥、上將、中將、少將、准將。其將官標誌為交叉的權杖與指揮刀,而准將顯然不在將官系列。
從這一點看,這些國家所謂的“准將”與大校沒什麼區別。那麼,這裡實際上還涉及一個翻譯問題。
准將的英文,一般認為來源於法語“旅-將軍”,由“旅長”和“將軍”組成。其實,“准將”的英文也有不同的詞。目前,美英軍隊“准將”的英文有以下幾種:
brigadier general 美陸軍、空軍、海軍陸戰隊准將;
commodore 美、英海軍准將(分艦隊司令官);
brigadier 英陸軍准將(旅長);
air commodore 英空軍准將(飛行隊長)。
我們所說的大校軍銜,即漢語“大校”,世界上只有極少國家設有這一軍銜。大校這一軍銜,應該說是朝鮮的首創。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朝鮮人民軍於1948年建軍時即實行軍銜制度,設置了大校軍銜,是副師長的編制軍銜。
越南人民軍1958年實行軍銜制,以中國人民解放軍1955年軍銜制為藍本,也設大校軍銜,校官為4級;但于1982年取消了上校軍銜,校官為大校、中校、少校3級;1990年又恢復了上校軍銜。
越南人民軍邊防部隊大校肩章
國際上大校的英文翻譯通常是Senior Colonel,字面意思是“資深的上校”或“高級上校”,這說明還是將大校視為校官的。但是在某些場合,也是將我軍的大校與准將列為一格的。如“太平洋地區高級軍官後勤論壇”代表資格,美、澳等國為准將以上,我軍為大校以上。
戰爭時期我軍兩次擬實行的軍銜制既無大校也無准將
戰爭時期,我軍沒有普遍實行軍銜制度。但是在抗日戰爭初期和抗戰勝利後,我軍曾兩次醞釀在全軍範圍內實行軍銜制。這兩次擬議的軍銜等級,都是按當時國民黨軍隊的銜級設置的,其中軍官軍銜為3等9級:上將、中將、少將;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都沒有准將和大校這兩銜。
國民黨軍隊的軍銜制基本上是沿襲了北洋政府時期的軍銜制。中國近代軍銜制起源於清末新軍,1905年新軍按照西方軍官軍銜的三等九級制,取代舊的官階制度,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軍銜(軍階)制。其後歷經南京臨時政府、北洋政府、南京國民政府等時期,除了軍銜稱謂上多次調整,軍銜等級結構基本上變化不大,軍官銜級都是三等九級,不管稱謂如何,都沒有相當於准將和大校這兩級軍銜。
我軍戰爭時期這兩次擬議的軍銜,為什麼都與國民黨軍隊相同呢?這是當時歷史背景所決定的。抗戰初期是因部隊改編為八路軍、新四軍,已納入國民革命軍序列;抗戰結束後是因為根據《政協決議》中“軍隊國家化”的規定,軍隊準備整編為“政府軍”,因此在等級上須與國民黨軍相一致。但是,由於受戰爭環境和物質條件的限制,我軍歷史上兩次醞釀實行的軍銜制度最終都未能實現。
1952年我軍醞釀軍銜方案時曾考慮設准將
我軍首次軍銜制是1955年開始實行的,但準備工作在幾年前就開始了。
1952年冬,我軍有關部門即開始著手研究軍銜制的具體事宜,將軍銜等級擬製作為一項重要工作。1952年11月26日,軍委總幹部部在向毛澤東主席並中央軍委關於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的報告中說,對於軍銜等級的設置,總幹部部和蘇聯顧問的共同意見是設6等20級,這一軍銜等級系列,與蘇聯當時實行的軍銜制基本一致。
當時總幹部部與蘇聯顧問還有一個問題意見不一致。總幹部部認為“少將與上校之間擬有必要增加‘准將’一級”,主要理由是我軍當時軍、師幹部共分6個等級,即:正軍、副軍、准軍、正師、副師、准師。這樣,勢必出現:“將較弱的軍長和副師長都合併為少將一級,在這一級記憶體在的懸殊很大”,如增加准將一級,即可解決這一矛盾。但蘇聯顧問持異議。蘇軍沒有准將軍銜,少將之下是上校,蘇軍的副師長通常為上校。如果我軍設准將,副師這一級一般可授准將,在兩軍交往中會對蘇軍不利。可見,總幹部部主要是從我軍實際情況出發,而蘇聯顧問考慮更多的是兩軍軍銜設置完全對等(至少不能高於蘇軍)。由於對這一問題總幹部部和蘇聯顧問未取得一致意見,總幹部部呈請軍委裁定。
前蘇聯陸軍上將至少校肩章,少將之後即為上校。
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幹部部印
1955年軍銜制最終設了大校而未設准將
1953年草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較1952年11月總幹部部與蘇聯顧問商定的方案多了一級,即在少將與上校之間增設“大校”,這樣,即符合我軍實際,又考慮了蘇聯顧問的意見。同時,也參考了朝鮮民主主義共和國的軍銜制。朝鮮人民軍設有大校軍銜,對應的職務是副師長。
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和有關評定士兵軍銜的文件規定。總幹部部副部長徐立清在會上作了《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的說明》:
“本條例將軍官的軍銜規定為四等十四級,這是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現實情況和軍隊建設的需要,並參照了蘇聯及各人民民主國家軍官軍銜等級的區分來確定的。元帥軍銜在蘇聯有‘大元帥’、‘國家元帥’和‘兵種元帥’三級,我們只設了‘大元帥’和‘元帥’,因此規定軍種和某些兵種加設‘大將’級軍銜。此外,我們在軍官軍銜中還加設了‘大校’一級軍銜(蘇聯沒有‘大校’一級軍銜,只有朝鮮有),這是為適應我軍幹部發展的情況而確定的。”
1955年10月,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在首次授銜時,被授予大校軍銜者1200人,而少將為800人,大校與少將為3比2。到1964年底取消軍銜制前,實有大校3193人。
1955年陸海空軍大校常服肩章
1955年11月19日,防空軍駐京部隊舉行校官授銜典禮,防空軍司令員楊成武上將代表國防部部長給校官授銜。
1955年大校本來是副師長的編制軍銜
軍官職務編制軍銜,簡單地說,就是哪一級軍官該授什麼銜,這是各國軍銜制度的基本內容之一。我軍在正式實行軍銜制之前,1955年5月20日,國防部頒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編制軍銜》,明確規定了各級軍官職務的編制軍銜為一職一銜或一職兩銜。其中,幾個關鍵職務的軍銜,如中將軍長、少將師長、上校團長、少校營長,符合“國際慣例”。而大校軍銜對應的主要職務為:省軍區參謀長、政治部主任,軍分區司令員、政委,海軍水警區司令員、政委,總部各部下屬處處長,軍兵種司、政、後下屬部長,炮兵、坦克、後勤副軍長(正師級),副師長,師參謀長、政治部主任,軍副參謀長,軍分區副司令員、副政委、參謀長等。主要是准軍、正師、副師、准師幾個級別的軍官職務。
但是在首次授銜之前,評銜條件掌握較嚴。當時總幹部部蘇聯顧問建議,根據蘇聯的經驗,在首次授銜時,軍銜應儘量壓低。總幹部部據此在評定軍銜的有關規定中提出:“授予軍官軍銜時,一般不得高於編制軍銜,但可低於編制軍銜一級至兩級”。
1955年授銜後,即存在實際軍銜普遍低於編制軍銜一到兩級的現象,幾個關鍵職務:軍長主要授少將,師長主要授大校,團長主要授中校,營長主要授大尉。
國防部1960年頒發的《軍官職務編制軍銜》
軍銜制實行了幾年之後,由於軍銜晉升制度執行得不嚴格,多數軍官的軍銜不能正常晉升,實際軍銜低於編制軍銜的現象有增無減。1960年,根據當時的實際軍銜情況,國防部重新修訂頒發了軍官職務編制軍銜,將多數軍銜對應的軍官職務上調了一、兩級。其中,大校對應的職務主要有軍區空軍、海軍艦隊副司令員,軍長,副軍長,師長,副師長等。從1955~1965年首次軍銜制實行情況看,大校軍銜主要授予副軍長、軍參謀長、師長及相當職務,與當初設大校主要解決副師長軍銜的初衷相差甚遠。
80年代準備恢復軍銜制時有過設准將的方案
上世紀80年代中期,剛開始醞釀恢復軍銜制時,也曾有過設准將的方案。當時有關部門根據各國軍銜設置的共同特點,結合我軍的實際情況,提出了我軍軍官銜級設置的設想,認為我軍編制體制現在排以上層次有中央軍委、大軍區、兵團、軍、師、團、營、連、排,共九級。另全軍現有一些旅級建制單位,機關也有旅級(副師)的單位,因此,旅也應作為一級層次考慮。如果按尉官對應連、排,校官對應團、營,將帥一銜對應一級編制的慣例,我軍的軍官軍銜等級可設十三級。即:大元帥(最高統帥)、元帥(軍委)、大將(大軍區)、上將(兵團)、中將(軍)、少將(師)、准將(旅)、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同時考慮到我軍的組織體制近期內如有變化,軍銜等級可在此案的基礎上調整,旅級單位如不設,可不設准將銜。
1983年有關我軍軍銜等級設置方案的檔
在新軍銜制的擬制過程中,在少將與上校之間設置一個等級,作為師職軍官的軍銜,這一點大家都沒有異議。但是,具體設什麼銜,是設准將還是設大校,則存在分歧。先後出現了三種方案:第一種是設准將不設大校;第二種是設大校不設准將;第三種是准將、大校都設,准將比大校高一級。
而准將的軍銜肩章已設計了樣品,筆者當時在總後軍需生產部,記得見過三個方案:一是將官以將級星徽區別,准將綴一顆星,少將綴兩顆星,中將、上將依次遞增星徽,均不綴裝飾花;二是將官肩章均加綴將級裝飾花,准將不綴星徽,少將綴一顆星,中將、上將依次遞增星徽;三是准將綴一顆星,少將也綴一顆星,但少將以上有裝飾花。
1988年新軍銜制決定不設准將而設大校
關於設准將還是設大校的方案,一開始多數人主張設准將,理由是我軍1955年軍銜制屬於“東方型”軍銜,而我軍新軍銜制更接近傳統的“西方型”軍銜,即軍官軍銜3等11級,不設大將、大校和大尉,設准將。因此我軍應與多數國家軍隊那樣,在少將和上校之間設一級准將銜。
但是我軍師職軍官數量太大,經總政幹部部對全軍若干個典型調查單位的“試套”,僅總部某機關的一個管理處,就可出現9名准將。按若干試套單位的實驗資料推算,全軍可出現准將大概幾千名。這樣,將官的數量過多,超過蘇軍或美軍的數倍,這顯然是不合適的。即使像有些人提出的那樣把准將看作非將非校的單獨一級,但從“准將”一詞漢語的語詞結構特點看,屬偏正結構,按我國傳統的觀念和人們的心理反應,准將還是將軍,仍然達不到控制將官數量的目的。因此最後還是決定不設准將而設大校,這樣既解決了使師職軍官和團職軍官在銜級上拉開檔次,又不至於過多地增加將官數量。
解放軍報刊登《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草案)>若干問題的說明》
設准將還是設大校的認識在軍內統一後,需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說明的重點是,為什麼要設大校?因為不少委員都知道,世界上多數國家沒有大校。1988年4月13日,原總政治部在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的《關於<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草案)>若干問題的說明》中,對為什麼要設大校軍銜,是這樣表述的:
“校官分為四級,主要是考慮我軍正師職軍官數量較多,如大部分授予少將軍銜,將官總數顯得太多,大部分授予上校軍銜,又顯得低了些,因此設置了大校軍銜。這樣既可以控制將官數量,又可以使師級職務軍官的軍銜與團級職務軍官的軍銜有所區別。”
這樣,我軍新軍銜制再次設置了大校,為校官的最高一級。1988年9月,新軍銜制首次授銜,共授予大校9600余人,少將1251人,大校與少將為7.7比1。
1988年9月1日,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簽發的授予羅光勝大校軍銜命令。
1988年陸海空軍大校常服肩章
新軍銜制大校對應正軍、副軍、正師職軍官
新軍銜制根據當時軍隊精簡整編、體制改革工作還在深入進行的實際情況,沒有像1955年軍銜制那樣對每一具體的軍官職務規定編制軍銜,而是規定了軍官職務等級(即從中央軍委委員到正排職共十四級)的編制軍銜。並且,既規定了一定幅度(一職兩銜或一職三銜),又規定了基準軍銜(即該職務等級多數軍官應授予的軍銜)。
根據1988年7月1日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第三章 現役軍官職務等級編制軍銜”的規定,大校軍銜對應副大軍區職、正軍職、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五個級別的軍官。但實際實行時,大校軍銜主要授予副軍、正師和副師職軍官。
新軍銜制實施幾年後,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對軍銜條例作了部分修改。修改後,大校軍銜所對應的軍官職務等級幅度減少,只授予副軍職、正師職和副師職等三個級別的軍官。因此,單從軍銜與職務對應關係看,我軍的大校絕對不低於外軍的准將,因為美軍的准將只是對應副師軍官。
2007年陸海空軍大校常服肩章
總的看,我軍設大校不設准將,是從我軍實際出發,與軍隊總體規模、編制級別、軍官結構與數量等等密切相關。絕不是像有些同志想得那麼簡單:和美軍一樣設准將就得了。因為自1988年實行新軍銜制後,大校人數不斷增加,到新世紀初,已經達到×××××人。這種情況下,就更不可能改大校為准將了。要知道,美軍目前准將只有400多名,全部將官也只有800多名。因此,可以預見,我軍設准將銜的前提條件必須是軍隊體制編制有相應調整、軍官數量特別是師職軍官大幅度減少。
大校軍銜命令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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