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y Chao
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
但她向鄰近主管求助時,卻一度被「護主」者不辨是非的攻擊。女兵抱怨,有些官兵說她笨不懂得巴結,在軍中應該懂得跟「土皇帝」要好,就能過好日子
其實不只那個少將,可以多往下懲處一些,來扭轉一下當兵是來「過好日子」的那種白痴風氣
或至少像美軍那樣,以「對其領導失去信心」為由來解除其指揮職,尤其是如果那些「主管」是監察或政風職位的話,讓這種事弄到女方退伍後爆炸出來,根本就是瀆職
★ ★ ★ ★
如果這樣叫「維護單位榮譽」,就真是笑死活人了
1.
首先,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六條明文規定:
長官以強暴、脅迫、恐嚇、利誘或其他不正方法阻撓部屬請願、訴願、訴訟、陳情或申訴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有審查或轉呈之職責而犯前項之罪者,亦同。
性騷擾防治法第十條明文規定: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對於在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偵查或審理程序中,為申訴、告訴、告發、提起訴訟、作證、提供協助或其他參與行為之人,不得為不當之差別待遇。
違反前項規定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所以如果那位女兵在事發前有循管道報告遭到性騷,而政戰或監察體系那些知情卻不作為,甚至叫她「順著土皇帝才有好日子過」的主官管,全都應該負起刑責與損害賠償的責任才對
2.
更別提那位少將除了違反刑法第二二四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外
他也違反了性騷擾防治法第九條「對他人為性騷擾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以及同法第二十一條「對於因教育、訓練、醫療、公務、業務、求職或其他相類關係受自己監督照護之人,利用權勢或機會為性騷擾者」的條件,應加重罰鍰一半
3.
這麼多違反這樣多條法律,你卻只有拔官調司令部委員?
請問你軍種司令部,專收違法,以保障其退伍嗎?
4.
不要說古代有諸葛揮淚斬馬謖,或是呂蒙對拿民眾財物遮官方鎧甲的同鄉處刑這類典故,名小說銀河英雄傳說裡,「疾風之狼」米達麥亞更是親手槍斃危害民眾的部屬
如果我是空軍司令,絕對一連串像螃蟹那樣,拖出來法辦,反正兵貴精不貴多,如果連將軍都依法懲戒,部屬還敢違法?
處理掉,單位自然有榮譽啊
放著不管或調去當司令部委員,看來國軍對「尊嚴」「榮譽」的定義,和有正常法律觀念與道德良知的百姓,是不太一樣的
臉書網友留言:
宣傳反性騷的往往就是性騷的始作俑者。軍方等女兵報退伍才知道,並讓色狼爽退而不是移送法辦。難道要等女兵自殺才接受申訴
非得等到出事了才要處理,為時已晚⋯⋯
揪出來!真的可恥
無言
身居高位不懂避嫌
不過社會上跟國軍很多這種人
一視同仁 要女軍人一起做事
就在那邊酸不懂憐香惜玉 沒人性
只要稍有姿色 就像發情公狗一樣黏著對方獻殷勤
都不知道找女兵進來幹嘛
還有這些人在想什麼
噁
可惡可恥
有道理,拔幾個星星跟幾打梅花, 從主事到律政, 應該會有不一樣的氣象。
垃圾
應該多拉幾個出來勒退才是,這一定還有很多類似案例
這個只拔一個怎麼夠
空軍少將言語、肢體騷擾部屬 遭拔官重懲
2019-10-03 15:47聯合報 記者洪哲政
空軍通航資聯隊少將聯隊長林重宏遭控以line騷擾多名部屬,在運動時以肢體碰觸多人。空軍司令部認爲他「行舉不當,有失官箴」,將他拔官,檢討重懲。
林重宏晉升少將僅一年多,領導風格卻遭非議,空軍接獲投訴後進行專案調查,被騷擾者雖皆未提出遭性騒主張,但空軍旴衡情節,仍加以懲處。
空軍司令部今天表示,空軍通航資聯隊長林重宏,因查有行舉不當,有失官箴,空軍已核以重懲,並即刻調離現職,改任司令部委員,以維紀律。
消息曝光後,空軍司令部今天發出新聞稿表示,通航資聯隊聯隊長林少將,任職期間因涉舉止不當,經單位調查屬實,已核予大過一次懲處,並於10月2日調任空軍司令部委員一職。
空軍司令部強調,對於高階幹部不當行舉,空軍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予以嚴懲,決不寬貸;另援引案例宣教,持續加強軍法紀教育,以防類案再生。
空軍通航資聯隊少將聯隊長林重宏遭控以line騷擾多名部屬,在運動時以肢體碰觸多人。空軍司令部認爲他「行舉不當,有失官箴」,將他拔官,檢討重懲。圖/擷自空軍司令部臉書粉絲專頁
說穿了!直接移送法辦不就得了⋯
最最最可惡的是!
當週XX報主題是友善性別
認同特大所言,我個人認為只要罪證確鑿,青年日報及各軍種報應該要開闢專欄報導軍中違法犯紀的案例(不論單位階級),主動讓全軍官兵知悉,而不是盡由外部新聞報導才能得知或是僅用電話紀錄通知“友軍近期發生舉止不當行為,請各級單位加強宣導”。
不法辦就是有些人不怕,應該要依法行政
然而可笑的是,上級要求下級檢討。
上級出事,下級檢討
上文承蒙 Casey Chao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