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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菸案輕放總統府
監委3大自我閹割

2020-07-24 聯合報 / 總編輯范凌嘉

看完監委調查國安特勤私菸案的記者會,只有一個感覺:我到底看了什麼?

台北地檢署在私菸案第一波偵結中,只起訴了國安局少校吳宗憲、張恒嘉、華航空品處前副總邱彰信、協理于堯等13人,至於其他涉案人員,有29人獲得緩起訴寬待,其中包括負有督導指揮的主管與高官。當時外界就曾質疑,檢方似乎畫了幾個圈圈,愈靠近權力核心的愈沒事,愈外圍的罪責就愈嚴重,完全偏離民眾的認知與期待。

接著,民眾又發現,總統府對私菸案的懲處根本不痛不癢,因私菸案被記大過的警衛室主任,在今年七月晉升少將;原來在民進黨的官場,有關係就沒關係,懲處只是虛晃一招,繞一圈還是可以升官。

外界原本希望發奸擿伏、懲前毖後的監察院,能討一個公道,結果監委調查之後,又是雷聲大雨點小,只糾正了外圍的外交部、交通部與財政部關務署,真正核心的總統府與國安局卻輕輕放過。查案監委大言不慚,用似是而非的理由為高官開脫,認事用法牽強,留下非常多的問號。

為何輕縱總統府與國安局?

被質疑為何沒有處分總統府與國安會?查案監委表示,監察院只能對行政機關實行糾正權,不及於行政院以外的總統府、國安局,這種說法公然曲解法令。根據憲法及增修條文,「監委對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監察權怎麼會不及於總統府與國安局?

況且,過去總統府秘書長馬永成因借調員警當司機案、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因巴紐案、國安局長蔡朝名與總統府侍衛長陳再福因三一九槍擊案,都分別被監察院糾正或彈劾,查案監委說只能對行政機關糾正,根本是隱瞞事實,超越憲法做自由心證,非常惡劣。

為何沒約詢總統府秘書長?

而「綜理總統府事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的總統秘書長,監委連約詢都沒有約詢,就認為沒有責任,查案監委說,就法論法,雖然總統府秘書長綜理總統府事務,但秘書長確實管不到所有特勤人員。這種說法顯然是預設立場,既然如此,請問誰該為特勤失職負責?為何沒有追究此人責任?

事實上,依法總統府秘書長才是總統府的首長,並非總統,根據總統府組織法,總統府下轄三局、三室、三處,其中就包括「掌理有關侍衛、警衛事項」的侍衛室。監委說總統府秘書長「管不到所有特勤人員」如果為真,不但是憲政笑話,更是憲政危機,凸顯了監委「為求護航口不擇言」。

為何已懲處就不用再彈劾?

另外,被質疑至於為何只提糾正案,卻不提案彈劾特勤中心人員?查案監委解釋,由於國安局長因案請辭,總統府侍衛長、副侍衛長都被記過,並調回軍隊,「能懲處都已懲處,再彈劾意義不大」。這完全是混淆行政責任與法律責任,照監委的邏輯,以後只要被調職或懲處的官員,監察院是否都不必再調查、彈劾?

如果監委是用這種態度在面對自己的職權,以後違法失職的行政官員,只要先請求調職或記過,就可以逃過監察院的彈劾。這樣監察院還談什麼整飭官箴?監委坐領高薪的意義何在?過去被行政懲處又被彈劾的官員,可不可以要求監察院撤回處分?

再次見證民進黨「完全執政、完全卸責」

調查了一年多,只得了這樣不痛不癢的結果,不知是能力差還是意圖掩蓋。查案監委透露,「調查該案時,調閱卷宗曾遭受不少阻力,因此調查進度延遲。」監委所說的「案外案」,本身也很值得追究,是否有人違法抵抗監察權的行使?監委也該給個交代。

監委的言論荒腔走板,自我閹割以粉飾太平,讓人看了搖頭,許多人第一直覺就是「留監察院何用?」總統專機夾帶私菸這麼大的醜聞,偏偏在民主法治的台灣,所有有權機關的制衡機制完全失靈,這就是民進黨的「完全執政、完全卸責」。

只能說民進黨實在太厲害,提名不適任的監委把監察權弱化到極致,幫掌握權力的人搽脂抹粉;當監察院贏得罵聲之後,民氣可用,即可順勢廢掉監察院。整套劇本早已寫好,各單位只要照表操課即可,未來缺乏考監的制衡,民進黨就可以建立不受監督的「超級總統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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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菸案歷經一年多調查,監委張武修(左起)、高涌誠、王美玉昨糾正交通部、外交部、關務署,但輕輕放過總統府及國安局的責任。 記者曾學仁/攝影

新聞眼
私菸案 監院還沒廢
監委先自宮

2020-07-24 聯合報 / 本報記者蕭白雪

拖到監察人事闖關後,監察院端出調查多時的私菸案調查結果,但竟對主要該被究責的總統府及國安局責任輕輕放下,還把焦點轉移到交通部、外交部與關務署等聽話辦事的單位,監察院還沒被廢掉,監委就自我限縮憲法賦與的彈劾權,罔顧身為御史大夫該負的整頓官箴責任。

我國憲法及增修條文明定,監察院為國家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監委對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糾舉案或彈劾案。

過去監委對總統府、國安局官員提出彈劾案例比比皆是,從前總統府秘書馬永成因向市警局借調員警當司機遭監察院糾正,到國安會前秘書長邱義仁因巴紐案遭彈劾;更不要忘了三一九槍擊案後,當時的國安局長蔡朝明、總統府中將侍衛長陳再福等人都被彈劾移送公懲會,蔡朝明雖為三一九案請辭,仍被公懲會認定應負起督導不周之責而遭處分。八八風災外交單位是否婉謝外援案中,監察院也曾約詢國安會前秘書長蘇起。

相較之下,調查私菸案的監委在調查過程中連約詢總統府秘書長陳菊、讓她說明的機會都不給,還以相關國安、特勤人員都已被懲處,再彈劾意義不大,對照過去監察院的糾彈作為,是刻意維護某些人,還是有哪些不能說的祕密?如果說有過失的行政人員出事後遭記過、監察院就不用再彈劾,依此標準,過去遭彈劾的公務員恐有大半要來監院鳴鼓申冤、尋求翻案。

在私菸案中被記過卻仍升將軍的陳敏華,監委調查都指他違失明顯,卻認為他後來升職,不在監委考量範圍之列,卻對負責作業的相關機關責任完全視而不見,依此邏輯,監察院不用等修憲廢除,已先自廢武功。

負責調查的監委說,過程中調閱卷宗曾遭受不少阻力,究竟是誰在為此案調查設下重重障礙?還有多少真相因為監委的棄守職權而消失,原本應該查明的監委們,最後只對聽命行事的交通部、華航講講狠話,至於真正該被追究責任者,究竟是不能也,還是不為也,民眾自有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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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特勤私菸案,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外交部、交通部、財政部關務署,但全案最關鍵的國安局未被糾正。圖/讀者提供

私菸案監院糾正3部會
總統府、國安局閃過

2020-07-24 聯合報 / 記者蔡晉宇、林敬殷   

歷經一年多調查的國安特勤私菸案,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外交部、交通部、財政部關務署,但全案最關鍵的國安局,並未被糾正,準監察院長陳菊也未被究責,各界譁然。查案監委表示,監察院只能對行政機關實行糾正權,不及於行政院以外的總統府、國安局;但國民黨立委林奕華痛斥,監察院當然可以糾正總統府、國安局,甚至可以彈劾,監察院這樣的報告,讓人民對未來監察權不再有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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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私菸案,準監察院長陳菊未被究責,各界譁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趕陳菊上任監察院長前處理?

由於昨天各界關心的焦點,都鎖定在總統府和國安局的責任上,但調查監委說,此事最嚴重的狀況,確實發生在總統府與國安局,「雖不能糾正,仍要求其檢討改進」。總統府表示,尊重監委的調查與糾正,此案肇因於行之有年的陋習,必須加以興革改正。

監察院昨天通過監委高涌誠、王美玉、張武修提案,糾正涉及私菸案的相關部會。針對時任總統府秘書長陳菊究竟有無責任,高涌誠說,就法論法,雖然總統府秘書長綜理總統府事務,但秘書長確實管不到所有特勤人員。

外界質疑,此時監察院舉行記者會,是否要趕在陳菊上任監察院長前處理此案?高涌誠說,沒有這種考量,這一屆監委的案子,本來就希望在這屆處理,更何況監察院長根本管不到個案。

不過,王美玉指出,調查該案時,調閱卷宗曾遭受不少阻力,因此調查進度延遲,才在本屆任期結束前予以結案。

府及國安會六人買菸未遭懲處

這次調查過程,另外還有六名總統府文職人員及國安會參謀等,也在專機上違法超額購買菸品,卻未遭行政懲處,與國安特勤人員吳宗憲、張恒嘉等人面臨司法審判,處境大不同。高涌誠表示,總統府及國安會應依涉案情節秉公檢討、妥善處理;王美玉說,既然總統府有其他文職人員違法超量購買,應該依法懲處。

為何未提案彈劾特勤中心人員?

至於為何只提糾正案,卻不提案彈劾特勤中心人員?高涌誠解釋,由於國安局前局長彭勝竹因案請辭,時任總統府侍衛長、副侍衛長都被記過,並調回軍隊,「能懲處都已懲處,再彈劾意義不大」。

時任永和警衛室上校組長陳敏華雖未購買私菸、也以督導不周被記大過,今年還高升少將;高涌誠說,陳敏華純粹是承襲這個位置的過往慣例,也被記過,至於記過後列入升職名單,不在監委考量範圍。

對於監察院糾正案,林奕華說,調查報告有三大謬誤:未糾正國安局、未約詢究責陳菊 ;特勤中心人員若有重大違失,監院並不受行政機關已有懲處影響,仍可彈劾;應對陳敏華升職案表明立場,若有不當也可糾正國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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