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oto.jpg

中共空軍的殲10(遠處單垂尾者)與殲11(近處),據說共軍戰機跨過中線,我空軍防空飛彈對其鎖定。(圖/觀察者網)

空軍以防空飛彈鎖定共機
專家:過於魯莽也不聰明

2020/08/10  中時新聞網  江飛宇

美國衛生部長阿札爾(Alex Azar)昨天飛抵台北松山機場訪問,此舉自然引發左岸的不滿,派出戰機跨海峽中線表態。據空軍司令部的說法:10日上午9時,中共空軍所屬殲10、殲11戰機短暫跨過台灣海峽中線,空軍「以地面防空飛彈全程監控」,並於第一時間廣播警告,運用「空中偵巡兵力強勢驅離」。雖然空軍捍衛領空的責任當然值得肯定,但是在國防專家看來,如果空軍司令部所述為真,空軍的應對手段其實不符法理程序,以防空飛彈監控共軍戰機更是不聰明。

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張競博士表示,國軍對大陸軍機闖入防空識別區的處置行為,可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略窺一二。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1條指出,「大陸民用航空器在未經許可進入台北飛航情報區限制進入之區域,執行空防任務機關,得警告飛離,或採必要之防衛處置。」

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41條則明定,「大陸民用航空器未經許可進入台北飛航情報區限制區域者,執行空防任務機關可在距台灣、澎湖海岸線30浬(55公里)以外之區域,實施攔截及辨證後,驅離或引導降落;距台灣、澎湖海岸線未滿30浬至12浬(22~55公里)以外之區域,實施攔截及辨證後,開槍示警、強制驅離或引導降落,並對該航空器嚴密監視戒備;距台灣、澎湖海岸線未滿12浬之區域,實施攔截及辨證後,開槍示警、強制驅離或逼其降落或引導降落;進入金門、馬祖、東引、烏坵等外島限制區域內,對該航空器實施辨證,並嚴密監視戒備。必要時,應予示警、強制驅離或逼其降落。」

當然,上述所論及的行動,是針對不明飛機與民用機而言,但是卻可看出,所謂嚴密監視、戒備、攔截、辨證、開槍示警、強制驅離、逼其降落或引導降落,都是嚴謹的手段,也是以嚴謹的專業用語。

1.png
所謂「以地面防空飛彈全程監控」,使用的必然是愛國者相列雷達,或者是天弓飛彈的長白相列雷達,然而這種飛彈雷達並非是監看空域的航空管制雷達。(本報系資料照片)

然而,蔡政府國安團隊,卻搞出個「強勢驅離」,再透過新聞稿發明了「廣播驅離」,請各位去查查國軍軍語辭典,這些用辭用語到底有沒有標準定義?當然是沒有。

更令人無語的是「地面飛彈監控」,需知防空飛彈本身,並無法獲得目標動態資訊,因此必然是啟動與飛彈配套的搜索雷達,甚或是射控雷達等設備,對比前述嚴密監視戒備、攔截、辨證、開槍示警、強制驅離、逼其降落或引導降落,都是「戰管防空搜索雷達」,這與地面飛彈是兩回事!需知絕對不應輕易啟用防空作戰武器系統,或是空中作戰儎臺本身的感測器與射控裝備,因為「發射管制」(EMCON)是攸關生死的大事,豈能如此輕浮處置?

因此就可看出,所謂「地面飛彈監控」,其實是沒有必要曝露本身電子參數之魯莽作為,吾人寧可相信這是空軍司令部用語不精確,然而此種錯誤表述,又豈可糊裡糊塗地對外曝露在新聞稿上?

要知道,台海空中動態,一向充滿鬥智與謀略,其秘訣是「話多不如話少」,去強調我方首次如何如何,根本就只是無甚意義的政治獻媚表態討好,只會招惹左岸對方,對我特定目標之電子偵搜行動。可以說,「將蜜倒出來在桌上,蒼蠅蜜蜂怎可能不飛來?」

1.png
在內蓋夫沙漠上空飛行的以色列F-15戰機。以色列空軍的F-15、F-16戰機,是時至今日擊毀敵機最多的,大多數都是在貝卡谷地空戰中所創下。(圖/以色列空軍)

2.png
以色列早在1980年代,就把無人機投入作戰,在貝卡谷地空戰期間,就已利用無人機探知敘利亞防空部隊的虛實。(圖/israeli-weapon)

說個以古鑑今的事例:在1982年6月,敘利亞發生一場現代戰機與防空武裝的大戰,是以色列與敘利亞兩空軍的「貝卡谷地空戰」(Battle of Beqaa Valley),在此戰爆發之前,以色列空軍派出無人機為餌,電偵機為間諜,以虛換實,刺探敘利亞防空網的部署;相對的,敘利亞防空飛彈部隊,則是非常白目地「地面飛彈監控」,擊落了2架以色列無人機就洋洋自得,然後在6月9日真正空戰中,由於以色列早已獲悉敘利亞防空飛彈的所有,再加上E-2C空中預警機的指引,以色列的F-15、F-16戰機對敘利亞各型戰機是單方面輾壓,空戰創下82:0的驚人結果,還摧毀了敘利亞的全部13個防空陣地!可見防空戰管系統的魯莽,等於是提供對手情報!請問我們今天還要發出這種新聞稿,這實在太讓人搖頭不知說啥才好!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神仙、老虎、狗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