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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戰有那麼容易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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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國防部在立法院的外交與國防委員會,大談要讓四個月的軍事訓練役與後備召員訓練「城鎮戰」,所以就讓我們來看一下,到底這個主張的可行性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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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戰的複雜性

即使是淺顯易懂的英文版維基百科,也至少在相關頁面上提到如「老百姓出現」和「城鎮地形複雜」這樣的問題(Complicating factors in urban warfare include the presence of civilians and the complexity of the urban terrain)。

而早在1997年美國陸軍針對城鎮戰的一份研究報告(城鎮軍事行動的特定訓練實務,Selected Training Practices for Military Operations in Urban Terrain)就指出,雖然城鎮戰會強調步兵戰鬥,但在城市內佈署機械化部隊甚至戰車是有必要的,也就是說,這絕對是一項跨越兵科的任務。

而在同樣一份報告也建議,除了編組,裝備與訓練設施(靶場,假城鎮與實彈殺人屋kill house)外,相關訓練的多數時間必須分配到實彈射擊,實際模擬與小部隊演練上;尤其是在實際模擬時,必須動用到漆彈槍,多重整合雷射接戰系統(MILES)甚至訓練用的模擬彈(Simunition),如此才能達到必要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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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美國海軍陸戰隊的教範,城鎮作戰至少要考量到:

1.進攻與防守作戰

2.戰鬥支援

3.戰鬥後勤

4.非戰鬥人員

5.移動/肅清與射擊技巧

6.武器效應

7.地下作戰

8.能見度受限環境下作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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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的城鎮戰訓練

我們先提一個最簡單的城鎮戰需求就好,也就是建築物的破壞(breach):以警方的特殊單位為例,他們至少能使用動力鋸/撬棒/散彈槍等方式,來從外部突入建築物;但即便是我們軍方的特戰單位,有全數配發這樣的「必備工具」,並進行訓練,但常備部隊呢?後備部隊與軍事訓練役的人員,有可能接觸到這方面的觀念與器材嗎?

另外一個致命傷,就是「老百姓」的問題,即使是美國陸軍新兵訓練(BCT)完的人員,都會在經歷過「肅清建築物」「低能見度環境作戰」之後,導入「敵軍與無辜民眾」(由訓練單位內人員扮演)「手榴彈與爆裂物」等壓力因子,來讓訓練人員在未來進入類似環境時,能較為從容地應付。

但綜觀我們從一般到特戰單位的城鎮戰演習裡,「民眾」這項因素幾乎是不會出現的(當然,反恐演習裡的人質除外);再加上許多人員對於武器的效應,恐怕都不清楚(例如甚麼建材可以擋住甚麼樣的彈葯),更遑論戰傷急救,跨兵科/軍種協同等,所以我們當前部隊的「城鎮戰」能量,其實可能僅達到美軍的室內近戰(CQB)水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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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方的資源問題

訓練除了上述的條件外,最重要的資源就是人力:也就是訓練單位必須要有足夠的人力,來管理並訓練後備人員,甚至軍事訓練役的役男。但無論是我們目前規劃的甲種旅(平時訓練新兵,動員後納入後備軍人)或乙種旅(軍校或測考單位)--前者單是因應軍事訓練役的役男,就已經應付不來;而後者也不可能去接手新兵訓練。

如果硬要將教召改為一年一訓的話,據估計會需要當前訓練能量的4.3倍,也就是必須依賴那五個新編成的甲種旅。而這些單位,仍需要四千至六千位志願役幹部來擔任骨幹,才能順利運行。

下一個嚴峻的挑戰,就是場地:以北北基為例,可用的靶場只剩基隆,淡水與五股,假使現役部隊之外,未來連後備,甚至軍事訓練役男,都為了城鎮戰演練而需要進行實彈射擊時,現有的場地顯然不可能應付。更不要提在後續訓練時必須的假城鎮場地!

最後,動員的後備部隊裡,僅有約一成七是志願役;也就是說,未來後備部隊裡面,會有越來越多的義務役,甚至軍事訓練役的人員,必須要出任小部隊的幹部!而他們能夠帶領其他同樣能力條件的成員,進行一場城鎮作戰?我們想,多數有服役經驗的人,心裡都已知道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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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承蒙 OTT Gear 軍規戶外裝備 - Out Tech Tactical 同意,引用他們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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