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職海軍司令部計畫署技研組計畫官的前海軍上校王志鵬。圖/取自王志鵬臉書網頁
孤狼上校披露軍購黑幕
提供現役承參面對不法自保之道
2021-01-20 14:41 聯合報 / 記者洪哲政/台北即時報導
曾任職海軍司令部計畫署技研組計畫官的前海軍上校王志鵬,今在臉書貼文揭露他在軍中參與軍購案時種種怪象,他批評軍購表示,「我不相信現今不存在弊端,很可能只是還沒曝光」!呼籲現役承辦軍購案的參謀平時影印原件歸檔,甚至提供給相關監察聯參,要求其歸檔雙重存留,以保護自己,「千萬不要嫌麻煩!」
而對王志鵬披露相關內情與說法,海軍司令部今天沒有回應。
曾為潛艦軍官的王志鵬曾出版「潛艦基本戰術戰叉和科技新知」等書籍,自稱「火眼孤狼」。他今天透過臉書以「談國防部前戰規司司長林勤經貪腐」為題發文,披露他服役時與林勤經互動細節,宣稱其2006年擔任國防部戰略規劃司建軍規畫處上校計畫督導官,負責督導海軍年度所有軍事投資建案以及三大軍購中「P-3C反潛機專案」與「潛艦海星專案」時,「深受此人其害」。
王志鵬進一步表示,他在任職國防部期間,審查任何軍事投資建案少則五千萬起跳,動則數十億上百億,各案都要經過層層的聯合參謀審查,因此其中真有問題要瞞天過海是很難的,多數的專業參謀是知道的,但背後操作的手段和方法卻很多。
王志鵬表示,如他曾經參與的一項軍購案,當時由他代表建軍規畫處參加聯合審查會議,經審查後其的意見就是「不可行、不合規定、且價格高約三至五倍」,結果該案還是通過了;當時他很納悶,於是找承辦的上校參謀詢問,並要求調閱該日的聯合審查會報告,竟然遭其拒絕反問他要做什麼?其實他的審查意見對方根本沒列入,還好於會後他曾作會議的「歸詢報告」,於處內存留歸檔,此案後來幸為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林郁方委員攔下全案刪除,但這位參謀不久後晉升少將。
王志鵬又指出,又有另一位海軍上校,於赴美開會期間,傳真給他一張A4計畫,要求他動用軟體預算一周內經軍售管道匯入帳戶,「這開甚麼玩笑!我不用報告上級就直接回絕」,要求對方於返國後依規定正式呈報計畫審查,當然他隨即又遭到更高階者的關說和施壓。而這位上校後來也晉升少將。
王志鵬在文中以他個人經驗,給予現今仍在役擔任重要參謀職務者參考說,國防部或各一級單位,最糟糕的就是對於修改簽呈多以口頭或標浮貼方式交辦,重新上呈並必須附上原呈,但退回後可能原呈就會碎掉或消失,以致於案件出問題時根本無法還原過程事實,以至於查到最後最倒楣的還是承辦參謀,真正下令的將領根本無事。
因此他建議現役參謀,每次重簽的原件,務必影印存留,並隨時間先後整理,全案完成一併歸檔,包括影音或視頻紀錄,對於有疑問的案件,甚至亦可逕送完整影印副本一份給相關監察聯參,要求其歸檔雙重存留,千萬不要嫌麻煩!因此他過去負責的案件歸檔時都厚後如書本,甚至無法裝訂必須分上、下冊分裝。
王志鵬表示,他相信大多數的軍人都是「熱愛國家,守法守紀」的,都不希望「遭少數不肖者所把持、所操弄,更可惡的是與政客、軍火商沆瀣一氣」;他不相信現今不存在弊端,很可能只是還沒曝光,願還在現役的將校們,對於類似的重大軍事投資案,務必要多多謹慎,殊不見近期的「獵雷艦慶富案」,試問人民的三百億元至今到哪去了!
2021/02/20上午1:04 ·
談國防部前戰規司司長林勤經貪腐
2021年1月17日媒體獨家報導,國防部整合評估室前主任林勤經中將2007年退役後赴美,調查局隨後發現,林勤經竟在任職時,將建構指揮系統的「博勝案」招標內容,事先洩露給軍火商,此案是在陳水扁執政期間,國軍以「博勝」為專案代號,向美國以軍購方式,建構國軍最重要的「指管通資情監偵(C4ISR)」系統。林勤經就是「博勝案」的主導者之一,整合當時參謀本部衡山、陸軍的陸資、海軍的大成、空軍的強網等指揮通訊系統,作為三軍聯合作戰的指揮鏈結。因林勤經卻不願出面說明,在2014年遭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以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通緝。怎知林居然還神通廣大續領月退俸達6個月、18%的優惠存款長達4年,合計約210萬餘元,迄今無法追討。國防部則以「一切依法行政」回應。
對此案個人不予評論,但卻深受此人其害。2006年當時個人擔任國防部戰略規劃司建軍規畫處的上校計畫督導官,負責督導海軍年度所有軍事投資建案以及三大軍購中「P-3C反潛機專案」與「潛艦海星專案」;當時的戰略規劃司司長就是林勤經,2006年6月某日,他以軍用電話內線直接打給我,要我立即到他的辦公室一趟,我隨即前往,報告進門後,看到二位穿著西裝的外籍人士在內(可能是軍火商或美軍人員),他給了我一份資料,要求我依據上面黃色螢光筆所畫之處,修改相關建案重新呈上核定;我拿了資料後返回辦公座位,仔細看完後是「P-3C反潛機專案」,雖然只修改數行資料和參數,但相較已建案簽訂的合約內容,卻必須額外增加若干經費;我內心有些忐忑是以暫時擱置,也未向副處長和處長報告。三天後他再度召喚我,為何尚未重新上簽,我直接說明後斷然拒絕!他就破口大罵,要我回去好好想一想,返回辦公室後,我直接端了資料找副處長說明,副處長看完之後知道茲事體大,立即要我與她向處長詳細報告,報告後待處長完全了解後,我說明自己的立場「此事我絕對不蓋章」,如果非要執行,可以找他人承辦,但我不希望二位長官未來可能做了牢,自這一天起我開始在工作上受到莫名的刁難。
隔月我真的受不了,由於此事嚴重但又無法多說什麼,於是我急忙去告知我唯一信任的老長官,當時的參謀本部少將作戰次長,約見詳細說明之後,並表達打算退伍之意;他勸我再忍耐數月至半年,他將就任新職,之後再將我徵調回二五六戰隊,雖然我很感謝過去他對我的栽培,但我仍然婉拒了!原因是內心真的累了,且結婚後十二年期間因工作聚少離多長年實在虧欠太太,再者我想好好念書,但他再三告誡我「不可以」!
7月15日我不顧老長官的不同意,遞上第一份退伍職訓報告,引發司內很多人驚訝!因為當時我是年班同學中首先晉升上校者,二周後報告批示下來「不同意,予以慰留」;於是我再上呈第二次報告,結果是遭擱置沒有下文;8月15日我呈上第三次報告,並附上家屬陳請書,說明若再影響個人退伍權益,家屬將向國防部申訴並向法院提告,8月20日林勤經終於批可了。我退伍後半年,經媒體報導林勤經即潛逃美國(真不知道他是怎麼出去的,軍人是無法隨意出國的,除非拿綠卡)。
在任職國防部期間,審查任何軍事投資建案少則五千萬起跳,動則數十億上百億,各案都要經過層層的聯合參謀審查,因此其中真有問題要瞞天過海是很難的,多數的專業參謀是知道的,但是背後操作的手段和方法卻很多。如我曾經參與的一項軍購案,當時我代表建軍規畫處參加聯合審查會議,經審查後我的意見就是「不可行、不合規定、且價格高約三至五倍」,結果該案還是通過了;當時我很納悶,於是找承辦的上校參謀詢問,並要求調閱該日的聯合審查會報告,竟然遭其拒絕反問我要做什麼?其實我的審查意見他根本沒列入,還好於會後我有做會議的「歸詢報告」,於處內存留歸檔,此案後來幸遭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林郁方委員攔下全案刪除,但這位參謀不久後晉升少將。又有另一位海軍的上校,於赴美開會期間,傳真給我僅一張A4計畫,要求我動用軟體預算一周內經軍售管道匯入帳戶,這開甚麼玩笑!我不用報告上級就直接回絕,請於返國後依規定正式呈報計畫審查,當然隨即又是遭到更高階者的關說和施壓,而這位上校後來也晉升少將。退伍後最令我痛心的莫過於,馬英九總統上任之後,針對「買賣官案」竟然查不出結果而結案,這彷如是「擦鞋童理論」大家都知道的事,他老人家竟查不出來?就像你知道家中有賊,急急忙忙跑回家,卻只在家門口大聲嚷嚷「有賊嗎?」結果屋內回答「沒有」,你就走了一般!馬英九總統自身做到「清廉」沒話說,但論「打擊貪腐」,他對不起經國先生。
以我個人的經驗給予現今仍在役擔任重要參謀職務者參考,國防部或各一級單位,最糟糕的就是對於修改簽呈多以口頭或標浮貼方式交辦,重新上呈並必須附上原呈,但退回後可能原呈就會碎掉或消失,以致於案件出問題時根本無法還原過程事實,以至於查到最後最倒楣的還是承辦參謀,真正下令的將領根本無事;因此每次重簽的原件,務必影印存留,並隨時間先後整理,全案完成一併歸檔(影音或視頻紀錄亦可歸檔),甚至對於有疑問的案件,亦可逕送完整影印副本一份給相關監察聯參,要求其歸檔雙重存留,千萬不要嫌麻煩!因此我過去負責的案件歸檔時都厚後如書本,甚至無法裝訂必須分上、下冊分裝。
退伍至今十五年今重提此事,其實內心已經放下對此事的仇恨,前幾年我曾經撰文「指揮道德與參謀道德的淪喪」,提出警示的道理也在此;相信大多數的軍人都是「熱愛國家,守法守紀」的,都不希望「遭少數不肖者所把持、所操弄,更可惡的是與政客、軍火商沆瀣一氣」;我不相信現今不存在弊端,很可能只是還沒曝光,願還在現役的將校們,對於類似的重大軍事投資案,務必要多多謹慎,疏不見近期的「獵雷艦慶富案」,試問人民的三百億至今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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