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按:事次台灣軍事指揮的改革,分別將過去的軍團改積作戰區,澎湖為第一戰區、台東第二、台北第三、台中第四、台南第五。作戰區可統一指揮進入該區陸軍友軍,組成一個比較統一的地區性作戰指揮。然而比起解放軍的戰區或美軍的XX司令部,這種劃分只限於陸軍而已。(網絡圖片)
【軍事博評】
張競﹕
對比兩岸戰區與作戰區
軍事術語定義
2021-05-11 12:16 香港輕新聞 Lite News Hong Kong
過去幾年來中國大陸在推動全面深化改革過程中,針對軍事體制落實深化國防與軍隊改革;將原本七大軍區改編為五大戰區,當時引起多方討論與研析,但鮮少從大軍區與戰區之軍事術語定義中加以比較。
而最近國軍亦宣布要在明年將軍團番號廢除,改以作戰區作為組織建制與作戰指揮基本編組,更引起多方討論,但還是沒有太多人從國軍軍語定義中,去掌握理解其意涵。本文將透過探討兩岸軍事專業術語對於「戰區」以及「作戰區」基本定義,並且順勢再引述相關辭語,期能讓讀者理解雙方對於軍事作戰與野戰用兵之理念差異。
編按:國軍陸軍的裝甲部隊,仍是以勇虎戰車為主,射控系統已全面落後於2000年以後出現解放軍大部分反坦克用途的戰甲車。然而就算M1A2T到貨,這批坦克仍然會留用一段相當長時間。(YOUTUBE擷圖)
首先介紹國軍對於【戰區】之基本定義為:「為三軍聯合、軍政一元之最高野戰單位。主在運用野戰戰略,指揮所轄三軍部隊,遂行獨立、廣泛、連續之作戰。」由此定義中所提到“所轄三軍部隊”衍生出【戰區陸軍】:「遂行聯合作戰之戰區陸軍組織。戰區陸軍,由編配不定數量之地面部隊、陸航部隊、飛彈部隊及戰鬥支援與勤務支援部隊組成。」
再加上【戰區海軍】:「遂行聯合作戰時,依戰區作戰需要,由艦隊、空中兵力,陸戰隊所組成的海軍部隊,為戰區兵力組成之一部。」以及【戰區空軍】:「遂行聯合作戰時,依戰區作戰需要,編配不定數量、類型之空軍部隊,包括轟炸、戰術戰鬥、防空攔截、偵察、運兵、戰管、防砲等部隊;以及基地、警衛、勤務支援部隊組成。」等定義,可以讓吾人對其定義具有初步認識。
對於戰區類型,國軍在軍語辭典中列出【大陸戰區】:「遂行聯盟作戰時,在廣大陸地地區所建立之戰區。」以及【海洋戰區】:「以大洋為主要構成的戰區,運用海洋戰略為主要達成戰略目標的手段。」不過在國軍軍事思想中,經常會提到在與敵對峙戰線後方,運用正規與非正規武力遂行敵後游擊戰鬥之【敵後戰區】,但在正式軍事術語中卻未對該辭語加以定義。
編按:對國軍陸軍而言,現時的雷霆2000火箭砲及將接收的海馬斯(HIMARS)發射器(配MGM-140短程戰術彈道導彈)將是國軍陸軍最佳的中程支援及反擊武器。(圖片來自Blair's 軍事,警察及消防攝影's 軍事,警察及消防攝影)
國軍除定義【戰區】之外,亦特別另外定義【作戰區】:「以陸軍軍團(或防衛部)為主以組成,除指揮其編制與編配之部隊外,並作戰管制地區內之友軍地面部隊。通常依任務需要,區分若干個作戰分區或守備區。」因此可以看出【戰區】本身並無特別偏向特定軍種,但【作戰區】就是以陸軍作為主體兵力之作戰思維架構,兩者具有明顯差異。
編按:在喪失制空權的情況下,戰甲車很易受空中的攻擊機或無人機所攻擊,故更輕便且具一定破壞力的單兵便攜式反坦克火箭與導彈就成為相對有效的反坦克武器。圖左為國軍購入的標槍式反坦克導彈,圖右則是無導引的紅隼式火箭筒。(圖片來自連結1及軍聞社)
所以每當國軍組織體系有所變革時,海空軍總是擔心其所轄艦艇與空中作戰戰機兵力,將會被分割納入各個作戰區所指揮之作戰序列下,無法統一用兵遂行海上與空中作戰。講得更具體但卻是有點難聽,其實就是海空軍高層擔心被懷抱大陸軍思維之主事者,利用組織再造為藉口,將其所轄兵力吃掉,本身作戰權責遭到架空。其實從前述定義,明確規範只對地區內友軍地面部隊遂行作戰管制,前述顧慮與懷疑恐怕就是源於將【戰區】與【作戰區】定義混淆所致。
編按:解放軍五大戰區制是可以全面控制及調動戰區內所有兵種力量及後勤設施,而且更有中部戰區作為總戰略預備隊,有台媒將國軍的作戰區改革當成是解放軍式的戰區改革,完全是錯誤比喻。(網絡圖片)
反觀解放軍所用軍事術語,其亦定義出【戰區】:「theater of war戰略區的簡稱。按戰略任務劃分的區域。按任務,分為主要戰區和次要戰區;按地理位置,分為陸上戰區、海上戰區等。」同時在共軍軍事術語中,並未像國軍定義出【作戰區】,但卻另行定義【作戰地區】:「area of operations作戰行動所涉及之空間範圍。包括陸地、海洋和空中。」此外更進一步提出【作戰區域】:「zone of operations為進行作戰而劃定之空間範圍。包括作戰地域、作戰海域、作戰空域等。」
編按:早前遼寧號前往南海演習時,羅斯福號的航母攻擊群也自南海北上,結果中部戰區的轟6K和南部戰區的殲16空群而出,出海進行「訓練」,其實也是反映戰區統一調度及跨戰區協調的效應。(圖片來源:中國空軍)
依據前述定義,衍生出【作戰地域】:「zone of land operations為進行陸上作戰而劃定的陸地空間範圍。通常用三個以上的地點表示。」以及【作戰海域】:「zone of sea operations為進行海上作戰而劃定的海洋空間範圍。包括海面、海面上空和水下空間區域。」再加上【作戰空域】:「operations airspace為進行空中作戰而劃定的航空空間範圍。包括待戰空域、巡邏空域、交戰空域等。」
其實除前述三個向下衍生細分之定義外,共軍還有另個與【作戰地區】定義完全相同之軍事術語稱為【作戰空間】:「operational space作戰行動所涉及之空間範圍。包括陸地、海洋、空中、太空和網絡電磁等空間。」兩個專用術語定義相互比較,就可以發現共軍作戰理念已經從傳統之【作戰地區】,逐漸擴展到更進一步涵蓋太空和網絡電磁等空間之【作戰空間】,這就證明其作戰思維以及軍事作戰計劃作為涵蓋面,亦須擴展至前述層面。
編按:就不說攻擊方面了,未來偵察與情報整合,涵蓋海、陸、空、天、電、網(絡)、地(下)及洋(底),有人稱之為「七域作戰」。一個可以統整全區內所有軍事資源的指揮架構,對戰場訊息的全面整合是很有幫助。(網絡圖片)
其實再回過頭來看,當初中國大陸推動深化國防與軍隊改革時,將軍區從新劃設為戰區,引起多種猜想與臆測,甚至誇大渲染到不可思議地步。而依據解放軍軍事術語,【軍區】之原始定義為:「military area command亦稱大軍區。按戰略區域設立的軍隊一級組織。為戰略性戰役軍團。是中央軍事委員會直接領導下負責所屬部隊和單位軍事、政治、後勤、裝備工作的領導機構。下轄戰鬥部隊、保障部隊和省軍區等,有的還轄衛戍區、警備區、院校等。」
所以當初此等軍隊行政領導與作戰指揮體制變革,要想確認其真實面貌,確實應當對比【戰區】與【軍區】兩個軍事術語之原始定義,才具有真正論證分析之基礎。不過話雖如此,經過這幾年來整個組織體系調整運作磨合之後,共軍各項軍事術語定義,恐怕亦會與實際狀況產生落差,未來顯然必須重新將相關軍事專用辭語加以定義,如此才能夠符合軍事體系專業化與標準化之基本要求。
戰略、軍事與安全是個被許多人所輕視之專業領域,許多人讀過幾本兵書,就認為其可無師自通,自詡為軍事專家或是戰略學者,但是靠著一招半式闖江湖,終究整個根基是相當虛幻,遇到問題時,先從軍事辭語基本定義著手,其實是最保險作法。兩岸雖然是中文相通,但軍事領域上所使用嚴肅定義與思維架構,還是存在著差距,讀者朋友在觀察兩岸軍事事務時,千萬不要望文生義隨意詮釋,謹慎些總是不會吃虧!
延伸閱讀: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