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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志峰 臉書
出身於屏東縣的小農村,單純的農家子弟,陸軍官校專科17期企業管理科乙班86年班,陸軍步兵少校退伍,當年雷光旦中將為個人掛階少校的那一刻,就已經報定這輩子就到少校,並不是不思進取不想圖謀發展,而是個人本身希望能夠善盡自己職能來為部隊服務,因此歷年來都是長官幫我報名錄取學院,然而從來不想去考,當然原因也有許多考量,服役期間擔任過情報作戰後勤等職務,任職最長的職務為後勤官長達9年。
軍憶隨筆「7」
科目:內部管理
進度:休假
重點:愛恨交織的休假攻防戰
不管你的身份是軍官或是士官兵,每個月最關心最重要的就是薪餉及休假,關於官兵休假的種類相當多,諸如週休、半月休、月休等,另外志願役官士兵還有外散假及外宿假,以目前的國軍休假制度與之前休假的制度相比較已經好的不能再好了。
所謂的休假,狹義的講就是暫時脫離部隊的束縛(當然,身份還是軍人,可無法違法亂紀),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或者探訪親友;廣義上卻是一種任務!
有沒有搞錯啊!?休假也算是一種任務!
是的!我沒寫錯,你也沒看錯!
各位前輩們先別噴(笑罵、指責之意)我,我可以用我自己粗淺的道理與各位娓娓道來,如果覺得小弟我說的有道理請給我鼓勵,如果覺得沒有道理也請給予指正,畢竟休假業務我從來沒有管過,這也不是我的專業,只是將我在軍旅生涯中所聞所見的事實與觀念進行闡述,希望各位前輩們能夠諒解。
為什麼休假會變成是一種任務呢?
試問各位前輩在收假集合時,部隊長是否會先問:有無營外違規或違法情事?!
相信大家都會回答:沒有!
光是這一點,各位就應該明白您的休假是不是一項任務!這一點我應該沒有說錯吧?!
原因很簡單,因為當時大家的身份都是軍人,軍人的任務就是保家衛國,絕對不是外出去禍國殃民,但是難保不會從中出現害群之馬,因此在休假前長官三令五申苦口婆心的勸戒各位:不要出入不正當的場所、不要深夜冶遊、不要去有女陪侍的場所、不要酒後駕車、不要吸毒、不要………,布拉布拉(濤濤不絕之意)的一堆規定,每次休假每次都說,就像自家裡的父母那麼的囉嗦。
但是我們換個角度想,唉!首先個人在營外的違法事件不但會傷害自己,也會拖累長官好嗎?!
君不見國軍歷年以來,因為下屬在營外違法犯紀接受牽累而被拔掉的主官不勝其數,你來當兵進入了群體,就已經不再是一個人了,別再說什麼一人做事一人當的江湖膽氣就能了事,在部隊裡面只要有一個人在營外犯的錯事,那麼就是整體的榮譽就完全喪失殆盡,你想這樣子你能夠賠得起嗎?!
話說回來,以前的前輩們休假,真的是非常的艱辛,之前所排定的假能不能按時休,還要依據部隊的任務以及長官的心情,萬一休假當天剛好一個命令下來要戰備或對岸有對我發動攻擊,那真的就是命了,想放假也放不了了。
呈上去的假單擺在長官辦公室都快要發霉長菇了,長官不批就是不批,你能怎麼辦?!總不能挾持長官或者以下犯上吧?我想很多人當時的心情應該就是如此,但是如果這麼做那就虧本虧大了,不但假休不成反而直接判軍法,這樣子多不划算啊!
再說就算長官真的把假給批下來,出去迎外也得要潔身自愛,有些官兵外出根本就是在處理他在外面的一些不法情事,弟兄之間還蠻多這種狀況的。
例如民國86年9月份的某一天,一位一兵來向我這個當排長的請3天假,他臉上一片致誠又充滿哀戚地說他的祖母過世要請喪假,在這種情況下我想大部分當幹部的人也都會相信,結果我一向連長報告的時候,我的連長要求我先撥電話到他家去詢問狀況,看看是否有需要部隊的協助,結果當我電話撥通,是由這一位一兵的母親接的電話,我當下向他的母親表達慰問之情的時候,他的母親竟然用一種很驚訝的話語跟我說:他的奶奶現在正在看電視耶………
這可不是笑話,而是活脫脫的為了想休假而欺騙,我只能說這種手段可真不高明啊!結果這一位一兵的下場,大家可想而知,他被我連長給狠狠的處分。
聽以前的學長講說,還有的長官會放黑假,以此來作為任務達成的勒索行為,例如說某一位官兵他個人或者他家裡有某些機工具或者物品能夠滿足部隊裡面的某些任務,長官就爽快的批他3天假,收假的時候必須要帶回長官所想要的東西,或者某些人要休假,長官也是跟對方說「提錢來見!」等諸如此類的事情。
在我這個年代都是只有聽說,可是有沒有人真的這麼做我倒是蠻質疑的,畢竟我也不是當事者,我也不敢亂說,講話也是要負責任的。
個人舉出在部隊曾經遇過如下情形:
一、長官用平常心的在我的假單上批:閱!這不是在尋我開心嗎?你批這個字,我要是能夠走得出營門,那才真的見鬼了!
二、長官帶有戲虐意味的在我的假單上批:可。但是這個可橫跨休假三聯單,你就算撕哪一張它也湊不齊這個「可」字,意思就是叫我大可不必休假!
三、長官在我的假單上面批了:准貴官廿年假,回家吃自己!(老實說當下我看到這段話,心裡有一萬頭草泥馬在奔騰,真的有那種衝動,乾脆直接報退,回家吃自己去也!)
四、請半天的病假6小時,硬是將我的假單扣留到只剩二小時,我是真的牙齦腫痛已經痛到受不了了,結果因為這一次的假單時間太短,無法進行治療,導致乾脆直接拔牙。
以上所揭,不過略舉大端,僅僅是發生在我個人身上,個人一直在思考,讓部屬休一個假,真的很困難嗎?
直到我擔任主官,我不願意和之前的主官一樣如此的惡搞,因此官兵所上呈的假單我一律都批,並不是因為我良心發現或者是我慈悲為懷,而是每一位官士兵的假都是合法保障的,那是人家該享有的權益而不是福利,因此我一貫的觀念就是「該給人家的,就必須給人家」,就算是要遇到高裝檢或者重要的戰備演訓,只要確認官兵家裡真的是有發生事情,我都是先批兩日假單,讓其回家處理事情,這說明什麼呢?!就是安撫當事人的心嘛!又不是發生打仗,如果發生戰爭當然我也無法放他的假,不然我要是在戰爭時期放了某一位官兵的假,那麼其他的人也會有樣學樣,那還打什麼仗?
因此我在這邊還是要奉勸現在還在部隊的學弟學妹們,千萬不要拿官兵的假期來當作自己領導統禦的靠山,畢竟我們現在這個年代一切都是講求法律規章,一旦要是再像我們那個年代的長官那樣的操蛋,被法辦也就是遲早的事了!
上文承蒙 潘志峰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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