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兩大軍事雜誌《尖端科技》與《天生射手》專欄作家。
基本上這是我談刺槍議題的最後一篇,主要的原因在於說事實而不傷交情
刺槍除了實際應用比例低與效率不彰以外,還有兩個更大的問題:
一是它是「偽」近戰的武器,老實說整把步槍再加上刺刀,這個長度是不是遠超過一般的卡賓槍或突擊步槍?你說它用來近戰,我覺得根本不夠「近」
真要逼到那麼近,除了手槍或徒手格鬥外,大概就直接拔刀:這時候菲律賓的Kali或是韓國的MUSAT,可能還更有「近」戰的實效
二是它基本上是「妨礙射擊」的訓練與作法:裝上刺刀妨礙射擊精確度,這點大家都清楚;而且你練習刺槍用的護具,事實上又和你平常的單兵防護裝備不一樣,也就是說,當主張刺槍者說要切合實戰時,無論從戰史上,對射擊的影響上,以及訓練裝備與實戰裝備的差異上,它都不是一個好選擇
反而以色列人的KM或是美國海陸的Combatives,都是可以在穿戰術背心的情況下操作訓練的;另外它們對於爭取用槍(重新回到較有效率的殲敵方法)方面,也是比刺槍好的
至於你堅持要刺槍,可以,但麻煩也好歹像美國海陸那樣,讓士官兵有射擊五百碼外目標的能力,讓敵人看到我方前,就先被消滅壓制一部份;然後你配發手槍,增加彈藥都做完,最後再去談甚麼刺槍
延伸殺傷力是我們許多兵科的目標(無論火砲或戰車),沒有理由步兵就要開倒車,還縮短殺傷距離,降低殲敵效率的,這根本是沒有邏輯的行為
至於經費問題,老實說,我們幾年前步槍彈還便宜到美方要來買,一年7200萬顆賺4億,即使將個人攜行量增加一倍,也就是說20萬人,每人多帶150發,總計增加3000萬發彈藥儲備量,根本就是國防預算的零頭
即使增加射擊場地,訓練,更換零附件,這些費用都不可能高過海空軍任何一項載台裝備的預算,做和不做,是指揮道德問題,不是別的問題
上文承蒙 Casey Chao 先生同意,引用他的「臉書」系列文章,特此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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