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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曝光蔡政府公布新一波國防人事布局,參謀本部情報次長一職,先是傳出空軍司令部督察長柳惠千(如圖)接任,後來則確認由空軍副參謀長顏有賢少將接任並占中將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專家之眼】
沒天理:
蔡政府晉升弊案在身的國防官員

2022-03-01 08:24 聯合報 / 曾志超/中華經濟與金融協會副秘書長

近期媒體曝光蔡政府公布新一波國防人事布局,竟包含之前因重大弊案遭懲處的軍官,可望接任國防重要職務,並進一步晉升將官。多數媒體只關注蔡政府的用人唯親爭議,卻忽略其中涉及的違法問題。

根據媒體的報導,軍情局長羅德民中將3月1日將調任陸軍教準部指揮官,遺缺將由參謀本部情報次長楊靜瑟中將升任;至於參謀本部情報次長一職,先是傳出空軍司令部督察長柳惠千接任,後來則確認由空軍副參謀長顏有賢少將接任並占中將缺。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是負責國軍軍事情報的單位,專責執行戰略預警情報蒐集、研整之任務,隸屬於國防部參謀本部。軍事情報局負責軍事情報蒐集,並在中國大陸布建情報系統,派遣情報人員在大陸工作,可謂是極為重要的部門。

值得注意的是,接任的參謀本部情報次長人選。無論是原先傳出的柳惠千或是確認的顏友賢,二人都曾經涉及重大事件,而遭受懲處,過去這樣的人物,幾乎很難獲得高層的信任,遑論接任如此重要的職位。

2019年7月在陪同蔡英文總統「自由民主永續之旅」出訪期間,部分軍官利用職務之便進行香菸走私的案件,時任副侍衛長的柳惠千被記一大過一小過處分,2020年就轉任空軍教育準則指揮部副指揮官,後升任空軍督察長;2020年發生參謀總長沈一鳴上將等人殉職案,時任第四聯隊聯隊長顏有賢少將被記過兩次,2021年就升至空軍副參謀長。這次情報次長一職,最後確定由顏有賢少將接任。

近日的判決更凸顯此次人事案的矛盾,2015年陸軍花東防衛指揮部參謀長韓豫平少將,挪用漢光演習加菜金2880元,支付指揮官招待部屬與家人吃海產費用,被依貪汙治罪條例軍人利用職務上機會詐財罪判處四年六月徒刑定讞;反觀,私菸案不僅涉及金額高達六百多萬元,更影響國家安全與總統維安,涉案多位高階軍官仕途非但不受打擊,紛紛受到重用,官階還能晉升。

其中最離譜的案例,非時任警衛室組長的陳敏華上校莫屬,行政調查時宣稱未購買私菸,事發不到一年就高升少將,並擔任總統府外衛主任。後來在司法緩起訴書中被發現,陳竟然承認也購入50條七星牌香菸,明顯在行政調查時說謊,而被媒體諷刺為「七星將軍」,政府卻遲遲不處理。

私菸案調查時,現任的國防部長邱國正,當時任職國安局長處理調查工作,曾表示:「不能將有問題的人放在總統身邊,因為特勤工作唯一要求的就是忠誠。」因此,陳說謊事件曝光後,輿論批評不斷,直到去年底才調回陸軍,但仍維持少將官階,還須等待一年未派新職,則依人事規範視為溢員退伍。

比較分屬馬英九與蔡英文執政時期發生的加菜金案與私菸案,雖都有涉及不法與風紀問題,然違法程度與影響範圍有明顯的差別,而前者行為確有不當,但是否達到貪污的程度,還有相當的爭議,仍被課以四年的刑期:而後者不僅督導不周,還參與購買私菸,刑事上得到緩起訴待遇,行政處分後旋即升官晉爵,二案處理呈現極大的差異。

更嚴肅的問題是,軍人升遷有其考績規範,根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第7條規定:「軍官、士官之晉任,必須逐階遞晉,並應依照左列規定:一、晉任必須考績合格,停年屆滿,且有上階官額者。」

至於考績的規範另訂於《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施行細則》第13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款所定考績合格,其標準如左:一、將官:最近五年考績,須在二年甲上三年甲等以上。但最近一年考績分項評鑑,除體格一項依國軍將級晉任人員體格檢查規定外,其他各項在甲等以上。」

無論是涉及私菸案抑或是黑鷹案而被處分的軍官,當年的考績勢必會受到影響,根本不可能得到甲等,更何況是甲上。是故,無論是柳惠千或顏有賢接任參謀本部情報次長而獲得升任中將,還是陳敏華晉升案,均已違反前述規定。

除非例外符合上述條例的第8條:「軍官、士官於軍事上有特殊勳績者,得特令晉任,不受前二條規定之限制。」以陳敏華為例,縱然在大過後數月,就以2020年總統大選維安表現得到大功,似乎可主張本條的功過相抵要件。姑且不論媒體批評陳的表現是否有資格獲得大功的資格,選舉維安亦不屬於「軍事上」有特殊勳績,根本就與本條規定相牴觸。

不可否認,之前也確有少數將官破格晉升的案例。惟涉及重大事件或個人不良品德者,幾無翻身餘地,遑論得到重大職位與升遷。反觀,民進黨執政後,即使觸犯底線,只要受到層峰關愛的眼神,都可以船過水無痕,公然違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官條例》晉用親信。監察院該介入調查徇情枉法的人事案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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