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仲觀點:
中共可能採取哪些行動來淡化「中線默契」
揭仲*作者為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副研究員
陸媒報導,「海巡06」日後將常態性航行臺灣海峽水域執行公務。(翻攝自人民日報微博)
根據大陸媒體報導,排水量達6600噸的大型海事巡航救助船「海巡06」,已於7月11日正式列編福建,部署在平潭島;報導中還特別指出,「海巡06」日後將常態性航行臺灣海峽水域執行公務。
而7月13日,中共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在回應我方陸委會重申海峽中線是兩岸「互不侵犯、互不越界」的具體實踐,呼籲中共「切勿藉口執行公務違法擴張權利」時,則聲稱「海巡06」主要是維護福建沿海通航秩序等任務,並再度強調「不存在海峽中線」。
中共為何要淡化「中線默契」
海峽中線雖未見諸於國際法或兩岸之間的任何書面協議,但確實是兩岸自1999年迄今,存在已久的「默契」;中共雖然在口頭上不可能、也從未承認過海峽中線,但其官方近日數度強調「中線不存在」的舉動,應該是與近期中共針對臺灣海峽的法律戰有關。
中共這套法律戰論述,主要內容為依其1996年所公布的領海基線,往臺灣海峽方向不超過12海里為領海、不超過24海里為「毗連區」(我方稱為「鄰接區」),和不超過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我方稱為「專屬經濟海域」);在「專屬經濟區」外,繼續向海方向延伸則是公海。在臺灣海峽最窄處約70海里,最寬處約205海里的情況下,中共遂主張臺灣海峽的絕大部分均為其「專屬經濟區」。
基於這套論述,中共進一步提出兩大主張。
第一,在臺灣海峽絕大部分屬中共「專屬經濟區」的情況下,中共對臺灣海峽的「專屬經濟區」,享有某種程度的管轄權;
第二,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58條與第220條,各國應顧及中共作為沿海國在「專屬經濟區」內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安全上的利益;因此,外國軍艦在臺灣海峽中共「專屬經濟區」內的航行應受到相當的限制。
中共這套法律戰論述,乍看之下,是以抵制從川普政府後期迄今,美國軍艦常態化穿越臺灣海峽為主要目的;但這套論述,也極可能會促使中共改變在臺灣海峽的行為。因為中共很可能會嘗試要在臺灣海峽、包括海峽中線以東海域,創造出「管轄」的事實,替其法律戰論述提供支撐。這不僅導致中共官方與學界近來頻繁表示「海峽中線不存在」,日後中共執法武力與軍力也可能會採取相關行動,逐步淡化、甚至推翻兩岸行之有年的「中線默契」。
https://youtu.be/4l52JmAWqV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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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力可能採取的行動
研判中共執法武力與軍力為淡化「中線默契」,所可能採取的行動包括:
第一,以管理「專屬經濟區」為名義,或依據2021年9月新修訂實施的《海上安全交通法》,以對其「管轄海域」內加強海上交通管理,維護海上交通秩序等理由,強化在臺灣海峽、甚至包括海峽中線以東水域的執法工作。
以前述日後將常態性航行臺灣海峽水域執行公務的「海巡06」大型海事巡航救助船為例,該艦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海事局,是中共《海上安全交通法》的主要執行船艦;更值得我方注意的是,中共早在2001年的《中國海事工作發展綱要》中,就主張「將把100海里內的國際航線和海上設施等納入監管範圍」;然後又在2021年修訂《海上安全交通法》時,將第二條「適用範圍」由原本的「沿海水域」更改為「管轄海域」,卻未對後者之範圍作出明白的界定。
若對照中共官方近日數度聲稱對臺灣海峽具有一定程度的「管轄權」,則我方可合理懷疑,這艘排水量高達6600噸、超過我方所有的海巡艦與海軍巡防艦噸位的「海巡06」,其海上交通「監督管理」範圍應該不只限於中共在臺灣海峽的領海範圍,而可能包括臺灣海峽100海里範圍內的水域。換言之,中共在海峽當面部署如此大噸位的海事巡航救助船,不排除是為日後在海峽中線以東水域「主動、強勢」的監管預做準備。
事實上,除「海巡06」外,中共海警所屬船艦中,排水量超過4000噸的就有13艘,其中有2艘更高達1萬2000噸,超過我方海軍的基隆級驅逐艦。日後中共若動用這些大型的海警船或海巡船進入海峽中線以東水域執法,將對我執勤的海巡艦、甚至海軍艦艇造成不容輕忽的壓力。
第二,是中共的海巡與海警所屬執法船艦、甚至軍用機艦,日後不排除以行使「緊追權」為名義跨越海峽中線。
中共在2021年通過的《海上安全交通法(修訂草案)》與《海警法》中,已引入「緊追權」制度;尤其《海警法》第59條,授權海警機構為開展海上維權執法工作需要,可向據信包括共軍在內的「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協助請求。研判在6月15日開始實施的《軍隊非戰爭軍事行動綱要(試行)》中,就可能在相關章節中,對海上執法單位向共軍提出支援申請時的程序與共軍機艦的執行規範等,做出比較詳細的規定。
當中共「緊追權」的法規架構和可操作性日益完備後,日後不排除以實施「緊追權」為名義,派遣共軍機艦穿越海峽中線,以便在中線以東建立執法的管轄事實,支援中共對臺灣海峽的法律戰主張。
第三,當美軍軍艦在海峽中線以東通過臺灣海峽時,中共不排除會派機艦在海峽中線以東的海空域,採取與中線大致平行的航路實施監控,並做出驅離的宣告,創造在中線以東對外國軍艦進行「管轄」的例證。
第四,在海峽中線南北兩端離臺灣本島較遠的區域,派遣共軍機艦穿越海峽中線,以便在中線以東建立巡弋的事實。例如7月8日,中共就派出數架戰機在臺灣海峽北端跨越海峽中線,並盤旋進行戰術任務。
尤其值得我方擔心的是,未來中共不排除會比照西南海空域,授權戰區可經一定的程序,規劃在距離臺灣本島較遠的海峽中線北端或南端海空域,常態化派遣機艦越過中線實施演訓。
台美關係持續升溫讓北京政府相當介意,不斷派出軍機頻頻侵擾海峽中線。(國防部提供)
高強度的施壓行動仍由中共高層直接管制
儘管如此,若共軍機艦要在距臺灣本島較近的區域跨越中線,或任何在中線以東滯留超過一定時間的行動,研判短期內還是會由中共高層直接管制,保留作為對臺北與華府施壓之用。
當華美軍事與政治交流明顯提升,例如有美國現任高層官員訪問臺灣時,中共可能會下令共軍機、艦跨越海峽中線示威,可能的方式包括:
(1)在海峽較窄的部分,例如臺北至新竹附近跨越中線並刻意滯留,且可能連續幾天實施,例如前美國國務院次卿克拉奇(Keith Krach)於2020年9月17日至19日抵臺訪問時,共軍就在18日及19日,連續二天派多架次軍機穿越海峽中線,包括在中線較窄的區域;
(2)派軍艦至海峽中線以東巡弋;
(3)派遣機艦於海峽中線的南端或北端跨越中線後,保持在中線以東不遠處,採取與中線大致平行的方向沿中線前進。
若中共為強化針對臺灣海峽的法律戰,準備採取行動來淡化、甚至逐漸推翻「中線默契」,建立其對絕大多數臺灣海峽實施管轄的例證,勢必會對我方海巡與國軍在臺灣海峽的執法與偵巡,帶來極大的挑戰。例如當中共以大型、噸位遠超過我海巡艦的執法船艦,在海峽中線以東強勢執法時,我方海巡該如何因應?包括能否動用艦上武裝與是否呼叫國軍支援等。又當國軍授命支援海巡時,也會衍生出許多有待釐清的問題,包括國軍在面對中共執法武力時可採取那些行動?相關行動有無法律依據或是否需要更明確的法律授權?
我國國安與國防部高層同時也該正視一個越來越可能發生的情形,就是當中共軍艦無論是為行駛「緊追權」、派船艦在中線南北兩端距臺灣本島較遠的海域實施常態性跨越,或是為對了美臺雙邊政治軍事交流提升表達不滿,派船艦跨越中線來對華府和臺北示威時;我海軍船艦為了在不先開火的情況下阻擋共軍船艦,很可能會在以自身船艦近距離切入共軍船艦前進方向、迫使共軍船艦轉向的過程中,與其發生碰撞,進一步導致共軍以馳援或搜救為目的,增派機艦朝中線以東之意外發生海域集結的情形,屆時我方該如何因應,相關單位應盡早未雨綢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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