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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地面作戰談作戰

2022-10-03 06:10 風傳媒 

金戈 *備役中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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狙擊組官兵以R.E.P.R.20狙擊槍掩護地面部隊行動。(取自中華民國陸軍臉書)

稍有一些想像力,或是揆諸戰史例證,敵人若沒有絕對的空、海火力優勢,不太可能會對我遂行兩棲作戰。所以我地面部隊作戰,若真到了這個階段,我軍空中支援,因為不可能還會有,所以已經不是重要因素了。

反舟波射擊之稀疏零落炮火,是否會影響敵隊形及前進速率(進攻節奏),有待驗證。不過此其時射擊之武器不但會暴露位置,形成敵人空中攻擊的目標。更者,如此的射擊(不知是否有效),其實就是在我「非決戰地區」浪費彈藥,等到作戰進程到達我最能,也最希望發揮武器效能之時間、地點時,卻發現彈藥在之前「反舟波」時打完了,在敵人空優的情況下,補給不易(有沒有存量又是另一個問題),也喪失我用兵的行動自由。

以前的考量,將後備部隊前推至岸際遂行守備,那是步兵對步兵的攻防思維,現在的情況已經不是這樣,我主張「前推即砲灰」!千萬別忘了,人員戰損也是我們的戰略「阿基里斯後跟」(致命要害)!後備部隊前推至灘岸守備,是無效的防禦手段,後備部隊應置於稍後方的交通要隘編組強固工事,協力形成打擊部隊的「預想殲敵區」。

地面部隊接敵前,應藏於「九地之下」,敵登陸時以障礙、阻絕誘敵進入預想殲敵區,再猝然以「九天之上」的絕對優勢火力攻擊之。此時,敵人空中、海上火力優勢囿於己方部隊與守備部隊(我軍)犬牙交錯,料不敢全力施為,這就是我所謂「擁抱戰術」。「擁抱」的結果,對我地面部隊而言,優、劣條件不變,卻限制了進攻一方(敵)的空、海火力優勢。

既然買了重型戰車、攻擊直升機等,就應該對數十年前的作戰構想要重新思考,絕不可削足適履,買新武器來肆應老戰法!戰車、直升機除了火力之外,還有機動力、防護力、指通力⋯若我們已瞭解「儎台目的在發揚火力」(ammunitions kill, platforms don’t)的道理,若只須要火力,那就要考量花在儎台籌購投資比例的合理性了。

地面部隊作戰,不單是軍事作戰效能層次的探討議題,它的價值是在戰略嚇阻的層次;海、空作戰是整個「大戰局」的「塑形」序戰(順序為:Shape the battle—Fight the battle—Win the battle)。接戰即決戰,講究的是「節」(如發機),地面作戰從雙方動念相殺之前,直到執掃帚衛鄉土之時,講究的是心理和實體的「勢」(如擴努),無論如何,「地面作戰」都是敵人的咽頭骨,後背刺!

我們的思考途徑應該如此:

一、戰略層級:以「嚇阻」為重點,以強化「不畏戰」來達到「避戰」的目標,如後備、全民防衛等。

二、軍事作戰:以「戰法的不對稱」來主導規劃軍備的獲得項與量。「擊殺鍊」是思考邏輯的骨幹支架。

既然大家對「彈藥殺人,儎台殺不了人」似乎有共識,那就應該依照「我們有什麼武器」來編、練「怎麼樣的部隊」,因為這時「組織」是儎台,人和裝備是彈藥。後備要怎麼組織、編練,先通盤檢討現有什麼武器,再檢討人力的需求;切不是先編好人,再傷腦筋想辦法找武器。

「儎台」用了之後可以一再使用,如槍、砲;「彈藥」則用一次少一件,如飛彈、火箭。字面上的第一印象好像是「彈藥」愈用愈少,戰場指揮官心理怎不著急?就如烏克蘭當下大聲呼籲歐美國家趕快支援其各式飛彈、火箭一樣。

不過冷靜地想:儎台和彈藥在戰場上的意義,都是希望在接戰時能有效殺敵,只不過「儎台」必須加上彈藥才能殺敵,其對彈藥的意義是「延伸」彈藥的接戰領域或增強彈藥的殺傷效果。儎台雖然打了還可以再打,但是其殺敵的必要條件還是「彈藥」。

為什麼至今仍不見北約等國,以戰車等武器儎台助烏克蘭對俄作戰?答案是後勤和訓練的鈍重性!所以以下幾點值得我們思考:

一、軍購「儎台」的價款,不成比例地高出彈藥,因為購入儎台也要購入後勤補保。

二、儎台訓練的成本更是遠超過彈藥的訓練,因為儎台的系統組合遠比彈藥複雜。

因此我們應該很理性的說一句話:「假若儎台沒能夠以合理比例,擴增彈藥的接戰領域或殺傷效果,就不應購買儎台」。

從作戰抗敵的「韌性」角度來看,「儎台」加上「彈藥」,可以變換方向、位置,可快可慢,可進可退,增加了戰場指揮官的用兵彈性。而彈藥擊發之後就只能靜待打擊效果,無絲毫轉圜。「儎台加彈藥」,其作戰的「韌性」是比單獨「彈藥」來得強。

將這個思考理則放大來看,地面部隊的角色是「儎台」,海、空部隊就比較像「彈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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